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兵部队之成立及制度之建立
民国十二年,国父孙中山先生于广州军政府行使大元帅职权,深感革命之顿挫,主因系缺乏信仰主义之革命武力,故而创建宪兵,并手订宪兵服务规程19条,规定宪兵隶属于陆军部(总务厅主管),其职权采军民共管制度,由大本营直接指挥,并规定宪兵领章为白色,此为国民政府正式建立宪兵制度之始。十三年六月,革命军政府创办黄埔军校,并由军校第二期始,设立宪兵科,以造就宪兵干部(黄埔军校第二期学生总队设步兵三个队:工、炮、辎重各一个队,并于十三年十一月成立宪兵一个队,招训学生一批,十四年九月毕业,分发部队服务,此为本党造就宪兵干部之始)。十四年春,抽调黄埔军校第二期学生之一部,与校本部警卫队合编成宪兵连,其组织如(附表7.6)。十四年八月,党军改称国民革命军,为扩建军队,军校成立宪兵教练所,十四年十月革命军第二次东征,蒋公以随军警卫之学兵连改为宪兵连,旋与宪兵教练所、第一期毕业学生,合并扩编成两营,其组织系统如(附表7.7)。东江底定后,复于广州成立宪兵训练所。十五年七月革命军北伐,第一军军长何应钦率部留驻东江,曾考训青年成立东江宪兵队;蒋公为适应当时情势需要,将原有宪兵营,改编成三个宪兵独立连,另成立一个宪兵团,隶属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宪兵团之组织系统如(附表7.8)。十六年三月定都南京,宪兵团亦先后集结南京。八月蒋总司令下野,宪兵团改隶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指挥,其时总司令南昌行营参谋长兼东路军前敌总指挥白崇禧,于克复沪杭后,将随护之宪兵连扩充成营。十七年元月四日蒋总司令复职,南京警卫司令部成立,任命陈诚为警卫司令兼南京戒严司令,十七年三月,第一路总指挥部结束,其所属宪兵营及卫士大队,改编成宪兵第二团第一、二营,军委会原宪兵第四营并编为宪兵第二团第三营,原宪兵团则改称宪兵第一团,当时宪兵团之组织系统如(附表7.9)。十七年五月,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所属南京警备司令部撤销,另成立首都卫戍司令部,该两团先后受总司令部之警卫司令部、南京戒严司令部及首都卫戍司令部之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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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兵自正式建军以来,初期教育时间极为短促,规定步兵教育为一个月,宪兵教育为三个月,全期教育为四个月,当时负责教育者,为前北京宪兵学堂毕业之宪兵先进干部;宪兵团成立后,教育分步兵、宪兵两期各三个月;但因教材缺乏,设施简陋,难期达到教育水准;当时宪兵装备极为简单,所用之武器与步兵相同,一部系粤造马枪,余为步枪,官兵服制质料亦甚粗劣。最初宪兵连之勤务,为随军护卫服行战地勤务,东征凯旋后任广州市各铁路护车勤务,北伐军底定武汉后,除护卫轮船、铁路勤务外,纠察军纪治安,收复南京后,对拱卫首都治安,勋绩卓越。
十八年四月,强占我胶济路沿线之日军答允撤退,五月一日,在南京成立宪兵司令部,其组织系统如(附表7.10),并由宪兵司令率宪兵一二两团驰往接收,嗣以浦口之变,深感南京警卫空虚,于十二月中旬将宪兵一二两团调回,仍隶首都卫戍司令部。十九年一月,裁撤宪兵司令部,四月,将军委会委员长武汉行营宪兵团,改为宪兵第3团,开往南京整训,复责成警卫旅组训成立宪兵第4团,第3团于整训完毕后改编为国民政府警卫军之特务团,第4团亦编并警卫旅。二十年七月,复由首都卫戍司令部另行招考各省优秀学生千余人,组成宪兵第3团,于苏州施以宪兵正规教育,其教学课程亦经校订完备,始奠定宪兵教育初步基础,此时宪兵军官讲习所及宪兵教练所亦同时成立,专司储训宪兵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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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抗战前宪兵部队之发展经过
