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萧青暮听清楚了,他笑了,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缓慢地转过身去面对简翎说:“好啊,我们一起考大学,一起离开这里。”

简翎脸上出现了少见的忧伤:“万一我没考上大学怎么办?哪天我们走散了怎么办?”

果然还是天真又没有安全感的小女孩,她的马尾被风吹散了,发丝迎着风吹向青暮的脸庞,有点痒却舒服得很。他第一次知道女生的长发原来是这样柔软清香,散发着木槿棉青涩的味道。

“那我们就说好,一到秋天就回来。”

萧青暮不知道,他轻而易举说出了这句一辈子都做不到的承诺。

简翎忽然踮起了脚吻了他,在这危险之石上,轻轻地蜻蜓点水,嘴唇掠过了萧青暮的嘴唇。十六岁之前他们更像兄妹,这一天之后,一切好像发生了变化,初吻来得如此突然,他们都有点慌,更未曾想过会在这一失足就丧命的悬崖之上。

风越来越大,不敢在岩石上久留,他们慢慢地转身,这一次,简翎走在了前面,萧青暮跟在她的身后,步伐需要配合非常默契,否则容易慌神。就这样一前一后,两人又慢慢地回到了悬崖的岸上。惊魂中的简翎,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睛,嘴唇有点苍白,说不怕是骗人的,两个人摸着心脏缓了一口气之后,相视而笑。

他们在青木镇普通得都不起眼,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几乎没有存在感,卑微得像秋去春又来的泡桐树叶,冷暖只有自知。要不是萧青暮的成绩一直全校领先,学校要靠他来拉升学率,可能就没有人会记起他。除了上学,萧青暮在青木镇,安静得像一个幽灵,只有简翎愿意守着这个安静的幽灵,无怨无悔。

这一次冒险之后,他和简翎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青色世界之内,一切都繁花似锦,胜似花开。

34

萧青暮本来想趁机再吻一下简翎,忽然一道白光闪过。

回头一看,原来是张楠楠。他手里拿着他父亲从北京回来刚给他买的新款索尼相机,虽然只是一部傻瓜相机,但在那个年代,在青木小镇,已经非常拉风了。

“青暮简翎,你们在干吗?”张楠楠从一棵树后面突然冒出来。不过看他的表情应该是刚刚才到,应该没看到两人在岩石上亲吻的画面。但两人还是不自觉地红了脸。

“你吓死我了,冒失鬼,还以为是鬼影。”简翎先回过神来,就要去揍张楠楠,如果他们在死亡之石上时张楠楠突然冒出来,肯定会立刻掉入深渊万劫不复。

“失心崖你们都敢来,真是不怕死。”张楠楠做了个鬼脸,跳到一块石头上自言自语,他身子单薄,简直身轻如燕,“这里真是个采风的好地方啊,我也要常来。”

张楠楠发育有点慢,个子比萧青暮足足矮了一个头,看上去跟简翎差不多高,他在初二那年,强烈要求加入萧青暮和简翎上学的队伍。

从青木小学念到青木中学,萧青暮、简翎、张楠楠都是同班同学。整个小学期间,张楠楠的存在感也很弱,成绩一般,个子矮小,体弱多病。有一阵子他得过一场重病,面黄肌瘦,看上去像活不久了,后来慢慢地又恢复了,但体格一直很弱。

张楠楠没什么朋友,为了不被欺负,小学的时候一直跟在高两个年级的林觉后面当小弟。因为林觉的爸爸是一镇首富,张楠楠的爸爸在镇上开了一家药材店,同属商人,所以两家人走得很近。而张楠楠很自然地被归为林觉一党,在学校受林觉保护,狐假虎威,安然度过小学。

萧青暮简翎对张楠楠没有好感,井水不犯河水罢了。初二那年,张楠楠强烈要求加入他们上学的队伍,很长时间内他们都把他当空气,可张楠楠也全然不在意,慢慢地,他们发现张楠楠并不是坏人,相反,他与人为善。林觉毕业后,张楠楠不用跟在他屁股后面做小弟,话也变得多了,有时候一个人可以说上大半天他自己觉得很无厘头的笑话。

张楠楠的加入,本身就很无厘头。

萧青暮的叔叔家住在镇尾,简翎家住在镇口,平时他们上学都不走主街道,喜欢绕青石板路走,那些路他们烂熟于心,每一块石头都有着他们年华的记录。每天萧青暮都按时出门去上学,有时候是他带上早餐,有时候是简翎带,她在镇口的路上等他,在那里碰面再去学校。张楠楠在某一天加入,他的家正好住在镇中,青木镇主街道的镇中,那是镇上有钱人的聚集地,是地主财主身份的象征。

从此以后,张楠楠会背着书包忽然出现,跟在青暮的后面,走到镇口,看见简翎。总之,张楠楠摸透了他们的行踪。

最后还是简翎先开了口:“张楠楠还挺好玩的,就带他一起吧。”

张楠楠为此对简翎感激涕零了许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没有缘由,张楠楠就喜欢上了简翎,可是他从来没有对她表白过,甚至,因为喜欢简翎,他对萧青暮也必须一样好。他父亲有时候去外地谈生意,千里迢迢带回来的礼物,只要是吃的,他都会分成三份,如果是一些新奇玩意,他总会拿出来一起玩。对于简翎,他最多就是把一些看上去斯文漂亮的伴手礼偷偷塞到她的书包里,没有更多的动作。

有一年,张楠楠的父亲去了一趟台湾,这在当年是一件大事。他的父亲从台湾给张楠楠、简翎和萧青暮都买了一件印有阿里山图案的短袖,这个要求是张楠楠自己跟父亲提的,必须是三件,否则他不要。

可是,张楠楠只穿过两次。

第一次穿就很窘,三个人穿着同样的衣服,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强行挤入别人队伍的小丑,初二的小男生产生了一种很羞耻的感觉。他飞快地跑回家,把衣服扒下来,生气地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揉成一团,塞进箱子里。

有时候三人明明约好一起穿,张楠楠也只是支支吾吾点点头,但第二天没穿。

“衣服被我家的狗弄脏了。”“衣服被雨淋湿了。”他找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借口,后来他干脆说,老鼠咬坏了衣服,不能再穿了。本来就笨拙的理由变得更笨拙,后来好像大家意识到了一点什么,那件衣服萧青暮和简翎也很少穿。

第二次穿就彻底放弃了。

十五岁时他第一次遗精,梦到的是简翎。那天白天,简翎来他家还一本书,他伸手去接书的时候无意中触摸到了妙龄少女光滑柔嫩的手背,当天晚上他就遗精了。醒来时他紧张地换了**,兴奋得整晚睡不着觉,他把那件从台湾买的短袖拿出来穿在身上,幻想和穿着同样衣服的简翎一起去上学。

张楠楠穿着那件短袖从半夜兴奋到天亮,第二天他决定鼓起勇气甩开萧青暮去找简翎,他买好了早餐,特意把短袖穿上,兴冲冲地出了门。但不知道为什么,出了门后他又回来穿了件外套,明明天气很热,明明不需要。他把外套的拉链拉上,心里很慌张,特意提前半小时出门,可是,当他走到石板路的尽头,以为扎着马尾的简翎一定在的时候,他落空了。

