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没有。你心底也有这金钱的勾当,每个女人都有。你现在希望我有个好工作了,不是吗?

“不是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希望你能挣更多钱——是的。”

“而且你认为我应该留在新阿尔比恩,不是吗?你想让我现在就回去,为QT酱料和特鲁威早餐脆麦片写广告语,是不是?”

“不,我不是。我从没这么说过。”

“可你是这么想的。任何女人都会这么想。”

他也知道他完全是在无理取闹。露丝玛丽从没说过的一件事,很可能她根本说不出口的事,就是他应该回阿尔比恩。但此时此刻他甚至根本不想讲什么道理。性方面的失望仍在刺痛他。怀着一种哀伤的胜利感,他想到自己毕竟是对的。正是金钱阻隔在他们之间。钱啊钱,都是钱!他噼里啪啦开始了半是认真的长篇大论:

“女人!她们把我们所有的想法都变成了什么样的胡说八道啊!因为人们离不开女人,而每个女人都要人们付出同等的代价。‘抛掉你的体面,赚更多的钱。’——这就是女人的话。‘抛掉你的体面,舔掉老板靴子上的污迹,然后给我买一件比隔壁屋的女人更好的毛皮大衣。’你眼之所见的每个男人都有一个女人像一条人鱼一样挂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拖得越来越低——低到普特尼(Putney)某间可怕的半独栋小别墅里去,还带分期付款的家具,一台便携收音机,和窗户上的一株叶兰。是女人让一切进步成了可能。倒不是说我相信什么进步。”他相当意犹未尽地补充了一句。

“你都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高登!好像什么都该怪在女人头上似的。”

“终究是要怪她们。因为是女人真正相信金钱法则。男人遵守这法则。他们必须要遵守,但他们并不相信它。是女人在维持它的运转。女人和她们的普特尼别墅、她们的毛皮大衣、她们的宝宝和她们的叶兰。”

“不是女人,高登!女人没有发明金钱,有吗?”

“是谁发明的并不重要,关键是,是女人在崇拜它。女人对金钱有一种神秘的感情。善恶在女人心里不过意味着有钱没钱。看看你和我。你不肯跟我睡觉,仅仅是因为我没钱。是的,这就是原因。”他捏着她的胳膊不让她出声。“你一分钟前刚刚承认,如果我有一份体面的收入,你明天就会跟我上床。这不是因为你唯利是图。你并不想让我付钱给你,让你陪我睡觉。没有那么低级。但你内心深处有一种神秘的感觉,觉得不知怎的一个没钱的男人配不上你。他是弱者,算不上真男人——你就是有这样的感觉。赫拉克勒斯(Hercules),既是力量之神也是金钱之神——你看雷蒙皮埃尔1 就会发现这一点。是女人维持着所有神话的运转,女人!”

“女人!”露丝玛丽用一种不同的腔调重复了一遍,“我讨厌男人们老是说女人的那副样子。‘女人这个’‘女人那个’的——好像所有的女人全都一模一样!”

1 指英国古典文学学者约翰·雷蒙皮埃尔(John Lemprière)。他创作了大量考证古典文学名称的著作。

“当然所有的女人全都一模一样!除了一份安全的收入和两个孩子、一座普特尼的半独栋别墅和窗户上的叶兰以外,哪个女人还有什么别的需求?”

“哦,你和你的叶兰!”

“恰恰相反,你的叶兰。是你们这个性别养着它们。”

