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首时,必须有监斩官,这是自春秋战国时代就有的规定。监斩官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把囚犯从牢里提解出来带往刑场,监押的方式也有一定规定。押送时要乘坐「露车」,也就是车上不能有任何的遮蔽物。

坐在「露车」的犯人还要戴「三械」,即项械(套住脖子的木制刑具)、手械(手铐)、足械(脚铐)再加壶手,这壶手也是手上戴的刑具之一,就是将犯人的双手套进一块木头上。

到达刑场后官差就会去掉手械及壶手,时间一到立刻执刑。(《隋书.刑法志》:「死罪将决,乘露车,着三械,加壶手。至市,脱手械及壶手焉。」)」

古时还规定,把犯人押到刑场后,按规定要给犯人吃一顿酒饭、梳洗,也允许犯人和家属诀别。

另外,如果要受刑人免受痛苦,能够身、首立即「一刀两断」,就要贿赂刽子手,要不然刽子手就会让受刑人多挨几刀,痛苦而死。

更重要的是,如果家属有用银两贿赂刽子手,砍头时,刽子手下刀的力道会掌握的非常好,让犯人断头而不掉头,好让家人收完尸能够缝上头,以全尸下葬。中国人相信,在保有「全尸」的情况下,犯人就能投胎转世。

如果没钱贿赂刽子手,有些刽子手就会提刀斩首,让头颅整颗落地,与身体分离,再抬脚蹬尸。犯人死后无全尸,可能连鬼都做不成,更别说投胎转世了。

再来,中国古代民间有一传说,就是受刑人被砍头后,鲜血会从颈口喷出,这时拿馒头拿来蘸其血,晒干后就能制成所谓的「血馒头」。

这「血馒头」可用荷叶包起来,放入灶中烧烤再吃下,据说可治肺痨、治绝症,不过,这毫无医学根据,绝对是无稽之谈!

在刑场上处以「斩首之刑」,自古以来有各种各样方法。从史料来看,最常见的有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似乎是清朝最普遍的斩首方法。犯人斩首时,几乎都是一人拉着死囚的辫子站在对面,刽子手持鬼头刀站在死囚身旁,看准下刀部位后,刽子手便喊说:「不要乱动」,随即手起刀落,一刀砍在犯人颈椎的间隙,「喀嚓」一声,人头就应声落地了。

执行完毕,刽子手会把尸体踢倒,让胸腔里的血都往前喷,站在死囚身旁的刽子手,一滴血也溅不着。

不过这种砍头方式也常发生砍不下头的「意外」,因为犯人的脖子下面是空的,刽子手如果经验不够,下刀的刀口抓不准,刀子又不快,就很有可能砍不下脑袋,让犯人活受罪。

第二种方法,就是在犯人脖子下垫一个圆木砧板,因为有砧板垫着,一刀下去可说是扎扎实实,不会落空,就能够让犯人身首分家。我国古代的「斩首之刑」,很多就是用这个方法。

新华字典对于「砧板」是这么解释的:古代斩人时垫在下面的木板。

第三种砍头方式就是交给职业刽子手执行,不过似乎不多见。这些刽子手都是经过名师**,就是拥有祖传的「手艺」,这「手艺」还不传外人。

职业刽子手所用的杀人刀,据传不是沉甸甸的鬼头大刀,而是一柄极轻巧的长刀。

五、斩刑之禁忌

历朝历代,行刑前后也有许多禁忌。譬如说,监斩官出发监斩时,总要穿上全套公服,罩一件大红斗篷来避邪。

还有勾决犯人姓名的朱笔会丢弃不再使用。假使今日有五位犯人要被斩首,这朱笔便要准备五支,因为每杀一人,刽子手就会提上头来,按例,监斩官要用朱笔在犯人头颅点上一点。

据说这样的笔可以驱魔镇邪,所以行刑结束后自然有人会出钱买走。行刑结束后,监斩官总会绕道去城隍庙去烧香,让城隍老爷管压住可能跟在身后的犯人鬼魂。

回到衙门,衙役还要大放爆竹驱走鬼魂,监斩官的官轿才会进大门。全体衙役还必须出动,拿出棍杖在大堂院落排列整齐,分立两旁,再挥动棍杖驱赶鬼魂与祟气。

不过也有黄昏「斩首」的例子,还因此成了奇案!

清人俞蛟所撰写的笔记小说《梦厂杂着》就记载,广东梅州有一个强奸杀人犯蔡阿三被判「斩首」之刑。死刑执行令到达时,恰好当地知州因公外出,州里只有一个管治安和监狱的小官,无法监斩。

这小官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找来一位军官商量,两人商议完毕决定自己监斩,不过行刑时已近黄昏,来到城外刑场又下起雨来,天色更加昏暗。

擅自作主监斩的两人,从兵营里临时找来一名营兵充当刽子手,不过这营兵从来没有杀过人,于是行刑前便喝了许多酒来壮胆。

没想到这营兵居然就喝醉了,他醉醺醺的拿刀就往蔡阿三的头砍去,蔡阿三的身躯顺势倒了下去。

「斩首执行完毕。」这营兵口齿不清的喊着。

充当监斩官的小官与军官因为害怕,不敢向前查验蔡阿三人头落地了没,只好叫另一名军官上前查看,这军官也没看仔细就说:「身首分离一丈多远,还活得成吗?」

闻言,众人纷纷离开刑场,不敢逗留。

结果第二天收尸时,却找不到蔡阿三尸首。小官和军官惊惶失措,在刑场附近悬赏搜寻。之后总算在一个茅坑边上找到了蔡阿三。

原来昨晚那一刀只砍在蔡阿三的肩膀上,他半夜醒来后挣扎逃走,无奈伤重走不远。小官于是赶紧叫来刽子手再补砍几刀,才算完事。这事被发觉后,监斩的一干人等,包括那名充当刽子手的营兵皆被处死。