简翎不在。

萧青暮站在那儿,向他挥手,他也尴尬地挥挥手,一想到自己的计划就不由得红了脸。这时简翎才出现,也向他挥挥手,然后把手里的早餐塞到了萧青暮的手里。这个动作令张楠楠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一天,简翎和萧青暮都穿了那件阿里山的T恤,他们是那样的般配,天赐璧人,他们才是天生一对,而他,连穿在身上的衣服都没有勇气露出来。

张楠楠把外套拉链往上提了提,直到将脖子全部捂住,甩了甩手里的早餐,努力挤出了笑容朝他们走过去,内心戏在那一刻完全停止。他的笑容下面涌动着悲痛欲绝,说不出来地难受。一整天他都没有脱下过外套,那件短袖,从此被压在箱子的最底下。

多年后他离开青木镇,再翻出来这件衣服,在箱子底下已经被压得掉色了。他想起自己当时走向萧青暮和简翎的身影,颤颤巍巍,自己退出了竞争,而时光也在掉色,当时的美好只留在当时,之后,再也寻不到了。

中学毕业,萧青暮以拔尖考试年级第一的成绩升上省重点高中青木一中。而简翎,则以五分之差只能入读青木十中,一所普通高中。

那是1996年。

萧青暮一早就认定,唯有考上大学才有机会名正言顺地走出青木镇,所以他比一般人都要努力。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成绩,但公布榜单成绩的那天,他还是去了学校一趟,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了简翎的身影。简翎很兴奋,因为萧青暮的名字就在榜单最显眼的位置,她的眼睛放着少女灵动的光:“青暮,榜单上第一个看到你的名字,开心死了,你真的超厉害,我好崇拜你。”

张楠楠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青暮,我也好崇拜你哟。”他笑眯眯的,初中都毕业了,他还很矮小,腿瘦得像根麻秆,眼睛时常闪烁着稚气与童真,跟他相比,青暮显得心事重重。

“张楠楠,你不是也要上一中的吗?”简翎问。

在那个年代的青木镇,每年一中都有一批名额对高干、富家子弟开放,只要能交上五万块的建校费,就可以以特长生的身份就读,镇上首富家的儿子林觉就是其中一个。对于张楠楠家来说,五万块虽然不少,但为了儿子的前程,这笔钱他们家出得起,所以张楠楠一直都被列在一定会读一中的名单里。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我可不想上一中,压力太大,反正我怎么学,也是赶不上青暮的。”张楠楠嬉笑着挠头,这是他的招牌动作,从小到大,好像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事实上,他刚刚跟家里大吵一架,因为坚决不肯去上一中,他的父亲绝望了好几天,母亲更是气到生病。在青木镇,有钱人家的孩子都会花钱读一中,张楠楠不肯就范,他的父母在一段时间内觉得低人一等。但张楠楠坚持读十中,家里也只好妥协。

只有他自己知道,简翎读哪儿他就读哪儿,这是他的底线,简翎读十中,他哪会去读什么一中。他甚至有点窃喜,虽然简翎不喜欢他,但以后却可以每日都能见到她。

十六岁那年,他拿着第一部相机去失心崖拍风景,却拍到萧青暮和简翎在那块危险之石上亲吻,他当时伤心欲绝,胶卷他没拿去冲洗,那次伤心不亚于第二次穿阿里山短袖。可他的这些小心思,简翎从未知晓。他假装一切无所谓,假装一切没有发生过,他依然可以躲在某个角落,静静地守候着简翎。

35

少年不知岁月长。

还是1996年,萧青暮和简翎的人生同时出现了一个可以离开青木镇的机会。

在成绩揭晓的大约一个月之后,简翎离家出走八年的妈妈突然出现,她妈妈穿得花枝招展,听人说她妈妈改嫁后过得还不错,镇上许多老邻居都去围观了。

萧青暮没去,他一个人上了失心崖,孤独地站在山头,俯瞰着小镇。绵延不绝的青山,清晨袅袅的炊烟,可他对这样秀丽的小镇风光没有半丝留恋,如果简翎走了,也许失心崖他也不会再来。从前他觉得自己能在青木镇活下去,是因为他在这里还有孤独璀璨的少年时光,但是这一刻,他觉得时光被打碎了,他对青木镇最后的念想就要消失了。

简翎的妈妈是回来接女儿的,目的是想让女儿跟她一起南下打工,帮家里减轻负担,爸爸很少往家里拿钱,奶奶已年迈,无力供她继续求学。

前面两日,简翎都没有来找萧青暮。

第三日下午简翎出现了,她告诉萧青暮,她决定跟妈妈一起离开。那似乎是他们成长记忆里第一次突然全身无力,就安静地坐着,天空明亮得没有一条划痕,没有一朵云。萧青暮觉得生活即将失去色彩,难过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天色一片墨绿暗淡的傍晚,简翎终于开口:“青暮,我们曾经幻想过要离开这个地方,可是都想不到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也不知道什么样的选择会是最好的选择。”

是啊,从来就没有过最好的选择,萧青暮低着头,他痛恨没有选择的选择。

他们没有说告别,连说声珍重都很艰难。第二天一大早,简翎就跟着妈妈走了。

那天早上,萧青暮大清早就去了车站,躲在一个简翎看不见的地方,清晨出现的她披着头发,还来不及扎马尾。

小镇上很少准时发过车的班车,那天却很准时地出发了。一声巨大的引擎启动声,冒出一股青烟,班车瞬间消失。那一刻萧青暮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追着汽车的方向奔跑。他很懦弱,他可以跑得更快一点,让简翎能在窗口看着他,他也可以伸出手,也许简翎就能在后视镜里看到他,可是他既没跑得快,也没有伸出手,他的懦弱,不过是不想让简翎知道自己的伤心。

他跑到浑身没有力气,跑到看不见汽车的影子。在没有BP机、没有电话、没有手机、没有QQ、没有微信的年代,对于所有人来说,离开就意味着失联,离开就意味着失去,离开就意味着各自天涯,最终相忘于时间之海。

十六岁的人生还没开始,就这样有一个人突然中途离场了。萧青暮发现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接下来的生活,这是简翎之于他的意义。从今天开始,他和她会走上两条不同的人生之路。

很多年后,萧青暮后悔那天去送简翎,后悔不顾一切疯狂地奔跑。可谁又能知道,有时候一个悲剧的发生会避免另外一个悲惨的结局。他太过伤心,以至于没有发现有辆车从他身边飞速驶过去,没有驾驶证的张楠楠,开着父亲的车,他的脸因为紧张而扭曲。

汽车一点影子都没有了。在清晨还未觉醒的青木镇,萧青暮疯狂地跑到了失心崖,简翎的离开让他知道,他对她的感情是依赖,昏天暗地的悲伤向他涌来,他从来都不知道,他和简翎会这样过早地遇见离别。

不知道待了多久,一双手从后面悄悄伸了过来,拉住他的手,“青暮。”一个熟悉的声音。

萧青暮不可思议地回头,简翎鲜活地站在眼前,眼睛明明在笑,可是泪水在她的眼角自由洒脱地流下来。

“简翎?你怎么回来了?”绷了太久的神经一下子全线崩溃,萧青暮紧紧地拥抱着简翎,两个固执的少年,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失而复得。这是成长的代价。