民国二十年全方告统一,日寇发动九一八事变,总司令蒋公为加强革命之内层保障,责成首都卫戍司令谷正伦将军筹设宪兵司令部,至二十一年一月十六日在南京正式成立,隶属军政部,统辖全国宪兵,宪兵司令部编组如(附表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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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兵司令部成立后,即行整编部队,将原宪兵第2团改为宪兵第1团,卫戍团改为宪兵第2团,与原宪兵第3团合编成宪兵第1旅;将原宪兵第1团改为宪兵第4团,宪警处第1团改为宪兵第5团,宪警处第2团改为宪兵第6团,合编成宪兵第2旅;将宪警处第3团团部及卫戍团一个营改编成宪兵特务团,连同宪兵特务营及车站、船舶、邮电各检查所,直隶宪兵司令部,各团组织系统如(附表7.12)。二十一年五月,宪兵特务团并编各团,六月,两旅部撤销,自后宪兵以团为单位,而宪兵第六团,因参加“一·二八”淞沪抗战,维护上海治安,受限于停战协定,改编为上海市保安第2团;七月,成立宪兵教导总队于南京34标,招考新兵训练期满后改编为宪兵第6团。此时宪兵团编制为团营连制,团辖宪兵3个营及迫击炮一连、通信排一排,营辖宪兵3个连及机关枪一个连;改为团队制后,团辖宪兵9队,特务、机枪各1连,特高组一,通信排一。至二十二年,团队制除宪兵9队之外,特务、勤务、重机枪各1队,组织系统如(附表7.13)。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四,国民政府颁布“宪兵令”,律定宪兵主掌军事警察,兼掌行政及司法警察,配置于全国各政治区,维护军纪治安。九月二十日,军政府公布“宪兵服务规程”,确定宪兵制度,明定宪兵职掌,于是现代化宪兵体制,始奠定基础。此期宪兵教育方面重要兴革有:在南京创办宪兵教练所,考选各团优秀士兵实施宪兵军士教育,毕业后回团任宪兵军士;成立补充队招考宪兵训补各团;二十年四月创办宪兵军官护习会等。嗣又撤销补充队成立宪兵教导总队,后改为教导团或补充团以为宪兵训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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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江西共军势力坐大,闽变继起,为确保首都之治安,原宪兵教导总队已无法负荷发展及训补任务,于二十三年三月予以撤销,成立第一届宪兵教导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一团,原宪兵第一团裁编拨并第4团,同时成立第二届宪兵教导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7团,二十四年五月成立第三届宪兵教导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8团,此时宪兵团组织系统如(附表7.14)。前由剿共军改编之宪兵补充第1、2团,除第2团拨归薛岳将军所部整编外,二十四年四月,将宪兵补充第1团甄选及补充后,改编为宪兵第9团。二十五年五月,成立第四届宪兵教导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10团。同年十二月十二日西安事变,宪兵第1团团长杨镇亚率兵一营护卫领袖,与叛军激战,忠勇殉职及受伤者数十人,发扬宪兵精神于极致。二十六年成立第三届宪兵补充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5团,原宪兵第5团并编于各团。此期宪兵司令部组织系统如(附表7.15),宪兵团编组如(附表7.16)。至于宪兵教育方面,于二十二年裁撤宪兵教练所宪兵军官讲习会后,呈准设立宪兵训练所,内设甲级学员队,调训各团队中下级干部,实施宪兵军官专科教育;设乙级学员队,考选各团军士,宪兵军官长成教育;设丙级学员队,考选优秀宪兵,实施军士教育;并设特高组,训练谍报人才,各队组训练完毕后,分每本部各团营充任军官军士。至二十五年三月一日,呈准将宪兵训练所改为宪兵学校,并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公亲兼校长,至二十六年一月,依照修正之宪兵补充暂行规则,将甲级学员队更名为学员队,乙级学员队更名为学生队,丙级学员队更名为军士队,并将各宪兵教导团及补充团,统归宪兵学校指挥监督,至此宪兵教育始纳入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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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抗战时期宪兵部队之发展与教育演进
