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后座, 沈常乐两只脚踩在搁脚凳上,脚趾上涂着闪闪发亮的红色指甲油,衬得皮肤越发白透。

十二月的太阳像一只奔赴末路的火球, 倔犟地散发光热,街道上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车内播放着娓娓动听的粤语老歌, 安静的氛围里带着一丝诡异的暧昧。

劳斯莱斯一路开过盈盈沸沸的街道, 和五颜六色的电车擦肩而过,叮叮叮的声音落在风里,像一串紫藤花。

车子拐进小巷, 在一处私人小楼前停下。

沈常乐冷着脸, 等着司机下来拉车门。若放在平常她也就自己下了,没这么乔张做致,但今天她是真的很不爽。

长这么大没被人批评过渣和坏。

不对,渣倒是有......还挺多男的在背后骂她渣,但骂她坏的是真没有!路听野是第一个!

路听野用余光扫了眼大小姐, 赶在司机下车之前下车, 绕到沈常乐这边,替她把车门拉开。

沈常乐见是路听野, 也不动, 就坐着。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是故意下他面子,但她不知道,他在她这里压根就不需要面子。只要哄她高兴, 怎样都行。

路听野俯身靠过去, 一只手撑着门, 半个身子往车里探, 声音很低很低, “大小姐, 别生气了。”

沈常乐不做声,低头去包里拿粉饼和口红补妆。

路听野抓了抓脖子,有些头疼,余光扫到她洁白的脚丫子,这才懂了。

心想难怪不下车,鞋都没穿。

路听野很自然地蹲下去,把鞋捞过来放在手上研究了一下,研究透怎么穿后才冷静上手。

她这双鞋是很复杂的绑带设计,要一圈一圈的绕上去,间距还要保持适中,不然就会不好看,路听野耐耐烦烦地替她穿,手背偶尔擦过她纤细白皙的小腿肚。

沈常乐小腿肌肉紧了一下,随后很快放松,紧接着他温热的手指不经意又扫了一下,软软的小腿肌肉又紧缩起来。

彼此都没有说话,一圈圈绕上去的丝带把彼此安静起伏的呼吸缠在一起。

等两只鞋都穿好后,路听野也没起身,就这样从下往上去看她,“我错了。”

路听野穿鞋的时候,沈常乐就在看他,看他那一头漆黑的短发温顺的耷拉着,没有任何的人工成分,像森林里动物们柔软的毛发,很是天然。

他浅色的眼瞳里闪着一轮一轮光圈,比雪沫还要晶莹,也像动物,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你,带着摇尾乞怜的无辜。

沈常乐有点受不住被他这样看着,心脏里涨涨的,潮起潮涌似的,心想着真是烦。

若是不看到他这张脸,她能一周不理他。但是看到他这张脸,她觉得他放肆一点也不是不可以宠着。

沈常乐嗤了声,“给坏女人穿鞋心情怎么样?”

“不憋屈。爽。”路听野笑了起来。

沈常乐挑了下眉尾,这才下车。

小楼是一家高级裁缝店,在当地上流圈子里很出名,专为各种大佬富豪订制高定礼服。

沈常乐在听到路听野吐槽她坏之后忽然赌气,想着明天赛马会也不带他去见世面了。但又想,算了,不带他去,她也该无聊,然后才想到路听野居然没有参加赛马会的礼服。

这下好了。

她这个坏女人还得掏腰包给狗东西买衣服。

进店后,沈常乐简单跟老板说了一下要求,要一套男士穿的晨礼服,还包括领带袖扣礼帽,因为来不及按照身量订制,只能在成品里找两套尺码合适的。

店面很大,成衣按照色系摆放由深色过渡到浅色,沈常乐走到黑灰色系区域,看上的就拿出来放到路听野身前比划一下,觉得合适就让店员去找尺码。

选完了深色,沈常乐又觉得他穿浅色肯定也好看,拿了一套考究的卡其色西装放在路听野身前。

男人的皮肤偏冷白,不是那种虚弱的白,反而健康有活力,沈常乐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家伙是真的长得好,简直是不挑衣服,什么色系都能驾驭。

“你怎么老是看着我?”沈常乐把手上的衣服挂回去。

路听野摇头,认真问:“一定要穿这么复杂吗?”