坐在失心崖旁边,两个人相互看了很久。“青暮,你说我们会长大吗?”简翎问。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们很多年,特别矛盾残酷,对于萧青暮和简翎这样的家庭,在看不到前途的人生里,能不能长大真的不是一个抽象的命题,它具象到每日的生活里。

萧青暮每日要面对着嫌弃他的叔叔婶婶,那对夫妻总说他命硬,克死了父母,他们担心收留这个命太硬的侄儿,也会让他们家遭受什么天灾人祸。总之,他们不定时地朝萧青暮发难,希望他能快点离开。而简翎,她的家庭只有她和奶奶,奶奶年事已高,还要去街上接一些零散的活来养活自己和孙女。简翎之所以答应妈妈辍学,就是心疼老人,不想再让老人受苦。

“会的。我想长大。”萧青暮回答得很认真。

萧青暮和简翎都不知道,在他们相拥而泣的时候,张楠楠就在他们身后,咬着自己的手背,哭成了傻子。他从简翎妈妈回来的那天开始,就焦虑得连续失眠,但他也什么都没做,他一边祈求简翎不会答应妈妈,一边又希望萧青暮能有所行动,哪怕简翎是为了萧青暮留下,他也觉得开心。

等了好几日萧青暮都没有动静,张楠楠彻底失望了。在简翎离开前的那天晚上,他悄悄收拾好了一个背包,把平时攒下的钱全部带上,连跟父母告别都没有,只当自己是离家出走的孩子。他原本想等车子开动的时候再上车,让简翎没有选择的余地,要不她一定会阻止自己。可是,当汽车发动他准备背着行李冲上车的时候,萧青暮出现了。

他迟疑了几秒,车子就开走了,萧青暮跟着汽车跑了那么远,他很紧张,他怕萧青暮会追上去,但又希望他能追上去,这样简翎至少可以留下来。

可是,萧青暮让他再次失望。

他连忙赶回家,拿了父亲的车钥匙就跳上了车,如果不加速,可能就来不及了,他开着车往县城的方向开。

等他赶到的时候,简翎正在检票准备上车。

张楠楠突然出现,简翎问他怎么会在这里,张楠楠背着手,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知道说什么好,憋了许久,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说:“简翎,我看到萧青暮追着你的汽车跑了很远,我看到……他……好像哭了。”说到这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有多愚蠢,简直被自己的愚蠢弄哭,他竟然又回到了自己的底线——哪怕是简翎为了萧青暮留下,他也开心。而此时他在做的事情就是,哪怕是简翎为了萧青暮留下,他也愿意帮这个忙。

陷入爱情的少年,傻得一塌糊涂。

简翎听完他的话之后,在原地静止了一会儿。终于,她把手里的票塞给了妈妈,毅然决然地跑出了汽车站,张楠楠的车就停在外面,她跟着张楠楠又回到了青木镇。为了这一刻的冲动,她的母亲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一次离别,就是永别。

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每一次选择,付出血淋淋的代价,再无回头路。

这一段故事简翎没有告诉萧青暮,她只想和自己爱慕的少年在一起。

萧青暮的姑姑则出现在一个朝阳刚刚升起的夏日清晨,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姑姑,她的脸让他对已经故去的父亲又有了一点点模糊的印象,父亲和姑姑很像。姑姑抱着他痛哭了一场,她远嫁桂林,因为和萧青暮的叔叔婶婶感情不好,在萧青暮父母意外去世后,十来年里她没回来过。

姑姑简单明了地说了来意,她知道萧青暮成绩好,希望他能跟她去桂林,去接受更好的教育。姑姑跟他说,以他的成绩未来考北大清华都有可能,而青木一中再好,硬件始终有限。

很奇怪,当萧青暮听到姑姑可以带自己离开青木镇的时候,没有一丝欣喜和激动。他曾经多么渴望能够逃离青木镇,现在这样的机会没有任何征兆地提前来了,他应该感到开心,可是他没有。他想起几天前自己追着简翎远走的汽车的模样,想起和简翎失散又重逢的画面,那种相互寻觅和依赖的感觉,在少年心里已是无法取代的美好。

姑姑和叔叔婶婶感情并不好,所以未多做停留,她一早便有安排,也猜到萧青暮可能需要时间来思考,第二天她给了萧青暮一张票,是从青木县城到桂林的长途汽车客票,姑姑说:“青暮,我在县城等你三天,这张票你收好,如果你后天来了,我就带你一起去桂林,以后你可以永远离开这里。要想成为人上人,一定要去一个更好的环境。”

萧青暮点了点头,姑姑讲的不无道理。目送姑姑离开时,他一直咬紧着牙关,姑姑的到来让他感受到了一点人间温暖,原来世上还有人惦记他,还有人愿意为他此后的人生谋划。

他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不知他们在天堂是否安好,是否也会想念他们留在尘世里孤苦飘零的小孩。他曾经无数次仰望着满天星斗,希望有人能告诉他,对这滚滚的红尘,是否应该渴望。

那天下午,萧青暮去找了简翎,她极力鼓励萧青暮跟姑姑离开,她说了许多话,可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已经有了答案,见了简翎,答案更加清晰。

晚上,萧青暮从裤兜里掏出那张随身携带的汽车票,握在手里很久。它似乎是一张命运的塔罗牌,如果接受了它,人生可能就会改变,如果放弃,人生会有很大遗憾,自己还是个在青木镇等待出头天的少年。

人生所有的礼物,都已经暗中标好了价格,十六岁的萧青暮手里的这张汽车票,它可能是昂贵的代价,也可能是轻薄不值一提的一张废纸。

他把它撕成了碎片,他想清楚了,如果要和简翎分开,宁愿不要这样的安排。既然命运十六年前就安排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无依无靠,他还可以再这样继续前行,而失去简翎的痛,他已经体会过了。

萧青暮手里握着被撕碎的车票,半夜来到简翎的窗口敲了敲窗户,她房间的读书灯还亮着,还没睡。简翎猫着腰悄声走出堂屋大门,和萧青暮在门口对望。只见萧青暮把手松开,手里的碎片随着风一片一片地飞走。

他笑了,简翎也笑了。笑着笑着,简翎先哭了。

36

她的双眼笑起来那么好看,昏暗的灯光下,她的长发随风起舞,时而遮住双眼,她侧着脸笑,不看萧青暮。

萧青暮慢慢地走上去,进行了人生中第一次表白:“简翎,我不想去桂林,我想和你在一起。”说完,他把简翎紧紧地搂在怀里,月光下,他轻吻了简翎薄薄的嘴唇,她没有拒绝。

很久之后简翎才把萧青暮推开,十六岁的少男少女像两个傻子一样,在路边哧哧地傻笑,你望着我,我望着你。两次别离,让他们像经历了一个世纪般的煎熬,他们各自为对方放弃了一次离开青木镇的机会。在艰难的年代,不问前程,才是最好的告白。

“简翎,你说我们会长大吗?”萧青暮问,他突然明白了简翎为什么经常问他这个问题,因为害怕长大,长大意味着迟早要面对分离,不管是长久的,还是短暂的。

“会的,青暮。”简翎在黑夜中问他,“你不想长大了吗?”

