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了,可能有五到七英里了。他的双脚站在人行道上,发热发肿。他在朗伯斯区(Lambeth)的什么地方,是一个贫民区,狭窄泥泞的街道在五十码外就没入了黑暗之中。周围雾气缭绕,零落的几盏路灯如同孤星一般悬着,除了它们自己什么也没照亮。他饿得厉害。咖啡店水汽蒙蒙的窗户和那粉笔写就的标语——“一杯好茶,2便士。禁用茶缸。”——都在引诱他。但这没用,他不能花他那个三便士的钢镚。他从几个泛着回音的铁路拱桥下走过,沿着小巷走上亨格福德桥(Hungerford bridge)。肮脏的水面上,在高楼广告牌的辉光照耀下,东伦敦的垃圾,木塞、柠檬、木桶板子、一条死狗、几片面包,正哗哗冲向内陆。高登沿着大堤(Embankment)走向西敏寺(Westminster)。大风刮得悬铃木沙沙作响。狂风骤起摧肝胆。他抽搐一下,又是这句废话!即使是现在,即使都十二月了,还有几个可怜又邋遢的糟老头子待在长凳上,把自己裹在报纸做的某种套子里。高登麻木地看着他们,他们管这叫流浪。他自己有一天也会沦落至此的。或许这样还好些?他从不觉得真正的穷人有什么可怜。那些穿得光鲜的穷人,那些中层中产阶级,才需要可怜。
他走到特拉法加广场(Trafalgar Square)。还有几小时的时间要打发。国家美术馆?当然早就关门了。肯定的,都七点一刻了。还有四五个小时他才能睡觉。他绕着广场走了七遍,走得很慢。四次顺时针方向,三次逆时针方向。他双脚酸痛,大多数长椅也都空着,但他不肯坐下。他只要停下来一瞬,对烟草的渴望就会来折磨他。查林十字街(Charing Cross Road)上的茶馆都人声鼎沸,犹如汽笛。有一次,一家莱昂斯茶馆的玻璃门开了,喷出一阵热烘烘的蛋糕香气,这差点就打败他了。毕竟,为什么不进去呢?你可以在那里坐上近一个钟头。一杯茶两便士,两个小面包,每个一便士。算上那个三便士的钢镚,他有四便士半。但是不!那个该死的钢镚!收银台的姑娘会笑话的。在丰富的想象中,他看见收银台的姑娘一边拿着他的三便士钢镚,一边侧头对蛋糕柜台后的姑娘咧嘴一笑。她们知道这是你最后的三便士。没用。继续走。
别停下。
在霓虹灯惨淡的光芒下,人行道上熙熙攘攘。高登在人流中穿梭着,一个矮小寒酸的身影,脸色苍白,头发杂乱。人群从他身边滑过,他躲着别人,别人躲着他。夜晚的伦敦有一种恐怖。这份寒冷,这份陌生,这份疏远。七百万人,来来往往,互不接触,对彼此的存在几乎毫无感知,就像水族箱里的鱼一样。街头挤满了漂亮姑娘。她们大批大批地流过他身边,要么脸转向一边要么对他视而不见,冷漠的美丽生灵,害怕男性的目光。她们中很多似乎都是独自一人,或是和另一个姑娘一块儿,真是奇怪。他注意到,独自一人的女人远远超过和男人在一起的女人。这也是因为钱。与其跟着一个没钱的男人,这世上有多少女孩宁愿干脆不要男人!
