一、宪兵之重建与整编
三十八年冬,国共之战军事失利,西南战局急转直下,整个大陆乃于共产党掌握,所有宪兵部队能安全转进来台者,仅有宪兵第十八团自蒙自空运来台,宪兵第1、3、7团及第17团之一部,自广州撤至海南岛转运来台,宪兵第九团自上海转进来台。三十九年三月一日,本部奉准在台北重组成立,部址设于台北市凉州街28号,将原台北市宝庆路7号之宪兵东南区指挥所同时撤销,其时张镇将军病逝台北,任命黄珍吾将军为宪兵司令,随即着手整编宪兵部队,除保留原驻台北之宪兵第4、8两团及转进来台之第7、9两团外,将宪兵第1、3两团合编为宪兵第1团,将宪兵第18团之一个营编为特务营,其余连同海南岛转进来台之宪兵第17团一部则编拨各团。经整编后,计有第1、4、7、8、9等5个宪兵团,及特务营、通讯队、军乐队、特高组等单位。五月,派驻定海配属舟山防卫部之宪兵第9团第2营转进来台。六月,奉准成立宪兵干部训练班,于台北三重埔,由司令黄珍吾将军兼班主任。此期间为安定台澎基地,进而整军,竭全力于检肃工作。同年三月一日,“总统”颁布宪兵勤务令。
二、宪兵之组织重建(民国三十九至七十年)
民国三十九年组织系统如(附表7.28),本部在台重建组成迄今已三十余年组织系统如(附表7.29),在此期间,为配合国军整建政策与任务需要,本部组织亦经多次调整充实,特就本部组织重建,简述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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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三十九年四月一日,政工部改制,初设一至五科,第一科组织、政训,第二科新闻,第三科监察,第四科保防,第五科民运。四十六年五月将各科改编为第一、二、三、四、五组,第一组心战,第二组政训,第三组监察,第四组保防,第五组民运及战地政务,另增设行政室,掌政战人事,军报社掌报刊发行。五十四年九月,政治部改称政治作战部,裁撤行政室,编并第一组,主管政战人事,政治作战、组织。六十二年七月,成立眷管组,以迄于今。
办公室。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掌管文书事务,原设两个科。五十一年十二月裁撤科级编制。五十六年七月,编并为内部管理处。
总务处。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初设一、二、三科,第一科交际庶务,第二科营缮管理及福利,第三科医务卫生。四十一年三月裁撤,业务划归办公室及补给处。五十一年十二月,复裁撤办公室两个科,成立总务处。五十六年七月,又裁撤编并为内部管理处。六十八年一月一日再改为总务处。
人事室。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掌管本部人事。四十年三月扩编为人事处,设一、二两科,第一科官兵人事,第二科总核籍录。四十六年十二月,增编第三科,第一科人事政策,第二科人事运用、勤务,第三科人事资料。五十七年四月,裁撤科级编组。
参谋处。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分设三科,第一科绥靖作战,第二科编装、训练、研究发展,第三科交通、通信。四十年三月裁并警务处,业务移归警务处一、二、四科。
情报处。四十年三月成立,分设两科,第一科计划调查,第二科研究考核。四十一年三月,扩编为三科,第一科计划研判,第二科侦查,第三科资料编整,另设刑事实验所。四十三年七月,裁撤刑事实验所。五十二年七月,成立第四科掌外事安全。五十三年三月扩编为五个科,第一科情报,第二科侦防,第三科行政,第四科资料处理,第五科外事安全。五十四年七月再改为四个科。五十七年七月缩编为三个科。六十二年七月裁撤科级编组。同时以任务编组方式,区分为一、二、三室及刑事支援室、电算机室等单位。
