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迹]

对林绛袖来说,最讨厌的天气就是下大雨。

记得老妈说过,他出生那天也是大雨。

妈妈一面痛哭,一面生下他,老爸居然来个不闻不问。

外婆气疯了,後来她心脏病发才闹停下──那是父母还年轻时候的事情。

老爸却是在三年前才“刚刚”和女人跑掉了。到这里,绛袖不能不佩服自己的老妈超级强的忍耐力,女强人的老妈被男人声泪俱下地讨饶,甚至下跪忏悔後,还是会昏了头继续过这种日子!

小时候庆幸过老妈的这个决定,让他总算有个父亲──若不是对女人的狠心,他也算是个成功人物,老妈也不能不承认,儿子的脑袋是随老子的,林绛袖觉得自己的脑子和性格,一定有那个男人的遗传。

他怀疑自己的生性就是轻薄的,像他的爸。他总是败给女孩子在他面前娇顺的样子,对他亲热些,他就无法拒绝。

小食店的老板说他是因为寂寞,他觉得这是自己风流的秉性。

第四任女友是个才女,好容易向他告白,被班级里传播出了消息,举年级皆知,林绛袖不答应也要答应。

那女子,老实说以前没看在眼里面,根本不是很出色的女性,而又懂得耍心计。不过真交往了,眼镜後面的细眼睛并不难看。每当自己信口报出期末总分的时候,也可以看到才女脸上的两朵红云,其实她也颇可爱。

他们也接过吻。没想到对方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亲完之後嫣然一笑,说:“绛袖,下次,你试试热情点的吧!”这算是种打情骂俏么?当时他自己并不觉得。

第三任是个学姐,是校花级人物,是玩惯的人,她倒曾“热情地”亲林绛袖,顺便教导他其他的事情,那美人约他周末到她家复习功课,他也照样让她坐在自己膝盖上认真讲解双曲线原理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签定的辱国条约,之後──之後似乎就分手了,林绛袖总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东西——好象就是热情。

所有人众口一词,他是没心没肺的混蛋,不解风情的傻瓜!

他一面想一面看外面的雨,是秋天,却来了台风。

现在的天气都不正常,没有按照自然道理来运转。

生生死死循环往复,何时该来何时该去,原来是有定数的,可惜……

有这样的家庭,原来恋爱的心态就不正常吧?磨折到现在,则有点玩世不恭起来。

若有心交第五个,恐怕是要被女人当街刺杀了才罢休呢……关於实际出现的“第五个”的奇遇,林绛袖刻意地全部忽略,没去多想。

林绛袖无聊之下,打开冰箱,顿时心情比天气更加暗淡。

“我的布丁呢?”

“不是你吃的吗?”爷爷从半导体前抬头。

明明家里有全套德国音响带家庭影院,老人家还是爱用收音机,说摆弄方便,不过今天接收是不太好的,因此他也有点不耐烦。

“啊,讨厌!”某人身子摇晃著拿皮夹子,准备去补充食物储备,爷爷这时候还忙著调电台,没搭理他。伸头看看窗外面这狂风凄雨的,不可能让老人家跑出去,太没良心了。可自己也素来讨厌淋湿,非常非常讨厌!爷爷终於找到最佳接收位置,正举著半导体不放,突然看孙子一脸畏缩地开门准备出去。

“去哪里?这麽个天气?”

“和楼下的说,今天有事不教了!我到店里作功课。”

顺便吃布丁,还要杯热红茶。

林绛袖捞了把巨大的伞,穿上他那件最防水的大衣,背上还有书包。

爷爷并没有阻止的意思,毕竟孙子这麽大了。也知道哪里可以找到他,就那家开在转角的小饭馆,都是听孙子在叨咕的:店里的布丁好吃,茶也不错,虽然也卖小日本的吃食。老板是个正经爱国的知识分子。

点点头表示领会,孙子嘟囔著带上了门,爷爷继续听他的评弹。

可是,他万没想到会出那样的事。

万万他是不该让他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