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结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特穆尔的理想是炸掉喜马拉雅山脉。这个理想确实有些神经病,不过想想他一个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神经要是正常那倒是奇怪啦。在这草原大漠,黄沙落日之时,特穆尔向我陈述他的理想。

他满脸狂热,黑黝黝的脸颊有一抹不健康的潮红之色。

我心中暗想,他经历了几百年的风霜,如今一激动,想来身子也吃不消了,不过这老王八蛋就算死了也不关我事,估计藏族同胞还会拍手称快,庆祝人间少了一大害虫。

这时,我呕吐起来,口中腥燥的马血味道让我有些吃不消。干呕了很长时间,却呕不出什么,只是吐出一些胃中的酸水罢了。瞧着乌娜家的蒙古包就在数公里外,我就走了过去,想讨口水喝。

我来到蒙古包时,乌娜正在唱蒙古歌。

我听不懂蒙古语,不过音调中的沧桑是能听的出来的,想来是这小家伙因为奶奶去世而伤心。

我在乌娜家吃了晚饭,特穆尔也来了。

特穆尔拿出几副牌,我们开始打牌。值得说明的是,乌娜这家伙的经验相当老道,我们斗地主,这家伙就没输过。我瞧着她小小的身体,已经怀疑这家伙也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了。不会儿,羊圈里的羊儿咩咩叫了起来,我和特穆尔知道有事情发生,急忙冲出蒙古包。

夕阳下,一个血肉模糊的人缓缓走了过来。

他走的很慢,每一步都很吃力。身上在滴答着鲜血,他的身后是一条长长的、蜿蜒的血脚印。

云飞竟然没被炸死,这家伙的生命力那是没的说。

特穆尔嘿嘿笑道:“嗨,云哥儿,过来打牌了”,云飞洗净身上鲜血,他全身骨骼至少碎了一小半,不得不缠满绷带,像是个木乃伊一样。之后他又穿上一身新的校服,模样更是怪异。

校服控不愧是校服控,我怀疑他脑子有问题。

最后一位客人是龙人,它的蛇尾被炸掉了,两只黄金眼瞳冷视这特穆尔,简直要把他生吃了。特穆尔哈哈大笑,抱着龙人,拍打着龙人的脊背,说:“我的弟弟,你这模样真是比以前酷多了,瞧啊,充满力量的身躯,渍渍,老哥为了迎接你,特地放了个大烟花”

龙人的名字叫做帖木儿。

我瞧了瞧帐篷里的四个怪物,每一个像活人,我自己也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姑且称之为人吧。我们五个人打保皇,帖木儿在棺材里睡了几百年,不会打牌,教了他很久才让他明白。

帖木儿打了一会牌,就不想再打牌了,而是抱着笔记本看小说。

“看的啥书?”我问。

“灵异小说,我喜欢看”,帖木儿那布满金鳞的狰狞脸颊上露出孩子般的笑容,这家伙本来就是个小孩子。我瞧了瞧电脑屏幕上的文字,说:“瞧瞧人家这故事,这世界背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你再看看咱这故事。如果我们的人生也是一段故事的话,那写这个故事的人必定是个神经病”。

“是啊,他可是拥有宇宙最粗的神经”,特穆尔说。

这个老蒙古鞑子叹了一口气,说:“像我这种伟大人物,本来就应该睡在水晶棺材里,然后放在北京展览。游客们要想看我,得买门票。多么有趣的人生啊,可我竟然还活着,娘的,活的时间长了也会让人发疯”。

我心中哼哼了两句,心想你要是睡在水晶棺材里,估计没几年就进化成湘西尸王……

……

草原上的夜很黑,风很大,草皮上一片风霜。

我掐指一算,啊的一声大叫,原来今夜是大年三十。这时云飞从背包里拿出一款很潮的手机来,开机,给家里打电话。

电话接通,我隐约听到一个懒散的女人声音:“喂,小飞飞吗,妈妈想你了,什么时候回家?”

云飞说:“我现在正在杭州,再玩两天就回家。嗯,今天安好,我吃的很饱,玩的很开心,你勿担心。还有,你按时睡觉,春晚看一会就好,另外记得明天早上不要睡懒觉,冰箱里有现成的速冻饺子,不用你自己包,免得切菜馅的时候切了手……”

他啰嗦了很长时间。

妈妈是个娇嫩的女人,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会做菜,不会洗衣,更不会照顾小孩。小时候没有爸爸的他就是被这样一个笨女人拉扯大的,那个女人从来不会去管他做什么,就算这大年三十在外忙碌也是如此,只要他能按时给她打个电话就好。他的妈妈有些傻,年轻时的妈妈在一个夏天因为贪图凉快,就在一个洞里抱着一条大蟒蛇睡觉,然后就有了他,正常人谁去干这事。

乌娜在一旁低声对我说:“他妈妈绝对死了!”

