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县委书记和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

党内民主不仅在基层组织得到巩固,而且逐步向地方层面突破。2003年以来,四川、江苏等省份在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的产生方式上进行了重大创新,四川推行“两推一述”产生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江苏进行了公推公选产生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的试点,并在一定范围进行了推广。2008年贵阳市通过公推公选方式产生了4个区县的党委书记拟任人选,这是第一个通过公推公选产生区县委书记的案例。公推公选和“两推一述”区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以及县委书记拟人人选,将竞争性选举或选拔提升到县级层面,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标志着党内民主从基层民主走向地方民主的突破。

1.江苏徐州市县(区)长候选人公推公选

根据《宪法》规定,县(市、区)长候选人由政党提名和人大代表联名提名,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通常情况下,执政党的推荐人选会成为县(市、区)长唯一候选人,即便在有非组织提名人选的情况下,组织推荐人选仍然是最重要最关键的候选人。因此,执政党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对于县(市、区)长选举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传统的产生方式可以概括为“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其主要弊端有三个方面,一是选人用人权过于集中,少数人甚至个人掌握了选人用人权力,容易导致用人腐败,甚至出现卖官卖官的现象;二是选人用人视野狭窄,少数几个领导选人,他们所认识的人和接触的范围有限,对备选人的了解有限,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是缺乏民意的体现和忽视了党员的权利,决定推荐人选是政党最重要的决策,应该反映广大党员的意志,推荐人选的选择权是党员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四是容易形成官僚裙带关系,导致党员领导干部依附于提拔自己的上级领导,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对个别领导负责不对组织负责。党委和组织部门对这些弊端有着深刻的认识,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

2003年10月至12月,江苏徐州市进行了公推公选沛县县长推荐人选的试点,2005年6月至7月,徐州市丰县县长推荐人选通过公推公选产生,2006年3月至5月,徐州市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的区长推荐人选通过公推公选产生。公推公选已成为徐州市产生县区长推荐人选的重要方式。

1.1 徐州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实施办法

徐州市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在徐州市委及组织部的直接操作下根据精心设计的程序有序进行的。整个公推公选过程可以分为七个重要阶段或环节。

(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对于成功地进行试点来说十分重要,公推公选的制度设计和操作安排都在准备阶段完成,以保证公推公选活动在严密组织下有序进行。沛县县长属于江苏省委管理的干部,2003年9月10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制定了《江苏省公开推荐选拔县(市)长推荐人选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原则、条件和资格以及程序进行了规定。随后,徐州市委成立了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副书记、组织部长陆正方分别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制定了《公推公选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工作方案》,对公推公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2003年10月20日,徐州市委召开了全市公推公选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动员会议,各县市区党政正职、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了动员会议。同日,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徐州日报、徐州电视台、徐州党建网站、徐州政府网站发布了公推公选信息的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2003年10月21至22日为报名时间,凡是符合条件的干部到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推荐选拔在徐州市市级机关、市辖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者可报名参加:①职务要求:在市级机关任正副局长(正副县处职),其中副职任职2年以上,并有1年以上县、乡工作经历;在市辖各县(市、区)任县(市、区)委副书记、常委,副县(市、区)长,任职2年以上;在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事业单位担任单位正副职,其中副职任职2年以上。②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③年龄要求:45岁以下。全市符合条件的88名人员中有70名报名参加。

(3)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环节是公推公选最重要的环节。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包括两轮民主推荐,第一轮推荐会由辖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正副县处职领导参加,10月24日上午,全市有75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第一轮民主推荐会,对报名并符合公推公选沛县县长推荐人选条件的人员进行定向定额推荐,得推荐票为前12名的人选进入第二轮民主推荐。第二轮民主推荐由在职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10月27日下午,29名市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第二轮民主推荐会,他们从第一轮民主推荐产生的前12名人选中推荐出6名人选。在两轮民主推荐会上,工作人员详细公布人选的基本情况,按照姓氏笔划排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得票多少确定进入下一轮竞争的人选。

(4)实地调研。民主推荐产生的6名初步推荐人选赴沛县进行为期4天的调研,包括召开沛县县情通报会,由沛县县委书记介绍沛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组织参观考察沛县重点企业、开发区、市政建设、教育卫生、乡镇等,召开了三个座谈会:经济综合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科教文卫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镇党委书记座谈会,让初步推荐人选全面了解沛县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随后集中6名初步推荐人选封闭管理,独立撰写调研报告。省委组织部评委会对6名人选的调研报告进行评审并打分。

