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证明民主政体不健全的一切理由都产生于这样一个根源,即认为必须用欺骗和偏见来遏制人类感情的动**。如果没有事先假定这个原则,其观点一刻也站不住。对此,可以进行直截了当的反驳:“国王和贵族本质上的确比他们卑微的同胞更明智和更善良吗?除去根据个人功过而外,难道还有什么是区别贵贱的坚实基础吗?除去属于个人的固有品质可以形成差别以外,严格意义上说来,难道人与人之间不是平等的吗?对于这一切问题,只能有一个回答:“这的确是依据理性和绝对真理的说法,但是为了人类的幸福,人为的区别还是必要的。没有欺骗和偏见,就不能遏制人类情绪的动**。”不妨让我们来检查一下这种理论的功过,以下实例可用来做最好的说明。一些神学家和一些政治家一直主张:“教导说由于在这个世界犯的过错和坏事,人们将在另一个世界遭受永恒的折磨的学说,它本身固然是既无道理而又荒谬的,但为了使人类怀有敬畏之心还是必要的。”他们说:“我们难道看不见么:尽管有这种可怕的警告,世界上的罪恶不还是泛滥成灾?如果将人类不规矩的**从现在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并且他们对摆在其眼前的因果报应丝毫不存在任何畏惧,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形呢?”

似乎这种论点是建立在特别轻视历史和经验以及理性指示的支配的基础上的。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并没有这种地狱之火的可怕工具,也没有“永远冒着烟的”酷刑。他们的宗教是面对政治多于面对个人的。他们把神信奉为国家的保护者,而这就使他们充满不可征服的勇气。在国家遭受灾难的时期,他们找到一种现成的慰借方法:用祭祀赎罪来平息神怒。人们认为这些神主要关注的是宗教礼节,而很少注意信徒们在道德方面的善良与邪恶,这种善恶由于必然给人增加或减少幸福的趋势而被认为是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即便他们的宗教理论中也包括有来生的学说,他们也很少注意把现在的个人道德的好坏和他们在来世的相应处境联系起来。在荷马的作品里,极乐净土是一块永远使人感到厌倦和压抑的地方;乐土和地狱都被处在同一圈路线上,其最大的不同也不过是悲愁和苦难的分别罢了。在所有波斯人、埃及人、凯尔特人、腓尼基人、犹太人的理论中以及在一切不以任何形式起源于基督教的理论中,都通通删除了将来世报应作为道德约束力的基础的说法。如果根据上述论点来衡量这些民族,我们就会觉得他每个人都会互相残杀并且惯于百般地行凶作恶。但是,事实上,跟那些在想象上曾经受过来世报应的人为的威吓的人一样,他们完全相同地遵守政府法令和社会秩序,而且有些人还会更加雅量、更加坚定和更加关注公共福利。

如果有人认为这些空洞的教义有很大的影响,认为会使人比未受影响时更加善良,与针对人类思想本质进行公正观察的结果比起来,这最不符合。人类被安置在宇宙万物之中,万物是彼此紧密地联系着的;而且表现出一种和谐一致,这样就使整体和个人之间亲密无间,情同一家。我此生将受到的尊敬和能享受到的幸福都是我所能完全理解的事情。我懂得安乐、自由和知识对我自己及对我的同胞的价值。我观察到这些事物和探求这些事物的一定行为是在宇宙的有形体系当中互相联系着的,而不是由于任何超自然的和神异力量的介入。然而,能够向我提到的有关未来世界的一切,也就是一个幽灵或者神祇的世界那里所有的事情都是属于精神层面的,而其最初的根源都是可以直接感知的;或者是一个因果报应的场所,在那里人注定要永堕沉沦,成为良心责备和魔鬼讽刺的对象——这些说法和我所熟悉的一切都毫不相干,虽然我的思想竭尽努力仍将无法去相信或者加以理解。那些常常想到这样学说的人,决不是那些目无法纪、凶恶和不服管教的人,而是那些冷静而有良知的人。这种说法用无缘无故的忧虑折磨他们,或者诱导他们消极地屈从暴政和不公,以求得未来得到自己能够忍耐的报偿。我们这一反对意见同样适用于一切欺骗做法。寓言可以作为想象的消遣,但是并不能代替理性和判断作为人类行为的原则。让我们继续谈谈第二个例子。

