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詹金斯的看法,后现代历史理论的矛头既指向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主的大写的历史(History as upper case),也消解着以具体历史事件描述为主的学院派小写的历史(history as lower case),但却以解构大写的历史为主要任务。有时学院派认为大写历史的崩溃并不影响小写历史,但实际上前者的瓦解必然触及后者,因为小写的历史往往以大写的历史为前提,尽管史学家常常有意无意地忽略这点。与此同时,既然后现代意识摧毁了任何神圣的东西,那么包括客观性在内的所有历史学的实践原则的前提,也会不可避免地遭到毁灭性打击。由此,詹金斯提出了某种“历史终结”的论证,“并非(必然)是历史本身的终结,而是关于我们西方历史的那些大写和小写情形的变种表达的终结。简言之,那种现代性使过去范畴化的特殊方式终结了,只有借助这种方式大写和小写的历史形式才能成立”[8]。

如果按后现代主义者的理解,后现代的历史是“未来的历史”,那么历史就“还从未存在过”。不过,他们又说,后现代历史已经存在于海登·怀特、让·波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泽漫-戴维斯(Natalie Zeman-Davis)、西蒙·沙马(Simon Schama)、斯蒂芬·巴恩(Stephen Bann)等人的著作中;而在汉斯·凯尔纳、安克施密特、拉斐尔·塞缪尔(Raphael Samuel)、琳达·哈奇森(Linda Hutcheson)和贝克霍弗(Robert Berkhofer)那儿,至少根据某些“趋势观察”已经有了后现代类型历史的暗示。[9]

目前,所有历史学家可以被分为后现代派和传统派两种。然而,正像学术界有不同类型的“语言学转向”一样,也有多种多样的后现代历史理论。根据全部史学家对后现代主义的态度,基思·詹金斯把他们大致分为五类。[10]其中两类属于激进的,两类应当说是传统的,还有一类在动摇(他们从后现代历史理论中既看到优点也看到缺陷)或准备结合对后现代的积极理解和消极理解以有利于自己的观点。

第一类是观点各异但都积极推动西方元历史崩溃的激进理论家,其中有:德里达、拉康、利奥塔、波德里亚、斯皮瓦克(Spivak)、伊拉戈里(Iragary)、菲什(Fish)、罗蒂(R.Rorty)、鲍曼(Bauman)、拉克劳(Laclau)、吉罗克思(Giroux)、罗伯特·雍(Robert Yong)、钱伯斯(Iain Chambers)等,他们都积极地评价后现代主义对传统历史的冲击。许多第三世界民族历来遭遇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和西方种族中心主义的元历史的消极表述或忽视,他们的元历史不是受到抑制就是还未建立起来,西方元历史的崩溃为这些民族重建他们自己的历史提供了机会。

第二类是激进地展开对小写历史进行批判的历史理论家,他们既高兴地看到大写的元历史的崩溃,也希望这个洪流把小写历史或专业历史的神话冲垮。因此,他们表现得更加激进,更加具有破坏性。这类理论家包括:巴尔特、福柯、安克施密特、海登·怀特、贝克霍弗、琼·司各特(Joan Scott)、迪亚娜·埃兰(Diane Elam)、戴维·哈伦(David Harlan)、多米尼克·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等人。

第三类是传统主义者,他们一方面乐于看到海登·怀特和安克施密特等人对专业的学院历史的批判,另一方面也能承认(尽管有些勉强)对元历史的激进批判把它们还原到扩大的隐喻和讽喻的地位,但他们仍旧保留“正确的理由”、事实性、真理、正义等作为史学解放的基础。他们在后现代主义中看到一种潜在不幸的相对主义,甚至一种彻头彻尾的虚无主义。克里斯托弗·诺里斯(Christopher Norris)、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詹明信(Fredric Jameson)(有些更传统的学者认为詹明信是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但他本人对此坚决否认)、培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戴维·哈维(David Harvey)、卡利尼科斯、福克斯-吉诺维斯(Elizabeth Fox-Genovese)、诺曼·杰拉斯(Norman Geras)等人,属于这类思想家。显而易见,这类思想家不愿看到大写的元历史的彻底解构,他们希望保持某些元叙述作为我们历史实践的基本的前提。他们可以赞同近来文学批评中的后现代发展,并反对朴素的表现主义语言观念。但是,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完全同意相对主义的后现代观点,因为仍然可以有比较哪种历史论述更有效的方法。他们相信,仍旧存在保持“事实”的方法,以限制无休止的冒牌和延异游戏,如杰拉斯说:“如果没有真理,也就没有任何不公正……如果真理完全是相对化的,或是与特殊的话语或语言游戏……与最终的词汇,工具成功的框架,文化上特定系统的司法信念或实践相联系的,也无任何不公正……任何公认不公正的牺牲者和抗议者被剥夺了他们最后的也是最好的武器,即讲述真实发生的事情。他们只能讲述他们的故事,这是另外一回事。因此,在道德上和政治上,任何事情都行。”[11]这类理论家多以左派的面目出现,他们认为绝对相对主义是为资产阶级的不公正现象开脱责任的右派策略。

第四类理论家对后现代主义持批评态度。对这类理论家来说,后现代主义并非来自右派,而是来自左派,就后现代主义的兴趣而言,可以说它是一个左派现象,甚至在本质上属于左派。这类理论家属于小写历史的传统学院派,其中主要有:劳伦斯·斯通、佩雷斯·扎戈林(Perez Zagorin)、希姆尔伐勃(Gertrude Himmelfarb)、杰弗里·埃尔顿(Geoffrey Elton)、卡洛·金茨伯格(Carlo Ginzburg)。一般来说,他们能接受后现代主义者对大写历史或元历史的消解,但对小写的学院派历史的后现代解构持坚定的敌视态度。他们认为,后现代历史在海登·怀特和安克施密特手中,剥夺了历史的合法地位。例如,斯通希望人们在泼掉元历史的脏水时,不要把正当的历史这个婴儿也一同扔掉。他们的结论是:如果没有可行的元历史或专业历史生存下来,那么历史本身就会在后现代主义的气氛下烟消云散。

第五类理论家可以说是“未确定的或差别细微的其他人”。其成员能够欣赏后现代非神秘化的优点,但是他们留恋确定的方法,以便能防范“什么都行”的境地。属于这个范畴的理论家有乔伊斯·阿普莱(Joyce Appley)、林恩·亨特(Lynn Hunt)、玛格丽特·雅各布(Margaret Jacob)、托尼·贝内特(Tony Bennett)、拉斐尔·塞缪尔(Raphael Samuel)等人。他们希望自己的见解并非只是任性的选择,而是能够“得到赞同”或有保险的东西。因此,他们把后现代的观点与旧有的承诺和实践结合在了一起。我个人对这些人的想法持同情的态度,我也认为后现代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新的视角和方法,但这并不是完全放弃学术界千百年积累和锤炼出的原则的充分理由。后现代主义很可能像历史上出现的任何流派一样,完成使命之后就成为明日黄花,但历史学的某些基本的原理不仅是相对稳固的,而且经过调节更为完善了。我们不能来一种“新”主义,就改换一次门庭,但我们可以从任何一次思潮中获取它们积极的有效成分。为了我们学术上的进步,我们应当对每一思潮采取“雁过拔毛”的政策,但我们不能跟着它们飞来飞去,忘掉自己独特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