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刹那芳华人鱼,亦或者说是龙人。

龙人长长的金色蛇尾绕在石棺上,足足饶了三圈。它张开嘴巴,满嘴水晶般的锋利牙齿。它一口口的吃着红龙血肉,刚刚还为红龙死亡痛哭的它又把红龙当成了食物。红龙的尸体溢出一滴滴龙血,龙血不等落地就燃烧起来,化为一滴滴血雨。龙人沐浴在血雨中,嘴巴张大,哇呀呀大笑着。

笑着流泪。

没人知晓它这一刻的心情,这个在地底埋了几百年的怪物神经病啦。

‘“妈妈,我是真的爱你的。我把你吃掉,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啦”,龙人疯狂的撕咬吞吃着。不出片刻,红龙就被啃的只剩下骨骼。坚硬的龙骨燃烧着火焰,如红铜般的骨质,充满金属质感。

我看着龙骨,心下惊异,这玩意可比恐龙化石值钱多了,还不得卖个七八千万?

……

云飞瞧着龙人,眼神闪烁着彩光。他是蛇婴,需要喝热血才能抵抗体内的蛇体内的寒气。而龙血是这个世界上最炎热的物质之一。他跳跃,跳到了金鳞龙人的身上,张嘴就咬。

“咔嚓”。

他的牙齿咬穿了金鳞。

金鳞龙人大怒,这个小小的人类实在是不知好歹,不过,这牙齿还真硬啊。它可是清楚自己鳞片的硬度,那是就算用大炮轰都轰不掉一小角的鳞片。可是这人类的牙齿比自己的鳞片还硬。

龙人自是不知,云飞平日里就是那坚硬的合金当零食咀嚼,锻炼了一口好牙齿。比沸水都滚烫的热血,比鹤顶红都剧毒的龙血,就这样滚滚的流淌到了他的身体里,在血管中流淌。他的身体就如干涸的农田,被雨水滋润了。

龙人双目威严,它已经脱离了人身,成为另一层次的生命体,岂是小小的人类能亵渎的。损失的这点鲜血对它来说不值一提。它的手已经变成了龙爪,坚硬的龙爪抓住云飞的肩膀,轻易地捏碎了云飞坚硬的骨骼,像是捏碎又酥又脆的小饼干,那声音真是……爽……

龙人露出欣喜、享受之色。

云飞丝毫不以为意,他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一样,只是狠狠的吞吸着龙人的鲜血,除此之外,再无它想。

……

我看着云飞和这蛇尾怪物搏杀在一起,心凉了半截。照这个打法,云飞最大的可能就是被打死。我上去自然也是白搭,再说我又不是英雄,干啥子要去打败龙人,拯救世界。我只是一头狗熊,能安安稳稳的在树洞里睡觉就感觉很幸福了。英雄是要牺牲的,我可不想当英雄。

我想转身就跑,可双腿跟灌了铅一样沉重。

不知怎的,看到云哥儿那坚毅的眼神,我忽然懂得了什么。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偶尔发疯一次也是不错的。我撕掉右手布片,灰色的斑散发出腐臭气息。我从地上捡起一颗尖锐的石子,嗤的一声刺在灰斑上。

刺痛。

鲜血。

歇斯底里。

灰斑发出吱吱呀呀声,冒出一丝丝的灰色气流。我疼的流泪,怒气冲冲道:“不管你们是虫还是鬼,现在都给我滚出来打架吧!”灰色气流猛然激增,化为一片浓郁的灰雾,灰雾中有十三个灰色骷髅头。骷髅头狰狞怪笑,两眼冒着绿油油的鬼火,它们看着我,似乎很不满意我把它们叫出来。

霎时间,骷髅头们齐扑到我身上,咬在我的喉咙、四肢、躯干上,吸干了我的鲜血。我能感受到疼痛,也感觉到自己体内已经没有鲜血了,可我还活着,成了一具干尸。我也不知道自己死没死,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骷髅头喝光了我的鲜血,然后齐齐扑到金鳞龙人和云飞身上喝血。

火热的龙血,冰凉的蛇血。

云飞暮然间嘶吼一声,身上咔嚓咔嚓的冒出层层细密的蛇鳞。他一身鲜血,有龙血也有自己的蛇血。骷髅头、龙人、云飞战成一团。成为干尸的我感觉口渴,就转身跑到洞口水潭那去喝水。

水没喝到,却看到了特穆尔。

他打碎了溶洞顶部的巨大水晶,从这里弄了绳索,从绳索上爬到了地面上。临离去前还往下看了一眼,桀桀怪笑:“小子,能不能活命就看你的运气了,老子要跑路了,你也快跑吧。我实话告诉你,我要放一个巨大的烟花,足足八千斤炸药!”他激动的伸出一只手,然后或许是知道五根手指头不是八,又伸出另一只手的三根手指头。