“我害怕。也许我们会考上不同的大学,也许我们会碰到不同的人,也许我们再也不会回来,也许我们都走不出青木镇这块天地。太多也许,未来不可知。”萧青暮口气很轻,可是这每一个字都有千斤重,落在两个人的心里,唯有沉默。

分离是所有十五六岁的少年都害怕的事情,害怕和父母分开,害怕和兄弟姐妹分开,害怕和朋友分开,更害怕和恋人分开,尽管,他们还未曾真正拥有什么。

终究有一天,所有的小孩都会长大,都要面对别离。以前这只是一句轻飘飘的话,现在却真实地存在。除了这些离别,他们还有许多选择要做,每一个选择都必将失去什么,每一个选择都会决定人生未来的样子,他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步一回头,生怕错过了对方。

十六岁那年还懵懂无知,萧青暮简翎唯一肯定的,是他们心里有一份坚定,坚定地可以为对方放弃一切。

带着初恋甜蜜的心事,他们跨入了高中,萧青暮以第一名的成绩入读青木一中,省重点高中,简翎进入十中,两所学校的距离不远,却也只能在周末才能见面。

萧青暮的叔叔婶婶不同意他继续升学,但奈何萧青暮的成绩太好,如果不念,学校会过问,县城里教育局的领导也会过问,何况萧青暮父母车祸赔偿的钱,足够他继续升学直至念完大学。萧青暮知道叔叔婶婶心里打的主意,无非就是如果他不念书了,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找一个为萧青暮未来着想的名义,把剩下的钱一次性从银行取出来。他很早就洞悉了这些,但什么话也没说,在离开青木镇之前,他需要一个栖身之所。

简翎比萧青暮的处境看上去更惨,虽然她已入读十中,但前去做媒的人络绎不绝,尤其是简翎曾经答应妈妈外出打工这件事,让镇上许多好事者都以为她可以随时休学嫁人。简翎天性开朗,但她在镇上关系好的朋友不多,一是因为简家在镇上就他们一户人家,势单力薄,二来因为从小气质出众,被其他女生排挤。

简翎读高一的时候,镇上首富家的公子哥林觉陪父亲去十中考察,遇见来当接待志愿者的简翎,惊为天人,一见钟情。当时林觉在一中读高三,成绩一般,不是读书的料,高中毕业就要去做生意,未来要继承家业,首富也已经为儿子铺了很多路。镇上的媒婆们闻风早就开始张罗林觉的婚事,林觉很烦这些人,直到遇到简翎,他动了心思。

提亲的人第一次去到简家,说明来意之后被简奶奶拒绝,提亲的人不死心,第二次又去,正好碰上简翎放学归来,和奶奶一起把提亲的人轰出了大门。这件事在镇上传得沸沸扬扬,人人都说这个姑娘不识好歹,当然,也有另一种风声说首富家仗势欺人。被简翎拒绝这件事,令林觉觉得颜面扫地,要知道镇上多少姑娘都等着嫁入首富家做少奶奶呢。

第一次的梁子就这样结下了,很快,第二次梁子又来了。林觉高中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有次去十中玩,正好碰到刚下自习的简翎,林觉的几个同学当面开起了玩笑,嘲笑他连一个妞都搞不定,林觉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当下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便上前把简翎拦住了。

简翎自然认得他是镇上首富的公子哥,也知道他曾托人来提过亲,却没好气:“别挡着我的路,我要回宿舍。”

林觉来了气,上前抓着简翎的手:“嫁给我你直接就是少奶奶了,还读什么书,何必受这个苦。”

简翎感觉被调戏,恼羞成怒,立刻打开林觉的手反击:“谁想做你的少奶奶你就去找谁。”

说完甩手就走了,碍于在学校里面,林觉恨得牙痒痒却不能发作。这件事后来又被传出了多个版本,林觉调戏不成反而被更多人暗地嘲笑,弄得他很没面子。好在没多久他就被父亲送去省城进修,风平浪静了一段时间,可传闻一直还在流传,都知道简家有个心高气傲的姑娘,不捡好果子吃。

十八岁,简翎和萧青暮之间又发生了许多变化。

1998年的夏天,他们十八岁了,还有一年就要高考,他们的命运将会在高考分数上一判高下。萧青暮的成绩一直很好,简翎的成绩时好时坏,张楠楠则是下游,对高考不抱希望,他父亲也有意让他高考后子承父业做生意。

就读书而言,似乎只有萧青暮一个人能看到前景。

那一年的夏天来得格外早,刚刚迎接完香港回归,开始传唱《相约一九九八》,这首歌成了那一年毕业季的指定曲目,人人都会唱。那一年,全国人民都在看《还珠格格》,大眼睛青春无敌的赵薇成了无数少男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那一年的四月,南方早早地进入初夏,失心崖的芦苇已经抽出新芽,木槿棉在初夏新冒的嫩绿枝干,也已经散发出清香。

四月的第一个周末,萧青暮就换上了T恤去失心崖,远远地看到简翎也很有默契地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在等他。

简翎是典型的南方姑娘,瘦小,两只马尾扎了十八年未变,在那样的年代,天然去雕饰。她穿着一条碎花裙,安静地坐在失心崖旁边,头顶的蓝天,飘着一朵云,这样的画面在萧青暮离开青木镇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境中。

微风拂过,简翎嘴里哼着一首叫《风吹风吹》的闽南歌,是台湾一个女子二重唱的歌,这首歌是简翎从妈妈那次带回来的一盘磁带中学会的,也是简翎对妈妈唯一的念想。后来萧青暮和张楠楠都会唱了,但都学不好闽南语的咬字。他们内心有一些叛逆和愤怒,隐忍着,这首歌能很好地让他们安静下来,安抚着他们蠢蠢欲动的背叛。

萧青暮走过去,从后面拥抱着简翎,她的头发清香得如同夏日的青草,他们顺势躺在身后青翠的芦苇里,漫山青草,蓝天白云,各自说了些在学校的趣事。萧青暮的高考目标很清晰,就是考上北大,他向往未名湖畔,他和简翎约定好,高考志愿只填北京的学校,不在同一个学校,也一定要在同一座城市。

“青暮,你能答应我吗?不管以后我们经历了什么,如果找不到对方了,我们就在秋天回来,回到青木镇,好吗?”简翎轻声地说,她翻过身俯视着萧青暮,她在萧青暮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萧青暮点点头,这句话他曾经承诺过。

“青暮,我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北京的大学,也不知道有没有钱念大学。我害怕一年后,跟不上你的脚步。”

萧青暮很心疼,从十六岁开始到现在十八岁,他们充满了太多对未知生活的恐惧,恐惧走散,恐惧分离。

简翎的嘴唇很薄很好看,唇纹清晰可见。

萧青暮忍不住吻了一下,没想到简翎给了他更加炽热的回应,她的身体半压着萧青暮,眼睛里有团烈火,燃烧着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火焰,明晃晃的。两个人对视了许久,简翎俯身,用嘴唇吻上了萧青暮,身体慢慢开始移动。忽然,青暮翻了一个身,将简翎全部覆盖了。

