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举什么旗”与“走什么路”

(一)改革开放的经济和政治前提

旗帜就是方向,道路决定成败。在改革开放“举什么旗”的问题上,我国一开始就是明确的,是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作为改革的宗旨。从历史来看,新中国的建国纲领是源于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政权性质以及国家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做出了规定,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成立之始就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指引的前进方向。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同志明确宣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可见,在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不仅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具有坚实的法律依据。

改革开放是在社会主义的现实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上展开的。从经济制度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力量,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过渡时期,我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苏联的道路。“总路线,概括的一句话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通过这一道路我国在1956年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政治制度看,我国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此外,我国还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点和根基,这是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

在改革开放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将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各种矛盾也开始呈现,一些社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日益增多,重特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一些腐朽的思想观念有所冒头。面对变化的形势,社会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是为了搞好经济可以暂时将其他问题放一放,另一种则主张必须先搞好政治思想道德建设,经济建设可以慢一慢。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可能导致改革开放出现偏差的问题,他在不同场合严肃指出并反复强调: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是在邓小平同志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正确处理了改革开放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取得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

从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两手抓”只是手段,“两手都要硬”才是目的。不仅是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也必须协调发展、相互促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按照邓小平同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脉络,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党的中央领导集体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并使之成为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着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当代中国,只有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始终具有坚强的思想保证。“两手抓”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精髓在执政能力和认识上的正确体现。从“两手抓”开始,如得到了一把打开科学执政之门的钥匙。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是邓小平创造的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是邓小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提出并不断深化的,其思想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科学运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

(二)“两个基本点”不可偏废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需要“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支撑,这是邓小平同志的战略构想。改革开放作为基本点之一不能孤立地理解,而是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存在的。改革开放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也不能理解为只要发展改革就达到了目的。改革开放必须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完善结合起来。邓小平在谈到国庆三十周年讲话稿的修改时指出:“还是要讲在三十年的历史上毛主席是有伟大功绩的,我们的一切成就是在毛泽东思想照耀下取得的。……过去的三十年,是坚持、发扬四项基本原则同背离、破坏四项基本原则的斗争。我们的斗争尽管受到这样那样的干扰、破坏,但我们终于克服了这些干扰、破坏,我们始终是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三十年的整个历史衔接起来,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大前提下写这个讲话。”这就是说,新中国前30年的胜利,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胜利,因此“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三十年的整个历史衔接起来,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大前提下”总结这30年的历史。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历史使命。这是因为“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

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确立了这些立国治国的基本政治原则。毛泽东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要“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并强调要没收中国官僚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必须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由于受到几重敌人的压迫,得到了锻炼,具有了领导中国人民革命的资格”,能够领导中国经济建设相当快地发展。他还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统一”,“对宣传马克思主义,提高我们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应当有共同的认识”。可见,正因为我们早就确立了这些有关四项基本原则的基本思想,所以在新中国成立30周年时作出这样的结论:“总起来看,在过去三十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的路线是正确的。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了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从而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客观地说,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取得的前30年的伟大成就,为新中国后30年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制度基础、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前30年的继续和发展。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我们的经济建设曾经有过较快的发展速度。”他还更加具体地指出:建国三十年来,“我们还是建立了一个相当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不行。有了这个基础,才可能搞四个现代化。因为有这个基础,人家才看到中国提出四个现代化并不是随便讲大话。……尽管我们害了十年的病,但是在工业、农业和科学技术等方面还是有了一个基础。我们提出四个现代化,希望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总之,三十年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面貌一新,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变了,在国际事务中起的作用比过去更多了。所以,这三十年是值得我们回顾的,值得我们总结的。”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使改革开放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都确立在正确的历史前提上。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大前提下,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才能保证改革开放不偏离方向。叶剑英曾指出:“在庆祝建国三十周年的时候,我们要牢记历史的经验教训,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样,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总结十几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后果极其严重。”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强调“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此后,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又进一步阐述了这条宝贵经验,强调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这就表明,我国的改革开放始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一个重要历史经验,也是防止我国改革误入歧路的一个重要前提。

