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美国著名银行家曾跟一名游艺写作者说:“我常系红领结,以便使人记得我。”他还说,独特的外表装饰也是一种极好的标识;要注意的是标识应流露于自然,适应不同的场合,不能有虚伪或假冒之处。
上面所涉及的是名人的自我标识。其实机关工作人员、商业职员、演艺界艺员等等,也可运用这种方法去博得上司的注意与好感,在众人中显得出类拔萃。
在阿摩所在的公司里有位名叫阿托拉斯的青年人,他每天一大早就到工场,只是工作时不着工作装,而是穿一件粉红色的运动绒衫。有一天,阿摩问身边的人:“他是谁?”以后,阿托拉斯引起了监督的注意,随即从众多职员中被挑选出来。他之所以能够崛起,成为堡蓝水泥公司的总经理,与他能巧妙地运用自我标识有很大关系。
另一个例子便是美国最受人爱慕的作家苔玛哥。有一天正下着大雪,他穿着一身洁白的法兰绒薄衫,信步走过华盛顿的许多大街小巷,由此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当时的苔玛哥正在争取国会通过他提议的那条关于版权法的法律草案,这种奇特的装饰,是他实施自己计划的一部分。后来有人对此评论道:“苔玛哥的白法兰绒装,如同白雪一样,不但成为全城,也成为全国巷议街谈的话题。”苔玛哥在当地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加上他这种奇特的行为,不论在哪里都引起了巨大反响,报纸、电台等媒介都予以报道。结果,本来不太受重视的提案,却得到了详细的商讨,稍经修改后,终于成为一条法律公布于众。
苔玛哥的这种个性行为,虽然令众人嘲笑,但却使他的计划引得众人的注意,这种暂时的微词也是值得的。可见,这也是自我标识的一种可以效仿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