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采参客江南水田,一个老头正在抓泥鳅。

老头年龄有六七十岁,身子骨看起来很是硬朗。他撸起裤腿,露出结实的小腿肌肉。水田里的野生泥鳅、黄鳝都很鲜美,不过这玩意滑不溜秋,一般人都是用电捕器电鱼的,而老头却是用手抓。

我小时候也捉过泥鳅,那时候是捉泥鳅总是会不经意的用指甲掐伤了泥鳅,被指甲掐伤的泥鳅过不了多长时间就死。老头双手伸进水中,碰到泥鳅就用两指去夹,能轻易的夹住滑不溜秋的泥鳅。碰到黄鳝,双手更是快如闪电,嗖的一下就把黄鳝扔进旁边的塑料桶里。

“老吴,吃不吃雪糕?”我在田埂上喊了一嗓子。

我只知道这老家伙姓吴,具体姓名倒是不清楚。我之所以来找他是希望让这老东西陪我走一趟东北。十年已过,我的性命危在旦夕,说不定哪天就蹬腿了,我也不得不冒一次险,去东北盗墓。传说长白山的天池底部有一座水府,里面有长生不老神药,我的目的就是这个。

老吴以前是个采参客,顾名思义,就是在深山老林找人参的。

人参,也就是棒槌,上了火候的山参还是很值钱的,那些人为养殖的,火候只有一年两年的,就不值钱了。

老吴以前和一群采参客曾经看到过天池底部的水府,不过却被天池水怪袭击,活下来的就只有他一个。老吴也是害怕的紧,竟然千里迢迢的跑到江南来。实际上怪物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可这老东西就是不陪我去。我是软磨硬泡,答应事成后给他八百万,可这老东西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脾气倔的很,说不去就不去。

……

我手中提着一塑料袋雪糕,心里就跟这雪糕一样,哇凉哇凉的。这些年来忙忙碌碌,钱有了,命却快要没了。钱有个屁用,都不能让我多活几年。想到这里,忍不住一把辛酸泪啊。我要是死了,我千辛万苦弄来的钱还不知道要便宜谁呢。我只有两个妹妹,我要是一死,傻子三妹有钱也没用,留给小妹?那是不可能的,她都已经嫁人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可不想把这钱留给我那便宜妹夫。

我旁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背着米奇牌小书包。

她叫小草,是我收养的孤儿。这孩子命薄,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扔到了垃圾堆里,我也就把她捡来养大了。当初收养她也不是没有一点龌龊心思,我心想我都是个三十岁的中年大叔了,可连个老婆都没有,我是想把她养大了当老婆的。

小草模样生的水灵,看着就喜人。

她小时候,我都是搂着她睡觉的,那小身子软乎乎的。不过这丫头长大了,就不愿和我睡一个被窝了。小草平日里挺乖的,去年还给我买了生日礼物,是一把剃须刀,把我给感动的,泪流满面。曾经何时,俺也年轻过,可现在都成胡子拉碴的大叔啦。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所以,我要找到不死神药,我要返老还童,想特穆尔一家那样,长生不老!

小草说:“叔,这老头不去就不去,还非得请他?”,小草嘟了嘟嘴。她的右眼戴着眼罩,像是独眼海贼一样。这孩子被遗弃在垃圾堆时,被乌鸦啄走了一只眼睛。小草用手指刮了刮脸蛋,对老吴道:“都这么大个人了,竟然还害怕,真是羞啊羞……”

老吴笑说:“小姑娘,你不用激我,东北我是如论如何都不会再回去的”。

……

老吴捉了一桶黄鳝泥鳅,晃悠悠的回家,嘴里哼着小曲,沐浴着清风,真是好不爽快。他已经年龄很大了,不想去挖什么墓,斗什么水怪。当年在长白山天池,要不是自己体魄好点,早就跟同伴们一起喂了水怪了。

想到年轻时在东北的日子,心神不由一阵恍惚。

那时候年轻气盛,在东北老林里练就了徒手抓红狐的手段,刚刚捉泥鳅就是用的这手法。红狐是一种速度极快的狐狸,踏雪无痕,别说用手抓,就算是用枪打也打不着。老吴的这手法练了得有十来年,这也是我非得让他跟我去的原因,这个强援说什么也是得拉去的,碰到水怪时,还能把他当肉盾,多好的事啊。

水田的尽头是个江南小村。

老吴家有三间水泥平房,还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口大水缸,里面没有水,而是有一条大蟒蛇。老吴生平没啥爱好,不好钱不好色,就是爱吃。天南海北,稀奇古怪,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他都喜欢吃,尤爱吃田鼠。老吴说:田鼠红烧了,吃起来跟兔子肉一样。

