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就如何最成功地改进社会制度,进行了各方面的讨论。在抵抗、革命、政治社团和诛弑暴君等标题之下,我们已经看到:暴力和不顾一切的狂热比任何东西都更值得加以反对,一切都可以依靠知识的平静而健康地发展,而拥护政治公正的开明人士的职责主要只在于经常留意并不断努力来推动这种发展的进程。我们已经探索了真理的教化和真诚的实践所产生的效果。我们的注意力仍需准向本书研究过的主题的另一分支;从人类思想的结构上看,观点在改变个人行为方面所起作用的方式。
在本书前面的部分,对这一点的研究曾经取得一定的进展。[1]一个细心的钻研者很容易就会明白:对于谨慎地发展政治正义原则的人来说,这是最具实质性的研究。因此,我们在这里对已经阐述的那些原则的较为细致的分类进行探索,并转而注意那些以前没有机会讨论却关系到同一主题的某些其他考虑,不会是没有好处的。由见解的作用曾经引起的许多争论中,涉及自由意志和必然性以及自爱和仁爱的问题乃是最为重要的。这些将构成本书研究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2]。
我们将首先竭力确立这样一个命题:人类所有的行动都是必然的。本书前面的部分没有经常间接地提过这条原则,是不可能的。但它仍是十分值得另外单独进行考虑的。道德必然性学说里包含着最高境界的结果,这种学说在对社会中人的看法问题上要比持有反对见解的人所可能持有的任何看法都更为大胆、更为全面。
为了正确理解本标题下可能产生的所有论点,我们必须首先搞明白术语“必然性”的含义。一切行为都是必然的说法,意思是:一个人熟悉了一个活着的或有才智的人在任何特定场合下所处的环境,就能够预测到他将要采取的行动,其可靠性相当于预测无生命的自然界的任何现象。在这个问题上,鼓吹哲学意义上的自由的人一定会进行辩论。如果他真有自己的意见,他一定会否认道德上因果联系的这种可靠性。如果一切都恒定不变,而且所有事情都肯定与其原来所处的环境相适应,那就不会有自由。
人们一般都承认,在物质界的事件中,一切都依从于这种必然性。对人文科学中这一题目的考察和研究的趋势,一直是随着我们的进步而更有效地排除着不规则的现象。我们不妨想一下,在这一点上哲学家们满意的那种证据是什么。他们推理的唯一可靠的基础来自于经验。促使人们认为宇宙是按某些规则运转的论点一直是建立在事件的连续发生的过程中可以观察到的近似性。如果我们曾经注意到两个事件接连发生,而没有机会看到这种个别的连续过程重复出现;如果我们看到无数事件在不断发展,但却没有任何显著的顺序,因而我们所有的观察并不能使我们在看到一个事件发生的时候,就认为另一个特定类型的事件可能也要接着要发生;我们因此永远不能形成必然性的概念,也就不会有符合规律和系统观念的概念。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严格来讲,我们对物质世界的所有了解就是这种事件发生的统一性。我们看到总是早晨日升,晚上日落,而且有机会在有生之年看到这种现象一直同样地发生,我们就不可避免地将其接受为宇宙间的规则,并作为以后期待的基础。但是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原则或德行,把一件事情同另外一件事情联系起来,或者使一件事情成为另外一件事情发生的前提。
我们不妨举一些熟悉的例子来证明这个真理。可以想象任何人通过对黑火药的观察和分析,在未体验之前,就能预测到它的爆炸吗?他能够在未体验之前,就预见到一块有着平整光滑表面的大理石,可以轻松地从另一块大理石上水平推出去,却一定很难把它们从垂直方向分开吗?时刻发生的最简单的现象,却同样是人类智慧很难解决的。