(5)演讲答辩与民意测验。2003年11月9日,徐州市举行了沛县县长推荐人选演讲答辩与民意测验会,演讲答辩实际上就是面试,主要是为了了解初步推荐人选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领导水平以及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每个初步推荐人选演讲答辩的总时间为40分钟,其中演讲(自我介绍和竞职演说)10分钟,答辩包括回答由专家组事先拟定的命题和回答现场评委和与会人员的及时提问,其中回答命题的时间为20分钟,回答现场及时提问10分钟。参加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大会的人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评委会成员,负责对演讲答辩进行打分;二是参加民意测验的成员,成员根据初步推荐人选的演讲答辩情况填写民意测验表格。评委会成员由市公推公选领导小组确定,参加民意测验的成员共120人左右,其中沛县占30%,其他县(市、区)占30%,市直单位占40%。①沛县参加民意测验人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14人,检法机构主要负责人2人,镇党委书记4人、综合部门负责人4人、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党代表3人。②其他县(市区)参加民意测验人员包括:除沛县外,每个县4人,其中书记、县长或副书记1人,常委组织部长1人,镇党委书记1人,综合部门负责人1人。每区各3人,其中书记、区长或副书记1人,常委组织部长1人、综合部门1人。③市直单位参加民意测验人员包括: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共25人,市人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10人,市党代表10人。演讲答辩过程中,评委打分现场不公布,以免影响民意测验,演讲答辩后,评委退场,参加民意测验的人员填写民意测验表格。测验人员对6名初步推荐人选按照满意程度分别派出第1至第6名的名次,每个名次对应了一定的分值,综合统计时进行分数换算。

调研报告、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的结果按照3:3:4的权重进行综合汇总,根据得分高低确定前3名为被考察人员,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考察。3名被考察人员是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其谱、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孟铁林、沛县县委副书记朱光亚。

(6)组织考察与市常委会建议。省委组织部对3名被考察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市委常委会根据省委组织部考察结果,讨论研究提出2名推荐人选建议人选,提交市全委会表决。常委会决定孟铁林和冯其谱进入下一轮角逐。

(7)市委全委会表决。2003年11月23日,徐州市召开市委全委会,到会市委委员32人(市委委员共36人),从市委常委会建议的2名人选中投票选出1人为市委推荐人选。市委副秘书长孟铁林得票最高,为市委最终推荐人选。

沛县县长推荐人选的最终出炉要经历六“关”,首先是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这是报名参与竞争的前提,也是参与竞争的起点,经过报名和资格审查,70人开始了竞争;“第二关”是“70进12”,由75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第一轮民主推荐从70人中选出12人;“第三关”是“12进6”,由29名市级领导参加的第二轮民主推荐从12人中选出6人;“第四关”是“6进3”,经过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根据综合得分排序,从6人中选出3人;“第五关”是“3进2”,市委常委会根据省委组织部考察结果从3人中选出2人;“第六关”是“2进1”,市委全委会投票表决从2人中选出1人。

1.2 县区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特征

县区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相对于传统县区长推荐人选的产生方式来说,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和突破,传统的做法是市委书记在市常委会上提出县区长的推荐人选,经过常委会决定,然后提交县区人大常委会或人大选举产生。从实际运行来看,县区长的决定权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尤其是市主要领导手中。县区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改变了谁当县区长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甚至个别领导手中的情况,是针对传统运作模式的弊端进行的重大创新,公推公选体现了扩大民主、个人竞争、党管干部、依法依规的特征。

(1)扩大民主。传统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民主,也是传统模式最大的弊端。公推公选最大的特征就是扩大了民主,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扩大了民主,变“少数人从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从多数人中选人”。这里说的民主不是一种理想状态,而是一种动态过程中的民主发展和民主建设,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清晰地测量这种民主的增长和民主的进步。①推荐人选资格或被推荐人选的范围,这是谁可以被挑选为推荐人选的问题?成为推荐人选的条件限制是放宽了还是更严格了,这些条件在多大的程度上会影响潜在推荐人选的规模和本质。传统模式情况下,除了符合基本的条件和资格外,只有进入市委主要领导或常委会视野的人才可能进入候选队列,而进入市委主要领导或市委常委会视野的人十分有限,公推公选情况下,凡是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自己报名,都可以参与成为推荐人选的竞赛中来,进入竞赛的起点开放了,因而,推荐人选的候选范围扩大了,从沛县的情况来看,88名符合条件的人选有70人报名,这些人都可以在相同的起跑线上开始竞争,而在传统的模式下,绝大多数人没有这样的机会。②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是指挑选推荐人选的机构,它可以由一个人、几个人或许多人、甚至全体成员组成。根据包容性和排他性对选举人团进行分类,所有种类联结成一个连续体,在包容性的极端,选举人团的范围等于政党所有成员的范围,在排他性的极端,选举人团就只有一个人。在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体上的每一段对应一种模式。传统模式下,产生县区长推荐人选的选举人团往往是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而公推公选模式下,选举人团是一个甚至几个人数相对庞大的机构,这个选举人团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所能控制的。选举人团成员的扩大意味着民主的增长。③推荐人选挑选中的分权。挑选推荐人选是完全由上级组织决定的,还是有下级组织的成员或一般成员的参与。传统模式下,推荐人选往往由市常委会决定,容易出现书记说了算的现象,县级组织及以下组织的成员没有参与,普通的干部或党员更不可能参与。公推公选情况下,参加两轮民主推荐的人来自不同的层面,县级组织以及以下的组织成员,甚至一般的党代表也参与进来,对推荐人选的产生有了发言权。领导干部的产生由少数人决定到多数人决定反映了民主的增长。④票决制。什么样的表决方式对于决定推荐人选的性质具有重要影响,如果政党推荐人选挑选过程中包含投票决定的程序,即由投票来决定提名推荐人选或决定将谁放在候选人名单上,就可以称为票决制。传统模式下,对于干部任用事项往往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不利于表达表决人的真实意图,而公推公选在民主推荐环节和最后决定环节都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体现了民主的进步。