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断言:“任何立法者倘若不求助于宗教欺骗,都不能建立起伟大的政治制度。要使还没有意识到政治贤明的人民能够承认这种政治是贤明的,那就需要把教化的因果倒置。如果立法者失去对人起重大作用的两个因素的协助,即理性和暴力的助力,就不得不求助于另外一种

权威,这种权威能够不经强迫而吸引人,能够不必解释而说服人。“[1]这些都是急于建立那些想象的制度的一种丰富的想象力的美梦。从这样一种非常错误的原则出发的设想,对于机警而善于怀疑的人看来,是不会产生什么实际好处的。通过恐吓或者引诱来控制人们,使人们接受一种他们不能察觉其合理之处的制度,这肯定不是一种能够使人们清醒明智、有理性并且感到幸福的方式。

实际上,任何伟大的政治制度也不曾按照卢梭所说的那种方式而被引进过。正如卢梭自己所述,莱克格斯所创早的体制曾经获得特尔斐[2]神谕的认可。可是,难道他是借助阿波罗的裁决来说服斯巴达完全违背他们过去的习惯和先入之见来停止使用货币、赞成土地的平均分配并采用其他各式各样的法令规章的吗?完全不是这样,他是在长期的辩论和不断的抵抗中,通过他那不屈的勇气和决心,呼吁斯巴达人理智的公断,最后才达到了目的。莱克格斯想到他应该不遗余力地设法证实他给与他的同胞的好处,因此他认为在一切都完成了以后,应当获得神谕的认可。要想说服一个人的社会采用一种制度,而不去向他们证明采用这种制度是明智的,那几乎肯定是不可能的。很难想象会有这样一群容易受骗的可怜人,他们只因为听说一部法律是神仙所赐,就对于它是否有益、是否贤明或者是否公正丝毫不加考虑地就接受下来。唯一合理的并且最有效的改变民族固有习俗的办法,就是使他们认为,这些习俗是错误的和有缺陷的。

但是,事实上我们如果不利用一种制度的真正公正作为主要理由,我们就无法说服人们加以采用的话,那么最关心人类福利和进步的人还会选择什么理由呢?他在最初的时候,是教导他们善于推理呢,还是教导他们不善于推理呢?是用偏见使他们丧失勇气呢,还是用真理使他们的思想重新振奋呢? 如果我们要有效地欺骗人,我们必须使用多少诈术,而这对于那些被这些诈术所欺的人们又是多么有害呢?我们不仅必须首先使他们懒于运用理智,而且还要设法阻止他们在任何未来的场合下运用理智。如果目前用偏见把人们保持在正确的道路上,那么如果这种偏见,因为将来一旦被人看穿或被偶然发觉而消灭了的时候,这些人又会怎样呢?有所发现不一定是循序渐进的提高的结果;在每一种其他事物都没有变化的时候,靠着某种官能的单独运用或者某些明确而不可反驳的论点,也是可以产生的。如果我们开始时欺骗,随后又要维持我们所设的骗局,那就需要有刑法和报刊检查官以及专门雇佣来撒谎和欺骗的官员。用这样的方式来传播智慧和美德将是多么的“美好”啊!