以下提出的一些情况含有一定程度的跟本主题相关的含混性。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是感知的结果。除了依靠经验,我们关于任何物质,例如一个假想的物体,都是一无所知。如果它与其他任何物质现象都没有联系或关系,它将不会受人类智慧的影响。我们收集了许多这方面的巧合事件,而且,按它们被感知到的统一性,将其分了类,并对于作为该主题中前提的那一部分就形成了一个一般性观点。必须要承认,任何物体的定义,即凡是值得称作其相关知识的,将使我们预测到一些它未来的可能的结果,正是因为这个直白的理由,定义也是另一个名称下的一种预测。但是,尽管一旦获得了关于物质一般现象的不可测知性的概念,我们就可以预测到它导致的某些变化,还是有一些我们预测不到的变化,换句话说,我们对这些变化的了解,仅仅限于我们现实中注意到的那些,以及在相似环境下发生相似事件的期望,而这种期望的大小与在过去经验里其发生的经常性相对应。我们通过反复试验发现,物体具有产生阻力的特性。当一个处于静止状态的物体被另一个撞击时,就进入了运动状态,但我们仍需要更细致的观察才能预测两物相撞后各自特定的变化。试问一个对于物质,只知道物质不可测知性这个一般特性的人,一个物质的球被另一个撞击后发生什么结果,你很快就会发现,这个一般特性能告诉他的关于运动的特殊性质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假设他知道运动会传给第二个球,但是传过去的运动量是多少呢?撞击对撞击的那个球产生什么结果呢?它会继续按照原来的方向移动吗?它会退回相反方向吗?它会倾斜地飞出去,还是退回到静止状态呢?对他来说,这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是一样的。从过去的一系列观察并不能指导他从未来事件中期待什么。
从这些解释里,我们可以充分总结出我们所拥有的关于宇宙物质规律的知识的种类。我们所做的试验,所能演绎的那些推理,都不能教给我们因果关系的原则,或者展示给我们在人们知道其要发生的任何场合下,一件事情成为另一件特定事情发生前提的原因。然而,这种看法一点也不会使我们从一个事件到另一个事件的推论趋于无效,或者影响精神上审慎和期待的运转。人类思想的这种性质就是当我们看到两件事件间的永恒联系时,促使我们在其中的一个事件发生时,马上联想到另外一个。而且,如果这种转换的确总是发生,而我们想象出的连续性总能成为未来事件的精确拷贝,那么,这种预见就不能不变成推论和推理的一般根据。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所前进的每一步,都不能没有我们称之为抽象的活动的参与。我们没有被引导认为明天的日升仅仅是同今天一样的事件而已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从中得出同样的结论。将这样一般性的讨论引向更深的层面以及从宇宙间不同事件中推论出少量的最根本的原理乃是科学的任务了。
我们不妨进一步将这些与物质相关的推理应用到对思维学说的说明上。在这种学说上,可能像在前一主题中那样,发现什么一般性原则吗?思维能力可以作为科学的一个研究主题吗?我们能够将思维的多种现象归纳为某种推理的标准吗?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必然会出现这种结果:物质和思维表现出事件之间永恒的关联,而且为必然性观点提供任何主体所提供的根据。我们不能明白那种必然性的根据,或者不能想象,无论快乐抑或痛苦的感情当传输给有感知的人的思想时,可以怎样产生意志力和引起身体的活动,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如果上述论述中还存有任何真理,那么,我们都一样不能察觉物质世界的任何两个事件之间联系的基础。普通而又广泛认同的、认为我们确实发现了这样联系的原因的观点,事实上只不过是庸俗的偏见罢了。