他不喜欢穿这种讲究的手工西装,很不舒服,尤其是要打领带,有点勒脖子。

沈常乐笑了下,觉得他有时候真可爱,应该是从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不知道也不要紧,她教他就行。

“赛马会虽然说是去看赛事,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按照英国那边传统,dress code是很严格的,女士进场需得着及膝连衣裙,戴礼帽,而男士则必须穿晨礼服。”

“当然,有些赛马会要求没这么严格,大家的兴趣更多都在赌马。不过像傅家办的这场就是社交性质的,来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这些人可最矫情讲究了,若是你穿个运动服跟着我去,肯定会被人笑话。”

路听野本来听得很专注,直到沈常乐说到傅家两个字时,他脸色一闪而过的不自然。

“傅家?”他问。

说话间,有店员走过来说试衣间准备好了,沈常乐点头,带着路听野朝试衣间走去。

“就是控股中奥和中宇的,姓傅,他们家这么有名,你平时不看新闻的吗,总不可能没听过这两庞然大物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他家老爷子才是厉害人物,前年大选入了常——”沈常乐眨了下眼睛,没继续说。

路听野有些走神,眼睛微微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常乐只当他确实不知道这些事。

“不知道也没事,若是你有兴趣,我明天带你见见。他家资本上的事应该是大公子管,也不知道明天来不来。”

路听野:“没兴趣。姐姐,我谁也不想认识。”

他语气恳切,眼神里甚至带着一点点委屈。

沈常乐心里很软,简直拿他没办法,她是有考量的,还是想让他多攒些人脉,以后在上京的路子会更广,也不用碰到一个蒂亚姐都反抗不了。

毕竟她不能一辈子都让他当厨师当保姆,他才二十一岁,应该有更宽阔的人生才是。

沈常乐无奈,挥手示意他去试衣服,“别装可怜。又没人逼你社交,你只要乖乖的,少想有的没的,跟着我就好。”

路听野点头,说好。

路听野在试衣间换衣服,沈常乐无聊,就去逛女装配饰区。

四周安安静静的,整层楼就沈常乐一个人,店员也知道客人们注重隐私,并不会讨人厌地跟在后面。

这家店做的是年入百万千万的精英阶层以及更上的富豪阶层的生意,并不在乎店里是否门庭若市,追求的就是冷清高级感。

柜台上摆着很多精巧的小物件,深紫色的丝绒盒子里铺着几只胸针。有些是大牌的vintage款式,专柜不再生产,有些则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小众珠宝设计师的作品,宝石的品质不见得有多么出挑,但胜在设计和做工都精致,瑕不掩瑜。

沈常乐觉得其中一枚蜻蜓胸针很是可爱,翅膀透光,尾部镶嵌了镂空翡翠,一颗鸽血红点在蜻蜓的脑袋上,尾巴则是用翡翠和花丝黄金拼接而成。

说实话,这翡翠的水头算不上好,比起沈常乐收藏的那些顶级翡翠差的不是一丁点,好在颜色翠,鸽血红也艳丽,四瓣翅膀居然能活动,仿佛下一秒就能飞到小荷上,轻轻点水。

“你会打领带吗?”

寂静的空间里忽然响起说话声,沈常乐还拿着胸针,转过头,看见路听野走了过来。

少年很高,妥妥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平时看惯了他穿简单运动风,没想到穿上成熟绅士的礼服倒是令人眼前一亮。

他肩膀宽,腿长,撑得起,一路走过来,浑身都是锋利冷锐的线条感,帅得明火执仗,令人振聋发聩。

路听野正扣着衬衫扣子,贝母扣很小,不好扣,手臂上搭着一根领带,大步朝沈常乐走来,领带在空中摆着。

沈常乐感到一阵扑面而来的风,是从夏日浩**的山野里吹过来的,带着一股横冲直闯的劲。是什么装束都束缚不了,压不住的劲。

这劲冲到她的胸腔,心脏砰砰跳了下。

路听野很快走到沈常乐的跟前,把领带递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不太会打领带,你帮我好不好?”

