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司马氏集团在代魏绍汉、自立新朝的过程中,通过与曹魏展开“制度之争”,“除其烦苛而布其平惠”,对世族、庶民、军户等三大阶层全部施以“利益均沾”,同时获得了他们的一致拥戴,所以能够顺顺利利地改朝换代、一统四海。

但司马氏集团在出台一系列“让利于下”的宽惠政策之时,并未将根深蒂固的“旧弊”彻底清除:对吏治的宽纵不肃、对奢靡之风的放而不收、对清谈之习的驰而不导,使得新朝建立之后却未实现“隆惟新之化”,隐患四伏,毫不知警。

而晋朝关于“九品中正制”之流弊、关于门阀之危机等另外一些深层次问题,则要等到三百多年后隋唐时代才能真正解决。这一切,终究是晋朝无法跨越的历史局限性,可悲可叹之余却也无须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