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冬天在美国大选和韩国总统的新闻争先抢头条的纷纷扰扰中,如期而至。其实只能算,名义上到了——上海的姑娘们还都光着腿在街上理直气壮地走着。但我想,这时候的云城应该已经很冷了,大概再过个十几天,就该下雪了。

我叫陈朗,是一个勉强挤进八零后的奔四的老男人——我生在1980年的第一个月,已经36岁了。值得庆幸的是,直到现在,我依旧没有长出一个中年男人标配的大肚子,这使我觉得自己依旧风华正茂。我生在河北一个叫云城的十八线小城市,那个地方盛产雾霾和沙尘暴,教育很严,但经济很落后,可我还没办法嫌弃它——谁让那是我的家乡?

躲在车里偷偷抽完一支烟,我才上了楼。蓁蓁去上补习班了,所以家里理所应当只有展眉一个人——我有些心虚地打开门,我们养的小博美犬开心地扑过来对我摇尾巴,我摸摸它的脑袋,对展眉夸张地张开手:“宝贝儿,我回来了,来抱一下。”展眉坐在沙发上对我翻了个白眼:“陈朗,如果你再偷抽烟,晚上你就和饼干一起睡吧。”——饼干是我们家狗的名字。我沮丧地放下手,换上拖鞋,坐到她身边:“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这已经是你第六个‘最后一次’了。”——好吧,这个女人。真可惜,她的话我还不敢不听。

陆展眉是我的妻子——确切地说,她是我的第二个妻子。但她却是我的初恋女友,这是不是很巧?

我们的妈妈曾经是关系很好的同事,所以我几乎是从她没出生就认识她——就连她的名字,都是我给她取的。所以在我二十岁,她十六岁时我们在一起,我是真的以为,我们就会一直这样风平浪静地谈恋爱,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的。

但是在我大四那年,我妈——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突然提出要送我出国留学。我是学习商务英语专业的,出国确实是最好的选择,可是那样就意味着——我将和展眉分开三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其实那时候我们俩的关系已经很脆弱了,隔三差五就要吵架。她是一个太没有安全感的小姑娘,而那时候的我,又是一个只把自己当成中心,不怎么有耐心的人。所以在第无数次争吵之后,我突然问自己——陈朗,你真的愿意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毕业找个工作,然后安稳度日么?你才二十一,这辈子还有那么长——这个念头冷不丁地让我浑身一凉。

我知道,要想改变这些很简单,我也确实这样干了。再两分钟后,我敲响了我爸妈卧室的门,对他们说,我想好了,我出国。

手续办的很快,别的都不难,唯一难处理的是展眉。她跟我闹了很久,闹到我们俩都心力交瘁——然后到了我该走的时候了。我对她说,听话,我到了那里联系你。她点点头,嗯,等我给你打电话。结果我没有想到,这个小丫头竟然这么犟——我再也没有等到她的电话。不仅如此,我也再没有联系到她。我爸不知道她大学报了哪儿,而本来就不支持我和她在一起的妈妈更是讳莫如深。就这样,我和展眉失去了联络。而我在意大利,一待就是五年。

我进了一家出版公司,做翻译和编辑工作,做了一阵子,因为顶撞上司被开除了。然后我和几个一起去意大利的同学一起创业,办了一个小公司,我们的投资商既是我们的“金主”,又是我们的房东——他有一个美丽的女儿,叫娜塔莎。有天我喝多了,和她上了床——好吧,酒其实只是人们做坏事时喜欢用的借口,我知道这根本怨不着它。反正就是,我的金主说如果我愿意和娜塔莎结婚,他就增加投资。那时候我们的公司正在节点,确实需要这些钱。然后我就迎来了我人生里第一次稀里糊涂的婚姻,我没有多想,毕竟娜塔莎确实美丽又温柔。可是婚后我才知道,娜塔莎是一个同性恋者——她其实有一个深爱的女人。而她和我结婚,也只是想不让她迂腐的父亲再催促她结婚——娜塔莎对我说:“陈,你看,我们都得到了我们想要的,所以你不会怪我欺骗了你吧?”

