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是形成痛苦的原因。我们由于无明、渴爱的驱使,造下种种的恶业,然后依业报而招感种种的苦果。集的内容是“业”,即“业”的集合,所谓“业”,是指我们身、口、意所造的一切行为,我们做了某一种行为,一定会接受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因此“业”不但不会消失,还会积聚在一起。业不一定都是坏的,也有好的业,所谓善业、恶业,我们想尝苦果或乐果,就看我们到底造下什么业而决定。
“因果业报”的思想,是普遍于印度一般哲学思想界的特殊教义,也是佛教思想史上伟大的教示。业的真正意思是“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
人类思想史上,让哲学家、宗教家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就是“本体论”的问题,对于宇宙人生的起源,乃有元素说、偶然律、尊佑说等种种学说产生。譬如西方的基督,将世界的形成归诸于上帝的创造;印度的婆罗门教,则主张一切由梵天演变而来,企图找出第一因,建立神力主宰一切的他力说。而佛教强调人类命运的真正主宰者、决定者是自己,不是别人,甚至上帝、梵天,也无法脱离因果业报。佛教所说的业报,是自力创造,不是神力决定。人生的幸福或痛苦,前途的光明或黑暗,不是神赐给我们,是决定于我们自身努力了多少。好的果报,是我们自己做了善事,种下善缘而获得的;坏的果报,也是我们自己做了坏事,种了恶缘而招致的。别人无法赐福或降祸给我们。行善、为恶,完全是自己的造作,别人无法操纵我们,由此可见佛教是非常尊重自由意识,讲求自业自受,是自力的宗教。
胡适有一句话说:“要怎么收获,先要那么栽。”业就像种子一样,我们希望有怎么样的收成,就必须播种怎么样的种子;我们造下什么样的业,就会受到什么样的果报。业是果报,是机会均等,业报是不论身份、性别、尊卑、贫富,是人人平等,必然受报的。业报,纵然是夫妻、父子、师弟、朋友,谁也无法代替,一切皆由自己去承受。业报将我们行为的后果,清清楚楚地记载下来,其精确度,甚至现代的计算机也望尘莫及。假如人人都有因果业报的观念,道德意识一定会提高,社会的犯罪行为自然减少,建立一个乐利祥和的社会,乃指日可待;业报说,对于净化当今社会污浊的人心,提高伦理道德方面,实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佛经说:“法不孤起。”任何事物的生起必有其因果律,我们的生活也处处离不开因果,譬如肚子饿了要吃饭,吃饭的结果,肚子饱了,就不再饥饿;疲倦了,需要休息,经过一番养精蓄锐,终于恢复精神,活力充沛。我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乃至知、情、意的心灵活动等,哪一样能脱离因果关系?因此,想追求幸福的人生,就必须播种善因、好种,才能尝到甜美的佳果。
曾有人这样问:“现在的农产品,可以用接枝的科学方法,把芒果和香蕉**成新品种,这种情形,因果上又如何解释呢?”俗话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种的是芒果和香蕉的混合种,长出来的,当然是既不像芒果也不像香蕉的新品种。这个新品种,是合二者的因,所产生的新果,仍然没有违背因果定律。
“试管婴儿”也曾引起全世界的震撼。试管婴儿虽然不在母亲体内受胎,但仍需要父精母血,再加上科学的培养,才能成长,这一切仍然是因缘和合,不离因果关系。假如试管不放入可以成长为人的**与卵子,再进步的科学,也无法制造出人。如果试管本身能生出婴儿来,叫试管自己生,不就了事吗?但是事实并不如此,试管中没有因,绝对产生不了果。
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脱离因果律,种下了恶业,必然要受到恶报。恶业的集聚,虽然带给我们苦难的人生,但是恶业是可以了尽,而给我们无限的光明和希望。好比一个人到处借贷、负债累累,但是只要有一天把债务还清了,就能无债一身轻;一个穷凶极恶、罪恶滔天的人,只要有一天应受的业报受尽了,必能还回自由无罪之身。一个恶业盈贯的人,犹如触犯法网的人,经过法律的制裁,在牢狱里受完刑罚之后,就可以重获自由,再见光明。
佛法说:“诸行无常。”罪业也是无常变化,空无自性,只要我们不继续制造恶业,并且广植善业,有一天一定能够离苦得乐,免除痛苦的折磨,所谓:“随缘消旧业,更莫造新殃。”业报说并不是消极的宿命论,而且充满了积极进取的意味。我们如果想从痛苦的深渊解脱出来,首先要灭除集苦的原因,不再造作新的苦业,快乐的人生就不远了。因此彻底了解造成痛苦的原因,是我们追求幸福不可忽视的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