“地底埋了八千斤炸药,碰的一声炸开,什么都会完蛋,一切都将深埋地底”。

特穆尔遥望着蓝天白云,不知何时,雪已经听了。乌兰家的蒙古包也早已搬迁。他怪笑着向前跑,前方模模糊糊的有个小点,那是乌兰。特穆尔怪笑着对乌兰说:“那条龙死啦,你失去了力量来源,你也要死了”。

乌兰露出解脱之色:“让我在生命最后一刻,看一看这灿烂的烟花吧”。

她笑着,睁开了双眼,眼神明亮清澈。临死前的她,在几百年的瞎眼生活后,再次睁眼看到了人世间。

“砰!”

爆炸。

剧烈的力量从两座小山中心呈涟漪状扩散开来,草地被一寸寸粉碎,湮灭。那剧烈的爆炸一瞬间把周围的空气都排斥了出去。两座小山扭曲、模糊了,然后就这么凭空消失不见。

震动天地的响声传到了数十里开外的城市、村子。

大地都被揉捏成一团!

……

乌兰对特穆尔说:“乌娜交给你照顾了,我的哥哥,永恒的再见了”,特穆尔呲牙咧嘴的怪笑着:“永生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真搞不清楚你为什么想要死,不过那条龙死了,你也必须跟着死去。不过我却不一样,我可没喝过龙血,而是吃过……不死神药!”

乌兰笑了笑。

她的发丝变成了白色,如雪般白。滑嫩的皮肤苍老,满是枣树皮般的皱纹。她的身体正在枯萎,刹那红颜老去。体内涌出金色的光点,这是龙血所赠予她的力量。只不过随着红龙的死去,这龙血已经变成了死血。光点附着在草皮上,仿佛一层粘稠的金油。她的身体哗啦一声散架,只剩下一堆腐朽的骨头。

特穆尔拿起地面上的头盖骨,在上面亲了一下,嘿嘿笑道:“原本也能当个收藏品的,不过,还是随风消散吧”,他大手一捏,捏碎了头盖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骨灰随着风儿消散。

特穆尔转身看着不远处的几匹大马,看到正抱着马脖子饮血的我,淡淡说:“命还挺大的……”

我喝饱了血,恢复了正常。

马儿失血,倒地抽搐,片刻后就一命呜呼了。我擦了擦嘴上的血,心中苦笑,我现在已经分不清自己是人是鬼了。

右手的灰斑消失,不过我知道灰斑的痕迹已经渗透到骨子里,渗透到鲜血中,这辈子都洗不去它的痕迹。

“那云哥儿死了?”我问。

刚刚我在水潭边听到特穆尔的话,知道事情不好,也顺着绳子爬了上来。我失血时,体重也就三十四斤,身体轻快,从绳索往上爬也是轻松的很。失血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美妙,不仅仅是血,连身体中的水分都被抽干,就是一具放在太阳低下晒了很多年的人干……

特穆尔摇头:“不知道,死不死不关我事,不过应该死不了吧”。

我看着炸药炸过后的一片焦土,死不了?简直是放屁,别说是个人,换成是铁球也给炸碎了。

……

特穆尔看着中原,说:“我以前当王爷的时候,想把中原人都迁到江南,让中原长满牧草,成为我蒙古人的牧场。后来元朝没了,我这个王爷也当不成了,不过我却吃了不死药,这时候我又有了一个新的理想,那就是把喜马拉雅山拦腰截断,让印度洋的湿润海风吹到西藏高原,让那里变成江南水田”。

他眼神炽热道:“刚才那八千斤炸药只是小试牛刀,我真正想做的是把喜马拉雅山炸了。哇呀呀,你能想象到世界屋脊崩塌的画面嘛,真是太壮观了。炸药,真是没的说,掌握了这种移山填海的热武器,什么王朝、皇族啊,都是臭狗屎”,他掐着腰大笑:“我要去把喜马拉雅山炸了,我在喜马拉雅山脉附近买了三万吨炸药,可惜没核弹,不过炸几座山还是可以的……”

特穆尔眼神炽热的说着自己的理想。

他的理想很伟大,可惜没有几个人知道。我体会到他这种心情,明明做的这么伟大,每个人夸赞那是不成的。如果我赞美他几句,这老孙子估计欢喜的跳高。

“你有病!”我认真的说。

特穆尔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他嘴角冰冷,眉毛上挑,说:“你才有病……”

“你真的有病”。

“你才真的有病”。

“大佬,您歇着吧,没事去炸啥喜马拉雅”,我简直无法理解他的心情,或许是活的时间长了,脑子有些不清楚,该把他的脑子挖出来用水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