(2)个人竞争。个人竞争是公推公选的一个重要特征。个人竞争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公推公选过程中存在竞争机制,民主机制与竞争机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主必然意味着存在竞争。公推公选的过程就是一个竞争的过程,每个环节都有人在竞争中被淘汰,从民主推荐到演讲答辩,每个环节直接体现了报名人员之间的竞争。个人竞争包含的第二层意思是指竞争在个人之间进行,竞争是个人之间的竞争,不是派别或集团之间的竞争。公推公选制度设计的重要特征是考察竞争者个人的能力素质和民意基础,个人在竞争中只代表自己,没有派别背景。这是一党制情况下与多党制情况下党内竞争最大的区别。

(3)党管干部原则。公推公选不是自由放任式的竞选,而是在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原则下进行的竞争性选拔或选举。徐州市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省委提出来的,公推公选的实施办法是省委组织部制定的,整个过程是在省委组织部和徐州市委组织部直接操作下进行的,党管干部的权限没有变。公推公选是在坚持《党章》的规定、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情况下进行的。党管干部的原则没有变化,但是党管干部的方式发生了改变,党管干部的方式由“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从多数人中选人”转变,由个人推荐向自荐竞争的方式转变,由过于集权的方式向扩大党内民主的方式转变,由等额考察和等额决定向差额考察和差额决定转变。党管干部方式的民主化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党管干部的目的,即选出能够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优秀领导干部,选出“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领导干部。

(4)依法依规原则。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对传统方式的创新,但是并没有改变有关国家法律和党的制度规定。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原则,依法执政是党执政要坚持的原则。沛县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没有改变法律规定的县长产生方式的程序,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县长由县人大选举任命,县长候选人由政党提名和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名,公推公选没有改变这些程序,而是在县长候选人的政党提名环节进行了创新,公推公选产生的是政党推荐人选或提名人选,县长仍然是由县人大选举任命。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不仅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还遵循了党的有关制度规定。公推公选的创新坚持了依法依规原则,反映了党内民主发展的积累性,增强了党内民主创新的合法性,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党在发展党内民主和建设民主政治方面更加成熟,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执政能力在不断提高。

1.3 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性质

如何看待县区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性质,需要认真分析才能确定。

(1)县区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属于党内民主的范畴吗?

党内职务的竞争性选举属于党内民主,政党向政府重要职务推荐人选的竞争性选举或选拔也应该属于党内民主。沛县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是执政党向县人大推荐县政府行政首长的人选,公推公选产生的是执政党推荐的县长候选人,而不是县长本身,县长仍然要由县人大选举任命。公推公选过程中虽然有少数非党员参加,但都是党内程序,是根据党内规定在党内进行的。实际上,在西方多党制国家,党内民主更多的是指政党候选人产生的民主。县区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不仅直接体现了党内民主,也体现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

(2)公推公选是选拔还是选举?

选举与选拔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领导人产生方式。从方向上来看,选举是自下而上的,掌权者是通过众多的政党或社会成员投票选出来的;选拔是自上而下的,上级组织的领导决定下级组织的领导。从权力和权利上来看,选举体现政党或社会成员的民主权利;选拔体现上级领导的权力。从竞争的角度来看,选举由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来决定;选拔由选拔者与被选拔者的人际关系来决定。从程序的角度来看,选举往往依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选拔往往是暗箱操作。选拔与选举可以看作一条线上的两端,中间存在很多种状态。从沛县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实际情况来看,公推公选涉及众多的环节,不同的环节由不同的人来参与和决定,体现不同人的权力和权利。公推公选是处于选拔与选举之间,既具有选拔的因素,又具有选举的因素,它不同于传统的选拔模式,也并非完全竞争性选举。从方向上来看,公推公选既有来自下面的成员参与,又有来自上级领导的决定;从权力和权利上来看,公推公选过程既体现了政党和社会成员的选择权利,又体现了上级领导的挑选权力;从竞争角度来看,公推公选存在

候选人之间的个人竞争,候选人与上级领导的人际关系也起重要作用;从程序上来看,公推公选的多数环节是公开透明的,但也有个别环节是秘密进行的。公推公选反映了中国特色的民主增长和民主进步的道路,这条道路是从选拔走向选举的过程,党内民主发展是基于自身发展逻辑的内生性民主。

