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我们不能在这里逗留,我知道一个安全的地方,我们去那里。”
管铮急忙领路,一路奔跑。
刘益也不做他想,紧跟着过去。
甄克俭对危险的感知,要比任何人来得快,他耳朵动了动,就听到大量骑兵踏地的声音。
他当即飞快地爬起身,跟着刘益身后跑。
有管铮的引领,他们翻越最近的一座沙丘,一众人趴伏在沙丘的背面那里。
管铮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所有人都不敢出声。
很快,刘益就听到大量马蹄般的声音。
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伙数百人的骑兵,这些骑兵在沙漠中来去自如,如同灰色风暴。
座下驱使的是驯服的大型沙漠狼,骑着沙漠狼的战士,他们穿着的是麻布搭配兽皮。
风格狂野。
如果说管铮他们是野人,那么这些突然冒出的狼骑兵,就是野蛮人!
狼骑兵的装备虽然没有青钢帝国的职业骑兵精良,没有青钢骑兵的浑身铠甲,武器也不够明亮和锋利。
但是,这些野蛮人却是比野人更加的训练有素,武器人手一把,还懂得围捕猎物等一些基本战策。
还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狼骑兵穿着稍显单薄,唯有领头的狼骑首领,才披着一件简陋的布甲。
看来,这伙野蛮人日子也只是比野人稍微好上一些而已。
“反抗的都杀了!剩余的全部抓走!”
狼骑首领一刀劈死一个逃跑的野人,举着沾满鲜血的利刃高声厉喝。
欧欧——!
这些狼骑兵兴奋地怪叫,像是驱赶羊群一样,将这些来不及逃跑的人赶在一起。
这一切做得非常的娴熟,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
刘益探着个脑袋观望,当他看到这些狼骑兵在屠戮野人,他就生气。
不是因为刘益多么在乎这些野人,多么的高尚,而是这些野人已经被刘益视为自己的财产,是他的领民,是沙骨城人口的组成部分。
你杀我的领民,抢我的东西,我能不生气吗?
现在沙骨城最缺的就是人口!
见到刘益冒头,管铮着急忙慌地道:
“这些人是【荒漠部落】的狼骑兵劫掠队,为首的家伙很强,要是被他发现我们藏在这里,我们会有危险的。”
“危险?呵呵,”刘益冷笑了一声,“要是任由他们这么屠戮我的领民,我还用当沙骨城的领主?
“我当谁的领主?
“我当沙子的领主啊?”
不顾管铮的劝阻,刘益猛地冒头,站立在沙丘之上。
绿洲上劫掠的狼骑兵也发现了沙丘上的刘益。
紧接着,刘益深吸一口气,大声喊道:
“我乃是沙骨城的领主刘益!你们速速离开,饶你们不死!”
这声呐喊惹得管铮汗流浃背,不断想着“完了,我们完了”。
对方狼骑兵数百,他这里能战之兵,不过一百,怎么打?
没想到,今天他就要栽在这里。
管铮哪里想得到,刘益这是在挑衅对方的狼骑首领。
刘益先是表明身份,引起对方的重视,像他这么高规格的人,肯定是狼骑首领刷战功的好对象。
而这正是刘益想要达成的目的。
战法有云: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
要想击溃这伙数百人马的狼骑兵,那就得灭了狼骑首领才行。
果然,听言的狼骑首领,他策狼杀来,一狼当先。
“哈哈哈,没想到能够在这里遇到贵族,先拿你的人头回去领赏!”
“完了!”管铮疯狂地抓着脑袋,“那可是狼骑首领,竟然还加速地冲杀过来,借助狼骑的冲锋惯性,饶是我也挡不下一招!
“大人会没命的!”
狼骑首领露着他的大门牙,冲锋上沙丘的刹那,一刀就是朝着刘益的脑袋劈去。
刘益微微一侧头轻松躲过。
狼骑首领微微吃惊,他旋即激发斗气,长刀再次杀向刘益,施展出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只见刘益邪魅一笑,瞬间抓住狼骑首领的臂膀,后者眼睛一瞪,他不清楚这人到底是怎么抓住他的。
刘益顺势一个过肩摔,就将高高在上的狼骑首领狠狠地摔在地上。
只听轰隆一声,沙丘被震**得瞬间**平半截。
沙子炸裂飞溅而出。
被大量沙子迷了眼睛的管铮揉了揉刺痛的眼睛,待眼睛能视物,侧头看去,狼骑首领正翻着白眼躺在黄沙之上。
“啊这......”管铮目瞪口呆。
他知道刘益很强,但没想到刘益这么强!
一个狼骑首领,一个比他还要厉害的狼骑首领,就这么被干掉了?
甄克俭也是见怪不怪,只不过他嫉妒刘益的强悍!
那些狼骑兵看到狼骑首领被杀,顿时就失去了战意,调转狼骑,慌忙离开沙骨绿洲。
这次刘益倒是没有让手下去追击狼骑兵,主要是他们只有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
况且刘益对管铮口中的荒漠部落知之甚少,在没有摸清敌人虚实的情况前,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为好。
“大人真是厉害,管某佩服。”管铮这才算是真正服气了。
“管铮,”刘益望向管铮,“你给我详细的说说荒漠部落的情况,我想要尽可能的知道更多关于荒漠部落的事情。”
在管铮的述说下,刘益清楚的了解到荒漠部落的情况。
荒漠部落占据了烈阳沙漠的北方,并且随时有可能南下,而刚刚那支部队,只不过是荒漠部落普通的劫掠队。
之后,刘益让管铮留守沙骨绿洲。
并且将管铮的人全部归纳入【沙骨绿洲团】,让管铮自己管理。
处理好了这些,刘益才算是真正的成为了沙骨城的领主。
返程的途中,刘益一直在绞尽脑汁地思考怎么应对荒漠部落,他是见识过那数百狼骑兵的,如果是他,也无法一个人对付那种数量的狼骑兵。
就算他妖魔的身躯强悍异常,但是狼骑兵数量众多,磨也能磨死他。
刘益知道荒漠部落肯定不止这数百狼骑兵。
硬碰硬,他沙骨城就是鸡蛋,而荒漠部落就是石头。
硬碰硬,肯定是行不通的!
返程的路上,甄克俭也在劝谏刘益:
“漠鹰男爵大人,我们还是逃吧,刚才您也是看到了,那数百狼骑兵,根本就不是我们目前所能够应付得了的。
“而且那只是荒漠部落的一支劫掠队!”
刘益没有说话。
甄克俭为了活命,继续劝谏道:
“漠鹰男爵大人,您就听属下一句劝吧,正所谓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我们何必在这里等死,日后再找机会回来就是了。
“活着总是有机会的。”
刘益像是触电般抬头,死死地盯着甄克俭。
后者被刘益那认真的眼神,吓得住了嘴,不叭叭了。
旋即,刘益仰头哈哈大笑。
随从们都以为男爵大人疯了,压力太大导致疯了。
甄克俭也是不由得认为刘益疯了。
“你说得对,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刘益一把抓住甄克俭的肩膀摇晃了两下,搞得甄克俭有些凌乱。
“所...所以...大人,您...您是要听从属下的建......”
“我决定了!我要向荒漠部落称臣纳贡!!!”
“哈?”
甄克俭和一众随从傻眼了。
他们哪里知道刘益的考量,面对实力强大的敌人,不是只有正面对碰这一条路走,适当地调整策略,懂得隐忍,才能有机会获得突破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