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用了它的好,就要接纳它的坏◎

叶恩弥在晌午时分下楼, 到大堂咖啡吧里找了个舒适的角落。对过一整面墙壁都是半开的窗扇,海风湿润厚实,吹在脸上绒乎乎的。

似曾相识的触感, 不由自主想起她的睫毛。在他们接吻时,频繁地轻蹭他的眼梢。

叶恩弥来到纽约之前, 刚刚在亚运会的预选赛上拔得头筹, 代价是被医生反复警告, 接下来三个月不能高强度使用受伤的那只手。

可是方才在盛凌薇的要求下, 酣畅淋漓地用了一次手。

执起杯耳时, 指关节还有点抖瑟。

明明清晨时分,盛凌薇在他面前是犹豫的,有失分寸的,向他前进一步, 又后退两步。

可是只要能和她发生一点接触, 感知到一点垂爱和疼怜, 心里的酸苦辛辣就被奇异地安抚住, 只剩下温热的丝甜。

不枉他独自守着回忆度过这么多年。

面前空位忽然坐下一个人,叫他:“小弥。”

他抬眼便是叶澜。似乎卸下心头重担,她稍微恢复了一些神气:“酒店安排送我去机场,我坐在这里等一等。”

订婚宴前那一次仓促的母子相会,并不算愉快。

所以如今叶恩弥只是说:“行。”

叶澜招手叫了咖啡和简餐。

她食寝无言,吃完后用白色餐巾沾沾嘴角, 忽然说:“我都告诉薇薇了。”

“什么?”叶恩弥眉睫轻跳, 然后反应过来:“……哦。”

原来如此, 原来她并不只是在订婚夜找刺激, 再来玩弄他一下。

他于是笑了出来, 情不自禁。

叶澜问他:“昨天晚上薇薇在你那里么?小知来找我了。”

叶恩弥不知想到什么, 冲她一勾嘴角:“恩知应该为了等她,一晚上没休息吧。”

叶澜眼睑微阖,遮住目中疲惫的忧色:“你们毕竟是亲兄弟……”

“可是我想争一争。”叶恩弥脖颈虚仰了一下,声音却扎实而确定,“下半年亚运会,等我拿到冠军,披上国旗,我要回到家里。这下没人能再说什么了,她父亲也会同意……”

“长荣是不会同意的。你还没明白么?世界冠军,亚运冠军,哪怕是奥运冠军,长荣他看不上你,他假装同意你去拼,让你出人头地,就是想要你心甘情愿地走。”

“那我又能怎么办。不走,去当兵?分开几年,我什么也得不到,到头来还得靠沈家,她爸爸更不会同意。离开家里,至少还有一点机会……”

“可是,如果。”叶澜忽然说。两个字抛出来,断在这里。

“嗯?”

叶澜深吸一口气:“如果她现在也爱上小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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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娜在黑暗中摸索着。她的指腹干而皱,食指还夹着监测体征的仪器。盛凌薇赶快递上手,将她紧紧握住。

呼吸面罩之下,隐约看见热娜明朗的笑容:“薇薇。”

盛凌薇几乎落泪,她哽咽地呼唤着:“妈妈,是我,妈妈。”

她月季花一样的娇艳的母亲,在病痛之下如此枯萎了。

盛凌薇竭力压着情绪,可积得太满,无法克制地要宣泄出来:“为什么不告诉我?五年多了,不准我回来,好几次我到了家门口,也让他们把我拦下,就是因为这个?”

热娜的眼睛如在黑夜,目光黯淡而低柔:“薇薇,那年你第一次去上海走秀,拿着宣传册回来跟我说,台下的人都在看你。你那么快乐,我永远忘不了。如果当初我告诉你,我不剩几年可活,你会怎么做?”