沈常乐下意识说了句好,她帮他打就是,她根本没反应过来,店里随便一个店员都能打领带,路听野又何必跑到这来找她?

沈常乐随手把蜻蜓胸针放回紫色丝绒盒子,接过领带,路听野顺势俯身弯腰,迁就的姿态,方便她把领带套在他脖子上。

人就这样低在她面前,两人的视线刚好平齐。

距离很近,够她看清楚他挺拔的鼻梁是怎样的走势,看清楚他根根分明的睫毛,看清楚他眼睛里朦朦胧胧的热意,看清楚他偶尔滚动的喉结。

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感觉,沈常乐没动,手指下意识捏了下领带。

“喜欢什么结?”她开口问,公式化的,声音很平静。

路听野抿了抿唇,确实对这个问题不太了解,他就知道一种温莎结,又怕连打个领带都是有讲究的,所以干脆让她决定,反正如今他的一切都是交由她决定。

他抱歉一笑,“.......这我真的不知道,以前都是随便穿穿,没弄过这么复杂的衣服。你喜欢什么结就打什么吧。”

他说的很坦**,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穿过就是没穿过,也不会故意装腔作势,也不会感到自卑。

说实话,沈常乐挺喜欢他这点。

坦**。

她从小到大混的这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圈子,大家都有钱都见过世面,但或多或少都有些装。等毕业后进了娱乐圈,装b的人就更多了。

沈常乐垂下眼,看着手中这条暗红色印深蓝小花图案的领带,想到了一种特别的领结,努力回忆着步骤,然后抬手把领带圈在路听野的脖子上。

她从前上礼仪课时,跟着家庭教师学过打各种领带结,但从来没给哪个男人打过,学习的时候也是拿道具假模特练手。

路听野是第一个。

弯着腰,凑过来,让她打领带。

沈常乐手法不算娴熟,比划一下想一下,但动作慢条斯理,格外优雅,白皙的手指捏着暗红领带,鲜艳的对比,路听野只觉得眼睛被刺红。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说实在有些诡吊。路听野呼吸均匀,心跳却是疯狂的,剧烈得像一头藏羚羊在高原上肆无忌惮地奔跑。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乱糟糟的思绪,他想到一句话--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只要她想。

沈常乐正专注地绕着领带,觉得这安静的氛围太诡异了,找了个话题开口,大概聊聊天气氛就没这么诡。

“你以前没穿过西装吗?”

路听野轻轻嗯了一声,“第一次,以前没穿过。”

沈常乐的视线只是在手里的领结,有种过分的专注和冷静,“那我让店员给你量下尺寸,你选下喜欢的面料,再做几套合身的。到时候寄到上京来,日后肯定用的到。”

因为距离近,两人只要说话,气息必定会钻进另一个人的鼻息里,一点点的距离里充盈着各种味道。

薄荷海盐,白檀,乌木,玫瑰,互相交融在一起,混作一团,直到分不清那味道到底是哪一种。

“好。你选吧,都听你的。”路听野滚了滚喉结,低声回应。

“其实上京也有一家不错的工作室,常西的一些西装都是在那做的,等回去了找时间,我再带你去。这家店风格偏传统英伦,那家会年轻一些。”沈常乐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只知道若是不说什么,她整个人就成了木头。

她盯着手里的领结,就无法不去看他滚动的喉结。

不大不小的一颗,每滚动一下,就是一次蠢蠢欲动。

路听野眉心动了动,“常西是谁?”