还有一个同卢梭所提出的相似的实例,也是政治著作家们十分强调的。他们说:“服从必须经过**,否则必须经过压迫。我们要么必须恰当地利用人类的偏见和无知,要么就得利用他们的恐惧来控制他们,完全靠严酷的刑罚来维持社会秩序。为了让我们远离这种痛苦的必然,就得让威权带上一种神奇的说服力。公民们不应该以斤斤计较责任的冷淡服从来为祖国服务,而应该充满**地把忠于祖国当作光荣。为此,不论长官和上级的个人品格如何,都不许以轻薄的口吻来谈论,必须让人们意识到他们由于他们的职位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必须得到荣耀,受到尊敬。我们必须利用人类的缺点。我们应该通过他们的感官来影响他们的判断,而不应该把作结论留给靠不住的不成熟的推理。”[2]这也是用另外一种方式提出来的同一个论点。这一论点认为对事物的正确观察不足以使我们了解自己的义务,并因此提出一个模棱两可的办法,可以同样随心所欲地用来为正义或非正义效劳,但是,看来它肯定是更适合于为后者效劳的。最需要迷信和神秘并且最频繁地从这种欺骗中获得利益的是非正义。这一论点所依据的假设是青年人有时归罪于他们的父母和教师的。该假设是这样的:“人类必须保持无知;如果他们知道了恶行,他们就会对之过分爱好;如果他们看出错误的魅力,他们就永远不会再回复真理的朴实。”说来奇怪,这个厚颜无耻又不真实的论点,竟成了一个非常受欢迎而被大家公认的假设的根据。它使政治家们相信:一个国家的人民有朝一日陷入他们所谓的衰老状态之后,以后就永远不能再赋予其纯洁和朝气了[3]。 妄想支配人类的人,可以按照两种方式来影响他们的头脑。第一种是用一种强烈的有支配力量的图画来把握人们的想象,对人们的判断力进行突然袭击;第二种是提出明确而无可辩驳的理由,这些理由越经过深思熟虑,越分析得详尽,就会越有说服力。

人类心理学的最平凡、最普遍、且不证自明的原理之一,就是第一种方式只适合于暂时的目的,而只有后一种才适合用于持久的目的。那么,当在政治和统治的事情上的目的显然不是暂时性的,人们怎么却一直是这样普遍而热衷地采取那种荒谬的行动方式呢?

有两种理由可以作为根据来加以解释:第一是立法者和政治家们的缺乏自信,第二是他们的虚荣心和狂妄的自夸。经常要对那些行为受我们指导的人们讲明道理,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而答复反对意见并摆脱尴尬处境也决不是容易的事。这需要耐心,要求渊博的学识和严肃的深思。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在我们已经谈到的例子中,父母和教师们就为他们的懒惰找到了一个防空洞,他们宁可利用谎言来欺骗青年人使他们服从,也不愿根据他们能够理解的程度,向他们说明事物的真相。从内心里讲,政治家不相信自己的力量,所以要用江湖骗子的大话来替代原则。

但是,江湖骗子的大话不仅摆脱了解决懒情和无知,它还可以满足使用这种手段的人们的虚荣心。凡是愿意同别人讲道理并诚恳地阐明自己所建议的行动的动机的人,就能把降低自己的身段,变得跟别人具有等同的地位。但是企图欺骗我们并且用一种煞有介事的外表来使我们符合其目的的人,则有着一种唯他独尊的主人的感觉。虽然他的工作并不像一个老实坦率打交道的人的工作那样困难和可敬,但他却认为这使他更得意洋洋。他处处欣赏自己的机敏,由于欺骗的成功,他自以为得志并且沾沾自喜地说人类怎样成为被他欺骗的傻子。

于实行政治欺骗所发现的不利因素不在少数。它与人类的健全的智力是彻底不相容的。我们有理由相信人类是一种天性进步的生物,而且能够无限制地提高。但是他必须沿着理性和真理的朴素道路前进。只要他不偏离正道,他的前途就是卓越有为的;但是,如果他走入歧途,他很快就会走投无路。一个惯于使用欺骗手段的人,会对事物的真相变得一无所知。一个经常受骗的人,就会判断不出什么是公正的和正确的。人类的智力是不能无故地受到玩弄的;如果我们在一件事情上,容许有偏见、欺诈和盲从,人们思想的探索精神就会在一切事情上或多或少遭到削弱。这是一件人所共知的事实,即凡是建议用欺骗方式来统治人类的人,也就是那些众口一辞地主张人类在本质上是停滞不前的鼓吹者。

