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评论司马氏“擢用贤能,广树胜己”,说明司马氏极端重视人才,也完全继承了曹操“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路线。同时,司马氏继往开来,将选贤用人之事务精益求精、更上层楼。

魏国建立之后,朝廷曾经修正了曹操时期“唯才是举,不论德行”的荐举制,改为“有本可寻、有据可核”的九品中正制,将官德放在了首位。

但是,如何细化落实官德的标准,自魏文帝、魏明帝而至曹芳时期,魏室的尚书台选曹及司徒府都始终未能制定出来。而这个重要的问题,直到司马昭兄弟执政时期方才得到了圆满解决。

《三国志·魏书·李通传》注引王隐的《晋书》写道:

昔侍座于先帝(指司马昭),时有三长吏俱见。临辞出,上(指司马昭)曰:“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

司马昭兄弟执政当国,坚持以“清、慎、勤”为取官之“三达德”,树为朝廷上下推贤进士的具体标准,并深刻影响了后世千百年。宋代学者吕本中就在《官箴》一书里写道: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清朝康熙皇帝亦多次亲笔御书“清、慎、勤”三字而遍赐京师各部堂及各行省督抚之官以励之。

而在实际庶务中,司马氏亦是落实了“清、慎、勤”三达德之标准,选拔了李熹、鲁芝、山涛、羊祜、刘毅、傅玄等一大批清官能吏,济济满朝、令士庶百姓尽得其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