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全面抗战开始,十二月,日寇进犯南京,驻京畿之宪兵第2团、宪兵第5团、宪兵第10团及训练中之第五届宪兵教导团、宪兵练习团、宪兵特务营、宪兵重机枪营、宪兵通信教导队等,参加南京保卫战,于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奉令转进,因缺乏舟车,与日军在下关巷战经日,至伤亡失踪官兵达2000余人。同月,本部由南京转进湖南湘潭,嗣又迁长沙。二十七年一月,由南京突围至长沙之宪兵第2团、第10团、第五届宪兵教导团、宪兵练习团等部分官兵,并编为宪兵第2团。同年六月,成立第六届宪兵教导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11团。又前宪兵第10团因参加南京保卫战伤亡过多,已编并宪兵第2团,另成立宪兵第10团。同年十月,宪兵第7团参加武汉会战,转进湘潭。宪兵第9团于二十七年九月参加徐州战役,因伤亡过多,编并各团。二十七年二月成立第四届先补充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9团。二十七年十一月湘北战起后,本部复由长沙迁芷江。二十八年四月成立第七届宪兵教导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12团。五月成立第八届宪兵教导团,至二十九年三月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13团。二十八年秋,为适应抗战建国情势需要,先后扩编成立战区6个宪兵团,由本部宪兵独立营,扩编成宪兵第14团,配属第一战区,成立宪兵第15团,配属第三战区,成立宪兵16团,配属第四战区,成立宪兵第17团,配属第五战区,成立宪兵第18团,配属第九战区。此期宪兵司令部组织系统如(附表7.17)。二十九年一月成立第五届宪兵补充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19团。同年三月成立第九届宪兵教导团,训练期满改编为宪兵第20团,此期宪兵团编组如(附表7.18)。同时于第十战区,成立宪兵独立第二营。其时宪兵司令谷正伦将军,奉命兼任鄂、湘、川、黔四省边区绥靖主任,设绥署于芷江,集中宪兵第7、9、10、11团兵力,清剿百余年来边区匪患,维护战时西南大后方交通命脉,自二十八年四月至二十九年一月次第敉平。二十九年十一月宪兵司令部由芷江迁重庆。三十年一月,宪兵第8、15团参加皖南处置新四军抗命事件并监管叛军军长叶挺于重庆。三十一年一月,成立宪兵第21团。三月,宪兵第20团随军参加滇缅战役。同年十二月,成立宪兵第22团于兰州,同时成立宪兵第23团于铅山。至三十二年,宪兵司令部组织系统如(附表7.19)。三十三年六月,宪兵独立第1营、第2营随军参加印缅反攻。三十四年一月,成立宪兵东南区司令部于江西上饶,其组织系统如(附表7.20)。三月,成立宪兵第24团于重庆。此期宪兵团组织系统如(附表7.21)。八月,政治协商会议,毛泽东应召由延安到重庆,宪兵担任戒护,同时宪兵第10团之一部,随陆总部由芷江飞南京设立前进指挥所,准备受降。九月,成立宪兵南京区司令部。当抗战军兴以后,新团陆续成立,干部需求孔急,从二十六年十一月起,宪兵学校各队名额随之扩充,校址亦由南京江宁府西迁湖南常德,二十七年七月再迁芷江,三十年再迁重庆,至抗战胜利后迁回南京旧址,在抗战期中毕业学员队至17期,学生队至11期,军士队至24期,特教班及体育班等亦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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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戡乱”时期宪兵部队之变迁
三十四年抗战胜利,宪兵协助全国各受降区接收受降事宜,概要如次:(一)南京受降。宪兵第9团一部、第10团、宪兵学校第21期军士大队,由重庆推进南京统归南京区司令指挥,担任三十四年九月九日在南京中央军校大礼堂,日军冈村宁次向我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呈递降书签字典礼。(二)全国各地受降及兵力分布。三十四年八月后,宪兵第11团由万县东下接收武汉,宪兵第15团由江西石城推进接收京沪,宪兵第4团由南平推进接收台湾,宪兵第8团由宁都推进接收南昌,宪兵10团由芷江推进接收长沙,宪兵第16团由龙川推进接收广州,宪兵第17团由均县推进接收开封、郑州,宪兵第23团由铅山推进接收上海,宪兵独立第1营由印度调回柳州,宪兵独立第1营由印缅调回上海,宪兵第9团由安居推进南京,宪兵第14团由汉中推进西安,宪兵第12团由西安推进武汉,宪兵第11团由武汉推进天津,宪兵第19团由铜梁推进北平,宪兵东南区司令部由上饶推进福州,自三十四年九月至三十五年二月接收完毕。