酒吧开门了,里面流露出啤酒酸涩的气息。人们如同涓涓细流,或单或双地流入电影院。高登在一个堂皇气派的电影院外停了下来,在看门人疲惫的注视下,细细研究着那些照片。
《面纱》里的葛丽泰·嘉宝。他渴望进去,不是为了嘉宝,而仅仅是为了天鹅绒座位的那份温暖和柔软。当然,他讨厌电影,就算出得起钱的时候也很少去看。为什么要鼓励这注定将取代文学的艺术?但是,它有一种迟钝的吸引力。在温暖的飘着烟气香味的黑暗中,坐在柔软的座位上,让屏幕上明明灭灭的胡说八道慢慢淹没你——感觉着它的阵阵愚蠢包围你,直到你似乎在一片黏滞的海洋里沉沦、中毒——毕竟,这正是我们需要的灵丹妙药。适合孤家寡人的药。当他走向皇宫剧院时,一个在门廊下寻觅客人的妓女注意到了他,她走上前来,挡住了他的去路。一个矮小壮实的意大利姑娘,很年轻,长着大大的黑眼睛。她看起来挺可爱,而且挺开心,这可是妓女们少有的品质。有一瞬间他停下了自己的步伐,甚至允许自己与她的眼睛对视。她抬头看着他,已经摆出架势要让厚厚的嘴唇露出一个微笑。为什么不停下来和她说话呢?她看起来像是能理解他似的。但是不!没有钱。他看向别处,闪到一旁,冷酷而迅速,这是一个男人因贫穷而造就的高尚。如果他停下来,然后却让她发现他没有钱,她该多气愤啊!他继续往前走。就算说说话也是要钱的。
在图腾汉厅路和卡姆登路上走是折磨人的苦力活。他走得慢了,微微拖着步子。他已经在人行道上走了十英里了。更多姑娘流过身边,对他视而不见。独自一人的姑娘,和年轻人一块儿的姑娘,和其他姑娘一起的姑娘,独自一人的姑娘。她们残忍而年轻的眼睛越过他、穿透他,仿佛他不存在似的。他太累了,都没力气埋怨这个。他的双肩屈服于疲惫,他佝身塌肩,不再努力保持他那挺立的姿势和那“去你的”的架子。
“昔日寻我者,今日避我行。”1 你怎能责怪她们呢?他三十岁了,老气横秋,毫无魅力。为什么该有哪个女孩愿意再看他一眼呢?
1 诗人托马斯·怀亚特(1503-1542)著名诗作《他们躲着我》中的第一句:“They flee from me that sometime did me seek/With naked foot,stalking in my chamber.”指曾经趋炎附势巴结自己的人,现在却一见自己就逃得飞快,说明世态炎凉。
他寻思着,一旦自己想吃东西了,就必须回家去——因为维斯比奇大妈拒绝在九点钟以后供应饭食。但想到他那寒冷的、没个女人的卧室,就让他恶心。爬楼梯,点煤气,瘫坐在桌子旁边,还有几个钟头要打发,却无事可做,无书可读,无烟可抽——不,不能忍受。卡姆登镇上的酒吧满满当当,人声喧哗,尽管这才周四。三个女人,胳膊红红的,和她们手里的啤酒杯一样矮胖胖的,正站在一家酒吧门外说着话。酒吧里传出粗砾的嗓音、香烟的烟雾、啤酒的香气。高登想到了克莱顿酒吧,弗莱克斯曼可能在那儿。为什么不冒冒险?半杯苦啤酒,三便士半。算上那个三便士的钢镚,他有四便士半。毕竟,三便士的钢镚也是合法的货币嘛。
他已经口渴难耐了。让自己想到啤酒是个错误。当他走向克莱顿酒吧时,他听见有唱歌的声音。那家堂皇气派的酒吧似乎比平时更加灯火辉煌些。里面在举行一场什么音乐会。二十个成熟的男性嗓音齐声高唱:
“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还叽里呱里我们!”1
1 模糊不清、没意义的醉话。
至少,听起来就是这样。高登走近了些,强烈的口渴刺痛了他。这些嗓音是如此迟钝,透着无边的酒气。听见这声音眼前就自动浮现出一张张发达的水管工人的大红脸膛。毫无疑问一定是他们在唱歌。他们在办酒宴,纪念他们的主席、秘书、大素食者(Grand Herbivore),或者管他叫什么吧。高登在雅座酒吧外犹豫着。或许去大堂酒吧好些。大堂里是酒桶里打的散装啤酒,雅座里是瓶装啤酒。他绕到酒吧的另一边,呛着啤酒味儿的声音跟着他:
“哟叽里呱里啊!还叽里呱里啊!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
有一瞬间他晕得厉害。但这是疲惫、饥饿还有口渴交织的结果。他可以想象那些水牛唱歌的房间有多舒适,熊熊的炉火,又大又亮的桌子,墙上挂着猛牛的照片。还能想象,当歌声停顿时,二十张大红脸膛埋到啤酒罐里的样子。他把手放进口袋里确认那个三便士的小不点还在那里。毕竟,为什么不去?在酒吧大堂里,谁会评头论足?把这个三便士的钢镚拍到吧台上,开玩笑似的递过去。“本来想把那个攒着买圣诞布丁的呢——哈哈!”哄堂大笑。他的舌头似乎已经感到了散装啤酒那金属般的味道。
他用指尖摩挲着那个小小的硬币,犹豫不决。水牛们又高唱起来:
“哟叽里呱里啊!还叽里呱里啊!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
高登走回雅座酒吧。窗户上凝着霜花,并因内部的热气而雾蒙蒙的。然而,你可以透过一些裂缝看到里面。他向里窥视。是的,弗莱克斯曼在那儿。
雅座酒吧挺拥挤。从外面看和所有的房间一样,显得说不出的舒适。壁炉里的火焰腾腾起舞,映照在黄铜痰盂上。高登觉得自己简直能透过玻璃闻到啤酒的气味。弗莱克斯曼正撑在吧台上,旁边有两个长着鱼脸的伙伴,看起来像是比较高档的保险推销员。他一只手肘顶着吧台,一只脚踏着栏杆,另一只手上拿着一个盛着啤酒的玻璃杯,正和那个可人的金发女招待打情骂俏。她站在吧台后面的一张椅子上,一面排列瓶装啤酒,一面回头俏皮地搭着话。你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但你猜得出。弗莱克斯曼冒出几句叫人难忘的俏皮话。两个鱼脸男人发出猥琐的哈哈大笑。而那个金发美人,对他低头傻笑,半惊半喜,扭了扭她那漂亮的小屁股。
高登的心难受不已。到里面去,只要能到里面去!待在温暖和灯光之中,有啤酒有香烟,有人说说话,有姑娘调调情!