她捏了捏他的胳膊,放声大笑。她真不是一般的好脾气。

而且,他说的这些显而易见的胡说八道,甚至都没有激怒她。

高登对于女人的诽谤事实上是一种变态的玩笑,实际上,整个性别战争说到底都只是一个玩笑。因为同样的理由,你根据自己的性别扮成女权主义者或者反女权主义者非常好玩。他们一边继续走,一边就男女之争这个永恒而愚蠢的问题开始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因为他们见一次就要来一次,所以这场辩论的每次交锋总是大同小异。一个说男人残忍,一个说女人无情;一个说女人总是受制于人,一个说女人妥妥的就该受制于人;一个说看看耐心的格丽塞尔达1 ,一个说看看阿斯特子爵夫人2 ;一个说一夫多妻和印度教的寡妇算什么,一个说在潘科斯特妈妈1 大声疾呼的日子,每个良家妇女都在吊带袜上戴着捕鼠器,看见男人都手痒得恨不得阉了他又算什么?高登和露丝玛丽从不会厌倦这样的谈话。两个人都欢快地笑话着另一个人的荒唐。他们之间有一场快乐的战争。即使在针锋相对,他们也高兴地手挽着手,紧紧地贴在一起。他们很高兴。实际上,他们深深地爱着彼此。每个人对另一个来说都是一个经久不衰的笑话,也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一会儿,远处出现了一盏霓虹灯红蓝相间的光晕。他们已经走到了图腾汉厅路的路口。高登搂住她的腰,带她向右一转,走进了一条漆黑的小巷。他们在一起太开心了,非得要亲吻。他们在路灯柱下紧紧拥在一起,仍在笑个不停,两个敌人胸贴着胸。她用自己的脸颊蹭着他的脸。

1 Griselda,民间传说人物,以其温顺耐心闻名。

2 指南茜·阿斯特(Nancy Astor,1879—1964),沃尔道夫·阿斯特(Waldorf Astor)子爵的妻子,英国首位女下议院议员,以雄辩著称。

“高登,你真是个亲爱的老混蛋!我情不自禁地爱着你,哪怕你胡子拉碴,劣迹斑斑呢。”

“你真的爱吗?”

“真真正正。”

她的胳膊仍然环抱着他,她微微往后倾了倾身,用自己的腹部顶住他的肚子,透出一种纯真的妩媚。

“这辈子还真是值得一过啊,是不是,高登?”

1 指艾米琳·潘科斯特(1858—1928),英国政治活动家,激进的女性参政运动领导者。

“有时候。”

“要是我们能再稍微多见见就好了!有时候我几个星期都见不到你的面。”

“我知道这很糟糕,你不知道我有多讨厌独自一人的夜晚。”

“似乎做什么都从来没时间,我甚至要接近七点才能离开那个可怕的办公室。你星期天自己都在干吗呢,高登?”

“哦,天哪,到处闲逛,可怜兮兮的,就跟所有其他人一样。”

“为什么我们不找时间去乡下走一走呢?那样我们就可以整天都在一起了。比如说下周日?”

这话让他心中一凛。这让他重又想到了钱,他半个小时前才成功将它逐出脑海。乡间旅行要花钱,远远超过他的承受能力。他用一种暧昧不明的口气,把整件事转入了抽象领域:“当然,星期天的里士满公园(Richmond Park)还不算太差,或是汉普特斯西斯公园。尤其你要是早上在人潮还没到那儿的时候进去更好。”

“哦,但是让我们直接去乡下吧!比如萨里(Surrey)的哪儿,或者去伯恩汉山毛榉林(Burnham Beeches)。

它在这个时节真是太可爱了,地上铺满落叶,你可以走上一天也碰不到一个人。我们将步行很远很远,然后在一家酒吧吃个饭。这会很好玩的。我们去吧!”

金钱勾当又回来了。甚至像伯恩汉山毛榉林那么远的旅行都会花掉整整十先令。他做了一番速算。他或许能搞定五先令,茱莉娅可以“借”他五先令,也就是给他五先令。同一时间,他记起了自己再不跟茱莉娅“借”钱的誓言,这个誓言常立常新,又被不断破除。

他用和之前一样的口气随意地说:“这会非常有趣的。我想我们或许能做到。不管怎样,这周晚些时候我会让你知道的。”

他们从小街里出来了,仍然手挽着手。转角有个酒吧。露丝玛丽踮着脚,抓着高登的胳膊作为支撑,勉强透过下半截霜雾氤氲的窗户向里张望。

“看,高登,那儿有个钟。快九点半了,难道你不饿得慌吗?”

“没。”他马上撒了句谎。

“我饿,我简直要饿死了。我们进去要点东西上哪儿吃去吧。”又是钱!再过一会儿,他就必须要承认他的全部家当只有四先令四便士了——这四先令四便士要挺到周五。

“我什么也吃不下。”他说,“我敢说我或许能喝下一杯酒。我们去喝点咖啡什么的吧。我想我们能找到一家在营业的莱昂斯餐厅。”

“哦,别去莱昂斯!我知道有一家非常棒的意大利小餐馆,就在这条路上。我们要吃拿波里意面,再来瓶红酒。我爱死意面了,我们去吧。”

他的心一沉,这样没好处,他只得坦白。他们两个人在意大利餐厅吃晚饭的花费不可能少于五先令。他几乎生气地说:“实际上,这时间我差不多该回家了。”

“哦,高登!这就走?为什么?”