1.4 徐州市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原因

2003年徐州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江苏省委组织部请示省委领导后决定的,2006年徐州三个区的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徐州市委决定的。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对传统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的重要突破,是领导干部产生方式民主化的重大进步,人们很自然地会提出为什么徐州市或江苏省率先进行这样的改革和创新。笔者在徐州调研时专门就这个问题与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徐州市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宏观背景方面,传统选拔方式存在弊端需要改革,扩大党内民主是中央政策支持和鼓励的;二是决策者,省委和市委领导是决定和推动公推公选的关键因素;三是公推公选是近年来干部制度民主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1)客观形势发展需要对传统领导干部选拔制度进行改革。传统领导干部选拔方式可以概括为“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这种选拔制度的弊端十分明显,从选拔范围来看,选人视野太窄,从选拔者来说,权力集中在少数人甚至个别领导手中,权力过于集中,从合法性来说,缺少党员干部的参与,公信力不够。权力过于集中的选拔方式为用人腐败提供了温床,不利于激励领导干部谋发展办实事。改革传统的干部选拔方式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县级党政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为突出,选好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对于一个县区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江苏省委认识到,在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县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承担着重要职责,省委的思路是要把公推公选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2)省委市委领导决策是启动和推动公推公选的直接原因。公推公选是省委以及省委组织部直接启动的,是主动进行地改革和创新。改革创新者对于启动改革和创新来说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徐州市之所以率先进行县市长推荐人人选公推公选首先是与江苏省委市委领导有关,省委市委领导是改革创新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推公选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用人权力的削弱,传统的模式下,县区长候选人是由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推荐的,体现了省委市委领导最重要的权力。公推公选过程中,虽然省委市委领导也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省委市委领导看上的人选不一定能成为推荐人选。为什么省委市委领导会进行改革创新而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呢?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了他们愿意这样做。首先,省委市委领导具有改革意识,不因循守旧,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徐州市委书记徐鸣都是具有强烈改革意识的领导,是创新型的领导者;其次,这与他们的权力观有关,正确的权力观的核心是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应该为人民所用,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公推公选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对于领导者来说,放弃个人的某些权力而做有利于人民的事情,体现了江苏省委市委领导正确的权力观,这也是他们愿意推动公推公选重要因素;再次,这与他们的发展思路有关系,领导者的发展思路决定他们的发展举措,江苏省委市委领导十分重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江苏提出“两个率先”发展战略之后,如何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了关键,省委市委领导企图通过公推公选来选优配强县级党政领导以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内民主发展是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创新的副产品,也是谋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副产品;最后,公推公选对于市委主要领导尤其是市委书记来说也是有好处的,一般来说,县长人选由市委书记推荐提出,一旦某个县出现了县长职位空缺,很可能许多领导包括省委领导会向他提出推荐人选,这个副省长推荐一个人,那个省委副书记又推荐另一个人,等等,对于市委书记来说,如果依了这位省委领导的推荐,又如何去向另一位领导解释,处理这样的问题是件十分头痛的事情。如果实行公推公选,没有人再会去向市委书记推荐人选了,谁会成为推荐人选也不是市委书记说了算,市委书记也不会遇到上面这种难事了。而且,在全国率先进行符合发展趋势的改革创新,赢得民众和媒体的称赞,得到上级的肯定,这也是政绩的表现,不排除地方领导为了追求政绩而进行改革创新的动机,当然追求这样的政绩是值得鼓励的。

(3)公推公选是领导干部选任方式民主化改革辩证发展的结果。江苏省在领导干部选任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回良玉任江苏省委书记的时候就积极推动干部选拔方式的民主化改革,李源潮任江苏省委书记以来加快了扩大党内民主的步伐。公推公选就是在积累了干部选任中扩大民主做法的基础上,并针对传统的公开选拔存在的缺点,将“公推”和“公选”的优点结合起来进行的制度设计上的创新。公开选拔容易导致“以考定局”的弊端,一些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但缺乏实际经验的研究人员容易在公开选拔中选出来,那些实际经验丰富、能力很强的人往往由于考试通不过而失去了机会。另外,公开选拔不能反映民意,不能体现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传统的公开推荐范围较小,参与推荐的人数不多,徐州市公推公选扩大了公开推荐的范围,增加参与推荐的人数。公推公选制度设计就是在已有的经验和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的结果,体现了领导干部选任民主化改革的辩证发展过程。

2.四川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两推一述”

2.1 四川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两推一述”的做法

2003年以来,四川省委组织部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提出并推行“两推一述”的方式选拔干部,充分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截止2004年底,四川省82个省直厅局、10多个市州共对233个职位进行了“两推一述”,推选出厅局级领导干部224人。2004年,四川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这五条规定是:

(1)考察对象的提名必须经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凡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其考察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民主推荐原则上采取会议投票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必须是民主推荐中多数人推荐的。