青春而生机旺盛的身体,毫无保留。萧青暮第一次进入简翎的身体时,她痛得嘴唇乌青,眼泪泛滥地流,整个身体都在发抖。当时的天空很蓝,他们的青春疼痛而有张力,这一天,他们完成了十八岁的成人礼。

疯狂之后,简翎还在轻微颤抖,她说:“青暮,我想让你记住我今天的痛。”

“我会永远记住的。”十八岁的少年轻声地回应着。

“我要你在心里和你的身体都永远记住。”简翎用手慢慢地抚摸着他的胸膛,眼神里爆发出另一种光芒,和刚才的热烈火焰完全不一样。她的手一直在萧青暮的胸口抚摸着,温柔如水。突然她张开了嘴,朝着萧青暮的胸膛一口咬了下去,越咬越深,血从她的嘴里溢出来,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来,不管萧青暮痛得如何叫唤。

痛到后来他放弃了,那种痛已经让他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的身体开始**抽搐。但萧青暮一点也不难受,反而很开心,如果简翎愿意以这样的方式来给她的青春留一个印记,他岂有不能承受痛楚之理?

简翎终于松口,嘴唇上全是萧青暮身体里的血液。如果再咬深一点,就能抵达萧青暮的心脏,甚至一度,萧青暮觉得心脏停止了跳动,因为他感受不到疼痛了。简翎擦了擦嘴边的血,她的眼睛恢复了明亮动人,和萧青暮在过去的十八年里每天遇到的她一样,从未有过唐突和邪魅。

“我们交换了身体,也要交换灵魂。”她说。

确实,那种疼痛已经深入了萧青暮的灵魂,这个印记像他的胎记一样,永远跟随着他。在他失去简翎的十九年里,只要想起她,伤口就会发作。这个伤口也让萧青暮在十九年里,从未心安过,好像从未痊愈过。

它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永远灿烂着,盛开在他的胸口。

37

十八岁的年纪,萧青暮和简翎却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浩瀚的人海里非常渺小,对于他们而言,只有努力奋斗,才能看见星辰大海。

后来的萧青暮很后悔。如果他和简翎当年能忍住了别离,虽然从此天各一方,但也好过在之后十九年的岁月里,带着伤痛上路。还有无辜的张楠楠,如果没有发生那场致命的浩劫,他可能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镇公子哥。

1998年暑假的那场浩劫,将三个人的人生彻底地摧毁。

那是一个太阳、月亮和星星同时出现在天上的傍晚,天空如血红色,后来每当再看到同样的天色,萧青暮都会难受,谁都不想青春一场,最后是血色的。

那天,他约了简翎在失心崖见面,正相谈甚欢,忽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们一回头,发现是林觉和他的四个狐朋狗友,都是生脸,应该是邻镇的。

“哟,这不是简翎大小姐吗,我以为你有多洁身自好,没想到在这里约男人啊。”林觉一脸不屑,语气轻浮。

“你胡说什么,我和青暮在这说话,关你什么事。”简翎回嘴。

“看你一脸的清纯样,想不到还蛮婊气的。”林觉脸上一脸坏笑,“不过,我喜欢。”

“你才婊气。青暮我们走。”简翎气呼呼地拉着萧青暮就往山下走,但被前面的五个人挡住去路。

“林觉,你要干什么?”萧青暮大声喝止。

“今天很难得,天气这么好,这里这么空旷,我倒是不知道,失心崖很适合**啊。”林觉丝毫没有要放他们走的意思。

“狗嘴吐不出象牙。”简翎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却带着轻蔑。

这个女生从一开始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看,林觉受了刺激:“哼,我今天要和你算算账。”

“我和你有什么账好算。”简翎没好气地回,但她心里清楚,无非就是她拒绝过他的提亲,不给他面子。

简翎完全不把首富家的公子哥放在眼里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林觉:“好,好得很,老子就是喜欢这么婊气的女人。”林觉拍着手,不依不饶。“你看这天气多好,今天就让你陪陪老子。”说完,一脸痞气地朝简翎走过去。

萧青暮把简翎护在身后,又往后看了一眼,身后就是万丈深渊的失心崖,根本无路可退。

林觉越来越近,他们越来越危险,这时已经完全没有余地周旋,只能杀出一条路。不再多想,萧青暮冷不丁地冲上去,用力把林觉撞在地上,反身拉起简翎就开跑。这漫山遍野的芦苇成了他们的阻碍,而且才刚抽芽,高度还不够,让他们躲无可躲,只能奋力往前奔跑。但他们很快就被林觉一行五人追赶包围上,在那样绿色芦苇的巨海里。

十八岁的萧青暮从未打过架,也没参与过任何群殴,林觉他们在人数上已经占了上风,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简翎和萧青暮来说,敌众我寡,在劫难逃。他一直在想要如何才能突围出去,最起码要让简翎先逃,以一敌五肯定不行,如果目标只有林觉一个,也许还有机会,得把林觉先打倒,擒贼先擒王。

想到这儿,萧青暮拼尽全力再次朝林觉主动发起攻击,一把抱住了他的头,试图把人摔倒,林觉显然还未反应过来,一时之间整个人被控制住了。其他四人因为怕伤害了林觉,反而无从下手,无法围攻他。

萧青暮大喊一声:“简翎,你快跑。”

很多年后,这些画面经常在他脑海里再现,如果简翎当时在那一秒真的跑了,哪怕他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

可简翎岂肯走,只在旁边哭喊着:“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林觉已经开始反击,本就瘦弱的萧青暮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他明显力不从心,被林觉踹在地上。他的头被一根木棍重重地敲了好几下,带着腥味的鲜血从他的脑袋里迸出来,他发出了惨痛的叫喊声,力气越来越弱。

萧青暮受伤惨重,意识越来越弱,视线模糊,他听到简翎的声音正在慢慢变小。终于,他无力再挣扎,林觉一只脚踩在他的脸上。

林觉狠狠地说:“萧青暮,我算是看明白了,要不是你在中间,说不定我已经娶了她,何以会在镇上丢光面子。今天老子要先废了你!”说着,踩在萧青暮脸上的脚又多了几分力气,疼痛让萧青暮产生了幻觉,他想努力站起来,可幻觉产生的真实力量微乎其微,只能拼尽最后一口气喊了一声“简翎快跑”就昏厥过去了。

简翎没跑,她跪在浑身是血的萧青暮旁边,求林觉放过他,她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凌乱了,垂在空中,那么悲伤,她的眼睛里出现了萧青暮最害怕的绝望。

“把他拉到失心崖边上去,这小子要是再敢反抗,就把他推下去,让他死无葬身之地。简翎是我的,他拿什么跟我抢!我今天就要和她生米煮成熟饭,看她嫁还是不嫁!”林觉的脚终于松开了,声音恶狠狠的。

萧青暮被人拉到失心崖边,其中两个人一人拉着他的一条腿,他被倒立悬空在失心崖上。被悬空倒立的萧青暮没有了一丝力气,身体里的血全部倒流到他的头部,头上的伤口血流不止。他看着林觉一步一步走向简翎,但已经脆弱得张不开嘴了,瞳孔涣散到了极致,在林觉扑向简翎的那一瞬间,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他恨这个世界,恨自己无能,恨这个被邪恶欲望所填满的青木镇,前所未有地绝望。