“我会……我会什么都不要了,只想陪着你。哪儿都不去。”她胸中剧烈震动,整个人抖得厉害,觉得心口好沉重,呼吸也变得艰难,不由把手攥了起来,“但是妈妈,我不要你们用为我好的名义替我做选择。我不要你们这样。你,还有爸爸,还有……”

还有叶恩弥。

他们都是这样,为她好,为她着想,所以拼命隐瞒,以为牺牲自己,她就能够幸福。

过去盛凌薇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要什么。而今她胸臆混沌,杳杳不知所往。

热娜从肺腑之中激动起来,她急喘两声,细弱却坚定地说:“不是为你好,薇薇。不是为你好。是妈妈太自私。一想到我的女儿本可以在她热爱的领域取得非凡的成就,却因为我这不争气的身体,要放弃事业,放弃自己的人生,把青春光阴浪费在我的病床前面,我会埋怨自己,憎恨自己,不能有一天好过。薇薇,可以原谅妈妈的自私吗?”

盛凌薇从眼睛里面热出来,那股潮湿奔流在脸上,把一切都模糊了。

这是她最爱的,也最爱她的妈妈。小时候她们比起母女,更像多年通达的朋友。热娜性情温恬,几乎不会大声讲话,从没与她红过脸吵过架。跟小不点盛凌薇聊天的时候,也要蹲下与她视线齐平。

妈妈爱她,尊重她,哪怕出于私心,也是为了她。

可是盛凌薇总是希望,她能有机会作出选择,能够得到另一种结果。

热娜的声音渐渐黯了,是力气在逐渐流失,几乎被仪器运转的枯燥响声掩盖过去。

盛凌薇弯腰紧凑到她的唇边,听见她轻轻在说:“……薇薇,你爸爸说,小弥想过带你走,可他怕你跟着他要吃苦。你看,他是不是有点像我?所以那时候我觉得,小弥是真的爱你,想对你好。可是你爸爸最喜欢小知,他觉得小知对待爱的方式,会更像他。”

身后有人推门而入,从规整而有力的脚步声判断,该是盛长荣。

盛凌薇没有回头去看,只是平静地问:

“爸,这些年来,你又有什么苦衷?”

盛长荣不语,片刻之后忽然抬步,从身后将手按在她肩上。他的手掌宽厚,一如童年时,说的话却比童年更有分量:“薇薇,你不用原谅我。我爱我的女儿,但更爱我的妻子。我愿意为她做一切,哪怕她想要和你分别,为了陪伴她,我也心甘情愿。”

是啊,都是因为爱。

小时候盛凌薇以为爱是顶好的东西。爸爸妈妈几乎无底线地娇惯着她,她一度觉得自己要是想摸一摸天上的星星,父母也会想尽办法帮她摘下来。隔壁的沈家爷爷也宠爱她,在沈家兄弟甚至沈州同面前一贯严厉到苛刻,唯独对她从来都假以辞色。

沈恩知爱她。他体贴,温柔,对她无限纵容,几乎是予取予求。

还有男女之爱,她在叶恩弥身上第一次尝到甜头。那个骄傲到顶的,甚至不可一世的少年,沉湎于爱情的时候,竟然会变成那副样子。他从不掩饰自己的迷恋,全身心地渴求着她。

他们都爱她。可是都在自作主张地决定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在她的人生里打出无数个死结。她的父母隐瞒了这么多年,为了她可以追寻事业,不受家庭所负累。叶恩弥藏起所有苦衷,因为他觉得她要安逸生活,享受优渥的条件。

可能只有沈恩知明确在说,他是为了贪欲和私心。可他如此经营算计,也是出于对她的爱。

以爱为名,连怨怼也无法洒脱。

或许爱本就是如此,具有相反两面。享用了它的好,就要一并接纳它的坏。

……然而真是这样吗?

她是否真的没有选择。

盛凌薇出了门,在家宅前方的小道上慢慢地走。忽然想起高三时,她完成全部复健,终于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走路。她换上叶恩弥送的牛津鞋,穿着裙子在他面前转了半圈。步态轻盈,裙摆像潮水一样层层散卷。

她问:“是不是很漂亮?”

他一时看得呆住了,半晌才点头说:“是最漂亮的。”

“我以后要做模特。我要让所有人看到我走路的样子。”盛凌薇一本正经地告诉他,说到此处却顿了顿,“但是……”

“但是什么?”

她忽然红了脸,手捏在一起绞了两下,没有再说话。

叶恩弥想了想,神色了然:“害臊?”