有关思维是一门科学这一说法,可从以思维为主题的所有著作和研究中加以说明。如果找不到精神方面的前提到其结果的推论的根据,如果在任何时代和气候条件下,某些**和动机没有导致某系列的行动,如果我们不能从人们的性情、倾向和交流中探寻到一种固定的方式和统一性,那么,历史将提供给我们何种类的趣味或教导呢?这种趣味可能不如我们从对其中的事件除了按照时间排序,就没有任何顺序可言的纪年表的研读中发现的趣味更有趣;因为,无论纪年学家如何疏漏标记出连续发生事件之间联系的规律性,读者的思想都会忙于从记忆或想象中补充这种规律性:但是如果我们从经验中从来没有发现这种想法的根据的话,这种规律性的真正的想法永远不会自动显现。从历史的研读中得到的教益将会是完全不存在的,因为从其本身的性质来讲,教益就意味着事物的分类和归纳。但是,在我们所做的假定情况的基础上,所有事物都是毫无规律而且不相关联,而没有提供任何推理根据或科学原理的可能性。
与性格一词相符的概念无可避免地把必然性和规律性的假定包括其中。任何人的性格都是长期一连串的印象造成的,传达到他的思想里并按照一定方式对其加以改变,因此,我们在知道了许多这种修正和印象以后,就能够推断出他的行为。这样一来,他的性情和习惯就养成了,而且我们理智地判断出这些性情和习惯是不会突然改变的;而且,一旦改变了,也不会是偶然的,而是被某种强有力的理由说服或者某件意外事件改变了他的思想的结果。如果动机和行为之间没有这种原始的根本的联系,不知道从人类过去的行为推断未来的行为之间原则的某个特定分支的形式,可能不会有像性格或者推论的根据这样的东西来使我们能从人们至今的样子推断出他们将来的样子。
各种方针计划产生于有关规律和关联的同一观点之中,其结果是,人们打算通过某种行动计划,成功说服别人使其成为达到他们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所有针对人们希望和恐惧而阿谀奉承的艺术,出发于这样的假设:思想受某种规律支配、倘若我们在应用动机方面足够巧妙且勤奋,那么,一定可以产生行动。
最终,道德原则的观念完全产生于此原则的基础上。如果我用心地劝说、忠告并给另一个人表明动机,那是因为我相信动机有一种影响他行为的倾向。如果我奖励或惩罚他,或者抱着一种促进他进步的想法,或者想把他树为别人的榜样,那是因为我曾被说服相信奖赏和惩罚的能够影响人类的性情和行动。
对于从这些前提推论出人类行动的必然性的观点,只可能有一种反对意见。可能有人会说:“尽管动机和行动之间有一种真正的一致性,但这种联系并不能变成确定性,因此,这种思想仍然保持着固有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可以随便破坏这种一致性。这样,举例来说,我跟别人探讨并努力说服他来适应一种行为模式的时候,我不是抱着一种成功的期望来做的,一旦我的努力因遭到他们的反对而失败,我不会彻底失望。我料到了他可能拥有某种自由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最终打乱部署周密的计划。”
但是,在这种反对意见里,并没有什么是思想所独有的。在物质方面也正是如此。我看到的仅是前提的一部分,因此只能不确定地预告结果。一个已经成功进行了一百次的哲学试验可能下一次就会完全失败。不过那位哲学家会从中总结出什么道理呢?并不是由于随意选择了器皿和原料而使抱有的希望落空。并不是由于因果之间已建立的次序学说有缺陷,而且有些结果在没有前提的条件下就发生了。而是有某种相关的其他前提,当时他没注意到,但是一次新的研究就可以使他发现。当物质世界的科学处于研究初期时,人们很容易就把事件归因为意外和偶然;但他们将他们的问题和观察拓展得越深,他们就越能发现更多的理由,来总结任何事情都是根据必然性和普遍的规律来发生的。
关于思想的研究也是如此。政治家和哲学家,无论他们会如何在纯理论上抱有自由意志的观点,他们从来也不会考虑将其引入他们对事件的考虑计划中来。如果一件事情结果并不是他们期望的那样,他们就把让其预见不能实现的某种未被察觉的偏见、某种思考习惯、某种教育上的偏见、某种奇思妙想等当作理所应当。如果他们有着积极进取的心,他们就会像自然哲学家一样,返而找到这个没有想到的事件的秘密根源。