“哦,好吧!如果你非要知道,我的全部家当只有四先令四便士。而且这是要撑到周五的。”

露丝玛丽停住脚步。她太生气了,于是用尽全力捏住了他的胳膊,故意要弄疼他、惩罚他。

“高登,你真是个混蛋!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你是我见过的最难以形容的傻瓜!”

“我为什么是傻瓜?”

“因为重要的不是你有没有钱!我是在请你和我共进晚餐。”

他从她手中抽出他的手臂,站得离她远了些。他不想看她的脸。

“什么!你觉得我会走进一家餐馆,然后让你为我的晚餐付账吗?”

“但为什么不行呢?”

“因为没人能做那种事。没有这种事。”

“‘没有这种事’!待会儿你要说‘这不公平’了是吧。

什么‘没有这种事’?”

“让你请我吃饭。男人可以请女人,女人不能请男人。”

“哦,高登!我们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吗?”

“是的,就这种事来说,我们就是。观念转变没那么快。”

“但我的观念已经转变了。”

“不,它没变。你觉得它变了,但它没有。你是被作为一个女人养大的,你会不由自主地像一个女人那样行动,无论你自己有多么不愿意。”

“但你说的像一个女人那样行动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告诉你,说到这种事情,每个女人都一样。女人会鄙视依赖她、吃软饭的男人。她可能说自己不会,她可能以为自己不会,但是她会。如果我让你请我吃饭,你就会鄙视我。”

他已经转过身去了。他知道自己表现得多么可恶。但不知怎的他不得不说这些话。人们——甚至是露丝玛丽——一定在为他的贫穷而鄙视他的这种感觉太过强烈,无法克服。他只能通过硬邦邦、酸溜溜的独立宣言来维护他的自尊。露丝玛丽这次是真的伤心了。她抓着他的胳膊把他扳过来,让他面对着她。她以一种急切的姿势,将自己的胸顶住他,显得生气而又强烈要求被爱。

“高登!我不许你说这种话。你怎么能说我居然会鄙视你呢?”

“我告诉你,如果我任自己吃你的软饭,你就会不由自主地鄙视我。”

“吃我的软饭!你用的什么词儿啊!我请你吃一次晚饭,怎么就成了吃我的软饭了!”

他能感觉到那两个坚挺浑圆的小巧**,就在自己的胸口下。她仰视着他,皱着眉头,却泫然欲泣。她觉得他莫名其妙、不可理喻、残忍狠心。但她近在咫尺的身体让他走神。此时此刻他唯一记得的就是两年来她从来没有以身相许。她在唯一重要的事情上不肯满足他。既然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她退缩了,那还假装爱他又有什么好处呢?他带着一种残忍的快乐补充道:

“某种意义上你确实鄙视我。哦,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是你毕竟没有对我太认真。我对你来说有些像笑话。你喜欢我,不过我配不上你——这就是你的感觉。”

这是他之前说过的话,但却有些不同,现在是他的真心话,或者说得像他的真心话。她语带哭腔地吼道:“我没有,高登,我没有!你知道我没有!”

“你有。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肯和我睡觉。我之前没有告诉过你这一点吗?”

她又仰头看了他一瞬,然后猛然将自己的脸埋进了他的胸口,仿佛在躲避一记重拳。这是因为她的泪水决堤了。她伏在他的胸口上放声大哭,生他的气,恨他,而又像个孩子般紧紧抓着他。正是她抓着他时那种孩子气的样子——只把这当作一个给她哭泣的男性胸膛——最让他受伤。怀着一种自我厌恶,他想起了另一个以一模一样的方式伏在他胸上哭泣的女人。似乎面对女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弄哭她们。他搂着她的双肩,笨拙地抚摸着她,试图安慰她。

“你都把我弄哭了!”她害臊地说。

“对不起!露丝玛丽,亲爱的!别哭了,求求你,别哭了。”

“高登,最亲爱的!你为什么非要对我这么残忍呢?”

