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党内民主的概念辨析

对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是一项研究的基础,也是学术沟通和交流的基础。有些人担心甚至害怕发展党内民主,也有些人认为发展党内民主对于政治发展没有意义,还有人认为发展党内民主不可能实现,对于如何发展党内民主,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对党内民主概念缺乏共识。因此,有必要梳理和界定党内民主的概念,消除对党内民主的误解,为推动党内民主发展提供知识基础。党内民主作为政治民主的一种类型,是政党内部政治关系的一种状态,是民主在政党社会或政党组织内的表现形式,它既具有政治民主的一般特征或基本要素,又具有不同于其他政治民主类型的特性。由于中西方对政党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理解,对于政党的党内民主必然有不同的理解,分析和说明中西方在政党党内民主概念理解上的差异,有利于消除一些在概念理解上的不必要的分歧,增强中西方在学术话语上的沟通。

1.党内民主的基本要素

党内民主作为政治民主的一种类型,具有政治民主的一般特征和基本要素,通过政治民主的基本要素来考察党内民主,可以看清楚党内民主的内在规定性,可以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具有党内民主,或者测量一个政党的党内民主程度。

(1)参与

党员是否普遍参与党内活动和党内事务的决策与管理是考察党内民主的基本要素之一。政治参与是考察政治民主的重要标准,在许多经典的民主定义中,参与是民主的基本要素。科恩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他把参与看作阐明民主的关键性概念,通过分析参与的广度、深度和具体内容来对民主的程度作出理性的评估。罗伯特·达尔在制定民主的各项标准时,把有效参与放在首位,他认为正是有效参与才能避免政策的决定权掌握在极少数成员手里。

党员普遍参与是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关系全体党员的重大决策,例如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党的各级代表和领导者由谁担任、党向国家机构推荐候选人等应该有党员的普遍参与。如果一个政党的方针政策是由少数几个人说了算,党组织的领导人由少数人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党向国家机构推荐的候选人由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这样的政党就不存在党内民主。党员参与不仅可以判断政党是否存在党内民主,还可以测量党内民主的程度。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是可以分析和测量的,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的扩展意味着党内民主的增长和发展,从参与的维度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党内民主是可以通过扩大党员政治参与来推动和发展的。

(2)竞争

党内重要职务的产生是否通过公平公正地竞争产生的,这是考察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准。民主政治是与竞争分不开的,正如市场经济离不开竞争一样。亨廷顿认为竞争是民主政治的关键之一,是民主政治运转不可缺少的要素。熊彼特几乎把民主政治等同于竞争性政治,民主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争获取人民选票而取得作决定的权力。竞争体现在民主政治的方方

面面,包括意见的表达、职位的获取和决策的形成,竞争机制是民主政治运转的载体。

考察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党内是否存在公平公正地竞争,党内重要职务的产生是否通过竞争性选举产生,党的政策是否通过各种观点和主张的竞争才最后确定。如果党内不存在竞争,那就意味着决策权被少数人垄断,也意味着不存在党员的广泛参与,也就没有党内民主可言。党内竞争集中表现在党内竞争性选举,因而有无竞争性选举可以成为判断是否存在党内民主的标准,选举的竞争性程度可以测定党内民主的程度。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就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竞争性选举制度。

(3)制约

权力受到制约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没有绝对的权力,权力必须受到约束和制衡,掌握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受到人民的控制。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阿克顿勋爵的这句至理名言道出了民主政治要求权力受到制约的真谛。民主政治常常表现为政治精英对于权力的竞争和掌握,因此人民对于政治精英的控制是民主的应有之义。林德布洛姆从人民控制精英的角度来定义民主,他认为,民主就是人民控制精英的一种方式。如何制约和控制权力一直是民主研究和民主制度设计的重点。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写到,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的预防措施。汉密尔顿揭示了控制权力的两种途径,一是人民最终控制权力和掌握权力的人;二是权力制衡权力,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人民通过选举来控制精英,就是民主的方法。密尔认为,在代议民主制下,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举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说明权力最终来源人民的授予,选举就是人民授予当选者权力的过程,也是权力和权威的合法性基础。然而,权力即便是人民授予的,也不能掌握在同一部门或同一些人手中。罗伯特·达尔对此有精辟的论述,所有的权力(无论是立法的、行政的还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意味着外部制约的消除,必然导致暴政。必须避免所有的权力,无论是立法的、行政的还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无论是一个人、少数几个人还是许多人,以及无论是通过世袭、自封还是选举产生的。

权力约束和制衡也是党内民主的基本要素,党组织和党的领导人的权力来源于党员的授予,党内权力应该受到党员权利的制约,党内民主要求党内不存在可以践踏党员权利的权力,党内权力必须建立在保障党员权利的基础之上。党内权力应该合理配置,不能将党内权力集中于同一部门或同一些人手上。

2.党内民主的特性

党内民主具有民主的一般特征和基本要素,但是党内民主不同于国家民主或人民民主,党内民主是政党内部民主,其首要前提是政党,而政党是一个特定成员组成的政治组织,政党作为政治组织,本身具有科层制或官僚制特征,

这些环境和条件对党内民主具有限制作用。对于政治民主的基本要素,考察党内民主时都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参与、竞争、制约都是政治民主的基本要素,党内民主都具有这些要素,但是党内民主蕴涵的这些要素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从参与的角度来看,党内民主的参与是政党成员的政治参与,非政党成员可能排斥在外。由于加入政党是一种自愿行为,党员在政党内的权利义务受到党的章程的约束,党员在政党内的参与不一定要求平等,这与国家民主的要求不一样,国家民主要求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参与权,而党员由于对于政党所付出的时间和奉献不一样,党员在党内的参与程度会不一样。

从竞争的角度来看,国家民主一般表现为政党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十分激烈,其政纲和政策主张不一样,甚至可能相互敌对。党内民主的竞争是党内竞争,其政纲和政策主张是一致或大体一致的,这种竞争是党内派别或党内个人的竞争,竞争是有限度的竞争,竞争不能影响党的团结和统一,否则党内民主将导致党的分裂。从权力约束和制衡来看,党内权力制衡也是有限度的,政党的特征之一就是要聚集全党的力量,米歇尔斯揭示了政党权力集中化趋势即“寡头铁律”,因此,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在法律和宪政框架下运作。

党内民主具有内在规定性,既不能认为党内不存在民主,也不能完全按照政治民主的标准来要求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正确理解党内民主的基本要素和特性,一方面毫不犹豫地推动和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另一方面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3.中西方党内民主概念的差异

按照西方的理论是无法认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主要是因为中西方对于党内民主概念的理解不同。对政党的认识和观念是理解党内民主概念的基础,由于中西方在对政党概念的认识上存在巨大差异,必然影响对党内民主的理解。中西方对政党的产生基础、起源、性质、党内党际关系都有不同的认识,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1 中西方政党概念的比较资料来源:He baogang:Intra-party democracy: a revisionist perspective form below, Kjeld Erik Brodsgaard, Zheng Yongnian,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n Reform。

由于中西方对政党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中西方政党体制和政党本身的不同,中西方对党内民主在组织原则、党内竞争、党内民主目标模式以及党内民主的限度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2 中西方党内民主概念的比较

当然,尽管中西方对党内民主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但是还是有许多共同之处。既要看到党内民主的普遍性,吸收西方党内民主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优秀成果,又不能完全套用西方的党内民主概念,更不能照搬西方的党内民主做法,而是要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实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发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