政治骗局的另一个不利的特点,就是这个肥皂泡随时都有破裂的危险,受骗者随时都会醒悟。就像我们已经说过的,玩弄我们的感情和幻想,只能圆满地达到暂时的目的。欺骗中永远存在着矛盾。从某一角度上看,它似乎有理,但是它却经不起从各个角度来进行推敲和鉴别。它在某种心情激动的情形下能对我们起作用,但是在理智清醒的时候,它是毫无力量的。政治和统治是长远的事业,因此它必须要经得起考验。

政治欺骗理论体系把人分成了两类,其中一类人帮助全体人去思考和推理,而另一类人则听命于上级做出的结论。这种区别并不是建立在事物的本性之上的;在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这种理论上想当然存在的固有区别。它既没有根据也相当有害。它所创造的这两类人必须高于人类和不如人类。当我们把一种不自然的独占权委托给第一类人,期待他们认真地为整体谋幸福,那就对他们要求过高了。让后一类人从不去运用他们的智力或者去深究事物的本质而永远满足于欺骗性的表面,这又是一种不公正的要求。剥夺他们获得更多智慧的机会是不公正的;而这种智慧是一定能获得的,比如,可以从较多数人从事研究以及由于较多的人参加而可能带来的无私的和公正的精神中获得。

我们正在进行研究的欺骗理论,它所应该有的心理状态是如此难以想象,以至于不可调和。那些掌握着机器实行欺骗的人,是否参预骗局的秘密呢?这是一个根本问题。涉及到一种新的迷信组织的创立者或赞助者时,时常都要提出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自然而然设想:为了把一个机构指导得完善,指导的人就必须深悉这个机构的本质。我们应该设想:如果不是这样,这里所谈的统治者就并不总是知道这种欺骗有多大好处和有什么好处;而且在“盲人骑瞎马”的情况下,公共福利的情形也不会比那些最主张欺骗的人们所想到的在真理统治之下的情形好多少。可是,另一方面,任何人如果在一个问题上不能先使自己相信就不可能有力量使别人相信。此外,这个秘密必须在最初或最后向许多人吐露,因而它就经常处在会被一般公众揭穿的危险之中。由于这些理由,对于发明这种随意领导人类的艺术和推动政治权术的车轮的人,把他的秘密都带到坟墓里去其实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但是,在这种情况中,一个人会有什么样的品格呢?如果熟知这种政治机器,那些领导人一定会永远忧心忡忡,担忧人类会出乎意料地重新获得并运用他们的智能。他们必然练习说谎并不断地研究说谎。我们可以设想:他们采取这种欺骗手段,最初是出于极其善良的动机。但是,经常行使蒙骗、伪善和奸诈的手段,难道就不会损害他们的品格吗?他们能够不受恶习的影响,并且保存心地纯洁这一美德的第一个要素吗?

至于民众,在这种理论体系下则被处于两种可怕的灾难之中,一是猜疑,二是迷惑。即便是儿童,如果父母向他们解释说:对年青人有一种道德准则,而对成年人又另有一种,并且设法骗取他们的服从。我们一般也会看到,儿童会对这种骗术产生怀疑。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任何国家被统治的群众,竟会不如儿童们的眼睛明亮;这样就使得他们永远摇摆于反抗的不满和迷惑的轻信之间。他们有时认为他们的统治者是上天的使者和宠儿,是一种超自然的人类;有时又怀疑他们是联合起来掠夺他们和压迫他们的篡夺者。而因为他们畏惧压迫和绞刑架,却不敢随便解决这个矛盾。

这难道就是人类的纯真状态吗?难道因为这种情况十分合意,所以我们渴望把它永久地传给后代吗?如果研究一下这是否可以得到改善,就算是严重的叛国吗?难道我们确实认为,对于这种情况的一切变革都应该严加反对吗?难道不应该容忍那种试验以求循序渐进,进而几乎不知不觉地废除这种有害的制度吗?

