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5%,人口素质低,文盲和半文盲人口2.19亿,在农村就业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占35.9%,小学文化程度者占37.2%,每万人口中大学生数为4名,平均文化程度为4年。[1]
据统计,2000年全国共有小学553622所,其中城市32154所,县镇81184所,农村440284所,分别占5.81%、14.66%、79.53%;小学在校生数130132548人,其中城市18166507人,县镇26928904人,农村85037137人,分别占13.96%、20.69%、65.35%。初中学校62704所,其中城市8713所,县镇14678所,农村39313所,分别占13.90%、23.41%、62.70%;在校生61676458人,其中城市10346351人,县镇17045443人,农村34284664人,分别占16.78%、27.64%、55.59%。[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近1.2亿人。
因此,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主要部分,其普及程度及教育水平,直接影响全国普及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实现程度。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不仅是教育发展的目标,也是影响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战略性任务。从教育民主化的要求来看,没有农村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就不可能实现中国教育的公平,更谈不上教育的现代化。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是我们整个义务教育的主体。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所谓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也称农村教育整体改革或农村教育系统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在教育外部加强与科技、农业等部门的紧密结合,在教育内部对农村教育的办学方向、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配套改革,使农村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1988年5月,由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实施“燎原计划”,“燎原计划”旨在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88年8月,国家教委在河北南宫召开会议,在全国部署实施“燎原计划”。“燎原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做好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各类学校智力、技术的相对优势,积极开展与当地建设密切结合的实用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大批新型的农村建设者,并积极配合农业与科技等部门,开展以推广当地实用技术为主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农业的发展。“燎原计划”要求农村中小学改革教育内容,适当安排针对当地需要的劳动技能和技术的教育;要求在初中后、高中后,以及尚未普及初中的地方的小学后,逐步对毕业生进行一定的职业技术教育或培训。“燎原计划”对示范乡教育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定了明确的目标。示范乡要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要做到扫除青壮年文盲。“燎原计划”是一个双目标的计划,是一个教育与经济相结合、治愚与治穷相结合的计划。它的目的是统筹当地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把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即“三教统筹”);统筹当地的经济、科技、教育,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即“农科教结合”)。“燎原计划”为“星火计划”“丰收计划”培养农业技术人才奠定了基础。
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从试验到扩展进而全面推进的时期。1991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一重大决策,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1992年《国务院关于积极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重要决策,对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1995年12月国家教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燎原计划百、千、万工程”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科教兴农”战略。1996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再次强调推进“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以及“燎原计划”与“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的有机结合。同年9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技兴农的意见》,对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1998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育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指明了农村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同年12月教育部发出了《教育部关于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
到20世纪末,我国完成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在2003年召开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制定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农村倾斜的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措施。2003年国务院决定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截至2007年,全国410个“两基”攻坚县中已经有317个县实现了目标,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由2003年的77%提高到96%。民族自治地区699个县中,已经有614个县实现了“两基”,占民族自治地区总县数的87.8%。“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使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大大改善,质量得到提高。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三大工程,包括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2008年发布的《五年来农村义务教育的巨大成就》指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中央共投入专项资金100亿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安排50亿元),2004年至2006年下达90亿元,2007年下达10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工程共覆盖中西部地区953个县,已新建、改扩建7651所项目学校。按照“攻坚计划”要求,工程建设以农村初中为主,已建成农村初中5113所,占建成学校总数的66.8%;工程重点支持410个攻坚县和其他地区的贫困县、革命老区县、人口较少民族县,其中贫困县占项目县总数的27.8%,革命老区县占47.8%;工程项目重点布局在县城周边和人口较多的大乡镇,此类地区共安排项目学校4184所,占项目学校总数的54.7%;工程同时兼顾了高海拔地区和边远地区,已建成项目学校中,包括3000米以上学校495所,边境海岛地区学校486所。西部地区新增校舍面积1076万平方米,其中,410个攻坚县新增972万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从2003年的3.92平方米增加至2006年的4.66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满足了195万新增学生的就学需求,超出“攻坚计划”提出的新增150万学生的目标。200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总规模达到2992.4万人,比上年增加67.9万人,增长2.3%;寄宿生比例达到18.4%,比上年提高0.8%。其中,西部农村小学寄宿生比例达到11.6%,西藏、内蒙古、云南、青海4个省份超过20%。西部农村初中寄宿生比例达到53.6%,西藏、广西和云南3个省份超过70%。2007年全国小学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西部农村地区住宿条件改善明显,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宁夏、贵州分别增加0.6平方米和0.5平方米。2007年全国初中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达到2.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12个省份的农村初中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西藏生均增加1.7平方米,当年生均住宿面积达到3.8平方米。
早在1995年我国就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从2001年开始,实施了第一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30亿元,用于对农村学校危房的改建、新建。2004年至2005年,为了进一步消除农村学校的危房,保障农村师生的安全,中央财政又增加了资金投入,实施了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年内共计投入60亿元。经过两期危改工程的实施,基本消除了农村中小学原有的D级危房,师生的安全问题暂时得到了缓解。2006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则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后,将按照学生数、校舍数、每年校舍的折旧数、每年新增危房数,按一定造价进行补助。由中央承担一部分,地方承担一部分,共同组成一个固定的资金来源,补充到每一所学校。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2007年年底完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累计投入111亿元资金,建设了覆盖全国农村的远程教育网络,使所有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学生可以与城市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2005年年底,国务院决定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这项改革2006年首先在西部地区农村实施,2007年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面推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对于提高教育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2005年提出的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首先在592个国家重点贫困县实施,2006年在西部农村和部分中部农村地区实施,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2007年春季在全国农村全面实施,惠及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农民的教育负担得到切实减轻,平均每年每个小学生家庭减负140元,初中生家庭减负180元。
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将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同时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法律规定,为推动我国义务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09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以下简称“保障机制资金”,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免费教科书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等)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之间和部门之间的经费分担责任和管理责任,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对上级和本级保障机制资金负有主要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组织学校按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强化农村中小学预算财务管理;切实规范资金支付管理。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央财政设立基础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基础教育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实行“以奖代补”制度。2009年,财政部颁布《中央对地方基础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这一政策来支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
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伙房)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连片特困扶贫攻坚地区为主要教育扶贫范围。
2015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薄改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资金,薄改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自身财力,增加对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经费投入。薄改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以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为主,适当兼顾部分东部省份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贫困地区是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的民族县和边境县以及其他贫困县。进一步加大片区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改善保留的村小学及教学点,特别是改善边境一线学校及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等附属设施,加强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的配备。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国家继续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营养改善计划等重大工程和项目,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巩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果,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乡村学生就学;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中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数量,增加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比例;各地要采取措施逐步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016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对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要针对突出问题,在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稳定乡村生源、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办法。要加大对乡村特别是老少边穷等地区义务教育扶持力度,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都有机会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要注意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
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一是“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四个统一”即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一个全覆盖”指“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要求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二是“乡村弱、城镇挤”的难题逐步得到解决,即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三是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在93%基础上提升2个百分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作为未来基础教育的发展重点,为我们未来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与目标。
以上重大改革措施和新的制度改革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进入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