三十五年一月,宪兵第2团由双流调成都,五月,宪兵司令部由重庆回南京,宪兵第6团由宝鸡调沈阳。六月,宪兵第20团再调天津,宪兵第1团由贵阳调南京,此期宪兵团编制如(附表7.22),宪兵司令部组织系统如(附表7.23)。八月,宪兵学校、宪兵特务营由重庆迁回南京,十月,宪兵第二十七团由芜湖调南京,十一月,宪兵第3团由重庆调徐州。抗战胜利后一年中,宪兵调动频繁,仅宪兵第22团仍驻兰州,宪兵第24团仍驻重庆,宪兵第2团仍驻成都,宪兵第13团仍驻昆明,宪兵第25团仍驻太原,宪兵第26团驻广州,宪兵第27团驻徐州。另有五个教导团,宪兵教导第1团于台湾花莲,宪兵教导第2团于四川内江,宪兵教导第3团于江西河口,宪兵教导第4团于芜湖后迁沈阳,宪兵教导第5团于江苏六合。此期宪兵总兵力计有27个宪兵团、5个教导团、6个独立营及宪兵医院,至三十六年,宪兵员额达6.5万余人,为宪兵全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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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兵派服国外勤务始于抗战时期,二十一年三月滇缅战役,蒋公电令宪兵第2团抽调一营,在蜡戍及我军驻地沿线维持秩序,后随远征军退入印度,改编为宪兵独立第2营,三十三年初国军反攻,奉命增派宪兵两连编为驻印度宪兵队,十月,再改编为宪兵独立第3营。
三十四年八月日本投降后,印缅远征军空运香港,改由海运接收东北,英国政府主动请求我国派遣宪兵到港九维持军纪,十一月,在九龙柯士甸道成立港九宪兵队,并成立香港宪兵分队。
三十五年五月,以一个连兵力编成“占领日本宪兵队”,嗣以占领军之议作罢,该派中华民国军事代表团“驻日宪兵队”,后又紧缩为一排兵力,于三十七年二月抵东京。
二次大战后,我政府价购美军堆存于太平洋各岛屿之剩余物资,作为救济之用,由行政院物资局办理转运,并于三十六年一月编成驻太平洋岛屿宪兵队,担任物资押运及维持风纪,于二月二十七日自上海出发,三十七年二月完成任务。
宪兵学校于三十五年八月由重庆迁回南京江宁府,三十六年一月,参照美军教育制度,校本部之行政组织设政治部(后改新闻处),第1、2、3处,营务处,训练部,并于训练部之下,设军事系、法律系、宪兵系、一般系,其训练班队则有高级班、初级班(均同学员队)、军官训练班、军事大队,嗣后添设特别教育班并续办初级学员队一期、军官训练班一期、军事大队一期(第25期)、特教班军事队一期。同年十月,校长蒋公辞去全国各军事学校校长兼职,宪兵学校校长初由宪兵司令张镇兼任,三十七年十一月奉核定由该校教育长谭煜麟调任,至此校长一职乃成专任。
宪兵司令部还都后,于三十五年六月一日改隶联勤总部,将司令部人事科改为人事处、政治部改为新闻处,并增设副官处。三十六年六月,二次改编司令部各幕僚组编,增设副参谋长,扩编为11个处及1室1科,宪兵司令部组织系统如(附表7.24)。三十五年十月,张镇将军兼南京卫戍司令。三十六年二月,宪兵司令部改隶国防部。三月,改隶联勤总部。五月,处理全国学潮事件。三十七年十月,宪兵第7团自沈阳调回南京与宪兵第16团分任城区及郊区勤务。此时共军全面进攻,军事失利,原驻东北各省宪兵第6团随军转战,全部损失。十一月,徐蚌会战,宪兵第27团损失大半。十二月,宪兵司令部迁衡阳。三十八年一月平津会战,原驻华北各省第19、20两团全部损失。三月,宪兵司令部再迁广州,组织系统如(附表7.25)。太原之役,宪兵第25团全部损失。五月,京沪之役,宪兵第16团退至闽境,遇共军袭击全部损失,宪兵第7、9两团各损失一部。六月,宪兵司令部再改隶国防部,司令部改组增设副司令及参谋长各一,将原有11个处缩编为7处1室;将原有宪兵团并编为18个团;特务营依旧;原宪兵独立第1、2、3营改编为独立营,通信营及重兵器营,组织系统如(附表7.26),宪兵团编制如(附表7.27);总员额缩减为3.5万人。八、九月间,西北各战役,宪兵第22团转进至新疆全部损失。为适应战局需要,宪兵司令部成立宪兵东南区指挥所于台北。十月,宪兵司令部再迁重庆,并成立宪兵西南区指挥所于昆明。十一月重庆沦陷,宪兵司令部再迁成都,其时宪兵第2、6、14、24团,与南昌战役星散归来之宪兵第15团,及直属独立营、通信营、重兵器营、宪兵学校等均集结成都,渝蓉大会战,再转进西康康定,于途中全部溃失。十二月昆明事变,宪兵西南区指挥所及宪兵第5、10、12、13团,与宪兵教导团5个团、特务营等全部溃失,柳州之役,宪兵第11团全部损失。先后转进来台者,已不足5个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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