六、女烈士秋瑾遭斩

古时,斩首之刑不分男女皆可用斩,以现有的资料来看,被斩首的女人似乎不多,但每个却是死的轰轰烈烈!先来说说毛皇后宁死不屈的史实故事。

毛皇后是前秦皇帝苻登之妻,她出身将门,美貌出众、武艺高强,善于骑射。

当时,羌人姚苌起兵作乱,自立为帝。毛皇后领兵与姚苌的叛军交战时,寡不敌众遭叛军生擒。叛军生擒她后欣喜若狂,将毛皇后捆绑押至姚苌营账领功。

姚苌见毛皇后貌美不禁大为心动,欲纳她为妾,姚苌说道:「假如妳能和我相好的话,那么妳将会是国母了。」

毛皇后听罢,对着姚苌骂道:「我乃堂堂的皇后,怎能受羌贼们的侮辱,要杀便杀,何需多言。」

姚苌虽被臭骂了一顿,但还不忍心用刑处死。或许毛皇后一心求死,依旧不断地怒骂姚苌。姚苌最后怒从心生,立刻喝令手下将毛皇后推出帐外,施以裸刑斩首。

毛皇后也因此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斩首的女皇后。

另一位被斩首的女子则是清末的革命女烈士秋瑾。当时有革命志士欲刺杀清朝高官结果被捕,有人供出秋瑾,之后她被捕入狱。被逼问口供时,秋瑾只写了「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之后被处以斩首之刑。

1907年7月15日,秋瑾在浙江山阴县轩亭口被当街斩首,死时三十一岁。

第三位则是清末领导川西起义的女领袖廖观音。义和团运动失败后,她不幸被清军抓获。

在施斩首刑之前,刽子手先剥光廖观音身上所有衣服,然后拉她游街**示众,但她依然神色自如,一路上昂首大骂慈禧与清朝政府。

被押解至刑场后,廖观音虽被按跪在地,面对鬼头刀,她依然昂首挺胸,毫无惧色。就义时,廖观音年仅十七岁。

七、斩首怪谈

大家或许会认为,斩首刑是比较不会给犯人带来长久痛苦的一种死刑,但是有一项研究显示,被砍下的头颅在数分钟内仍旧有知觉。

科学家把刚刚砍下的头颅提在手里,把它面向强光,发现它还会有瞳孔收缩反应;在砍下的头颅的耳边大喊死者的名字,死者的眼球居然还会略微转动,这证明透露仍有知觉,犯人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或许因为这样,斩首也衍生出许多奇巧又怪诞的故事。那就是唐代剑南节度使花敬定,与敌兵交战时被敌将砍掉脑袋,但他的身体仍然骑马到几公里外的溪边,然后下马打算洗手。

这时溪边正在浣纱的少女看见后,也不惊慌就说:「你的头都没有了,还洗手干什么?」话说完,这位无头将军才颓然倒下。

接下来这则传闻就跟灵异扯上了边。

大陆北京菜市口是清朝著名的刑场,有一家裁缝铺子,就开在这菜市口里。

某年,一名乱党被斩首于菜市口。当天晚上,裁缝铺掌柜睡着正香,突然听见屋里有人走动与翻动物品的声音,他心里一想,八成是小贼进屋偷东西。掌柜原本想起床查看,不过想了想,反正他屋里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就不管那贼继续睡。

第二天,掌柜起床看看丢了什么东西,一收拾才发现自己的针线笸箩(用柳条或竹条编制的盛器)不见了。

就在这时外头有人高喊:「掌柜的,快跟我们出来看看吧。」掌柜出门跟众人到荒郊一看,昨天那个被斩首的乱党,脑袋和身子居然又连在了一起,脖子上还有一串细细的线痕,旁边就扔着裁缝铺的笸箩!

原来昨夜闯进裁缝铺的小贼,就是这身首异处的乱党,死后居然回魂偷了针线将自己的头给缝了回去。

除此之外,菜市口里有个《鹤年堂》,堂里以刀伤药出名。每次行完刑,夜里总有「人」会拍门买刀伤药。

历史上最后一个被斩头的,应该是长沙女流氓刘麻子。因为她拉皮条,勾引良家妇女卖**,居然勾引到长沙警备司令张辉瓒的姨太太,结果在1927年秋天被斩首示众。

中国的斩首刑应是1929年10月6日废止的(也有人说是1905年)。但至今某些回教国家仍然在使用斩首之刑,甚至斩头后还要缝回颈部,再施以「曝尸之刑」。

以通奸罪来说,某些回教国家男女通奸被抓到,女方就要处以「石刑」,那就是将她的下半身埋入土中,群众再将此女用乱石给掷死。而男方就是行「斩首之刑」。

从网络某些影片来看,沙国刽子手用的刀应该就是俗称的阿拉伯弯刀,刀起刀落之后,死刑犯的人头就落地。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不人道,但国情不同,律法也肯定不同,很难做出最客观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