不知道过了多久,萧青暮恢复了薄弱的知觉,他被扔到失心崖的地上,芦苇青苗上全是他的血,满地残迹,了无生机。

林觉已经完事,可是他一点兴奋的感觉都没有,简翎竟然不是处女之身,这件事让他觉得很晦气。他走到萧青暮的身边,再次用脚踩在他的脸上,脚下弱不禁风的男人几乎被打残了,可他却不是赢家,简翎早就失身给了萧青暮,真是耻辱。

“我今天就要你看看,我是如何将这个女人弄死的。”林觉的脸因为发怒而扭曲变形,他已经变成了恶魔,他得不到的想尽办法都要得到,不完美的想尽办法都要摧毁,青木镇上,没有人可以比他厉害。

这时,张楠楠出现了!他举着一把匕首。

“你们这帮畜生!”匕首直接刺向了林觉,但张楠楠实在太过弱小,身材高大身手敏捷的林觉轻而易举地躲开了他,张楠楠的匕首在空中挥舞着,毫无章法,根本近不了林觉的身。他一边大声喊着浑蛋,一边去捡被撕得七零八落的衣服盖在简翎身上,看到简翎惊恐绝望的眼神,他的眼睛瞬间红了:“对不起,简翎,我来晚了。”

“林觉你这个王八蛋,我要杀了你!”张楠楠气得浑身发抖。但他也很快被林觉和他的朋党制服,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崖洞边逐渐也变得嘶哑,声嘶力竭之后,是无尽的生无可恋。

“又来一个送死的,你们一个个的都喜欢这个骚娘们,那老子就再来一次,让你们都死了这条心。不仅老子要玩,我的兄弟们也要玩。”林觉恶狠狠地说,根本没把张楠楠当对手,他邪恶地再次走向了简翎。

简翎面无表情地躺在芦苇上,身上的衣服被吹得更加凌乱,天色将夜,苍红色的天空很快就要变成夜幕了。这无尽的夜啊,如此悲凉,像一首渐行渐远的行歌,带走了所有的希望。生命力正在慢慢消失,她只想一切快点结束,让自己有力气跳下失心崖。

张楠楠用了最大力气挣脱,捡起地下的匕首,挡在林觉面前,将匕首指向林觉,他的声音带着弱者的哭腔,不堪一击,但他还是拼尽全力喊:“你们都别动,谁过来我就动手了。”

林觉发出一阵不可一世的笑声,和他的狗腿子们一步步向张楠楠逼近。

张楠楠的匕首在空中又毫无章法地挥舞了几下。突然,他把刀锋对准了自己,只听到一声刀锋刺进肉里的声音,匕首捅进了他自己的腹部,鲜血喷出来,所有人目瞪口呆,他用手捂着伤口,尽量不让血涌出来,面目狰狞。

“你们别过来,再往前走一步,我就再捅一刀。”张楠楠的声音不再尖锐,痛让他的声音变得扭曲。

林觉显然也被这个架势唬住了,顿时停了停,但还是往前走了一步,带着挑衅的口吻:“你不敢!”

只听到张楠楠又一刀捅进了自己的身体,这一次,鲜血喷到了林觉的脸上,滴落在芦苇地上,染红了绿色的苗,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血腥味。

“虽然我杀不了你们,可我能把自己杀了,我倒要看看,你们谁逃得了干系,所有罪名都在你们身上,没有人会相信是我自己杀了自己,你们一辈子都要坐牢!林觉,你是主犯,等着一辈子蹲监狱吧!谁再往前走一步,我就再刺一刀,我看看你们谁敢动她!”

张楠楠把血淋淋的刀锋又对准了自己,他的手在颤抖,整个身体开始往下沉,但他硬撑着,如果现在倒了就前功尽弃了,他也很清楚,如果再有一刀,自己必死无疑。

他的表情从惊恐变成了无所畏惧,还有什么比不怕死更可怕,他一定要救简翎。空气里没有一点声响,只有他的血滴在地上的声音,他快要撑不住了。

“张楠楠,算你狠,你等着瞧。”林觉没再往前走,但也根本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你爱这个女人,她却不爱你。我告诉你,我刚刚睡了她,可是她已经不是处女了,他妈的才十八岁就不是处女,这种女人值得你爱吗?你就继续当你的傻子吧。”一阵狂笑后,林觉带着一群人离开了。

张楠楠倒在了血泊里,他的眼睛也开始流血,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是他难过的泪水,流到他的嘴角,是苦涩的滋味。简翎爬到他身边,浑身颤抖着,她双手在空中胡乱地抓着,可什么都抓不着。张楠楠已经没有力气睁开眼睛,他气若游丝,拼尽了全力说了最后一句话。

“简翎,我爱你,我比青暮更爱你。我可以为你去死……我……可以为你去死。”

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双手瘫软在地上,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失心崖上飘**着简翎无助的哭声,她用双手捧着张楠楠的脸,是无穷无尽的绝望。

哀鸿遍地,三个垂死之人。

38

车速越来越快,天色越来越黑,路越走越窄。从桂林开往青木镇的高速公路上,北角的车稳步地快速前行,他加速了,一定要赶在张楠楠动手之前,阻止悲剧的发生。

所有的往事在他的脑海里闪回了一遍,但他已经不再是十八岁时的少年,他不是十八岁的萧青暮,他已经三十七岁,是行将老去的北角。十八岁的萧青暮那么脆弱,那么懦弱,而三十七岁的北角,什么都不怕,他只想弥补简翎,张楠楠给了自己两刀才救下简翎,他们原本就应该在一起,自己远不如张楠楠那么爱简翎。要是简翎知道张楠楠已经从植物人变成了一个正常人该多开心,所以,一定要阻止张楠楠,他应该在某一个周末醒过来,和简翎相拥而泣,重新开始生活。

往事再次如密云般涌来。

等萧青暮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躺在镇上的医院,头上被缝了很多针,缠满了纱布。睁开眼睛,他看到的是姑姑陌生又疼爱的眼神。

“姑姑,你怎么会回来?”萧青暮问。

“你叔叔婶婶连夜打电话给我,说你可能要死了,让我回来送你一程,他们怕担责任。我想你不会这么命苦,你的命既然很硬,就不会这么死去。”姑姑满脸是泪,这个世界上,只有姑姑还爱着他。

姑姑说他已经昏迷了三天,另外一个叫张楠楠的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没有苏醒,如果熬不过今天,人就会死去。

“啊!”萧青暮发出了一声尖叫,三天前悲惨的事情再次浮现,无边无际的,都是简翎的哭声和张楠楠匕首刺进肉身的声音。

“姑姑,医生有没有告诉你,张楠楠这几天说了什么?”青暮想,此时此刻,张楠楠最想见的人应该是简翎。

“你昏迷了三天才醒过来,张楠楠抬进医院的时候基本是个死人,人都还没救过来,哪有说什么话。”姑姑说。

“那……简翎呢?”萧青暮问。

姑姑没有答话,只是摇摇头:“你是为了那个姑娘才不跟我走的吧?”