我们在宇宙规律上进行的思考不但为支持必然性学说提供了简单而强有力的支撑论点,还暗示了为什么跟必然性学说相反的学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人类的普遍观点的非常明显的理由。已经表明,任何种类的事件之间存在一致的关联性的想法是从经验中得来的,一个平常人即使对于物质世界的现象没有达到普遍应用这种原理的水平。在最简单、最熟悉的事件中,例如一个物质的球跟另一个物质的球的相撞及其结果这种事情,他们宁愿承认偶然和不规则的干扰。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刺激及其结果成为对感官观察的对象时,他们可以很容易地想象,他们察觉到了那条导致运动从第一个球传到第二个球的绝对法则。现在,导致他们相信他们在感官物体上发现运动原理的完全一样的偏见和轻率的结论,在那些感官观察不到的东西上,就起了相反的作用。当一个有知觉的动物在思想上接受了一种愉快或者痛苦的感觉时,这种感觉就产生意志和躯体活动;没有人能够想象他看见了这种过程,因此,他们很容易就断言:在这些事情上是没有关联的一致性的。
但是,如果平常的人普遍提倡自由意志,无论如何地矛盾,他们仍会笃信必然性学说的理念。众所周知,有这样一种合理的看法:如果没有物质世界的事件一直遵守的一般规律的存在,人可能永远不能成为这么理性或道德的生物。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行为都是由预见指导的。正是因为预见到了季节轮换的规律性,农民才进行播种,然后一定时间以后,他就期待着收获。如果食物没有公认的能够滋养人的特性,如果刀剑没有公认的伤害人的特性,那么,我施舍给饥饿的人食物时就无所谓好心,而将刀剑刺向朋友的胸膛时也就无所谓不道义了。
但是,物质界事件具有的规律并不能自行提供给道德和审慎一种充足的根据。别人的积极行为成为几乎所有那些考虑的一部分,而我们的计划和决心就建立其上。如果积极的行为跟物质刺激一样,不符合一般规律,不是预测和远见的一种合理的根据,那么,物质界变化的确定性就不会对我们有多少益处。但是,事实上,人们的思维是从这些推理的根据中一个传递到另一个,并不确切地将其分类,或者想到在他们分入哪一类的确定性方面存有哪些差异。因此,就表明,最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或工匠实际上是个必然论者。农民估计他把谷物带到市场上,人们一定是会来买的,就好像估计季节会使玉米成熟一样地有把握。工人不怀疑他的雇主会改变主意不按日支付他的工资,正如他不怀疑他昨天还很好用的工具今天会不好用。[3]
另一个支持必然学说的论据,同因果关系的一致性一样清楚而且不容置疑,来自于对自觉行动的性质的研究。躯体的运动分为两大类:自觉和非自觉的。所谓“自觉的运动”,正如我们以前提过的,[4]“乃是事件在其未发生时就已经被预见了,对此事件的希望或恐惧形成刺激,促使我们努力来推动或阻碍事件的发生。”
然后,这里就给主张意志自由的人提出了让他们进退维谷的选择。他们必须归咎这种自由、这种有缺陷的因果联系于我们自觉的行动或者我们非自觉的行动。他们已经下定了决心。他们明白即使可以做这个假定,归咎自由于非自觉的行动,这也会与道德的、神学或政治学研究中的重大问题毫无关系。即使可以证明人的所有的非自觉行动都是以一种偶然的随意的的方式产生的,人也不会在任何程度上是一个行为者或者更加负责的动物。
但是,另一方面,将自由归因于我们的自觉行动则是用语表达方面的矛盾。除了具有意图和计划,并以对于要达到的目的理解作为它的正当的前因以外,没有一种行动是自觉的。只要它在任何程度上是从另外一个来源产生的,它就是非自觉的。新生儿不能预见任何事情,因此他的一切行动都是非自觉的。一个人成熟了的时候,广泛了解了自己行为的结果,因此,他就是自觉和理性的人。如果我行为中的任何一部分缺乏对事件结果的预见,有谁能说这种行动是堕落和恶行呢?当泽尔士命令他的仆人把达达尼尔海峡的海浪鞭打一千下时,他的行为就跟这样推理的人一样严谨。