他总是将她的心思猜得这样准。盛凌薇说:“有一点吧,我看电视上那些名模,要露出好多身体在外面。”

叶恩弥漫笑出声,伸手在她下颌轻巧一捏,拇指滚热,印在冰凉的皮肤上。

他不以为意:“有什么关系?你的身体那么漂亮。”

她面上立时更烫了,一下拍在他的手背:“叶恩弥你羞不羞啊?谁让你说出来的。”

叶恩弥半点儿都没有不好意思,仍是随性的样子:“本来就是,这是实话。”

转眼到第一次模拟考,她从小没受过太大重压,一时对强度和紧张的氛围感到难以承受,出人意料地拿了个较低的名次。

虽然盛长荣和热娜都没放在心上,可盛凌薇到底撇不下自尊心,很是消沉了许多天。也就是那段时间,叶恩弥忽然在一个晚上来她家拜访,非要借故拉着她出门。

他们往森林公园的最幽深处走,越走步行的小径越深狭,两边纷杂排布着黑黢黢的树影,将里侧的一弯浅水潭掩映得密不透风。

炭黑,群青,沁雪的绿,是构成一场夜晚梦寐的底色。

“我以前经常来这边散步,没遇见过人。”叶恩弥在水边干辣辣的密草里辟出一隅空缺,“你压力太大了,薇薇,放松一下。”

“怎么放松。”

他指尖在她裙子的腰链一点:“脱了。”

“……什么?”

“没人会来。今天晚上月亮这么好,也没有风。你就把自己想象成模特儿,要在很多人面前展示你的身体。”他踩断两截枯叶,在旁边背对着她坐下来,“我不看,你放心。”

她瑟缩半天,鼓起勇气把裙子腰部的侧链拉开,一口气脱下来,鞋子也甩掉了,只穿着内衣裤,光脚在月光底下来回地走。一开始心下惴然,畏手畏脚,生怕有生人闯入看见这一幕。到后来慢慢松弛,心神安宁下来,步伐也逐渐更有底气。

这是最好的夜晚,漫天都是稀碎的星星,并无人声,偶有遥远一响虫鸣。她在走,那些压在心腔的重担飞散出去,装满了水潭清远的润气。她感到奇异的轻快和松脱,低头观察自己身体招摇在风里,双腿自成韵律。

她觉得自己也像风,柔滑如丝,没有任何疤痕与暗疮,也不受拘束羁绊,随心而自由。

就像叶恩弥。

忽然想到要去看叶恩弥。他太高了,只能蜷着身体,老老实实屈膝坐着,真就信守承诺,难得这么规矩,一次都没有回头。

“叶恩弥。”盛凌薇敲他后背。哪怕是如此屈就的姿态,他依然腰脊挺直端正。

“怎么了?”叶恩弥问,却没有挪眼看她。

“你看看我。”

“薇薇……”

她佯装不悦:“怎么,我不好看?”

“没有。不是。”叶恩弥立刻否认。

“我数到三,你不看我我就要生气了。一,二……”

他猝然回头,她的身体近在咫尺,甚至能闻到凛然的温香。

叶恩弥不敢出声,也不敢动,默视着她伸手到背后解开搭扣,一件内衣滑落到脚边。

他用目光膜拜她的身体,惊叹每一处轮廓的恰到好处,肌肤亦是如此洁白平整,在黑夜之中仍有淡淡净滑的光泽。

“我漂亮么?”她故意问。

“最漂亮的。”

他的回答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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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凌薇搬回家里住,无论热娜状态好坏,都陪伴在病床左右。

热娜那天谈及了叶恩弥,却没有问盛凌薇的选择,后来有了交谈的力气,也只是说起自己和盛长荣相爱的过程。

那是盛凌薇第一次听妈妈讲述过去。

“薇薇,我真希望还能带你去新疆,看一看我长大的地方。那里没有汉族人的学校,但有汉族人开的小商店,一个挨着一个,卖的净是我们当地小孩子少见的东西。我记得有种糖,外面嚼着像蜡皮,淡而无味,里面有很浓很甜的果酱。每次去买糖,找零钱给我的总是个汉族小男孩,年纪与我差不多一般大。后来我学会了汉话,才知道他叫唐枫。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去城市里上学,自然变得越来越亲密。我确实有点喜欢他,可是达不到想嫁给他的地步。唐枫性格好,总是笑着,天生让人想亲近。所以后来我答应了他的求婚,因为我觉得他是个值得托付终生的良配。”