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只是气愤地出了门。我开着我的车飞快地离开了我们的住处,去哪里?我自己也没有想。我只是感觉自己被戏弄了,可我还没有立场气愤,因为娜塔莎说的完全没错,我们都是为了得到自己想到的东西,不是么?我可以和她继续扮演一对恩爱夫妻,然后夜幕降临时,她和她的小女友缠绵,而我可以继续像以前一样,流连于灯红酒绿,每晚搂着不同的女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种族,不同的长相和身材,管她呢,总之,很自由不是么?

可是我突然感到了莫名的厌烦和暴躁。我把车子开到了郊外,这里有一条沿海的公路,刚刚修好没有多久,但很荒凉,因为这儿的人迹罕至。那是一个夏日的下午,地中海气候特有的郁燥干热的风毫不客气地拍在我的脸上,我在这漫长的路上把车开得越来越快,管他什么交通规则,这个鬼地方根本没有交警和摄像头这种东西——一百二十迈,一百五十迈,一百六十迈,身边的景色呼啸而过,海岸线在飞快地往后退。那一刻我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完全在放空,只能感到“自由”。这个词不再是泛泛而谈,抽象而虚伪的一个词,而是实实在在的,触手可及的具体的东西:耳边呼啸的风,不断后退的路,所有的烦心事都去他妈的吧,我车里的重金属CD恰如其时地躁着,一百八十迈,我感到自己的灵魂已经要和身体分离了。

够了,我突然害怕我真的碰到一辆其他窜出来的车,然后把命丢在这个地方。果然——我在心里不屑地笑,果然没有什么自由是真正纯粹的。我慢慢减了速。大海和夏季风又变得和缓温柔,我感到自己的心在胡乱地,剧烈地跳动着,仿佛要跳出我的胸腔。抬头看向远方,这条路伸展到了地平线然后消失,落日正暧昧而辉煌地停在那里,将最后一抹最绚烂的光撒向人间——金色的光一直铺到了我的面前,如同一条金色的道——我脑子里无端地浮现出“康庄大道”几个字,真是够土的,我一边嘲讽着自己,一边又觉得无边的——凄凉。

没错,是凄凉。我没有想到过,其实活着的恩赐,生命的磅礴,人间的辉煌,无尽的繁华,这些东西本质上和“凄凉”,和“孤独”仅有一线之隔。那一刻,在异国他乡,在一片荒无人烟的美丽的海滩上,我对着马上就要落下地平线的夕阳,第一次感到了无边无际的“孤独”。我停下车,趴在方向盘上。疲惫感如潮水般突然从四面八方将我包裹起来,几乎要把我溺亡。我拼命呼吸,拼命挣扎,然后,我突然想起了展眉。

那是我时隔几年,第一次认认真真地,不加克制地思念她。我想,如果展眉此时此刻坐在我的旁边,她一定会用充满惊喜和赞叹的目光看着这场落日,或许还会脱口而出几句诗词来表达她对这样壮观的景色的赞美。她爱哭也爱笑,既干净又清澈,她有才华而知道收敛。她不会像我在这里遇到的任何一个姑娘一样,带鼻环舌钉,画夸张的烟熏妆,夜夜笙歌。她只会认真地皱着眉头对我说:“陈朗,你要是再喝这么多酒你就自己去厕所吐,别指望我管你。”可是我知道她还是会温柔地帮我脱下带着酒气的衣服,帮我擦脸,把我费劲地拖到**再帮我盖好被子。然后第二天再气鼓鼓地和我赌气。我这才知道,我是个多么贪得无厌的人。我有什么权利再这么贪婪地想着她,想着她的温柔和清澈?——可我真想她。这想念如同世上一切虚幻的感情一样,廉价而徒劳,却是我此时能给予她的所有。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到市区,等我回到了那座小楼房时,漫天星光已经璀璨地亮在了我的头顶。我回到家,平静地对娜塔莎说,亲爱的,我们还是离婚吧。因为我决定要回中国去了。