(2)组织和个人的推荐必须进入民主推荐的程序。组织酝酿推荐的交流提拔人选必须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或在更大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得到多数群众拥护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人选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如人选不是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重要职位的人选推荐要扩大推荐范围。民主推荐范围应在《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的推荐范围内进行,重要领导职位应视领导职位情况和干部情况在熟悉了解干部的更大范围内进行,应注意听取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4)民主推荐中应推行“两推一述”做法。民主推荐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首次推荐不能产生多数人推荐的人选时,则实行“两推一述”办法。即:第一次会议投票推荐后,若推荐人选未得到多数人认可,则由党委根据推荐得票情况按适当多于拟任职人数研究确定第二轮推荐陈述人,陈述人按要求在第一次推荐范围内进行个人情况和履职打算的陈述后,由参会人员进行第二轮投票推荐,党委根据第二轮民主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全面推行干部的差额考察、定量考察。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人选,原则上应差额考察,差额考察情况应客观、如实报告。考察方式根据干部情况和考察范围情况决定,应注意综合运用个别谈好。素质测评、数量线型分析等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考察。

2.2 四川“两推一述”与江苏“公推公选”的比较

江苏“公推公选”和四川“两推一述”都是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的重大创新,“公推公选”和“两推一述”的共同特征是扩大党内民主、体现个人竞争、贯彻党管干部、坚持依法依规。

(1)扩大党内民主。传统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民主,也是传统模式最大的弊端。“公推公选”和“两推一述”最大的特征就是扩大了民主,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扩大了民主,变“少数人从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从多数人中选人”。

(2)体现个人竞争。个人竞争是“公推公选”和“两推一述”的一个重要特征。公推公选的过程就是一个竞争的过程,每个环节都有人在竞争中被淘汰,从民主推荐到演讲答辩,每个环节直接体现了报名人员之间的竞争。个人竞争包含的第二层意思是指竞争在个人之间进行,竞争是个人之间的竞争,不是派别或集团之间的竞争。个人在竞争中只代表自己,没有派别背景。这是一党制情况下与多党制情况下党内竞争最大的区别。

(3)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没有变化,但是党管干部的方式发生了改变,党管干部的方式由“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从多数人中选人”转变,由个人推荐向自荐竞争的方式转变,由过于集权的方式向扩大党内民主的方式转变,由等额考察和等额决定向差额考察和差额决定转变。党管干部方式的民主化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党管干部的目的,即选出能够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优秀领导干部,选出“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领导干部。

(4)依法依规原则。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原则,依法执政是党执政要坚持的原则。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县长由县人大选举任命,县长候选人由政党提名和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名,“公推公选”和“两推一述”没有改变这些程序,而是在县长候选人的政党提名环节进行了创新,“公推公选”和“两推一述”产生的是政党推荐人选或提名人选,县长仍然是由县人大选举任命。这些创新坚持了依法依规原则,反映了党内民主发展的积累性,增强了党内民主创新的合法性,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党在发展党内民主和建设民主政治方面更加成熟,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执政能力在不断提高。

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公推公选”和“两推一述”在程序、特征和适用范围上也存在区别。

(1)从程序上看,“公推公选”的环节更多,不仅包括两轮推荐,还包括实地调研、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等环节,这些环节更充分地展示了竞争者各方面素质和民意基础;“公推公选”在提名权和选拔范围上放得更开,凡是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报名,而且是在全市范围内;参加“公推公选”投票的人员更多更广泛;在“公推公选”的最后阶段,常委会差额提名,全委会会从2人中投票表决选出1人,自始至终贯彻了民主原则;“公推公选”将“公开推荐”和“公开选拔”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在党内民主程度上更高,程序设计上更为科学合理。

(2)从运行成本上来看,“公推公选”由于环节多,时间长,投入多,运行成本要比“两推一述”要高。

(3)“公推公选”一般适用于产生正职候选人推荐人选,而“两推一述”既可以适用于正职,也适用于副职,从实际情况来看,更多地适用于副职。

(4)由于“公推公选”更加民主,成本较高,推广难度也较大。目前,江苏只在少数地方进行了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公推公选”,而四川的“两推一述”在县级和地厅级领导干部中广泛推行。

2.3 县(市、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意义和影响

县(市、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领导干部产生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民主政治的重大进步,不仅扩大了党内民主,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执政合法性。徐州沛县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受到专家学者、各级官员以及媒体的强烈关注和高度评价,江苏省委充分肯定了这次公推公选的试点经验,省委主要领导表示要坚持公推公选的改革方向,在总结经验和完善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推公选的应用范围。

(1)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扩大民主是县区长推荐人选公推公选重要特征,有利于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从根本上防止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有利于防止用人上的腐败。2003年7月15日,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在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用民主的机制选人用人,视野广、失误少、公正度高,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是釜底抽薪,对只认领导、不认百姓的官僚作风是治本之药。”徐州市一位参与了公推公选民主推荐的县委书记认为这项创新性工作“堵住了跑官者的路,封住了卖官者的门,破灭了熬官者的梦。”

(2)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公推公选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是符合条件的人都有机会参与竞争;公推公选设计了多道展示竞争者素质和能力的平台,竞争者能够充分展现自己的才华;公推公选是一个复合挑选过程,不同的选举人团或“选民”从不同的角度对竞争者进行挑选,有利于选出优秀的人才。公推公选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这个导向就是凭知识、凭能力、凭实绩、凭民意选人用人,选人用人过程贯穿落实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这样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原则激发了广大干部培养能力、努力共作、干出实绩,使优秀的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党的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对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影响,把优秀的人才选任到党的领导岗位,必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公推公选有利于在党内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和选任机制,激发干部奋发有为的热情,使党组织呈现生机活泼的局面。