“对不起,对不起!我有时候就是不由自主。”

“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

她已经止住了哭泣。她平静多了,松开了他,摸索着找东西擦眼睛。他们俩都没有手绢。她不耐烦地用手背擦去了眼中的泪水。

“我们怎么总这么傻!好了,高登,就体贴一次吧。到餐馆里来,吃点晚饭,让我来付钱。”

“不。”

“就这一次。别管那老套的金钱勾当。就算是让我高兴高兴。”

“我告诉你,我没法做那种事。我必须要坚持我的原则。”

“但你是什么意思,坚持原则?”

“我已经对金钱宣战了,我要遵守规则。第一条规则就是绝不接受施舍。”

“施舍!哦,高登,我真的觉得你是个傻子。”

她又捏了捏他的肋骨。这是和解的信号。她不理解他,大概永远也不会理解他,但她接受他本来的样子,甚至基本上没有反抗他的无理取闹。当她仰起头来吻他的时候,他注意到她的嘴唇有些咸味,有一滴泪珠落到了这里。他紧紧搂住她,那种生硬的戒备感已经从她的身体里消失了。她闭上眼睛,倒在他身上,跌进他怀里,好像她的骨头都软了,她的双唇张开,她小小的舌头寻觅着他的舌,她极少这样做。突然,他意识到她的身体屈服了,他似乎确定他们的斗争结束了。现在,她是他的了,随时任他拿走。不过,或许她并不完全明白自己在奉献什么,这仅仅是一个宽容的本能动作,只是希望安抚他——消除那不值得爱、没有人爱的讨厌感觉。她并没有说任何这种话,似乎是她身体的感觉在说。但即使这就是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他也不能要她。这一刻他爱她,但对她并没有欲望。

只有在将来某个时候,当他头脑中没有言犹在耳的争吵,也意识不到自己口袋里有四先令四便士的纠缠的时候,他的欲望才会回来。

一会儿,他们分开了嘴,但还是紧紧搂在一起。

“好傻啊,我们这样吵架,是不是,高登?我们见面的时候那么少。”

“我知道,都是我的错,我控制不了。有些事情激起了我的脾气。追根究底都是钱,总是钱。”

“噢,钱!你过于在意这个了,高登。”

“不可能。这是唯一值得在意的事情。”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下周日要去乡下的,是不是?去伯恩汉山毛榉林之类的。如果我们能去那就太好了。”

“是的,我想去。我们早点出发,在外面呆一整天。我会想办法筹到车费的。”

“但你会让我付我自己那部分钱,不是吗?”

“不,我宁愿我来付,但不管怎样,我们会去的。”

“你真的不肯让我请你吃晚饭吗——就这一次,就为了说明你信任我?”

“不,我不能。对不起。我已经告诉过你为什么了。”

“哎呀,天哪!我想我们该说晚安了。天快晚了。”

但他们继续谈了很长时间,长到露丝玛丽终究还是没吃上晚饭。她必须在11点前回到住处,否则母恐龙们会生气的。

高登走到图腾汉厅路的路口搭乘电车。这比坐巴士便宜一便士。他坐在楼上的木头座位上,挤在一个脏兮兮的小个苏格兰人旁边,那人读着足球决赛的新闻,喷着酒气。高登非常高兴,露丝玛丽要成为他的情人了。狂风骤起摧肝胆。伴着电车轰隆的乐声,他低声默念诗中已经完成的七个诗节。一共要有九节,这挺好。他对它、对自己都很有信心。他是个诗人。高登·康斯托克,《鼠》的作者。他甚至对《伦敦拾趣》也再次恢复了信心。

他想到了周日。他们将会九点钟在帕丁顿站见。这会花掉十先令左右,就算要当掉他的衬衫他也要筹到这笔钱。而她将成为他的情人,如果机会合适的话或许就在这个周日。虽然嘴上没有说过一个字,但两人已经莫名达成了约定。

求求上帝,让周日天气晴朗吧!现在已是隆冬,如果那天是个明媚无风的日子——一个几乎热烈得如同夏天,让你可以在枯黄的草地上躺上几小时而丝毫不觉得冷的日子,该有多幸运啊!但这样的日子没有多少,每个冬天顶多不过十一二个。

周日很可能会下雨,他怀疑他们究竟能不能有机会出门。除了户外,他们无处可去。伦敦有那么多对情侣都“无处可去”,只能去大马路上和公园里,那里没有隐私,而且总是很冷。没钱的时候,想在寒冷的天气里**可不容易。小说里对“永远没有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这个主题挖掘得还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