“不可能,明明正打电话吗?”我不信。乌娜说:“待会等他睡着,看看他的手机就清楚了”。

事实证明,乌娜是对的。

云飞睡着后,我和乌娜偷偷拿了他的手机,查了通信记录,上面显示今晚并没有通话。我又点开录音机,里面就只有一个文件,我点开,“喂,是小飞飞吗,妈妈想你了,什么时候回家?”这句话我听了很多遍,心想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夜渐渐过去,黎明前的最后一段时光是最黑暗的。

当朝阳跃出地平线,光芒就洒落人间。

如果是夏天,这时候就有牧羊人起床放羊了,让羊儿吃清晨最新鲜的草。不过此时是冬天,那几只羊也是饿的瘦骨嶙峋,再说它们是吃饲料长大的,羊肉比不上那些吃牧草长大的羊儿肥美。

……

特穆尔,帖木儿,乌娜要离开草原了,说是要去西藏,去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云飞穿上自己的黑袍,全身都隐藏在阴影中,像是一头孤狼一样离开了。

“他日江湖相逢,定将杯酒言欢”,特穆尔像是侠士一样,很牛逼的说了声另类的拜拜。

不知不觉,我身边已空无一人。

我哈哈大笑了起来,那龙骨终究还是归我了。

我跑到被炸药炸出来的大坑中,瞧着碎石的一角隐隐有红铜色的龙骨,心中大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龙骨拖了出来,然而此时阳光洒落龙骨,龙骨燃烧起火焰,不多时就烧化了,灰烬中留下一块舍利。

我很是惋惜,不过再怎么说也是龙舍利,也能卖几个钱。

……

我回了家,过完了年,又把祖宗们的坟墓迁到一处风水宝地,在坟头上插了几柱香,青烟袅袅,也算是祖坟上冒青烟啦。

迁坟的过程中有个意外之喜:我在爷爷的坟中发现了一个烟斗,卖了好几百块钱呢。

老家的事情忙完,我一家人返回了城市。

之后又过了三个多月吧,大哥在工地干活时发生意外,被从楼上掉下来的钢筋贯穿了脑袋,就这么去了。我因大哥的死而哭了三天三夜,整个人一下子落寞起来,但觉人生无甚意义啦。

韶华易逝,时间无情。

日子是一年年的过去,时间快的让我都惶恐起来,眨眼间就是十来年的时光。这是我也安安担心自己的寿命,根据苏瑛所说,我余下的寿命也就只有十来年。不过这玩意,尽人事,听天命,我也管不了那么许多,虽然担心却也没有法子,毕竟我有没有长生神药……

小妹高中毕业后就不想上大学了,不是因为钱的原因,这时我手里已经有不少钱了,毕竟这些年来也没少东挖西挖的搞考古,从古墓里弄了不少古董。后来小妹嫁了人,家里就只剩下我和傻子三妹。

我估计得照顾这傻姑娘一辈子了。

不管如何,我的青春就是这么逝去啦。

……

(本卷完)

PS:第一卷结束,写个卷尾语。

我最擅长的还是写仙侠,仙侠我已经熟透于心,怎样写开头,怎样写吸引人,也都很清楚。灵异,第一次写。嗯,或者说是第一次想写一本完完整等的灵异。以前也写过两个灵异开头,不过都是写了两三千字就不想写了,主要就是因为我找不到灵异小说的吸引力在那里,我抓不住重点。

像盗墓笔记与鬼吹灯一流,无论是人物特色还是背景都挺吸引人的。这两本书我都看过,当然,也只是瞧了瞧开头,之后就看不下去了。其它的灵异一类的书,我是真没完整读过一本,都是零散的点击两章,看了也不过脑子,眨眼就忘。

嗯,不说写作问题了,大家瞧着也没劲。

还是说说这本书的剧情问题。

第一卷,我原本是想写四个片段,不过写完这第三个片段,我就烦了,不想去写第四个片段了。这几个片段,短小细,并不吸引人,我原本也只是想用这几个小片段写几个特色的人物镇场子。

第一个片段,写的是苏瑛与秦飞。

第二个片段,主要是想写唱师,不过这个人身上着墨不多。当然,以后会详加叙述。

第三个片段,写的是小飞飞。我不喜欢云飞这个名字,太烂,我起名没啥天赋,随便乱扯。至于特穆尔一家,以后在藏北那一卷会提到,这里暂不叙述。云飞也就是男二号,以后会详写。男三号也差不多想明白了,应该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洋人青年,很奇葩的一个玩意,就像盗墓里的胖子,都是扮演小丑来活跃气氛的。

希望大家看了也能理清剧情,我的表达能力不大好,所以在这里给大家梳理一下。下一卷,背景应该是东北吧,第一卷的人物也基本不会出场,主要是有新人物。当然,第一卷人物并不是来打酱油的,以后的卷章里肯定有。

第二卷我还没怎么想明白,还有,我会尽量把一个场景写的长一些,不再这样短小细,可我水平着实有限,写着写着就写崩了。如果是这样,大家也体谅一下。一章三千字,又不能升级练功,很难凑字数啊。

OK,本屌丝人穷且瘦,全靠大家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