这条大蟒蛇就是老吴为自己准备的美味。

蟒蛇有碗口粗,两米多长,缠绕起来有一大圈。老吴每日用鸡蛋喂养蟒蛇,还给它灌酒,跟伺候亲爹一样伺候它。

老吴把塑料桶里的泥鳅倒进盆里,加一把盐,掏去泥鳅上的粘液。这些泥鳅被盐巴刺激的生疼,在盆里打着滚。之后泥鳅用清水淘洗干净,就可以炖泥鳅汤了。泥鳅没有肠子,全身上下都是肉。别看着玩意黑不溜秋,可味道那是极鲜的。我小时候就经常吃泥鳅,特养人。

吃饭的时候,老吴又喝了几两小酒。

我瞧他日子过的滋润,让他和我一起去冒险那就更加不成了。不过也不是没有法子。

老吴正喝的兴起,忽然听到门外有车声。他往外一看,一辆面包车驶到院子里,车门打开,冲下来两个虎背熊腰的青年。这两人二话不说,冲到屋子里,抡起棍子就把他给敲晕了。

“老板”。

这两个青年都是我雇的保镖,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个有钱人。这两人都是退伍兵,体格很不错。一个叫刚子,一个叫东子。

我踢了踢昏过去的老吴,哈哈一笑:“把这死猪给弄车上去,咱直接开车去东北,还能一路欣赏祖国的大好风光,真是相当不错了”。

刚子和东子把老吴抬到了车中。

开车的是一个面有刀疤的中年男人,一脸横肉,看起来凶神恶煞,这是老薛,以前是混社会的。老薛抽了根烟,说:“三四千里路,这可把我这个开车的累死了”,刚子和东子都不会开车,至于我,我只会开碰碰车、自行车。

话不多说,启程去东北。

我对小草说:“你睡一觉吧,这一路还长着呢,咱们得在路上跑四五天……”我们会在北京停留一段时间,因为我还要去找个帮手。老吴这时早就醒了,他看到我强行把他带到东北去,气的吹胡子瞪眼。

“无耻!你还要不要脸?”

“我要脸干啥,我要命!”

为了赔偿老吴,也为了让他熄一熄心中的火气,我就带着他去北京城逛了逛。不愧是京城,人就是多。最后我们来到了一家书店。是一家小书店,人气不是很旺。书店的老板是一个英国人,一脸大胡子,胸毛也是旺盛的跟熊似的。他长的更是虎背熊腰,胳膊粗的惊人,一顿饭至少吃六个馒头。

这个野人般的家伙是正宗的日不落帝国的狼狗。

他叫亚瑟,号称祖宗是亚瑟王。当然,这点有待考证。唯一能证实的是,这狗熊的祖先参加过八国联军,而且还是个大官,当年在中国抢了不少宝贝。到现在,亚瑟的家里都有些咱们中国的古董。

亚瑟是个有些奇怪的狗熊。

人长的五大三粗,却极其喜欢读书。他以前是在大英帝国的图书馆里当图书管理员的。按照他的理解,但凡伟大人物都当过图书管理员,这是一项伟大的工作。亚瑟在他的家族里算是个异类了。

亚瑟家开了三家博物馆,十六家医院,四家银行,还在非洲买了个金矿,在中东买了几块油田,那真是富的流油。而亚瑟又是家族唯一一个继承人,因此他也有钱的很,我知道这头狗熊前年买了一艘退役的军舰,改装后,说是要去索马里当海盗。后来他就跑到中国来了,说是要来寻根。

亚瑟认为自己的祖先是中国人,他也是中国人。

不过长成这样的中国人,那是极其罕见的。

亚瑟手捧一本带颜色的杂志,有两个金发碧眼的洋妞给他捏腿捶肩,纤纤玉手把青翠欲滴的葡萄塞到他的嘴里。

“嗨,我的朋友,天池底部的古墓地图已经找到了,不过,这个报酬……”亚瑟嘿嘿冷笑,像是一只老狐狸。我让他帮我找古墓地图,这家伙竟然真找到了。这个古墓是清朝某一位皇帝的,而亚瑟的祖先却是在清朝时就已经来到了中国,并且参加这座古墓的修建工程。

“报酬不是问题”。

“可我不想要钱,我家的钱都能装满一艘航母啦”。

“那你要什么?”

亚瑟抠了抠茂密的胸毛,说:“我也想去探索一下天池,你知道,我对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古国一直很向往”。

“成交!”

我懒的和这家伙扯皮。 一来,地图是他的,就算没有我,他自己也可以去探秘。二来,这牲口也是能当肉盾,何乐而不为,只要堤防他,不让他和我抢长生药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