对于这种想成为政治骗局的拥护者的人,研究他们必须发表什么宏论或写出什么著作,这可能是有益的。这些人不得不暗自希望永远不要有这样的机会。他所要做的是延续“有益的成见”的统治。为了达到此目的,他必须给自己提出两个相对的目的,即继续欺骗和证明欺骗的必要性。那么他的著作是写给什么人看的呢?主要是写给被统治者看的;因为要继续这种理论体系,统治者们是并不需要被劝说的。但是一旦他告诉我们必须把错误当作错误,把成见当作成见来珍爱的时候,他就同时自己揭开了幕布并且破坏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当我们的上级和有识之士的任务仅仅只是欺骗我们的时候,这个任务是简单而又明确的。可是一旦他们开始著书立说来使我们相信应该心甘情愿地接受欺骗,那就可以有理由怀疑,他们的体系是在走下坡路了。如果最为伟大的天才与最诚恳而又最善意的拥护者在从事于如此没有希望的工作时,竟不能写出一篇清楚而很有说服力的文章来,那又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呢?

如果经过仔细检查,维护这种理论体系的观点,必然是我们能想象得到的、最站不住脚的观点。这种观点企图证明我们必须不受理性的支配。证明!怎样证明呢?当然必须根据推理。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加矛盾的呢?如果我不应该相信从与事物相关的真正价值的推理中得出来的结论,那么为何应该相信你那些把受欺骗说成有利的理由呢?是你自己把你自身的论点从根本上推翻了。如果我必须在一个问题上拒绝理性的支配,那就不可能有任何原因使我在另外一个问题上又接受这种支配。如我们反复指出的,道德上的理由和诱导,只单独与对后果的估计一致。那么什么东西能代替这种估计呢?由于根据道德的本性,讲求道德的首要目的就是要考虑到一切后果,因此就不是一个与此相对立的估计;因为考虑后果是同道德和实践中的智慧唯一直接相联系的事情,因此也并不是任何其他东西。一旦我放弃了自己的亲眼所见和亲身理解到的知识,一切劝告、说服或者信念必然都将归于无效。如果我有任何理由能够在一件事情上不承认推理和推理的可靠性,那么在一切其他事情上,我就都可以根据这个理由同样地予以不承认。在任何情形下,一个人如果故意不使用自己的认知能力,他就注定将永远受偶然和任性的摆布,甚至只是根据由精神错乱和疯狂带来的最荒唐的梦想来决定自己的方向,而不会一贯根据示范的结果。

[1]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七章。在本书论述过程中曾多次引用卢梭的言论;作为一个伦理学和政治学作家,这里似乎可以对他的一般优缺点略置一词。由于他开始写作时那种大胆的主张,即认为野蛮状态乃是人类的纯真而应有的状态,他一直被人们所嘲弄。其实只是由于犯了一个非常轻微的错误,他才没有看到本书所要证明的相对立的见解。他只是把他所歌颂的对象错误地当作是有政府和法律以前的时期,而不是在政府和法律被废止后可能随着出现的时期。在他描述最初使他成为伦理学和政治学家的对于真理的热衷体会时(见‘致马尔舍布斯的第二封信’),很明显他并没有提到他的根本错误,而只是谈到了导致他犯错误的那些公正的原则。教导人们知道统治者的缺点是不断造成人类罪恶的唯一源泉,他是第一个这样的人。爱尔维修和少数其他人则是从他那里接受这一原则的。他所看到的还更进一步,他认为统治无论如何改善,也不会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利益,而这是爱尔维修等人所没有看到的。这一原则后来(也许并非由于受到卢梭著作的启示)在托马斯·潘恩著的《常识》的第1 页里,得到了极其精确而有力的说明,但是并没有对其加以发展。

尽管卢梭具有伟大的天才,但他也充满了弱点和成见。整体上而言,他所著的《爱弥儿》,或者应该被看作是世界上迄今有过的哲学真理的总汇之一,尽管里面还含杂不少荒唐和错误的地方。在他专门研究政治的著作《社会契约论》和《波兰问题研究》中,似乎江郎才尽了。在他作为一个研究家的优点上,我们不应忘记补充:或许雄辩这个词用来描述他比描述任何其他作家写文章的方式都更加确切。

[2]这是在伯克先生的《法国革命感言》以及许多其他古今著作中关于统治这个问题的最为常见的论点。

[3]参见第一篇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