(3)为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传统领导干部选任模式可以概括为“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这种模式的弊端十分明显,不利于选出优秀的人才,而且容易滋生用人腐败。公推公选是在总结“公开推荐”、“公开选拔”以及其他干部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的一次重大创新,在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和引入竞争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改革和完善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4)有利于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是指公民和社会对于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的服从和认可。政府领导人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产生是现代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因素,是执政合法性的重要表现。公推公选的核心就在于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执政党向政府重要职位推荐的候选人通过公推公选产生,体现了执政党民主执政的理念,有利于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广大领导干部十分欢迎和支持公推公选活动,徐州市88名符合条件的干部有70人报名参加竞争,绝大多数竞争者表示因为公推公选才有机会参与竞争。无论最后成败与否,竞争者都认为公推公选提供了锻炼自己和展现才华的平台,“去者服气,留着服众”,这是一位亲身参与竞争者对公推公选的评价,这说明公推公选这种方式得到大家的服从和认可。从政治学意义上说,选举并不一定选出最优秀的人才,但是大家都认为没有比选举更好地方式来决定谁去谁留。从公推公选的实际效果来看,公推公选并不一定选出最优秀的人才,但选出来的人一定是比较优秀或相对优秀的,最关键的是公推公选提供了公平公正竞争的平台,大家都认可这种方式,这也是合法性的核心价值。通过公推公选产生的徐州市沛县县长推荐人选孟铁林在沛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会上都以全票通过,这是沛县历史上少有的事情,说明了沛县人大代表对公推公选的认可和支持。

(5)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公推公选县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来选优配强县级党政主要领导,以便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江苏省委和徐州市委进行公推公选试点的初衷。公推公选产生的候选人推荐人选正式任职之后,强烈感到民意的压力和动力,为了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为了政治声誉和前途,他们会为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公推公选还有利于形成一种做实事出实绩的风气,只有做实事出实绩的干部才有可能在公推公选中胜出,结果必将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相对于传统的选拔制度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和进步,但是现行的公推公选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1)关于报名的条件和资格,公推公选的范围是否可以再扩大一些,例如外地的(市外的)的符合资格的优秀干部是否也可以报名;对一些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表现优秀的县区领导干部是否可以在学历上适当放宽。

(2)从程序上来看,公推公选的程序需要进一步改进和简化,增强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例如在民主推荐阶段,动员大会和两轮民主推荐大会可以合并进行,市级领导可以参加第一轮民主推荐,推荐票可以分开统计,可以赋予不同的权重,以减少会议的次数。

(3)关于公推公选的试题设计和评委的构成。试题设计既要能够反映当地的实际需要,又能够测试出答题者的实际水平。评委的组成要来自多个方面,适当增加具有丰富县区实际工作经验领导干部的比例。每次公推公选的试题和评委成员不能重复出现。

(4)关于参加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的人员组成。从沛县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的情况来看,虽然公推公选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方式,扩大了党内民主,但是现行的公推公选方式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空间,现行的公推公选实质上还是“干部选干部”,党内民主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尤其是选举权利,现行公推公选的制度设计主要是从选人的角度出发考虑的,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党员的选举权利,党内竞争性选举的实质一方面在于竞争的机制选人,更重要的一方面在于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这是民主选举合法性的实质。完善公推公选要考虑如何扩大普通党员群众的参与,在民意测验环节主要由党员群众参加。

(5)从公推公选的组织过程来看,要进一步完善公推公选过程中的制度规范和纪律监督。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民主推荐阶段以及决定阶段打招呼、拉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县市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是对传统领导干部产生方式的重大突破,是党内民主从基层民主走向地方民主的重要标志。徐州市于2003年在沛县进行试点之后,又于2005年在丰县进行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公推公选,并于2006年在三个区进行推广,三个区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通过公推公选产生,公推公选已经成为徐州市县区长候选人推荐人选的重要产生方式。公推公选是在总结近年来领导干部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尤其是吸收了“公开推荐”和“公开选拔”的优点,并结合其优点进行了大胆地闯新。公推公选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引入民主机制和竞争机制,即有利于选出优秀的人才,又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民主,从实践结果来看,公推公选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公推公选作为一种创新,还需要不断完善,尤其是需要增加民意成分,以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为基础,进一步扩大普通党员群众在公推公选中的参与。

公推公选作为一种来自上层推动的党内民主尝试,上层领导的决策对于公推公选制度化和在更大范围推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幸的是江苏省委和徐州市委不少领导都对表示要坚持公推公选的改革方向,要在完善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公推公选的范围。但是公推公选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及在全国普遍推开,尚需要更高层面的主动决策,徐州等地的试点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只要认真总结这些经验,稳步有序地推进党内民主的发展是很有希望的。