说到底,为什么不去呢?你可以跟弗莱克斯曼借一先令,弗莱克斯曼会大大方方借给你的。他想象着弗莱克斯曼随意的应许——“喂,喂,哥们儿!过得咋样?啥?一先令?当然!拿俩吧。拿着,哥们儿!”——于是那个弗洛林币就沿着洒满啤酒的吧台弹了过来。弗莱克斯曼是个不错的人,以他的方式。
高登把手放在了回转门上。他甚至把它推开了几英寸。香烟和啤酒温暖的雾气从裂缝里溢了出来,一种熟悉的、让人神清气爽的气味。然而当他闻到的时候,他的热情消退了。不!
不可能进去。他转身走开了。他不能口袋里只装着四便士半就挤到那个雅座酒吧里去。永远不要让别人请你喝酒!没钱人的第一戒律。他离开了,沿着黑暗的人行道走下去了。
“因为里是个家里走的家——伙——还叽里呱里我们!
“哟叽里呱里啊!”
歌声带着一波波啤酒的微弱气息,在他身后翻腾着,随着距离拉远而渐渐低了下去。高登从口袋里拿出那个三便士的小东西,把它抛进了黑暗之中。
他要走回家去,如果你能管这叫“走”的话。他充其量是在朝那个方向移动。他不想回家,但他不得不坐下来。他腿也疼坏了,脚也磨破了,而那个鄙陋的卧室就是全伦敦唯一一个他花钱买下了坐的权利的地方。他静悄悄地溜进去,不过,照旧还是没能静到让维斯比奇太太听不见他的程度。她伸着脑袋绕过自己房门的角落,多事地瞥了他一眼。应该是九点刚过一点。如果让她给他弄顿饭的话,她可能会弄。但她会怨气冲冲,并把这算做一个人情,而他宁愿饿着肚子上床也不要面对这个。
他开始上楼。他正走到第一段楼梯中间,突然从身后传来两声敲门声,把他吓了一跳。邮差!也许露丝玛丽来信了!
信件口的活板被从外面顶了起来,然后,像苍鹭反刍比目鱼似的,一使劲,把一大堆信件吐到了垫子上。高登的心扑通一跳,有六七封信,这么多信里面肯定有一封是给他的!维斯比奇太太,像平常一样,一听见邮差的敲门声,就冲出了她的巢穴。事实上,两年来高登一次都没有成功地赶在维斯比奇太太染指之前拿到过一封信。她嫉妒地把信捧到自己胸前,然后,把它们一个个举起来,浏览上面的地址。从她的神色看,你会觉得她是在怀疑每封信里都装着法院的文书、见不得人的情书或者堕胎药的广告。
“你有一封,康斯托克先生。”她酸溜溜地说着,把信递给他。
他的心脏一抽,暂停了跳动。一个长条的信封,那就不是露丝玛丽写的。啊!地址是他自己的笔迹,那就是来自一家报纸的编辑。他目前有两首诗“在外”,一首给《加利福尼亚评论》的,另一首给《报春花季报》的。但这不是美国的邮戳。
而《报春花》至少已经把他的诗拿了六周了!上帝啊,还以为他们接受了呢!