警务处。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初设三科,第一科计划调配,第二科情报,第三科勤务。四十年三月扩编为四个科,第一科兵力调配,第二科编装、训练,第三科勤务,第四科通信。五十五年四月,实施精简编组,裁撤联络室,其职掌编并警务处第四科。五十六年七月,裁撤第四科,其外事联络划归警一科,外事编译划归警三科。五十七年五月复将警一科外事联络,划归情报处第三科。六十一年一月一日再扩编为四个科:一科计划编装,二科作战,三科勤务,四科教育训练。
补给处。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初设三科,第一科预算财务,第二科经理,第三科军械器材,另设修理所。四十一年三月编并为两科,第一科经理营缮,第二科军械器材,另附设医务所。四十二年三月,裁撤第一科,业务划归预算财务组。四十七年四月,裁撤科级编组,并改称后勤处。
主计处。四十二年四月,裁编补给处第一科,另设预算财务组。四十九年十一月,配合建立国军主计制度,扩编为主计处,掌管预算、会计、财务、统计、管理分析等业务。
军法处。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初设两科,第一科侦查,第二科审判,并附看守所。五十五年四月,裁撤科级编组,各科定员改隶处部。五十七年四月,看守所长改为监狱官,编入军法处。
内部管理处。五十六年七月,由原办公室及总务处,合并改编为内部管理处,辖两科,第一科接办公室业务,第二科接总务处业务。五十七年四月,裁撤科级编组。六十八年再改为总务处。
联络组。四十二年三月,接受美援,配合美军顾问团宪兵顾问作业,成立外事联络组。五十二年四月,改称联络室。五十五年四月裁撤,其职掌及外事人员编组,编并警务处第四科。五十七年四月编并情报处。
研究发展室。五十二年四月成立,掌管研究发展业务。五十五年四月裁撤,业务划归办公室及宪兵学校职掌。
直属部队。
1.警卫连。五十五年五月,由裁撤宪兵216营第二连改编。五十一年四月裁撤编并为宪兵203团特勤连。
2.本部连:于四十一年三月成立勤务连,专责文书、缮印、传达、膳食管理,及清洁整理等任务。四十六年一月,扩编为三个排。六十八年改称本部连。
3.机车连。四十三年七月成立,担任特别警卫及外宾访华之引导随扈,初由裁编之特务营编成为宪兵机踏车队。五十九年一月,复由裁撤装甲车队、战车连员额中扩编为宪兵机车连。六十二年七月增编勤务巴士排。
4.装甲车队。该队原为装甲兵旅警卫中队,三十八年四月成立于上海。三十九年六月派第三分队,任士林官邸警卫。四十三年五月改编为独立装甲汽车排。四十七年七月改编为宪兵装甲车排。四十八年十一月改称宪兵装甲车队,担任士林官邸警卫,支援处理突发事件,及台北重大庆典军事演习之激机任务,五十九年一月裁编。
5.战车连。于五十六年九月,由台湾警备总部战车连改编,担任士林官邸警卫及庆典演习激机任务。五十九年一月裁编。
6.通信队。于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执行本部营区通信。四十六年六月,缩编为通信排隶属勤务连。五十三年五月,复扩编为通信队。
7.医务队。于五十一年二月,成立卫生队,就裁编宪兵201、202、203团医务所编成,支援宪训中心及地区部队医疗业务,与灾宪管制作业。六十九年三月扩编并改称医务队。
8.军犬队。该队原为宪兵学校警鸽训练班,三十五年八月成立。三十七年戡乱军事失利,将军犬分拨各团,先后散失,至五十二年三月,基于勤务需要及刑案侦破能力,由台湾警备总部拨军犬15只,成立军犬队,协力特别警卫及基地电台警备。现编配宪兵201指挥部服行警备勤务。
9.军乐队。于三十九年三月,司令部重组时成立。四十四年十月,扩编为乙种军乐队。
10.特务营。于三十九年四月,由转进来台之第十八团拨出三个连另一个排改编,辖宪兵连三,重兵器连一,通信排一,专责本部警卫。四十年三月裁撤第三连及通信排,拨交第1、8两团,通信队,干部训练班。四十三年七月,裁撤编并为警卫营及机踏车队。
11.警卫营。于四十三年七月,由特务营改编,辖三个连及机踏车队,专责本部警卫。四十五年三月裁撤,编为第201团第三营。
12.支援连。于六十九年成立,辖运输、补给、工程三个排,支援司令部后勤作业。
13.艺术工作队。于七十年四月成立,下设行政、演员、音乐三个组。