3.贵阳市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

2008年7月,贵阳市通过公推公选的方式产生4个区县委书记,这是我党历史上首次通过公推公选产生县委书记的案例,是党内干部选拔或选举改革的一个重要事件。

3.1 贵阳市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的基本情况

公推公选县委书记的过程大致如下: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报名,对报名的人进行资格审查,召开民主推荐大会从符合资格的人中投票决定公推竞岗民主推举人选20人(每县5人),20人参加驻点调研、演讲答辩、民意测验、领导能力测试4个活动,根据民主推荐、调研报告、演讲答辩、民意测验、党政干部领导能力测评五项分别折算计分后按2:2:2:3:1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对每县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由市委全委会对综合成绩前2名人员进行投票,得票过半者拟为县委书记,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公示。

(1)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导干部一次只能报名竞岗1个职位。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按照《贵阳市区(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2008年6月30日至7月2日进行了报名。截止2008年7月2日下午6时,共有82名同志报名参加公推竞岗。经审查,有81名同志符合区(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报名资格条件,其中:报名参加中共花溪区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的22名,报名参加中共小河区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的22名,报名参加中共修文县委书记人选公推竟岗的19名,报名参加中共息烽县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的18名。

(2)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按公推竞岗职位进行定向等额推荐。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由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后,提请市委常委会议按公推竞岗职位1:5的比例,每个职位确定5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2008年7月4日,贵阳市委召开区(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民主推荐大会,应参会298人,实到会275人。会上发出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民主推荐票》各275张,收回各275张,有效票各275张。在市纪委全程监督下,市公推竞岗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民主推荐票》进行了统计。

表4-1 贵阳市四个区县公推竞岗得推荐票前五名情况各区县公推竞岗得推荐票前五名的人员是:花溪区:朱桂云(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中共贵阳市委党校〈贵阳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兼〉、校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选任联委副主委〈兼〉);李泽(中共开阳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鹏(中共乌当区委副书记、区长,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马磊(共青团贵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得推荐票109票;罗新业(贵阳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小河区:韦鸿宁(中共小河区委副书记、区长,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曦(中共南明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军(中共清镇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宁宇(中共小河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常务工作〉,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孙波(中共贵阳市委宣传副部长〈兼〉、贵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修文县:石洪(中共修文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春雷(贵阳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李瑞(中共清镇市委副书记);高卫东(贵阳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魏发志(贵阳市移民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息烽县:黄秋斌(中共息烽县委副书记、县长);赵继红(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邓忠元(贵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定超(中共息烽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董亚伟(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3)驻点调研

按照《贵阳市区(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贵阳市区(县)党委书记“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于2008年7月8日至7月10日分别深入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和息烽县进行驻点调研,并于7月10日20:00至7月11日20:00集中封闭独立撰写了调研报告。贵阳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中组部党政干部考试和测评中心专家、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省直部门有关领导、省属高校专家和部分市(州)委组织部领导共9人组成评委会,于7月12日对每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撰写的调研报告进行了独立评审评分。调研报告最后得分的计算方式为:9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最后得分。在市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调研报告得分进行了统计汇总。

表4-2 贵阳市四个区县“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调研报告得分情况

(4)竞岗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

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进行竞岗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进行电视现场直播。竞岗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的程序:“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根据指定题目进行演讲,然后回答主考官的提问和与会者现场随机提问;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评定演讲答辩成绩,同时组织与会人员对竞岗者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后,当场宣布演讲答辩成绩。7月14日,贵阳市委召开“贵阳市区(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大会”,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党委书记20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在市纪委监督下封闭,每位人选按规定时间分别封闭作演讲准备,并按抽签确定的职位顺序和个人出场顺序进行了演讲答辩,评委会对人选演讲答辩进行了评分。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市纪委的全程监督下,按照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演讲答辩最后得分的办法,对演讲答辩得分进行了统计汇总。

表4-3 贵阳市四个区县“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 演讲答辩得分情况

同时对区(县)党委书记公推竞岗推荐人选进行民意测验,在金阳会场设主会场外,还在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设分会场。在主会场参会的人员对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党委书记20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进行了民意测验;在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分会场参会的人员对竞争本区(县)委书记5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进行了民意测验。在金阳主会场应参会285人,实到会252人,发出《民意测验表》各252张,收回各252张,有效票各252张;在花溪区分会场应参会218人,实到会202人,发出《民意测验表》202张,收回202张,有效票202张;小河区分会场应参会140人,实到会134人,发出《民意测验表》134张,收回134张,有效票134张;修文县分会场应参会216人,实到会204人,发出《民意测验表》204张,收回204张,有效票204张;息烽县分会场应参会217人,实到会206人,发出《民意测验表》206张,收回206张,有效票206张。在贵阳市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市公推竞岗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民意测验表》进行了统计。

表4-4 贵阳市四个区县“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 民意测验得票情况

(5)领导能力测试

按照《贵阳市区(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2008年7月15日由中组部党政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专家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市纪委全程监督下,对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党委书记20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进行了党政干部领导能力测评,测评得分如下

