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学者们研究与“叙述(narrative)”一词有关的问题时,大多与叙事分析有关。然而,在本章中,我们却试图利用该词的多义性[1],将与此相关的哲学讨论,尤其是历史哲学方面的讨论涵盖到“叙述主义”的范畴之内。我们将说明,“叙述主义”历史哲学讨论将不会满足于分析叙事(将故事作为历史解释或历史表现的主要形式),其论述的焦点最终还是集中到了与历史叙述行为相关的方方面面。当然,事件、故事是历史叙述实践的主要领域之一,在传统历史叙述中,它甚至曾一统天下。而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由历史叙事研究引发的对历史叙述行为的研究,导致了西方历史哲学界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了一场新的变革。历史哲学从分析的时代步入了后现代主义时代。叙述主义历史哲学作为这两个时代共同的主题,其内涵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更了。历史哲学由此展示出从分析、批判的历史哲学(认识论的历史哲学)复归思辨历史哲学(本体论历史哲学)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