确实,我在回来的路上接到了我父亲的短信,一如既往的简短而官方——你母亲病重,请速回。若在意大利情况不好,可考虑回国发展。不过他应该没想到,这次我回来的如此干脆,而且彻底。直到我走出正定机场的出口,呼吸着河北特产的闷热又混浊的空气时,我才确信,我已经回家了。我当然知道那些看热闹的亲戚们会怎么在三五聚集时对我议论纷纷——肯定是在国外混不下去了,回来了,听说做生意也没有赚几个钱,娶了个洋媳妇也跟他离婚了。——我几乎可以想象到她们略带兴奋的语气,可是那都不要紧,我已经回来了。我二十六了,但是依旧很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重头开始,不是么?

然后,我在一个难得的阳光明媚的上午重新见到了展眉,不过说真的——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她剪了短短的头发,穿得很朴素——几乎有些素的过了头,而且还比以前胖了。随即我就发现,不是胖,而是因为她怀了孕。我的心跟着这个发现倏忽沉了下去,但我还是没办法命令自己冷静,我说不出话,只能像个傻逼一样看着她。她也看到了我,然后对我笑了。很认真,很洒脱的那种笑——她开心时笑起来,眼睛就会像这样眯起来,嘴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她对我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陈朗,别来无恙。”

陆展眉,别来无恙。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我戒掉了之前花花公子的做派,认真地从云城,追到了上海。我在她身边守了五年,就和我们分别的时间一样长。我在她忙的时候把蓁蓁接到我那里照顾,每当知道她有什么事都会想尽办法帮她,也不管她领不领情。我曾经真的想放弃,因为每次涉及到感情问题,她都会冷静地回避——我知道她曾遇见了一个深爱的人,可那个人出了意外,猝然离世,留给了她一个美丽而乖巧的女儿。我偷偷问过蓁蓁,你想不想知道你亲生的爸爸是什么样的?

她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我没有见过他,但我知道妈妈很爱他。不过陈朗,我更希望你可以成为我爸爸。——这个没礼貌的小丫头,哪里有直呼爸爸名字的?不过这个没礼貌的小丫头,在我心里就像一个小天使一样可爱。

总之,这五年里,我都和展眉以这样微妙的状态相处着,虽然亲密,却不亲近。可我却越来越明确地知道,除了这个女人,我已经无法接受和另外的任何一个人共度余生。她总能以她的方式,举重若轻地帮我解决很多问题——比如,有次我得罪了我的一个女同事。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只是碍于面子,我一直不愿意去和她和解,这使得我很抵触去工作。展眉听到我的诉苦,耸耸肩说,这没什么难的啊。然后第二天,她拎着一只小盒子来找我:“走,我跟你一起去见你那个同事。”后来我知道,她送给了那个女同事一套限量版的香水套装,然后我们一起吃了晚饭,不仅解决了我的困扰,她们两个后来还成了关系不错的闺蜜——展眉这个人,总是有本事和别人轻松地成为朋友。

她也陪我度过了很多艰难的时光——母亲去世,是她陪我守灵,是她看到了我的悲伤和眼泪。事业刚起步,千头万绪皆是辛苦,也是她在我醉酒时递上一杯浓茶。

总之,我知道,我们早晚会在一起,因为我们俩棋逢对手,殊途同归。但我不知道那一天会在何时来临。后来,展眉和子奕一起去玉树做志愿者,结果很不幸地遇上了那场著名的地震——谢天谢地,她们俩因为带那些小孩子在室外活动,幸免于难。我跑到了那个偏远的村落,冒冒失失地闯进了她的帐篷,然后莽莽撞撞地把她塞进了怀里——当时我想,不管她这回再怎么推开我,我也不会撒手了。万幸,她没有。然后,她哭了。

