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这种事情,也着实把那个卡车司机吓得不轻,要不是在反光镜中看到了母亲已经将我从车底抱了出来,恐怕他到现在还瘫坐在车里不知所措。

战战兢兢下了车后,母亲并没有为难他,只是让他将我们带到医院检查,确定没事之后便只让他赔了自行车钱。

母亲这种做法在如今这个时代来看,可能难以理解,但在那个谁都在为生活奔波,在为更好的明天而奋斗的年代却显得很平常。

因此,晚上听闻了这事的父亲也表示赞同,而周围的邻居以及当时见证了那一幕的陌生人也都没有吝啬他们的赞叹。

然而,这个事情还是成为了母亲心中的一根刺,也成为了父亲心中的一根刺。

毕竟这个地方很繁忙,过往车辆很多,谁也不敢保证还会不会发生类似的意外。

于是,在结清了工资之后,父母便买了三天后的火车票,任凭大城市的霓虹如何辉煌,都无法阻止他们的脚步,只有那些从未见过的游乐设施让他们稍微驻了驻足。

三天里,他们带着我游遍了公园,想要用这些快乐将我心中的阴影抹去,想要给我的童年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那时候的我还太小了,虽然能听得懂话,但还没有开始记事,自然也就谈不上抹去阴影以及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了。

不过,后知后觉的我还是领了他们的这份心意,同时也有了一份亏欠。

如果不是因为我,说不定他们就能好好享受甚至是融入那份繁华;如果不是我,他们或许就能有更多时间去享受属于他们的游乐时光。

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啊,再多的如果都只是对现实的不甘罢了。

那个时候的火车很慢,整个车厢里都弥漫着不舍,有浮游对家乡的不舍,也有繁华对平凡的留恋。

那个时候的汽车也很慢,而且还很颠簸,像是要抖去一路的尘埃,又像是要震碎对故土的念想。

正是在如此缓慢的颠簸下,我第一次踏上了包容我、养育我的乡野故土。

然而,幼儿时期的我就像个灾祸磁铁,尤其是额头上那个忽明忽暗的圆形印记,根本不是传言那样的祥瑞,更像是厄难的根源。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管我在哪里,在做什么,总会有无端的意外发生在身边,以至于我所回忆起的奶奶讲述过的过往都变得十分漫长。

刚满两岁那几天,家里人都在屋外的院坝中拾掇着从地里刨来的粮食,而我则是独自坐在**。

时而欢笑,时而幽冷;时而安静,时而躁动。

忽然,万里无云的晴空闪过一束银光,紧接着便是一声足以撕裂耳膜的惊雷。

奇怪的是,这道雷声很急促,明明响彻整个乡野,却不曾传来半点回音。

而且,雷声过后也没有像平常一样飘来乌云,更没有因乌云的到来而招来疾风骤雨,似乎这道雷霆的降临只是为了传递一个消息。

至于是什么消息,奶奶不知道,父母也不知道,他们只知道一声沉闷自雷霆之后从屋里传来。

是的,我摔倒了,摔下了床。

不过,我没有哭。

尽管额头已经鲜血如注,我也依旧笑得灿烂,连带着额头上的血液也显得十分娇艳,比当天的骄阳还要娇艳。

说来也怪,屋里的地板是由木板铺就而来的,床前还垫了一床旧棉被,别说是从**摔下来,哪怕是从房梁上摔下来也不至于会如此血腥。

退一步说吧,就算是会流血,也不应该只是额头上那个印记周围流血,而是从鼻腔和口腔流血才对。

可事实就是如此,虽然我没有这件事的记忆,但不管是奶奶所说还是后来父母所说都是如此。

其实,这种怪异的感觉不止是我有,当时冲进屋里的母亲也有。

不过,她心中的怪异很快就被心疼所取代,直到为我擦拭血迹的时候才从心底重新冒了出来。

从抱起我到擦拭血迹这个过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这个过程已经足够血迹凝固了,可我额头上的血液还是如水一般流动,一点凝固的迹象都没有。

不仅如此,那条擦拭用的手帕明明已经沾满了血迹,可刚一放到水中便干净如新。

更为奇怪的是,当母亲将我额头上的血液都擦拭干净之后,却发现我额头上根本没有伤口,倒是额头上的圆形印记的颜色淡了不少。

当然了,印记颜色的变化并不代表血液是从印记中来,因为印记就那么丁点儿,在没有伤口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染红我半张脸以及整盆水。

如此奇怪的现象,不管是奶奶还是父母都是第一次遇到,加上这事儿发生时出现的那道惊雷,以及我出生之前奶奶做了好几次的那个梦,使得他们纷纷坐立难安,生怕是被什么不干净的找上了门。

于是,他们背着我来到了当地一个很有名的先生家里。

于是,从这之后我便有了干爹。

大概这就叫做迷信吧。

然而,让人很难理解的是,正是这种迷信,却真真让我对灾祸的磁吸属性发生了偏离。

拜完干爹的第二周,我和往常一样牵着我家养的两条威风凛凛的大狗出门玩耍,整个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除了一个远房表哥没有避而远之以外,其他人无不退避三舍,简直就是‘人仗狗势’的最佳解释。

表哥名叫吴应,比我大八岁;虽然是远房,但远的只是血缘,并不是距离,他家距离我家其实也就一两百米的距离。

奶奶给我讲这些过往的时候之所以提到他,或许是为了从侧面印证我那对灾祸的磁吸属性发生了偏离吧。

又或许,她告诉我这些只是为了证明迷信这个东西既然存在,那就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确实是和我有关,整个事件在当时以及现在俩看也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不仅是事件本身让人难以理解,我的行为也让人难以理解。

试想一下,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儿,如何能牵得住两条足以搏杀野猪的猎狗?就算牵得住,家里人又如何放心我牵着两条大猎狗出门溜达?

然而,这种离天下之大谱的事情就这么真实地发生了,而且还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并且还在邻里之间流传了很久很久,直到现在都还有人将其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