故事的后半段,是在一天之后,热娜的精神好了一些,才继续对她叙说:

“然后你爸爸出现了。那时候我在演出,他派人给我送花,约我出去吃饭。我拒绝了几次,告诉他我有未婚夫,我们很恩爱。当然后者是假话。你爸爸并不退缩,他说人追求所爱,有什么错?他坦坦****,并不以身份施压,说他只是一个倾慕着我的普通男人。他带我去看荒漠上的独尾草,触摸怪柳和胡杨,那些草参和沙尘的味道,我至今都还记得。”

她此时微微笑着。苍白枯瘦的脸上,浮现一丝淡红血色。

“我知道不光彩。后来我嫁给你爸爸,跟他到了北京,再也不能在弹唱会上唱歌,在河床背面捡风蚀的石头,跟与我童年有关的一切都切断了来往。我为了爱住进这高墙深宅里,又怎么能不理解你和小弥想要出去?”

“我明白,妈妈。”盛凌薇在昏暗的光线中垂下头,将脸靠在她枕边,“但是……但是过去的事已经过去,我不想再提。我很爱恩知哥,我们会很幸福。”

像是为了印证这一点,盛凌薇翌日拉了沈恩知过来见她。

沈恩知此前对热娜的病情并不知情,他想要陪伴盛凌薇,支持她,给她安慰,可盛凌薇沉默地接受一切,没有给他任何特别反应。

进了盛家门,盛凌薇忽然像是换了心情,主动挽上他的手臂。

他们来到楼上那个被改造成病房的卧室,盛凌薇拉着他的手到病床跟前,笑着说:“妈妈,很久没见恩知哥了吧?”

她又故意扭过头,为他正了正领带,嗔怪地说:“歪掉了,系得是不是太着急?”

沈恩知被她冷落几天,在这个特别的时刻乍然复宠,一时感到迷惘了。平日里从容冷静的神态仿佛凝住,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才能讨她欢心。

可是盛凌薇似乎根本不需要,也不太在意他的反应。

她和热娜柔声交谈两句,不经意间转头,对他轻描淡写说:

“去楼下帮我拿一下手机过来。老公。”

简单两个字,在头脑里轰地炸开,沈恩知眼帘颤动,脸上骤然红成一片,难得如此慌乱,清淡顺畅的口舌也不对劲了:

“薇薇,你,你叫我……你说什么?我……”

她嫣然一笑,语气也尽显亲昵:“我们不是已经订婚了?快去呀。”回头又对热娜说,“妈妈你看,他多么爱我。”

她的热情持续到热娜休憩之后。出了门就甩开他的手,兀自走在前面,声音冷下来:

“沈恩知你别误会,我只是想陪妈妈最后一程,让她走得开心一点。”

说完,盛凌薇在心里暗暗地想,她又何尝不是在自作主张。

沈恩知不知在想什么,垂眼轻轻一笑,神态恢复如常,点头说好。

沈恩知于是时常去盛家探望热娜。他博闻广识,走过不少地方,描述起新疆的风土人情,言辞讲究,对一切细节得心应手,时常让热娜展露笑颜。

盛凌薇一度以为,热娜真的相信她和沈恩知是一对恩爱眷侣。

可是有天晚上,热娜的心跳忽然出现异常,一番施救之后,她虚弱地拉着盛凌薇的手,说:“薇薇,不要在意妈妈了,想想你想要什么。”

她想要什么?