14.特种勤务队。六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令编成宪兵特种勤务队,初名安平计划宪兵战技队,实施为期六个月特种训练,于六十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辖三个区队,担任特种任务。
三、宪兵部队之配置配属双轨制度
宪兵配属军中制度沿自民国四十年七月,经陆海空军联席会报决议建立三军宪兵后,于四十一年六月实施宪兵配属三军制度,及宪兵团、营、连新编制,成立本部勤务连。由宪兵第1、4、7团开始配属陆军军、师级部队。七月,第一期配属军中宪兵制度开始,实行新编制,以各团第1、47连为军宪兵连,配属军级单位服务,营部兼军部宪兵组业务,其余各连为师宪兵连,配属各军所属之各师级单位服务,连部兼师部宪兵组业务,团属特务连撤销,另成立警卫排,宪兵第1团团部配属于台湾南部防守司令部服务,宪兵第四团团部仍驻台中督导训练,宪兵第7团团部配属于台湾北部防守区司令部服务。七月,重新调整配置宪兵为基隆、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6个队,连同嘉义、苗栗、凤山、彰化、台东、屏东、宜兰、花莲、澎湖、金门等10个宪兵队,除澎湖、金门由配属军中单位之宪兵担任外,余则分别由宪兵第8、9两团服行地区配置之宪兵队勤务,及各军总司令部宪兵联络组。十月七日,本部厘订统一建立三军宪兵方案,复经于四十二年七月一日,在宪兵学校复校典礼时,再经国防部参谋总长周至柔上将指示:“建立陆海空三军统一之宪兵。”同年七月“国防部”参谋会报决议:“建立三军宪兵”之原则,经本部复拟方案呈核,始于同年九月二十五日,奉“国防部”(42)编缮字第0619号令转奉“总统”核定“建立陆海空三军宪兵方案”,十月十三日,本部又再拟呈“建立三军宪兵干部召训办法及预算”,并拟定“三军宪兵甄选办法”,送请“国防部”第五厅参办,并全力推进三军宪兵之建立,有关勤务制度之规划,干部之储备,兵源之选拔训练,均限期完成。及与陆军总司令部完成对配属宪兵有关协定后,始又拟定建立三军宪兵编组概要,人数统计,于同年十二月开始第一期配属,四十三年五月完成陆军第一、二军团宪兵第1、7两团之全部编配,各团扩编为5个营24个连,并成立国防部及陆、海、空、勤各总部宪兵独立第1、2、3、7、11共5个营。四十四年十一月完成第二期配属,四十五年三月一日成立陆军总部,及军团、军、师宪兵处、组、编制,及其预备第1~9共9个师宪兵连,始撤销军中宪兵团番号,改编为独立营、连,由本部统一赋予番号完成第三期之配属,至此宪兵配置与配属双轨制度方完全建立。
四、宪兵部队之编制整建
本部自四十五年至七十一年间,宪兵部队在复兴基地,30余年来,经先后多次整编,使宪兵兵力已达6个地区指挥部,52个独立宪兵营,24个独立宪兵连,13个独立宪兵排,9个直属连队,21个调查组,4个特种车辆连,6个重兵器连,官兵编制员额达2.5万余人,对配合国策,遂行反攻复国任务,确以奠定坚实基础。兹将此段时期宪兵指挥部成立及编组,靖安案改编情形分述如后。
(一)宪兵指挥部成立及编组
1.宪兵201指挥部。五十七年三月一日,基于特别警卫及警备治安需要成立富山警备区指挥部,初由本部副司令杨显涵将军兼指挥官,负责编组,专责福山地区警备治安作战与特别警卫任务,后派本部副参谋长何承先将军兼任指挥官,五十九年三月一日,改编成立宪兵201指挥部。
2.宪兵202指挥部。于五十一年四月,由第216营及201、202团第4营,宪讯中心拨入员额编成宪兵第203团。至五十九年一月撤销团番号,改编为202指挥部。现驻台北兼员台北宪兵队及博爱警备区任务,六十九年六月一日增编后勤,预财组,七十年四月后成立兵器连,特种车辆连。
3.宪兵203指挥部。于四十五年三月一日,由第八团更改番号为第201团,至五十九年一月,撤销团番号,改编为203指挥部,六十六年九月扩编为少将编阶指挥部,六十九年六月增编后勤,预财组,七十年四月成立兵器连,现驻台中兼员台中宪兵队任务。
4.宪兵204指挥部。于四十五年三月一日,由第9团更改番号为第202团,至五十九年一月,撤销团番号,改编为204指挥部,六十八年九月扩编为少将编阶指挥部,六十九年六月增编后勤,预财组,七十年四月成立兵器连,特种车辆连,现驻高雄兼员高雄宪兵队任务。
5.宪兵205指挥部。六十八年八月一日,由特战第24总队改编成立,驻桃园中兴营区,担任警备治安任务,兵器连、特车连比照其他指挥部同时编成。