沈常乐:“我弟。有时间带你见见,算起来他还比你大一岁。”

路听野下意识就想说“你弟弟终于找回来了吗”好在他反应快,猛地刹车。

沈家四年前就把沈常西找回来了,但一直没有对外公布,只有圈里熟稔的几家人知道。

路听野:“嗯。买西装的钱你记得从我工资里扣。”

沈常乐觉得他思维还真是跳脱,这才正眼看了他一下,嗤笑:“你知道一套多少钱吗?就你那丁点工资就敢狮子大开口。”

这种订制的手工西装比大牌成衣要贵的多,至少是几万起步,若是挑小众面料或者选择高级材质的扣子,那少说也是六位数。路听野一个月的工资顶多也就买半套基础款的。

路听野也笑,喉结又滚动了一下,“不知道,反正总有一天能扣清。扣不清更好。”

他声音有种清水般的冷冽感,偏偏语气低低柔柔的,像是蝴蝶在耳边煽动翅膀,轻微的气流滚进耳道,紧接着,在脑子里卷出一场狂风暴雨。

沈常乐听懂了他后面那句暧昧的,只是不做声,心跳继续加速。

她不知道为什么,一面觉得要制止他说这些有的没的,一面却有点儿享受这种令人脸红心跳的暧昧,和一个比她亲弟弟还小一岁的弟弟玩暧昧,是心脏跳到嗓眼口的刺激。

还带着点禁.忌。

这是女人的劣根性吗?嘴上说着喜欢成熟稳重的,但看到年轻帅气的男孩就是会心跳加速。

她继续手上的动作,加快,但又不能太快,太快了打出来的结就不好看了,她有点懊恼为什么要选这么复杂的结,也许是时间太久,路听野维持着俯身的姿势有点僵,刚想动一下,沈常乐诶了声,手指捏着领带,让他不要动,一动她就不知道该怎么打了。

玫瑰结就是很复杂。

但她觉得路听野这样风华正茂的少年配玫瑰再合适不过。

路听野低低笑了声,声音带些宠溺,“好,我不动就是。你慢慢来,大小姐。”

沈常乐垂着眼,呼吸有些重,他这一笑更是像蝴蝶效应卷起的最后一场灾难,鼻息里全是缭绕的香气,分不清是她的还是他的香气更蛊惑一些。

他是真的挺烦。

手中的一朵玫瑰花已经逐渐初具模样,就差最后几步而已,不知怎么,她开始有点心急了,手指关节不小心戳到了路听野的喉结。

他闷哼一声,眼眸变黯,喉结飞速地滑动了好几下。

空气变得晦涩而温热,让人无法理解为什么十二月的天还能这么燥热,空调似乎停止了运作,沈常乐盯着那颗喉结发愣,仿佛被什么勾住了,她忽然松了手中的领带,手指不受控制地碰上那滚动的,顽皮的小石头。

终于按了上去。

心里有种蠢蠢欲动的好奇。这喉结勾她很久了,挺坏的。

只要她按一下,那东西就滚一下,紧接着,周遭的皮肤居然慢慢红了。

路听野有点崩溃,心脏热得像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敏感的地方被人如此捉弄,他实在是受不了,心里想着死了算了,她弄死他都行。

路听野眼神陡变,倏地抬手,狠狠捉住沈常乐的手腕,低头,精准地咬上她刚刚戳他喉结的那根食指。

“路听野!”

沈常乐神色慌了,可手指已经被人咬在了嘴里。

路听野就这样咬住她的手指,跟野兽一样,锐利地直视她。

沈常乐感觉有电流从身体里窜过,像是被人抓到了隐秘的羞涩,脸红心跳又恼羞成怒:

“路听野,你放手!”

路听野仍旧牢牢抓着,让沈常乐感觉到这个年纪的男孩根本是不受控的。

随时随地能惹出一身躁。

路听野又是报复性地一咬,随后把人搂过来,迫不及待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看着沈常乐呆住的模样,他笑,漫不经心开口:“还不是你先撩我的。”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抓住机会就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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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博尔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