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一门批判的科学”,把批判意识引入历史学,体现了文德尔班关于历史客观性的思考。他认为,没有批判就没有历史。“一个历史学家是否成熟,其依据就在于他是否明确这种批判观点;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在选材和描述细节时他就只能按本能从事而无明确的标准。”[23]但是他又指出,首先,这种批判不应诉诸个人任意性,“批判的标准不应是历史学家个人的理论,甚至也不是他的哲学信念;如若应用了个人的这样一种标准,至少就会使据此标准而应用的批判失去科学普遍性的价值”[24]。其次,这种批判应遵循历史是关于个体性的科学的原则,“历史的批判在对它所陈述的东西加工制作的时候,尽管需要进行一些非常细致复杂的概念工作,但是它的最终目的永远在于从大量素材中把过去的真相栩栩如生地刻画出来;它所陈述出来的东西是人的形貌,人的生活,及其全部丰富多彩的特有的形成过程,描绘得一丝不苟,完全保存着生活的个性”。由此可见,文德尔班力求避免历史认识中的主观性,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在于使某一过去事象丝毫不走样地重新复活于当前的概念中”。事实上,在文德尔班的价值理论中,认识就是评价,甚至连为克服人们主观性而提出的“规范性意识”也只是一种假设,并不是认识的客观依据。因此,文德尔班力图达到的客观真实性无论如何也难以超出康德先验唯心主义的范畴。
同文德尔班一样,李凯尔特也力图避免历史研究的主观任意性,为了达到一种客观性,他推出了价值学说。价值学说在李凯尔特的历史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没有价值,也就没有任何历史科学。”[25]借助于价值范畴,李凯尔特试图建立一种中立的价值观,避免主观倾向,从而达到历史客观性的要求。
历史客观性问题长期困扰着历史学家。李凯尔特不同意历史学家兰克所谓“如实地”表述历史的观点。他认为,对于那种或者主观随意地歪曲事实,或者在对事实的描述中充满了赞扬和责难的叙述来说,兰克对于“客观性”的要求是正当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历史的客观性在于单纯地重现事实,而没有一条作为指导的选择原则。[26]李凯尔特认为,无论是兰克的“如实地”这种说法,还是文德尔班的“表意化”方法,都只是包含着问题而远没有解决问题。如果像兰克所希望的那样,历史学家在研究历史的时候为了达到客观公正而应当抹杀掉自我的话,那就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的历史,这种历史只是“一堆没有意义的、由许多简单和纯粹的现象所组成的混合物,这些现象是各不相同的,但在同等程度上或者是有意义的或者是无意义的,是引不起任何历史兴趣的”[27]。
李凯尔特认为,对于研究文化事件的历史科学来说,“现实分为本质成分和非本质成分,也就是分为历史上有意义的个别性和纯粹的异质性”[28]。这样一来,我们便得到了我们所寻找的一条原则,按照这条原则,我们形成历史概念,就是在保持现实的个别性和特殊性的条件下改造现实的异质连续性。这便形成了历史学家挑选本质成分的一条原则,历史学家所需要做的,首先是在无限众多的个别对象中,研究那些在其个别特性中或者体现出文化价值本身或者与文化价值有联系的对象,再从任何一个单一对象所提供的各种异质性成分中,选择那些作为文化意义的依据的成分。通过文化所固有的价值以及通过与价值的联系,可叙述的、历史的个别性概念才得以形成。李凯尔特认为,对个别事件的单纯“叙述”还不是科学,只有借助于价值的观点,历史学家才能够选择本质的、有意义的事件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