莫名其妙地,我也跟着哭了。因为这次灾难,我们突然都明白了生命是种多脆弱的东西——不比露珠坚强多少。然后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对她说,展眉,回去我们就结婚。

这次没有让我再失望,她轻声说,好。

婚礼办的仓促而简单,但我们都很开心——包括所有朋友们。我没有再问过展眉,是否仍放不下他,又是否爱我。我知道,这其实是最无意义的问题,因此我对她手腕上那只一直没有摘下的白玉镯子选择了视而不见,她也没有再多问她和我的前妻哪个更美,因为她什么都了然于心。

在我最初喜欢她时,还不到弱冠。那时的我恨不得把全世界的情话都拿来说给她听,恨不得向所有人宣布我爱她。到真正与她步入婚姻时,我已而立之年,我不再喋喋不休,不再海誓山盟,而只是把她的手紧紧握在自己手中,静静看着她的笑靥。

我知道,我人生第一次见她,就已经注定了我们今日的重逢,引用一句众所周知的,被说烂了的经典台词——

说好了一辈子,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

至于顾淮安——哥们儿,我知道你比我大不少,但还是想喊你一声哥们儿。谢谢你曾经对她的照顾和爱,你不用担心,展眉和蓁蓁,我会比爱我的生命更爱她们。你安心。

很长的故事,其实在脑海里这么回顾一遍,也不过片刻。把晚餐端到餐桌的展眉对我说:“蓁蓁走之前吃过晚饭了,咱俩也吃吧。”我感慨万千走到她面前,一脸认真地对她深情地说:“展眉,我爱你。”

她狐疑地看看我,捏捏我的脸和胳膊:“陈朗你有病吧?”

“我说真的呢,我爱你。”

然后她嘿嘿一笑,促狭地对我说:“既然这样,那能不能给我买纪梵希新出的口红?”

我快速地坐在餐桌前,冷漠地回答她说:“哦,不能。我刚刚骗你的,我不爱你了。”

在几个月前,展眉试探着问我,我们是不是应该再要一个孩子——毕竟国家都放开二胎政策了。我犹豫地说:“我怕蓁蓁会不开心。其实我不要紧的,有蓁蓁就够了。”当然,我说这句话有一些违心,展眉当然知道,我很喜欢小孩子。然后蓁蓁走过来趴到我膝盖上撒娇说:“没关系的,爸爸妈妈再要一个小孩子吧——我也想要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然后她认真地补充:“但是你们以后还是要最爱我!”好吧,说实话,那一刻我突然眼眶红了。我说过,蓁蓁是最可爱的女儿。

于是六月份时,展眉又怀孕了。所以我现在要更加努力地工作,好让她们过得更好。蓁蓁也给她未来的小弟弟或者妹妹准备了很多礼物——还让出了她自己的卧室,主动要住到那间小一点的卧室里,不过我们拒绝了。我们答应过蓁蓁,我们最爱的永远是她。

我爸和展眉妈妈的身体都还不错,老头子年纪大了,却兴致不减,最近还当上了一个什么书法协会的会长,每天组织一群“和他一样帅”的老头去公园练字。沈阿姨就更潇洒了,总是跟团去旅游,大江南北都走遍了,比我们都厉害多了。

总之,一切都很平静。不再有惊心动魄,翻山越岭,因此也不再有离散诀别,今宵梦寒。我看看展眉,她在我对面一丝不苟地吃饭,偶尔会理直气壮地把她不喜欢的菜夹到我碗里——笼统地,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很幸福。就像一只经历了漫长跋涉的动物终于到达了故乡一样的那种幸福,我知道,我也庆幸,我将和展眉一起在这样的幸福中,安平度日,生生如年。

万家灯火都渐次亮起来了。

祝所有人,都能有那盏等你的灯。

嗯?你们问我展眉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好吧,其实我现在也不知道。等五个月之后,我再告诉你们啦。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