“我问你她人呢?”萧青暮的声音低沉、怒吼、着急,“姑姑,你快告诉我,我要去找她。”萧青暮要起身,才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浑身上下都缠着纱布,只要动一下,头就像被抽丝般撕裂。

“这个姑娘毁了,毁了,她被强暴的事现在镇上的人都知道了,他们在猜强奸犯是你还是张楠楠。”

流言能杀死人!在流言蜚语之下,向来自视清高的简翎怎么活得下去!如果张楠楠不能醒过来,他和简翎以后还如何能再坦然相对!想到这里,他的视线又开始变得模糊,头痛欲裂。

他提出想见简翎,姑姑不同意:“青暮,姑姑知道你不可能是强奸犯,所以,这一次无论如何,你都要跟姑姑走。不惜一切代价,我都要让你清白地离开这里。”姑姑根本不允许他再见简翎,还一再叮嘱他,不管警察如何来问话,都要一口咬定强奸犯是张楠楠。“青暮,这是你唯一一次离开这里的机会,我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不想听,你只需要记着姑姑的话,我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护你平安。”

“不,不,强奸犯不是张楠楠,是林觉!”他对姑姑说出了真相。

命悬一线的张楠楠终于在这一天夜晚醒来。

因为伤口太深流血过多,他奄奄一息仍有生命危险,他的父母正张罗把他转到省医院,但医生不建议在此时转院,怕路途中出现意外出血,那后果就更不堪设想了。

警察很快来录了口供,萧青暮直接把林觉供了出来,知道真相的姑姑,更加笃定要带他离开。

张楠楠能开口说话了,他证明萧青暮不是强奸犯,同时也指控林觉就是强奸犯,他求警察不能姑息,因为他知道林觉家在镇上的地位,有钱就能打通很多环节。警方连夜传讯了林觉,林觉矢口否认,并反咬张楠楠才是强奸犯,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张楠楠厮杀,才会出手把他打伤。林觉知道不能反咬萧青暮,因为在大家眼里,萧青暮是个成绩好的好学生,且没有任何对简翎下手的动机,反咬他只怕舆论对自己不利,所以只能死咬张楠楠。

很快,警方锁定林觉和张楠楠是嫌疑人,萧青暮无罪释放。

萧青暮后来才知道,一方面是三方供词确实让警方至少将他的嫌疑排除在外,另一方面,是姑姑动用了一些关系,才让他的无罪定夺加快了速度。姑姑要尽快带他离开青木镇,否则他的人生就将毁于此。

一夜之间,三个少年的世界都变了。

全镇都在猜到底谁是真正的强奸犯,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半个月过去,案件仍然没有什么进展。萧青暮出了院,张楠楠虽然还在住院,但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他这一伤,伤了根本,好在年轻,医生说暂时看不到什么后遗症。

不知道风声从何而来,传简翎在被强奸之前就已经不是处女了,更夸张的是,整个镇上都在传简翎已经怀孕,孩子不知道是谁的。这个暑假过去即将升高三,原本要补课的三个人,谁都没去报到,学校老师已经带话来,让他们安心养伤。作为省重点高中,萧青暮出了这样的事,学校还没想好如何处理,原本可以给学校带来极高荣誉的学生,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成为学校的污点。学校直接建议他休学一年,这对踌躇满志明年要离开青木镇的萧青暮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回到家的萧青暮,被左邻右舍的风言风语包围,各种难听的话都有。在这些流言面前,他胆怯了,他没有勇气继续在这个小镇上活下去,叔叔婶婶当他是丧门星一样躲着,他想自杀,可是姑姑寸步不离地守着他。

就这样被判死刑了吗?就这样放弃十余年的学业了吗?就这样被逼到命运的死角了吗?不,他不甘心!最后,他决定接受姑姑的安排,退学,离开青木镇,跟姑姑去她的城市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他答应姑姑的时候,姑姑流了眼泪,这个侄儿如果她再不出手相救,就是将他推向死路了。

离开之前,他无论如何都要见简翎一面,这一次,姑姑答应了他。

他挣扎着出了门。

走出房门才知道,刚刚下了一场大雨,这些天他门窗紧闭,全然不知外面世界是什么样的。他扔掉姑姑塞给他的雨伞,独自走在雨中,他很虚弱,伤口被雨淋了之后又成了新的伤口,大雨几乎就可以将他打倒。他所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人在背后议论,他像堕入了万劫不复的悬崖,全世界都在等着他下跪,等他求饶,告诉全世界他不是个坏小孩,以求得所有人的原谅。

可是,他不能就这样下跪,姑姑给了他一条生路,他可以离开这里。

萧青暮走进了简翎的房间,简奶奶见到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没说什么话,也没有阻拦他,她知道整件事萧青暮也是受害者,但愿他的出现能安抚到孙女。

简翎抱着双膝,双眼无神,头发枯萎,嘴唇干裂得像满是裂纹的沙地,萧青暮走进她房间的时候,心马上就痛了,不知道她这半个月是怎么熬过来的。简翎抬头看了一眼萧青暮,没有动,仿佛是两个怨念已深的陌生人,她的反应,像一把刀一样,刺痛着萧青暮,比身上所有的伤口都要痛。

他必须离开,没有办法再面对简翎。

萧青暮想过去拥抱她,可是他也没有动,迈不动腿。他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像张楠楠那样以死相拼,像张楠楠那样勇敢,哪怕是自残,哪怕知道自己可能会死,也要救简翎。他更恨自己,在这个时候做出要离开青木镇的选择,但这是他唯一还能活下去的生路。

放自己一条生路,也许就是放所有人一条生路。耗在青木镇,大家都是死路一条。

他先开了口:“简翎,明天我就要走了,跟我姑姑离开这里。”这句话像一万根针一样,扎在他和简翎的心上。

简翎将脸埋在膝盖里,她的双眼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了灵动,很久她才抬起头,看着他说:“青暮,我没有怪你。这是我的命。”她的声音极小。“但是我好害怕,我一直在等你来,我们一起去看看张楠楠好不好,他那么可怜,比我们都可怜。”

两人心里又都是一阵痛,都不知道要怎么面对张楠楠。

“我已经跟警察说了实情……警察已经在调查了……我相信警察会还他一个公正的。”萧青暮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知道自己特别浑蛋,可他真的很想尽快离开青木镇,一分钟都待不下去。

“你不去看看他吗?”简翎松开抱着双膝的手,慢慢地走下床。

窗外又开始下大雨了,看上去硕大无比的泡桐树叶被打得七零八落之后还要再次迎风而上,它们在和这个世界较劲。

“青暮,你已经决定要走了吗?你只是来告诉我这个结果的,对吗?”简翎问。

萧青暮低着头不说话,现在说什么都是伤害。

“我原本和你注定就是会走不同路的人,我们不会有结果,你成绩那么好,迟早有一天会离开这里离开我。我只是一直在骗自己,也许有一天我可以陪你去北京,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我们原本就不可能。”简翎转过身来面对萧青暮,爆发了,她的声音几乎是吼叫,“我这么害怕和你分开,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了,为什么会这么早?为什么你会这么狠心?前程就真的这么重要吗?比我还重要吗?”