李凯尔特进而指出,价值联系方法与评价方法是判然有别的。只有当价值实际上被主体所评价,因而某些对象实际上被看作财富的时候,历史学才对价值加以考虑,但是,历史学决不是评价的科学。历史学只是对实际存在或确实有的东西加以确定。即使没有历史学家的评价,历史的个别性也会借助于和价值的理论联系得以形成。因此,在历史上重要的和有意义的事件,即历史上的本质成分,不仅包括那些促进文化财富得到实现的事件,而且包括那些阻碍文化财富得到实现的事件。只有那些与价值没有联系的事件,才作为非本质成分被剔除掉。由此,李凯尔特得出结论:当我们说一个对象对于价值、对于实现文化财富具有意义时,这决不是意味着对于这个对象作出评价。他举例说明,历史学家可以不必对法国革命对于欧洲有利或者有害这一点作出决定,这是一种评价。反之,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不会怀疑,在法国革命中的那些事件对于法国或者欧洲的文化发展来说是有意义的和重要的,因此必须从其个别性方面把它们作为本质成分包括到欧洲史的叙述之中,这是一种价值联系而非评价。根据李凯尔特的观点,评价不属于历史概念的形成这个概念,当历史学家提出赞扬和责难的时候,它就越出了它作为一门关于现实存在的科学的范围。他还特别指出,要明确地把历史发展概念与进步概念区别开。因为“进步”一词与评价直接相关。任何一个关于进步或退步的论断都包含肯定的或否定的评价。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进步概念属于形而上学问题,是个历史哲学概念,不应属于历史领域。经验的历史叙述拒绝对历史事件的意义作出判断,任何一种判断都是“非历史的”。
李凯尔特认为,历史的经验客观性建立在文化价值的普遍性之上,文化价值的这种普遍性使历史概念的形成排除了个人的主观随意性,因而是历史概念形成的“客观性的依据”。[29]他强调价值的普遍性,强调价值与评价的严格区别,都是为了达到一种历史客观性,那么他所谓的价值究竟是什么呢?“价值决不是现实。”“关于价值,我们不能说它们实际上存在着或不存在,而只能说它们是有意义的还是无意义的。文化价值或者事实上被大家公认为有效的,或者至少被文化人假定为有效的,因而那些具有价值的对象的意义也被假定为具有一种不仅是纯粹个人的意义;而且,文化就其最高意义而言一定不是与纯粹需求的对象相关,而必定与财富相关。当我们一般地想到价值的有效性时,我们为了自己生活于其中的集体或者由于其他的理由而或多或少对于财富的评价或关怀感到‘负有责任’;但是,我们不能仅仅从道德的必要性方面来思考它们。价值能够作为‘应为的东西’与我们相对立。”
从李凯尔特关于价值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价值”这一范畴的超验性。在某种意义上,价值就如同康德哲学中的绝对命令,是一个形而上学的、不可言传的东西。为了避免主观任意性,李凯尔特说价值“不是心理的现实”;为了避免与唯物主义相合,他说价值“不是物理的现实”。就是这样一个既非主观领域又非客观领域的范畴,被李凯尔特赋予了极其广泛的“客观普遍性”,并把它作为历史学家区分自然和文化的标准,作为历史学家鉴别历史材料时借以区分本质成分和非本质成分的标准。事实上,价值范畴除了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假设之外什么也不是,苏联学者康恩称之为“超历史的、超主观的价值”。[30]可以想象,以这样一种不具有客观性的,超验的价值作为历史考察的标准和前提,其结论必定是反历史的。李凯尔特反对历史研究中的主观任意性本身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建立一个客观的标准。实际上在历史领域,不可能存在超然中立的第三条道路,不可能不对任何历史进行评价,对待同一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不作肯定的或否定的评价并不能掩盖历史学家本人的真实立场和观点。