他已经忘了露丝玛丽的存在了。他道一声“谢谢”,把那封信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外表镇静地上楼去了,但他刚一脱离维斯比奇太太的视线,就立马一步三级地往上蹦。他必须独自拆那封信。他连房门都还没走到,就开始摸索火柴盒,但他的手指抖得太厉害,以至于点煤气的时候打落了壁炉架。他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信,然后胆怯了。好一会儿,他无法鼓起勇气拆开它。他把它举到光下,感觉一下,想看看它有多厚。他的诗有两页纸。然后,他一边大骂自己傻瓜,一边撕开了信封。他自己的诗跌了出来,随之出现的是一张平整的——噢,多么平整!——印着字的仿羊皮纸条:编辑倍感遗憾,无法刊用所附投稿。
纸条上装饰着一片凄凉的月桂树叶1 的图案。
高登怀着无言的愤恨看着这东西。或许这世上再没有像这样无情的冷落了,因为没有哪样冷落是这般地不容分说、无可对答。突然间他讨厌起自己的诗来,甚至猛地为它害臊起来。
他感到这是有史以来最单薄最愚蠢的一首诗。他看也不看就把它撕成了碎片,丢进了废纸篓里。他将永远把这首诗从自己的脑海里清除出去。然而,那张拒稿条他却还没撕。他用手指摩挲着它,觉得它光滑得讨厌。多么精美的小东西,多么漂亮的印刷。你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来自一家“好”杂志社——目中无人的高档杂志,背后自有出版社的钱撑腰。钱啊,钱!金钱和文化!他干的是件傻事。妄想寄一首诗给《报春花》这样的报纸!好像他们会接受他这种人的诗似的。光是看到那诗是手写而非打印的,他们就能明白他是个怎样的人了。他还不如去白金汉宫2 递张名片。他想到为《报春花》写诗的那些人,一群多金的高雅人物组成的小圈子——那些光鲜亮丽的年轻动物,混着母亲的乳汁吸吮金钱和文化的浆液。居然有试图在那样的花花世界里一鸣惊人的想法!但他仍然要咒骂他们。那些贱人!那些该死的贱人!“编辑倍感遗憾!”干吗还把话说得那么好听?干吗不直截了当地说“我们不想要你这该死的诗。
我们只要和我们是剑桥同学的诗。你这无产阶级还是保持距离吧”?这些该死的、假惺惺的贱人!
1 在古希腊,皮西安竞技会(Pythian Games)的胜利者将会获得月桂作为奖赏,象征荣耀与胜利。后来,“桂冠诗人”成为对大诗人的重要褒奖,因此诗人喜爱月桂这一意象。
2 白金汉宫:英国皇室宫殿。
最终他把那张拒稿条揉成一团,扔掉了,接着站了起来。
最好趁自己还有力气脱衣服的时候赶紧上床。床是唯一温暖的地方。但是等等。要上发条,要定闹铃。他心如死灰地做完这个熟悉的动作后。他的目光落到了叶兰身上。他在这间鄙陋的房间里住了两年了,在逝去的两年时间里一事无成。浪费掉的七百个日日夜夜,全都终结在孤寂的**。冷落、失败、侮辱,全都报不了仇。钱啊钱,都是钱!因为他没有钱,多林一家冷落他;因为他没有钱,《报春花》拒绝了他的诗;因为他没有钱,露丝玛丽不肯和他上床。社交上的失败、艺术上的失败、**上的失败——它们全都一样。缺钱就是这一切的根源。
他必须要对某个人或某样东西作出反击。他不能最后想着那张拒稿条去睡觉。他想到了露丝玛丽。她到现在已经五天没写信了。如果她今晚来一封信,那么就算是《报春花》季报的这个钻心之痛也不会有那么厉害了。她口口声声说她爱他,却不肯和他睡,甚至不肯给他写信!她也和别人一样。她鄙视他,遗忘他,就因为他没有钱,所以就无关紧要。他要给她写一封巨长的信,告诉她被人忽视、侮辱是什么感受,让她看看她对他有多残忍。
他找了一张干净的纸,在右上角写下:柳圃路31号,NW,12月1日,晚上9:30。
但写完这点以后,他就发现自己无法再写下去了。他万念俱灰,就连写封信都太过费劲了。何况,这有什么用呢?她永远也不会明白。从来就没有女人能明白。但他必须写点什么,写点什么伤害她的东西——这就是他此时此刻最想要的。他沉思了很久,最终,在纸的正中间写下:你让我心碎了。
没有地址,没有署名。看起来相当整洁,就只有这句话,在纸的正中间,是他那秀气的“学者气”的字迹。它本身几乎就是一首小诗。这个想法稍稍让他高兴了些。
他把这封信塞进信封,出门在拐角处的邮局把它寄了出去,在自动售票机上买的一张一便士的邮票和一张半便士的邮票,花掉了他最后的一便士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