表4-5 贵阳市四个区县“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 能力测评得分情况

(6)组织考察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开展区(市、县)党委书记、区(市、县)长人选公推竞岗工作的意见(试行)》,区(县)党委书记"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的综合成绩由民主推荐、调研报告、演讲答辩、民意测验、党政干部领导能力测评五项组成,先按百分制分别折算计分,再按2:2:2:3:1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

表4-6 贵阳市四个区县“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 综合得分情况

在市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0名"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了体检。各县推荐人选综合成绩前2名的体检合格,作为考察对象。2008年7月17日至20日为区(县)党委书记人选公推竞岗组织考察阶段。为认真做好对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各2名党委书记公推竞岗人选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经2008年7月17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抽调思想素质好,政治可靠,熟悉干部工作业务,公道正派的干部组成4个考察组。考察组组长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同一职位的人选考察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考察组成员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7)市委常委会研究和全委会票决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公推竞岗建议人选”。市委召开全委会,先组织市委常委会确定的“公推竞岗建议人选”进行施政演讲,然后由市委全委会进行差额票决,每个公推竞岗职位确定1名“公推竞岗拟任职人选”。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开展区(市、县)党委书记、区(市、县)长人选公推竞岗工作的意见(试行)》,市委于2008年7月23日召开中共贵阳市委第八届第五次全体会议,对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党委书记公推竞岗建议人选进行差额表决,应参会51人,实到会48人。会上发出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党委书记"公推竞岗拟任人选"《表决票》各48张,收回各48张,有效票各48张。

表4-7 贵阳市四个区县“公推竞岗民主推荐人选” 全委会表决得票情况

根据《中共贵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办法》,朱桂云、马宁宇、石洪、黄秋斌同志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市委委员半数,分别确定为中共花溪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委书记公推竞岗拟任人选。

(8)上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及公示

将市委全委会确定的“公推竞岗拟任职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并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3.2 为什么要进行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

2008年初,贵阳市四个区县的党委书记岗位出现空缺,如何选任新的区县委书记,对于在干部人事方面锐意改革创新的贵阳市委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试点机会。报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贵阳市委决定对出缺的区(市、县)党委书记进行公推竞岗和公开选拔。贵阳市委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进行区县为书记公推竞岗的试点?根据贵阳市委书记李军的有关讲话,主要有4条重要原因。

一是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是党中央近年来特别强调的要求,也是贵州省委领导十分关注的事情。贵阳市委书记李军引用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说明市委开展公推竞岗和公开选拔工作,就是为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局面,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贵阳市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就是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要求,真正把“伯乐相马”变为“赛场选马”,从根本上避免了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从根本上避免了暗箱操作。

三是为了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在贵阳市委书记看来,当前人民群众在政治方面最不满意的有两件事,一是少数干部贪污腐败,二是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两者相互关联,而且都与领导干部选任有关。领导干部是如何选任的,选什么样的人担任领导干部,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清正廉洁,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只有改变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任的方式,让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参与选人用人,才能更好地保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为群众服务,真正把群众所需要办的事情办好。贵阳市委决心开展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反映了贵阳市委顺应广大群众愿望,其甘愿主动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或者说更好地运用权力回应群众需求、真正为群众办事的勇气值得嘉许。

四是为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2007年底,贵阳市委确定把贵阳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目标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区(市、县)党政“一把手”是干部的中坚力量,直接决定着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成败。贵阳市委决定采取公推竞岗、公开选拔的方式,就是要让大批思想理念、业务水平、执行能力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相适应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确保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顺利推进。

3.3 贵阳市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的特点

贵阳市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是在其他基层和地方公推直选或公推公选的基础上进行的,借鉴了其他有关试点的经验,并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是到目前为止竞争型选举或选拔方面最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竞争性选拔或选举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层级最高,尽管以前有公推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但是这些副厅级领导岗位都是政府部门,而不是地方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贵阳市首次把公推公选方式运用到区县党委书记的选拔或选举中来。二是透明程度最高。贵阳市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将整个活动过程公开,不少环节实行电视和网络直播,让社会公公知晓,将竞争者每个环节的得分或得票情况完成公开,这是最彻底的透明。三是程序十分完善。贵阳市区县委书记公推竞岗参考并改进了其他公推直选和公推公选的经验,实行开放式初始提名,通过不同环节让报名者进行充分竞争,让广大干部群众代表参与选举或选拔,让市委全委会从中差额票选,既体现了多数人从多数人中选人,又保证了市委的最后决定和把关,既与现有的规定衔接,又大胆改革创新,是比较符合区县党委书记产生的一种方式。四是竞争最为激烈。共有81人符合资格的报名者最初进入竞争程序,平均每个区县有20名竞争者,5名推荐人选实力相当,有的是县委副书记县长,有的是市委组织后宣布部门的副职领导,有的是来自其他县市的县市长。设计的程序包括考察竞争者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演讲答辩等环节让竞争者短兵相接,让竞争者充分竞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