我们不妨考虑一下相反假设的可笑之处,这样就能更清楚地感知到必然学说的真理性。它的主要要素之一就是自主性。有人把自由在一种不完全和普遍的意义上,归因于那些从智力上的远见和深思熟虑中产生,而非外力强迫下产生的躯体的运动。从这种道理上,这个词在道德和政治的推理上被广泛应用。渴望维护自由性质的哲学推理家因此,不仅对我们的外部运动,而且对思想行为,不得不再三说明这个过程。然后,当我们的外部行动真正产生于思想上的决定时,这些行动就被认为是自由的。如果我们的意志或者内心活动也是自由的,它们就必须同样是产生于思想上的决定,或者换句话说,“决定这些愿望或内心活动的思想”必须是“自我决定的”。那么,思维用来实现自由的也必须是一种思维活动,这是再明显不过的。因此,根据这个假设,自由就在于:我们做出的每个决定是被我们自己选定的,而且每一次思维活动在它以前都有一种思维活动并且是从那个思维活动中产生的。这是如此正确,以至于事实上,最终的行为是由于它自己的任何性质而被说成是自由的,而是由于思想在决定采取这个活动的时候是自我决定的,即,它是由另一个活动引出来的。最终的活动完全产生于作为其先前的决定。它本身是必然的;而且,如果我们想要寻找自由,就必须在以前那个活动中去找。但是,在那另一个行动里,同样地,如果思想自由了,它就是自我决定的。也就是说,这种愿望是由前面的愿望选中的。根据同样的推理,这个以前的愿望必须也是由它自己以前的另一个愿望选定的。除了最初的行动以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然的,而且难免像链条中的各环一样,第一环拉出以后,它们就一个跟着一个出来了。但是,这个最初的活动也不是自由的,除非采取这种行动的思想是自我决定的,也就是说,除非这个行动是被它前面的行动选定的。那个使全部活动具有自由性质的活动是永远发现不了的;即使能发现,它本身也含有一种矛盾的性质。
另一个属于自由意志假设的想法是,人们的思想并不是由于提供给它的动机,由于对这些动机理解的流畅或艰涩,或者由于以前的习惯可能造成的性情和性格而必然倾向于这方面或那方面;而是由于它固有的活动,这种活动使它能够向任何一个方向发展,并且从原来一种完全漠然的状态达到决定。那么,究竟是什么种类的活动是那种平等倾向于采取各种活动的呢?我们不妨假定,具有一种固有活动倾向的物质的分子。这种倾向一定是或者向一个特定的方向运动,然后它就一定一直沿着那个方向运动,除非被某种外力阻碍;或者它一定对各个方向有一种平等的倾向,那么,结果它一定处于一种永久静止的状态。
显而易见,这个结果是如此的荒谬,以致于那些主张意志自由的人企图用一种差异来消灭它所产生的力量。“动机”,据说 “的确是一种机会,是愿望的必要条件,但是它并没有固有的力量来与愿望抗衡。它的影响依靠的是思想自由又不受约束的放弃。在对立的动机和考虑之间,思想可以选择它想选的,而且,通过它的决断,可以把在比较中相对微弱的和不够充分的动机转换成最强有力的动机。”但是,这种假设将会被发现非常不足以说明企图用它说明的问题。不必重复已经被声称证明了的那些东西,即前提里固有的产生后果的力量,在一切情况下,都仅仅是思想的虚构,还可以很容易就表明,动机一定要么同其结果之间有着固定的必然的关系,要么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首先,一定要记住,任何事件的根据或原因,无论事件是什么性质,一定包含在早于那个事件的相关情况里。思想既然被假定在事前处于一种漠然的状态中,这样从它本身来看,就不可能成为已经做出的特定选择的源头。一边是一种动机,另一边是一种动机:这两个动机之间存在着那个优先选择的真正根据和理由。但是,只要有爱好的倾向,这种倾向就有程度上的不同。如果程度一样,优先选择就不能进行:这跟向天平的两边放入相同的重量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果对它们中其中之一的爱好的倾向大于另外一个,那么,那个有着较大倾向的一定最终占优势。当权衡两件东西的时候,我们可以设想从每一方面减去较小一方的数,那么在总数较大的那一方面剩下来的就是我们真正要考虑的一切。
