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肯正在捣腾他的烂掉牙的故事,窗外有一个漂亮女孩经过,他眼前一亮,停止了言语看向了她。

那是一个约摸二十岁上下的姑娘,穿着整洁的粉色衬衫和牛仔裤,手上提着一个米黄色的文件袋。她的秀发长到肩部,一双眼睛闪亮而水灵,樱桃小嘴,十分可爱,像极了他妻子丽芳年轻的时候。

阿肯有些触动,火急火燎地大喊“你马上过来我这儿膜拜我,312房,我命令你马上过来”,但是这个女孩看都没看他一眼就离开了。

阿肯赶紧冲到窗边,拼了命地大叫“喂!喂!你是耳聋吗?“你马上过来我这儿膜拜我,312房,我命令你马上过来。”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但凡稍微理智一点的都不会进去没事找事做。女孩消失在走廊的那一瞬间,阿肯像是被抛弃般的感到伤心,虽然他明白自己根本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吸引眼球,但是这样在当着他的听众的面不给他面子,他还是感到十分羞愧。阿肯佯装毫不在意,“骚娘们,长得不怎么样还怪骄傲的,”嘟嘟囔囔地坐回原处继续讲故事,

可脑海里却无法控制地继续想着这件事。他一边讲故事一边看着听众的眼睛,漫无边际地揣度他们脑海里讥讽自己的话语(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想太多,这样的举动被拒绝实在正常不过了);接着他讲不下去了,脑海里没有了故事的链条只剩下越来越深的羞愧。一个听众听到幽默的部分笑了一下,阿肯却大发雷霆认为这个听众还逗留在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中。他无精打采地草草了结了这场故事会,一骨碌缩进被窝里想那个女孩。

其实阿肯并没有觉得那个女孩子有多好看,“还没我家丽芳的十分之一好看”,他不停地重复这句话。后来稍微平静一点时,他让自己的思想飘动到了几十年前第一次遇见他妻子丽芳时的场景:阿肯想象在白雪皑皑的寒冬里,这个女孩穿着红色的超短裙,披着牛仔外套羞答答地央求着阿肯送她回家,时不时还用手轻轻钩弄阿肯的手腕。她突然又变成了一个古堡的公主,不顾众人的反对跟随阿肯浪迹天涯,会为阿肯洗衣做饭不辞辛劳,会依偎在阿肯身边娇滴滴地呢喃着充满爱情的话语。这位女孩把阿肯视为命中唯一的爱,粉身碎骨万死不辞。

这样梦想良久,微光已经悄悄隐入了黑暗,夜变得越发清幽黑暗了。不知道是不是幸运女神动了恻隐之心了,阿肯这个当年想发财的时候就中了大奖的人,现在他日思夜想的这个女孩居然在梦里遇上了:

他发现自己在一间女生宿舍的外面,楼道只有凉飕飕的疾风,空空****毫无一人。阿肯感到有些无聊,大半夜的跑到这个不见人影的地方,真是够倒霉的一个梦。

他坐在楼梯上发呆,越过灌木林和一排榆树,两个黑乎乎的人影在对面的操场上晃动着到处流连,甚至一个小石头都不放过。阿肯顺着小径噌噌

噌地蹿下了楼,躲在灌木丛后面偷看。他定睛一看,大吃一惊----居然是早上那个“小丽芳”美女,他感到有些兴奋。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要是再去外头玩女人,我们就分手。”美女对着另一个人在发火。

“谢谢,我真的很喜欢你的。”另一个人发出咯咯的猥琐笑声,时而把美女拥入怀里说尽情话,时而瞧瞧女孩称赞她国色无双,时而用手指刮刮她的脸颊。他的兴致越来越高,色迷迷地摸了摸女孩的胸部,用眼神频频发出诡异的目语,女孩娇滴滴地点了点头,脸上浮现出微微的红晕。他们亲热了一会儿,便手牵着手准备离开了。阿肯凭借自己多年情场经验,断定这个男人是要把这个女孩带去宾馆。本来这事儿不归阿肯管,况且女孩还对阿肯不敬,他大可置之不理,但是出于这个女孩长得有些像他妻子,加上阿肯这个人做事向来不考虑事情的合理性,他还是决定上去提醒一番。

他一步作两步冲上前去拦住了他们,“小姑娘,好歹也是个大学生,一两句情话就把你搞定也真够笨的。小子,骗小姑娘要有点良心,人家年纪正**时,你这样不太人道。”阿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脸说出这些话,一方面自己也不是百分百确定这个小伙子就是来骗感情的,另一方面当年他明明也这样骗过他老婆丽芳。