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在联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基本适应的非对抗性矛盾,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特征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主要内容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能够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这些反映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征和根本优越性的四项基本原则。不过,从社会主义生产力状况及其现实发展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存在着不适应的某些方面和环节,必须通过改革来逐步解决。这种改革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统一的,它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在我国不改革不行,改革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更不行,不管改革怎么深化,也不能突破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底线。否则,就不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改革,而是改掉社会主义制度的资本主义改革。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不是单项推进,但也不是将原有体制中的积极因素全部改掉,脱离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不可能长期推进和取得巨大发展。从社会主义改革的规律和人民群众的立场来看,改革开放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但解放思想不能偏离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说:“什么叫解放思想?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决不能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去‘解放思想’,实际上是把自己放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去了。”可见,只有把解放思想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正确地理解解放思想,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

首先,改革开放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中的转轨是指经济体制的转轨,而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转轨,二者不能混淆。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有凝聚力,才能解决大家的困难,才能避免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显然,只有从社会主义这个前提出发,改革开放才不会迷失方向,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相反,丢掉社会主义这个方向,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社会生产力再怎么发展,对于国家、民族和广大人民来说只能是灾难:“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当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是说改革开放只能局限于经济领域,而不涉及政治领域。实质上,经济体制领域的改革必然要求对上层建筑领域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这些调整只

有着眼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驾驭市场的能力,而不是削弱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内外的确曾有一些人指责我国只搞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搞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同志明确回应说:“这不对。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有前提的,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更一针见血地指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这些都充分表明,在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方面,是没有丝毫妥协余地的。

其次,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坚持党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的启程、推进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既定前提下进行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是党章和宪法规定。后来我国又在实践中产生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成果,这些均共同构成了改革开放中党的指导思想,需要全面理解和认识,而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基础,发展社会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认为,“不要把毛与马、恩、列、斯并列起来。……如果并列起来一提,就似乎我们自己有了一切,似乎主人就是我,而请马、恩、列、斯来做陪客。我们请他们来不是做陪客的,而是做先生的,我们做学生。”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第一次飞跃的产物。邓小平也指出:“不要把毛泽东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割裂开来,好像它是另外一个东西”;“光讲毛泽东思想,不提马克思列宁主义,看起来好象是把毛泽东思想抬高了,实际上是把毛泽东思想的作用降低了”。可见,不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做法,也是违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主张的。邓小平指出:“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我们将永远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前进。”邓小平曾指出:“中央认为,今天必须反复强调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这样,就明确了改革开放的重大的政治原则。

再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基于对基本国情的正确分析,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要正确理解和贯彻基本路线,就必须正确认识基本国情。一方面,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逐步改革加以解决。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面临的国际环境是国际垄断资本主导着全球的经济和政治格局,而在国内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受到封建和资本主义因素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推进改革开放,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才能维护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经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这种观点和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同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实际上,在改革过程中四项基本原则同资产阶级自由化特别是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以及“宪政改革”思潮的斗争,从来没有停熄过。“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它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这种斗争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对立,斗争的核心依然是政权问题。这种斗争同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们之间的渗透和反渗透、颠覆和反颠覆、和平演变和反和平演变的斗争密切联系、相互交织。”既然阶级斗争不仅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还有可能激化,那么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保证政权不变色,这显然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的生死存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指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

最后,改革开放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在社会主义国家推动改革开放,核心的问题是要坚持好党的领导。这不仅因为党是引领改革开放的领导力量,更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共产党才能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四个坚持集中表现在党的领导”。毛泽东说:“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邓小平说:“党应该是一个战斗的队伍,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因此,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首先要搞好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我们党是一贯坚持党的这一性质的。江泽民也曾指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如果让不愿放弃剥削、依靠剥削生活的人入党,究竟要建成一个什么党?”可见,对于党的这种性质,我国一直是非常明确的。正是有了坚持党的领导,我国才能在改革开放中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保持社会的稳定,在社会急剧转型中避免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步入无序和混乱,才能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定力和维护好全体人民利益。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所提出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两个基本点”中的一个,也是我国的立国之本。邓小平同志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全面总结和地位的明确,科学地回答了我国改革开放“举什么旗”和“走什么路”的问题,成为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前进的重要指导原则和巨大精神财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