除此之外,第二,如果动机没有必然影响,它就完全是多余的。思想不可能首先决定被一种动机影响,然后服从它的作用:因为在这种情形下,那个选择就会完全属于这种事前的愿望。事实上,那个决定一定是在第一种情况下就完成了的;而随之而来的动机,可能是一种借口,但不可能是这个过程的真正的来源。[5]
最后,在自由意志假设的基础上可能被研究出来了如下情况:整个的体系建立在区别的基础上,思想的认识能力和活动能力之间的区别,而这里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一种神秘的哲学教给人们假设:当我们已经感到某一东西是可取的时候,需要有某种独特的力量来推动身体采取行动。但是理性发现这种假设没有根据;也不可能去想象任何事情(在这种情况下,认识能力被放入一个组织健全的躯体中,那里,存在着选择,同时还有根据经验得出的我们有能力获得喜欢的东西的看法),除了这个,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使得我们躯体的某种运动成为必然的结果。我们只是需要注意这些名词的明显意义,就可以看到意志不过是正像人们常说得很恰当的那样是“理解方面最后的行动” [6],“不同联想事例中的一种情况” [7]。除了对于某种真正为对象本身所固有,或者被认为是为对象本身所固有的东西的感受之外,究竟什么是选择呢?它是思想中对于互相竞争的事物的一种正确或错误的比较。这实际上我们以前在证明人类的自觉行为产生于见解时已经建立起的原则一样的原则。[8]但是,如果这个事实已经被足够注意,意志的自由会永远不被哲学作家所主张;因为没有人想到我们是自由地感受或者不感受我们器官感受到的感觉,而且可以自由地相信或不相信我们理解力论证来的主张。
在这个问题就没有必要再添加更多东西了,除非是偶尔想到我们意志自由的益处的回忆判断它是有可能的。人类,就像我们发现的那样,是一种行为从最简单的原则出发,而且被其理解力支配的生物,所以,要使他有德行和幸福,除了发展他的推理能力,再没有什么需要的了。但是,如果他确有一种同智力无关的能力,而且能够随便拒绝最有力的论据,那么,最精良的教育和最周密的训练可能对他来说毫无用处。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来:这种自由是对他的毒药和灾祸;对人类永久的利益的唯一的希望会是拉近外部活动和理解力之间的联系,从而完全消灭这种自由。一个有德行的人,将随着他进步的程度而经常处于固定、无变化的原则的长久影响下;就像我们认为的上帝那样的人,永远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行使这种自由,也就是说,永远不可能以一种愚蠢的、专制的方式来表现。有人荒谬地提出自由意志是使人接受道德原则所必要的;但实际上,只要我们自由地活动,只要我们跟动机无关,我们的行为就同样脱离了道德和理性。而为了这样一种任性和毫无纪律的作为,我们是不可能受到褒扬或责备的。
[1]参见第一篇第五章。
[2]不喜欢深奥理论的读者不必特别参阅本篇的这一章和以下三章,也会发现全书其他各部分是紧密联系着的。
[3]读者将在《休谟论文集》的第三部分关于人类智力的研究中,找到有关上述论证的内容更为详尽的阐述。
[4]参见第一篇第五章。
[5]由自由意志的不可能引发的争论应用了乔纳森·爱德华兹在《论自由意志》中的研究。
[6]克拉克的说法。
[7]哈特利的说法。
[8]参见第一篇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