假如像李凯尔特所宣称的那样,价值不是评价,历史领域排斥评价的话,那么以李凯尔特所谓的价值联系为标准书写的历史,也就成了某一类事件的简单堆积,毫无科学性可言。事实上,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要从一定的观点、立场、角度去看待历史问题,谁都不可能是一个全方位的、无立场的历史学家。无立场地只按价值联系方法去叙述历史而不评价历史本身就是一种立场。况且,永远持一种不偏不倚的、超然中性的价值观的历史学家是没有的,价值就是评价。譬如说,一旦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触及李凯尔特本人的阶级立场、阶级利益的时候,一直挂在他脸上的价值中立的“客观”面纱便会一扔了之。譬如,当他攻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是“一种以粗暴的和非批判的方式臆造出来的历史哲学”的时候,他的超验的价值标准便不攻自破,他所捍卫的“历史客观性”也完全淹没在他本人强烈的主观主义倾向之中。
卡西尔不同意李凯尔特以价值体系来选择历史事实的标准,他也不能同意那种主张真正的标准在于实际的结果并不在于事实价值的观点。他认为,一切历史事实都是有性格的事实。历史学是对过去的重建,是对各种符号的解释,但是,历史学不可能描述过去的全部事实。卡西尔在探讨历史客观性这一问题时,是从区分物理事实的实在性(真实性)与历史事实的客观性入手的。历史事实的客观性属于一个不同的更高秩序,我们不仅要规定各种事件的空间与时间,还要考虑这些事件的原因。如果我们知道了编年史顺序上的一切事实,我们可能会对历史有一个一般的框架和认识,但是不会懂得它的真正生命力。卡西尔认为,历史知识的一般主题和最终目的正是理解人类的生命力。呈现在历史学家面前的不是一个物理对象的世界,而是一个符号的宇宙。历史学家解读历史事实是从破解各种符号开始的。对于历史学家来讲,所有那些文献、遗迹都只是符号而已,他必须在这些符号之下去寻找人类的和文化的生活,在这种解读符号的过程中,历史学家注入了自己的内在情感。卡西尔指出,这样一来,便引出了历史思想的基本二律背反——一方面,历史学家寻找事物和事件的真理;另一方面,他融入了自身的经验和情感。一个伟大历史学家的与众不同之处正在于他个人经验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深刻性和强烈性。那么,“一种个人的真理不是一种语词上的矛盾吗?”[31]历史真理的客观性和历史学家的主观性之间的表面对立应当怎样解决呢?
卡西尔认为,如果历史学家像兰克所表达的那样,“为了使自己成为事物的纯粹镜子,以便观看事件实际发生的本来面目,他愿意使自己的自我泯灭”——成功地忘却了自我,那么他由此而达不到更高的客观性。理由是历史学家熄灭了自己的个人经验之光,就不可能观看也不可能判断其他人的经验,就好比在艺术领域中没有个人经验就无法写出一部艺术史一样。卡西尔认为,兰克这个自相矛盾的提法,实质上是提出一个问题,而不是指出一个问题的答案。在他看来,认为兰克的著作很好地说明了什么是历史客观性。卡西尔高度评价了兰克的历史真实观,认为兰克的反对者“抱怨兰克的冷冰冰的客观主义没有说明叙述者的内心站在哪一边”的观点是浅薄的。他认为兰克的同情心是真正历史学家的同情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同情心,正是这种不含有好恶或党派偏见的、同时容纳朋友和敌人的同情方式阻止了兰克以一个狂热者的方式或以一个单纯辩护士的方式来处理历史问题。在卡西尔看来,“理解一切就是原谅一切”这句格言不适应于解释伟大的历史学家的著作,真正的同情并不包含任何道德判断以及对个别行动的褒贬。卡西尔赞赏黑格尔的名言:“世界的历史就是末日的审判。”在兰克那里,在世界历史的伟大审判中,历史学家必须为判决做准备而不是宣布判决。卡西尔认为:“根据兰克的看法,历史学家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如果他作为一个法官来发言,那也只是作为预审法官来说话的。他必须收集这桩公案中的一切文献以便把它们提交给最高法院——世界历史。如果他在这个任务上失败了,如果由于党派的好恶成见使他隐瞒或篡改了一点点证据,那么他就玩忽了他的最高职责。”[32]卡西尔认为,兰克广博的同情心使他能够包容所有时代和所有民族,并使他的著作具有极其广阔而不受拘束的视野。
