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大分歧(2) 市长后院 青豆当这些材料陈述之后,在座的绝大多数领导已经没什么异议,都同意新城区的定性。fQxsw.cOM这确实是一起报复社会的故意纵火案,政法委书记是第一个表态的。他以为新城区报来的材料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应从严、从快结案,对这种仇视社会、报复人民、破坏稳定大局的罪犯要加快斩杀。他提醒大家注意,不要去强调犯罪人的身份背景,如今国有企业破产已不是少数,下岗职工还在增多。罪犯就是罪犯,并不是因为企业破产使其收入不稳定方才犯罪,若是那样,整个钟南省、汴阳市有多少同样遭遇的工人,为什么人家都不去犯罪?这还是个人的素质问题,对社会转轨变型的承受能力问题,有没有国家大局意识的问题。如果把犯罪人的身份处境描述清楚,很容易使它与犯罪产生因果关系,这样非常不利于大局的稳定,也不利于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这是政治,我们的干部先应该懂得政治。政法委书记强调政治当然是正确的,不过,黎明从他的话中理解到他要以政治为盾牌,以抵挡法律锋芒的这柄锐利的矛。他已觉得,自己该说话了。他一向说话很少,不到不得已时,他尽量不说。fqxsw.Com当然,这与他的职业和身份有关。当他刚张一下嘴,公安局长的话已先他出来了。局长是在表态,表示完全同意政法委书记的意见,办案不仅要考虑法律,要依法办案,也要考虑稳定,注意政治,政治就是稳定。局长的话似乎尚未画上句号,负责公安工作的副市长就插进来了,他的话无疑更加加重了向政法委书记倾斜的砝码。很明白,代表着新城区意见的上报材料,已经旗帜鲜明地亮出了底牌,将2?14人节大火案定性为故意纵火案,绝非哪一个人的态度和意见。新城区是汴阳市一个大区,它上报的材料所表露的意见,当然也是有权威性的,也可以说,这种意见是事先与一些重要人物交流沟通过的。进一步讲,是统一过思想和认识的。新城区的权威人物可以认为,他们之所以将2?14人节大火案定性为故意纵火报复社会的恶性刑事大案,不仅是做到了依法办案,更是将“稳定压倒一切,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灵魂”的境界和意识,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办案之中了。将这个意见拿到领导面前讨论,完全可以认为,这只是履行一下重大决定所应该旅行的程序,履和旅虽然音同意却不同,只有在官场炼得油滑了的人物,方能体会什么事应该去履行职责,什么事只是叫它旅行旅行走走过场。可是,黎明不这样认为。尽管黎明在官场已久经磨炼,个中的游戏规则、处事方略他都一清二楚,但是他往往不能顺流而下,也不会随风飘去。他总是挺立在风口浪尖(由院长位置所决定),以他挥到极限的力量去阻拦狂风的袭击,去平息恶浪的冲刷。这不仅是他认识到自己特殊身份所担当的神圣职责,更是他自幼就形成的不可动摇的人生观。是的,人与人是不同的,最大的不同是素质的不同,不同素质的人是不能互相理解的,也是改变不了对方的。此刻的黎明已经感到一种被动,他若等市长栗致炟讲了话,定了盘,自己再出场说什么,效果肯定不好,不过,即使到那种时刻,他也不会放弃说话,只是到那时刻就更被动了。市长的目光随着副市长的话音落下移到了他的方位。他知道,这是市长让他,一般况,在座的最高官员不会在下级未讲完话时就出场表态的。特别是今天这种场合,还有黎明这种身份,尽管他级别低于市长,但是对案件的最后裁决,他是权威。他扮演的角色是着执法袍的裁判,就像绿茵场上激烈的赛事,定夺队员是否犯规,是否该给予黄牌和红牌惩罚,踢进的球算不算数之类的是是非非,都是裁判一哨定音,就是场外再大的天王老子,想实施自己的意图,他说不通裁判,也不管用。黎明说话了,他的话语节奏平稳温和,词句清楚简练,他呷口茶水道:“对于2?14人节大火案的定性问题,我个人意见是,不同意刚才几位领导的意见。根据现有的证据,还不能证明霍志勇是故意放火报复社会。定性的事实根据是事实必须确凿,而不是根据主观的推论。有人说,霍志勇本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是的,从审讯笔录看,白纸黑字,还有手印,不可不信。可是我了解的况是,审讯霍志勇时,干警有明显的诱供嫌疑,除此,还有逼供的事实。当把一个犯罪嫌疑人折腾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时,审讯他的干警叫他说啥他就说啥了,根据这样的供词定案,公正吗?公平吗?正确吗?”黎明的话说到此,公安局长已听得不耐烦了,就截断他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