女孩和男人都吓到了。男人让女孩稍稍站到自己身后,一只手仍紧紧扣着她,一只手已经狠狠地攥紧拳头。

“你是哪里来的?你看老子打不打死你!”男人对着阿肯狂吼,声音十分低沉得倒像是和阿肯一个年纪的,“瞧你那个破烂样子,糟老头子,滚一边去,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他又做出一副能一手遮天的样子死死地把女孩搂住,“阿雯,我对你的爱你是知道的。我巴不得什么都给你,我的钱,我的心,和我的人。你是善解人意的,我相信你深深地明白我对你的心意。”

女孩甜甜地笑了,今晚这个男人的情话使她如同饮了醇酒般陶醉了,榆树叶子在风的吹动下沙沙作响,她的心也跟着像在温柔地摇篮床里摆动。

阿肯看见女孩这特别快乐的样子,感到恼怒了:白天对阿肯连正眼都不瞧上一眼,夜里面对男友就如同得了失心疯。他对这个傻乎乎的女人失去了兴趣,只是一心想用自己情场高手的资历从经验上打败这个女孩。

“小姑娘诶,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有一个顶漂亮的老婆叫阿芳,她十五岁就跟了我,死心塌地的。我那时候是个小穷光蛋,她家世不错,还是我们班成绩特好的那个。我那时候是顶喜欢她的,喜欢到日思夜想的那种,可我不敢说。那时候在北方读书,冬天特别冷,有一次我看见她在公交车站里瑟瑟发抖,觉得特别心疼……说了你别不相信,我当时没想追过她,我就想对她好,所以我就一把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

了她。她当时害羞得脸都红了,傻乎乎地一直跟我道谢,还告诉我她刚刚是去医院因为脚冻伤了……我当时更心疼了,二话没说跟着她到宿舍楼从一楼热水间抬了五桶热水到她的十楼宿舍,大气都不喘的……后来,后来她就一直跟着我,就算我对她顶不好的,她也每次都原谅我,对外人还总是提起这点破事情来夸我。”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阿肯这番漫无边际的鬼话让他感到十分可笑。女孩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你讲这个是想说什么?”阿肯没意识到自己讲得这番话有多么唐突,正因为炫耀了一把自己最成功的情感胜仗感到心里美滋滋的。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病服继续煞有介事地讲道,“亏你还是大学生,怎么这么笨哪!真正爱一个人呢,是会下意识地为对方考虑的,就好比当初对我媳妇,那是发自内心的愿意对她好;真正不爱一个人的时候呢,往往是一个人想尽办法说情话套住你的时候,行动总是比言语来得要可信,比如后来我挣了大钱天天花天酒地,我媳妇拼了命跟我闹,我更是拼了命跟她说情话,她和你一样全相信了。”

“神经病,关你屁事。”男人听到这里感到十分气愤,转身钩住女孩的肩膀准备带着她离开。女孩将信将疑,她手里鼓捣着男人送她的铂金项链,看着他英俊的面庞,最终还是决定跟着男孩离开。

“喂!傻子哟!这男的还没结婚就能这样结了婚还得了了!你还把身体给人家,傻子哟!”阿肯看这女孩又无视自己的话,气急败坏,又蹦又跳,尖着嗓子大叫。

男人生气了,他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往阿肯身上砸,阿肯的手臂被砸出了血,但是他忍住疼痛强行不让自己醒过来,“姑娘啊,趁现在除了时间啥也没赔上早点放手吧,别等到磨光了对这个男人的爱才后悔莫及啊,就像我媳妇跟了我几十年到最后对我只剩下悔恨。”

阿肯的无理取闹严重地激怒了男人,他冲了上来,扬起拳头,重重地砸在阿肯突起的颧骨上,鲜血瞬间迸出。

阿肯惊醒,满头大汗,脸上的鲜血奇迹般的都消失了,只剩下或深或浅的印痕。原来,梦里受的伤在现实中只会剩下印迹。

“呵呵,爱情跟梦似的,这女人迟早得被自己折磨得头破血流,到头来啥也没有,还贱得抱着过去的回忆安慰自己。”阿肯揉了揉自己青肿的脸庞,随手从行李箱里撤出一块丝巾斩了清水敷着。休息良久后,他拿下丝巾看了看感到有些寒凉。这条他妻子生日的时候阿肯送的爱马仕丝巾使他的脑海清晰地勾画出丽芳的模样:那个死心塌地原谅了他很多次到离婚那天还舍不得自己给她的美好回忆的天真可爱女人

爱情就像毒品,吸毒的人多半都贱,明明知道回不去了,却还舍不得,拿着回忆不顾一切地继续走,最后把折磨到死还是要继续自己折磨自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