6.宪兵206指挥部。于六十九年三月一日,由陆军独立第53旅改编成立,驻台中清泉岗硬汉营区,担任警备治安任务,兵器连、特车连比照其他指挥部同时编成。
(二)靖安案改编情形(六十八年)
陆军特战24总队改编为宪兵205指挥部
陆军特战242大队改编为宪兵311营。
陆军特战424大队改编为宪兵312营。
陆军特战243大队改编为宪兵312营。
陆军特战312大队改编为宪兵314营。
陆军特战31总队部改编为宪兵315营。
陆军特战313大队改编为宪兵316营。
陆军特战314大队改编为宪兵317营。
陆军特战31总队各大队余额改编为宪兵318营。
陆军特战42总队部改编为宪兵319营。
陆军特战423大队部改编为宪兵320营。
陆军特战422大队部改编为宪兵320营。
陆军特战244大队部改编为宪兵322营。
陆军特战421大队部改编为宪兵323营。
陆军特战241大队部改编为宪兵324营。
陆军特战311大队部改编为宪兵325营。
陆军特战42总队各大队余额改编为宪兵326营。
(三)靖安三号改编情形(六十九年)
陆军独立第53旅改编为宪兵206指挥部
陆军独立第53旅空降步兵第七营改编为宪兵324营。
陆军独立第53旅空降步兵第八营改编为宪兵328营。
陆军独立第53旅空降步兵第九营改编为宪兵329营。
陆军独立第53旅空降炮兵营改编为宪兵330营。
陆军独立第53旅搜索连、工兵连改编为宪兵331营。
陆军独立第53旅勤务支援连及各营余额改编为宪兵332营。
五、宪兵之教育及发展
(一)宪兵学校编组
三十九年三月一日本部在台重组成立,同年六月一日奉准成立宪兵干部训练班,设教务、总务两组,政治处,下辖学员、军官、军士3个队,由前司令黄珍吾将军兼任班主任。四十年增设外事、特高军官、通信、初级储备干部等4个队。四十一年又增设人经班、警训班、刑事队。四十二年七月一日奉准恢复宪兵学校,由本部参谋长吴志勋将军任复校首任校长,设政治、教育、行政3处,编制教职员50员。四十三年扩编政治部、研究室、联络组、班队指挥部,实施三军宪兵教育,并增设海、空军副教育长各一员,下辖高、初级班、士官班、特业班。四十五年增设预财室。四十八年修编官长160员,士官兵141员。四十九年增设副校长。五十一年增设陆军副教育长,五十三年精简为官长152员,士官兵133员,其教育之实施,除于四十四年十月增设教官1~5组隶属于教育处外,并发展为1~6个队,第1队高、初级班,第2队预官班,第3队战技外事、刑调、通信、监狱等5个班,第4队专修学生班,第5队常备士官班,第6队预备士官班。五十五年四月成立总教官室,辖教官1~5个组,五十七年八月再缩编为官长133员,士官兵120员,五十九年五月该校由原台北县三重埔迁建台北县五股新校址,六十年七月复再精简官士20员改列为聘雇,六十四年至六十八年之间,复将原有班队,扩编1~13队,以两个队代训警察干部。
(二)宪兵训练中心编组
本部在台重组成立后,深感新兵之训辅,须有专设机构以司其事,乃于四十五年九月就原宪兵第9团第一营为基干,编组成立新兵训练大队,初以营长蒋德大兼大队长,训练衡山案转科宪兵。四十七年二月更名为宪兵部队训练指挥部,改隶宪兵学校指挥,由该校班队指挥官兼负其责,十月又奉准成立宪兵新兵训练大队,由郭宗上校兼大队长,下辖六个中队,由宪兵201、202团各抽调一连担任训练任务。五十年五月扩编成立宪兵训练中心,由何承先上校任首任指挥官,辖训练、行政两组及政治处,3个训练连。五十三年八月扩编为9个训练连,并设教练官。五十六年五月各训练连由四排改三排制。六十二年底,因其训辅兵员增加,共扩编为15个训练连。六十四年七月一日,因其训辅兵员增加,再扩编3个新兵训练营营部,一个勤务支援排。六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再增编第4营及18、19、20、21、22,5个连干部。六十九年三月一日再次增编23、24两个连干部。宪兵训练中心原设立于台北市新生南路,五十三年五月迁址于台北县泰山乡,继因增加编制,扩大容量,于七十一年在台北县林口乡扩建营舍,于七十二年秋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