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共同体被定义时,就意味着,我们是从事物的整体去把握和理解该类事物。组成集体的个体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同质性,这种集体就会被称为共同体。因此,可以说“共同性”是标识共同体的身份密码。

“共同性”是连接共同体中的个体的纽带。鲍曼指出,无论是雷德菲尔德所说的“小共同体”的完好无损一致性,还是滕尼斯所说的共同理解的“自然而然性”都是由相同的原材料做成的:它们都是由同质性、共同性所构成的。一旦内部人与外部世界的交流变得比内部人的相互交流更为频繁,并且承负着更多的意义与压力,那么这种“共同性”也就会消失。

涂尔干强调,共同体的存在要以自然意志与个体共同的情感和信仰为前提,而强烈的集体意识作为一种黏合剂,将同质性的个体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共同体。①可以认为,就共同体的表象而言是指一群人,而究其本质还在于它的有机整体性。②源于共同生活而析出的传统习俗、语言文字等因素,能作为一种凝聚力,促进共同体的突现。①类似地,一个共享某种独有的特质、居住地点或实践活动的人类集体,甚至是因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利益而组织起来的群体,都可以称之为共同体。

概括而言,“共同性”可以是共同的地域、血统,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民族、种族,共同的语言、文字,共同的历史、文化,共同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共同的目标、愿景,等等。简言之,共同体是“对一种特殊的文化的一定程度的承诺”②。

最深厚的“共同性”源于某种共同的信念、价值、目标或利益,它表征着成员的生存方式,规范着成员间的相处之道,规定着共同体的未来走向和前途命运。这些信念、价值和目标,常常是让个体凝聚为共同体的最本质的东西。缺乏共同的目标、信念和价值支撑,这样的共同体是没有生命力和号召力的。《想象的共同体》的作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以中世纪的宗教实践活动——朝圣——来解释来自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教徒之间的共同体观念和同时性意识的形成:共同的祈祷、共同的手势和共同的虔诚让他们从心底里发出了“我们都是穆斯林”的呼声,在这一宗教共同体当中,地域、文化、语言、族群的差异被瞬间克服了。①

对于当代的共同体而言,已突破了基于血缘、地缘等“共同理解”,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共同特征已经弥散到理想、信仰、观念、地位、遭遇、任务、身份、语言,甚至文化等方方面面。目前的文献大都认为,“共同体”的构成基于共同的利益,成员利益是共同体的主要联结机制。张庆东指出,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被看作共同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利益共同体。②王轶认为,有机体论的社会观实际上就是集体主义的社会观,就其本质而言是把社会看作一个共同体。这意味着,人们之间有某种超越个人利益之上的纽带,即共同利益、共同信仰、共同道德。③黄乐嫣(GloriaDavies)也认为,共同体概念所蕴含的情感本质是不可磨灭的,因为某个国家、某个文化、某个地点、某个原因、某个宗教或某个价值与利益体系是一个人自我鉴别的标志。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