总之,卡西尔认为,一个真正伟大的历史学家应当不带政治**、不带民族偏见地去写作。他引用雅各布·布克哈特的话印证自己的观点:“除了盲目的颂扬我们自己的国家以外,另一个更艰巨的职责是我们作为公民所义不容辞的,这就是:把自己培养成为富于同情、善于理解的人——这样的人把真理以及与精神事物的密切联系视作最高的善,他们能够从这种知识中诱导出我们作为公民的真正职责,即使这些职责并不是我们生来具有的。在思想的王国里,最高的公正和正义就是:一切国界都应当被抹掉。”卡西尔指出,历史学虽然是关于**的历史,但是如果历史学本身试图成为**,那么它就不再是历史,历史学家本人一定不能表现出他所描述的那些感情、那些暴怒和疯狂的情绪来。他认为,通过历史知识的这种特性,就能区分开历史的客观性与自然科学的客观性。从历史知识的目的在于对自我认识的丰富和扩大出发,卡西尔认为自然科学忘掉人,历史学模拟人。在自然科学领域,为了发现和制定自然规律,我们必须忘掉人;在历史领域,历史学从根本上讲是关于自我认识的知识,而不是关于外部事实或事件的知识,因此历史学是拟人的,历史学在努力追求一种“客观的拟人性”。
卡西尔把历史知识归为语义学的一个分支,因此历史学被包含在阐释学而非自然科学的领域。他赞同丹纳把历史叙述建立在“一切有意义的细小事实”之上,认为丹纳所说的事实虽然就结果而言并没有重大历史意义,但它们都是历史符号,正是借助这些符号,历史学家得以解读个人的性格及整个时代的性格。历史学家必须利用一切经验调查的方法,必须搜集一切可以得到的证据并且比较和批判他的一切原始资料。卡西尔强调历史学家不能遗忘或忽视任何重要的事实,但是他认为,对于历史研究来讲,最终的决定性的步骤总是一种创造性想象力的活动。卡西尔坚信,只要历史学家用正确的方式来写作和阅读,历史学就会把我们从物质的、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生活的一切必然事件中提高到自由的境界。
但是,卡西尔所谓的正确的历史学写作方式是建立在一种普遍同情的历史观之上的,这就意味着卡西尔在重复着一条试图超越道德判断之上的第三条写作道路,事实证明这是难以做到的。他称赞兰克的广博的同情心,他赞同席勒的**观——存在着一种表现**的艺术,但不可能有一种“本身是**”的艺术,他高度评价黑格尔关于世界历史就是末日审判的历史观,他相信布克哈特“一切国界都应当被抹掉”的正义观,但是所有这一切只是表达他内心中对于历史观的美好假设,他批评李凯尔特的“价值联系”方法,但是他自己的“符号”论也同样不能为历史学家选择历史事实提供一种客观的标准。事实上,正如李凯尔特反对“价值就是评价”一样,卡西尔所谓的历史学家的“最道德的责任感”也把评价排除在历史领域之外。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说道,在历史研究领域中不可能存在道德中立的标准或方法,即使历史学家内心的确想同时容纳敌人和朋友,但是在具体的历史事件上,历史学家不可能超越于自身所处的阶级、立场、利益之上或之外。同李凯尔特一样,卡西尔试图以一种表面上的冷静与中立掩盖其实质上的道德倾向,这样一种历史研究方法不可能达到历史客观性。如果说李凯尔特的“价值”范畴就如同康德哲学中的绝对命令,那么卡西尔的“符号”也具有着同样的超验性质。在卡西尔那里,人的意识结构中有一种“自然的符号系统”,即“先验的符号构造能力”[33],这样,人类的全部文化都被归结为“先验的构造”,而不是历史的创造,这种明显的唯心主义性质正好应了卡西尔对自己哲学的命名:作为一种文化哲学的批判唯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