简翎瘫坐在地上,她的歇斯底里耗尽了她所有的元气,她的痛苦不是青春白付,现在她清醒地知道,她这些年的青春,是错付了。

可她还在做挣扎,也许这样会让自己更清醒,她哀求着:“青暮,你带我走啊,带我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你要是走了,我在这里还怎么活?”

泪流满面的萧青暮终于不忍,走了过去,抱着简翎,窗外的雨犹如古老的时钟,每走一下,都在告诉他们,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时间是多么的残酷,青春已经死亡,现在他们都只是苟活着的残躯罢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萧青暮起身了,他要离开这里,来跟简翎告别,他心里就能安生一点。他知道自己懦弱,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离开,可他没有选择,不离开就一定会自我毁灭。他等了十几年,就是为了离开,如今伤痕累累,更要离开这里。

只是这代价,就是要舍弃简翎。

“青暮,”简翎近乎乞求的声音,“求求你,再抱我一下,我冷。”

萧青暮回了头,再次把简翎抱在怀里,他有太多的不舍,要是没有简翎,他不知道自己这些年如何能安然度过,他想起十六岁时追着简翎离开的汽车奔跑的撕心裂肺。可现在,他必须离开,必须亲手在简翎心上撕开一个伤口。

简翎亲吻着萧青暮的嘴唇,惨白,无力,慢慢地,她把手伸进青暮的衣服里,抚摸着胸口的伤疤。那里还会痛,萧青暮想起初次坦诚相待的他们,想起第一次之后的海誓山盟,可是,这些都回不去了,他不忍面对简翎,他辜负了她,不能再这样下去。

他的身子背对着简翎,简翎慢慢地亲吻他的背部,他一动不动,闭上眼,任由她脱去他的上衣,又褪下了他的裤子,全身**地站在她面前。他们曾经那样欣喜地贪恋身体的欢愉,但现在,两个人都是麻木的。

简翎的手在他的背部游走,忽然她张开了嘴,朝着他背上又咬了一口。在痛感来临之前,萧青暮本能地将简翎甩在了地上,可是简翎又扑了上来,一口咬在了他臀部上,这一口,比胸口咬得更深,带着撕扯声,身体上的肉几乎快要被咬下来。

青暮干脆不动了,他想,如果就这样死去也是一种解脱,如果简翎以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好过一点,以这样的方式让他一辈子都记得她,他不可以躲避。

“青暮,我要你一辈子都记得,曾经有这样一个女生爱过你,她会一生一世爱你,可是你背叛了她。”简翎满嘴是血,她笑了,又露出了似乎从来没有过的邪魅的眼神,然后迅速冷漠起来。

“你走吧。”声音是那么陌生,萧青暮一辈子都没想过,只是一瞬间,他们就形同陌路了,女人的心狠起来,比谁都狠。

第二天,他就离开了青木镇。

萧青暮这个名字在之后的十九年里,慢慢地消失了,再没有人提起。他好像从来就没有来过,好像就不应该来过。

萧青暮和简翎,各自天涯。

他跟着姑姑到了桂林,跟着姑父改姓北,姑姑让他自己选字作为名字。

“就叫北角吧。”他轻声地说,他和简翎以前那么向往北方,向往去北方某一个角落里立足。

萧青暮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只有重生的北角,这个世间少了一个纯真的少年,只有一个为改变命运而坚忍的北角。

39

这样残忍的往事,什么时候想起,都是在自己的心上插刀。

北角的车子就像穿越了大山大川大江大海,走过了春夏秋冬,从黎明到黑暗,四个多小时,到了青木镇。

张楠楠比他早到一个半小时。

青木镇的婚俗是中午去女方家接亲,女方家会举办一场婚宴,下午接到男方家,祭祖拜堂,婚宴则是在晚上。张楠楠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婚宴和仪式早就举办完。

他的车沿着青木镇主街道直接开到了林觉家附近,今天是林觉大婚的日子,即便是冬天的深夜,仍然人来人往一派喜庆。南方的冬天很湿冷,人们一边搓着手哈着垫气,一边来讨个喜头,有人喝醉了,有的人还赖着不肯走,还要等一等,也许林觉父亲会出来派红包。

这时,有人来敲车窗,告诉他接亲车队都停在林觉家后面的一块大坪地里。张楠楠把帽子拉低了点,问今晚洞房的宾馆在哪儿,来人白了他一眼:“当然是镇上最大最豪华的宾馆啊,往那边开,开到中间,挂了喜字的就是。”

正说着,西装革履满面春风的林觉从大院里走了出来,周围开始放鞭炮,这是深夜最后一挂鞭炮,恭送新郎新娘入洞房。

张楠楠把手中的烟头狠狠地掐灭了。眼看他高楼起,眼看他宴宾客,今晚,就要眼看着他的楼崩塌。他的眼里全是仇恨的光芒,冷峻着走向宾馆,今晚,他要终结这仇恨。

他走到宾馆前台说:“我是今天婚礼的顾问,新郎新娘马上要到了,我要检查下婚房是否已经布置好。”

“下午你们婚庆公司的人来过了的。”前台小姐的口音很不清楚。

“我是女方这边请的顾问,全部细节都务必检查仔细,县长家的婚礼要是出了任何差错,你和我都担不起这个责任。”

前台小姐不再多说,直接把房卡给了他,还告诉他新房在六楼的贵宾间,整个六楼今晚只有一对新人入住,其他宾客住在楼下。接过新房的房卡,张楠楠并没有上六楼,他走到电梯间看到了后门,推开后门走了出去,径直上了失心崖,他要提前去看看,这条通向死亡的路,十几年来是否有变化。

今晚不是林觉死就是自己亡,只有这两种结局。

通往失心崖的路还是那样,冰冷,阴森,他从未觉得这是个好地方,不知道当年萧青暮简翎为何常来。这些年来这里的人少了,如今这里野草丛生,若非如今是冬天,路上可能会被各种枝条荆棘阻碍。今晚的夜色真好,清冷的月光照着这条路,犹如白夜。

等他从失心崖再到宾馆的时候,宾客全部都已散去,灯都熄了,闹洞房的人也尽数离去,整个六楼都留给了新人。张楠楠上到六楼的时候,和许多人擦肩而过,没有人知道这个人和新郎新娘是什么关系,林觉家面子很大,各路人马都会出动,多一张被人遗忘了十多年的脸,完全没有人注意。

他上到六楼,喝得酩酊大醉的林觉正在送最后一拨客人,嘴里还大喊着不要打扰老子洞房。

张楠楠冷冷地哼了一声。

等人都散去,林觉关上了门,张楠楠从黑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他的影子被灯光拉得很长很长。

一场十九年的恩怨即将拉开战场。

张楠楠敲了敲门,没有回声,他又敲了敲门,如果再没动静,他就要掏出房卡了。

“谁啊,给我滚蛋,老子要洞房。”门开了,林觉的眼睛只是半睁着,酒精麻醉着他的头,手还在解领带,衣衫不整,他刚刚关上门,正要脱光自己扑向美丽的新娘。没人知道,这个海外留学回来的新娘非常保守,结婚前自己还没碰过她,所以他今晚更加猴急难耐,终于等到这一天。此刻有人来打扰,他只想发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