盛凌薇听她的话,认真去想。

她要热娜活着,要父母健康长寿。

她还要一切都恢复原样,和叶恩弥、沈恩知,没有经历那些误解与离别、纠缠与隔阂,仍像以往那样亲密无间地生活。

她离开病房,下楼倒一杯冷水喝,内心终于重归安宁沁凉。

走到门厅,心中一坠,忽然想起叶澜的描述。

那时盛长荣给的压力日渐紧迫,盛凌薇和叶恩弥频繁争吵,她的状态不好,有些失魂落魄。盛长荣看在眼里,终于忍无可忍,找来沈州同商议对策。

他们要将叶恩弥送去当兵,多年与世隔绝,强行斩断和盛凌薇的全部联系。他抗争,哀求,在门厅里下跪。盛长荣盛怒之下摔了两个白瓷瓶,让人把叶恩弥拖走。他在碎片上剧烈挣扎,血流了一地,嘴里却咬着牙不喊疼,说有朝一日一定会得到他的认可。他要娶她。

盛凌薇看着眼前光滑如新的地面,心痛似绞。

“那小子一直没松口,我倒有点钦佩他的骨气。”盛长荣的嗓音忽然从后方响起。

“那也不够资格被你认可对吗,爸。”她说着,转过身去,与盛长荣鹰隼般的眸子对视,“凭什么你觉得,你可以擅自决定我的人生怎样是好,怎样是坏?”

她如此冲撞,如此冒犯,盛长荣并未动怒,淡淡说:“我看得出你跟他没有未来。他从小到大做的事,让我感觉不到荣誉和体面。你们在一起只会浪费你的青春,到最后还是会分开。”

盛凌薇没有再说话,她转身离开,出门吹风。

不由想起热娜的话。

他和沈恩知,确实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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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凌薇陪伴妈妈几天,最终还是送走了她。

葬礼办得低调而私密,盛长荣捧着装有妻子的小罐子,叶澜悲切欲死,几乎晕厥在沈州同怀里。盛凌薇没有哭,她蹲下去凑近了妈妈的骨灰,轻手轻脚掬起一捧土。

闻不到泥腥气,质感干燥,粗糙,像她最后一次抚摸的,热娜的手。

盛凌薇松了手,洒上去。

她说妈妈,就让他们争吧。我很累,谁也不想要了。

回到沈家,她静默地跟沈恩知回房里。小时候盛凌薇总到这里来,经年流转,卧室的装潢陈设全无变化。

盛凌薇靠在床头,把脸埋在手心,终于流下眼泪。

沈恩知蹲在她身边,将她的面颊从手指之下剥出来,用一方软手帕细致地搽。可是太多了,怎么也擦不净,圆珠一样落在他手心。

他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坐到旁边抱着她,用手轻轻在肩胛拍哄。

直到盛凌薇擦干眼泪,停止呜咽,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

她缓缓脱下戒指,轻轻放在桌上,转身离开。

“薇薇。”他情不自禁地叫她的名字。

盛凌薇脚步顿停。

他眼睛几乎是怔住了,声音却清清楚楚:

“我是你的。不管你要不要我,我都是你的。”

沈恩知看见她的背影继续向前走。

她没有回头。

【作者有话说】

又改名了,这是最后一次……吧。

9.12补充作话:

文中母亲相关情节的灵感来源是我本人的祖母,在我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我听祖父说,她罹患胰腺癌的时候恰逢我父亲处于事业上升期,她知道我父亲有一种愚孝,一定会抛开一切想尽办法为她四处奔走求医,但是她自己查到胰腺癌是癌中之王,早期病患五年生存率不到三成,而她的情况还要更凶险,甚至没有做手术的必要。于是她开始想尽办法隐瞒病情,到后来骨瘦如柴形容枯槁,借故和我父亲大吵一架拒绝见面,佯装自己要出门散心,其实是住进了临终关怀病院,我祖父全程听从她的安排,而我父亲甚至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在听过这个故事之后的几年间,我的舅舅也患癌去世,他瞒了所有人很久很久,头发引化疗掉得稀疏的时候还找借口,说是对新换的洗发水过敏。我因此开始留意很多病患的故事,发现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得知病情后都选择先向最亲近的人隐瞒。不同的文化背景、成长经历、性格差异会造就不同的命运抉择,我对这一段故事做了修改并写在文中,也是想讨论爱的多种形式和重量。现实中有人能够作出其它选择,是因为她们的人格性情与面临的境况与文中人物相异,但这并不是一个对与错、谁更真实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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