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大分歧(3)
“黎院长,你有什么依据说新城区公安干警有诱供嫌疑,有逼供事实?”
“这个问题嘛,你应当去问执行审讯霍志勇的执法干警,他们比我更清楚。***不过,我可以郑重地说,我刚才的话全是事实,如果我的话与事实不符,我愿意负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的惩处。”
黎明没有正面回答公安局长的问话,他把应该回答这个问题的对象推到执法的公安干警那里,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因为他不想与在座的人去争论一些细节问题和认识问题,如果他来回答局长的问题的话,一场徒劳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争论的结果是没有结果。相反,他把局长提出的问题的答案出处亮出来,这样的回答容不得对方不信,因为答案的出处太权威了。而且,他的外之意是,他已经将干警在审讯中执法犯法的行为掌握得一清二楚,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地道出,他对他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的。多年的工作经验使黎明理解到,做领导必须抓第一手资料,六十年代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有句名:“吃别人嚼过的馍不香。”那意思是当领导不能光听下边的人向你汇报况,有时候,汇报的东西不一定准确,所以领导也要有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手段。这方法在现在更得使用,不然,做光听汇报的领导,很可能会被蒙在鼓里。所以,黎明特别重视调查研究,特别是对重大案件,他总是要抓第一手资料的,倘若只是人云亦云,不求甚解,草率行事,那是很容易把案子办错的。他不允许把案子办错,更不准出现冤案。
黎明的话说到这份儿上,在场的任何人都不好再说什么了。这就应了那句话: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尽管大多数人都倾向这是一起故意纵火案,可是,黎明的态度已表明,这不是那类纵火刑事案,而是重大责任事故。而且,黎明对故意纵火案定性的否定,使其他人无法去否定黎明的否定。其实,他们心里清楚,为啥要将这起火灾定性为故意纵火案。黎明也清楚其中的猫儿腻,只是他还为他们留点面子,不去将事实真相完全揭穿,而是把对方作为高高在上的官僚,由于不了解实方造成对案件定性错误的后果。
本来,栗致炟市长准备在今天这个场合,把这个案子的性质敲定下来,然后,司法部门就可照定夺的框框依法办事了。而且他知道,近几天已连续有五六百人到区、市两级政府门口上访,甚至有上街游行的趋势。这些人都是在大火中死伤人员的亲属,他们要求政府出面给死伤人员亲属一个说法。照新城区的意见办案,将故意纵火案主犯霍志勇尽快枪决,这样至少可以平息一下死伤人员家属的愤慨,使正在日益扩大的死伤者亲属的上访队伍到此却步。同时在经济上予以死者适当的赔偿,以使亲属们的愤怒绪渐渐淡化,从而将大事化小,使汴阳市恢复正常的秩序。这种对火灾的定性,更大的意义在于可以保护一批干部,使他们免于责任的追究和法律的惩处。这才是市长及同僚的真实目的。倘若是重大责任事故,霍志勇犯的只是过失罪,而政府各级执法部门的有关干部,都要接受严厉惩处。且不说区里有关局委的干部要受处罚,如此重大的事故,肯定要追究区长和市级领导的责任。甚至主管安全的副省长也是难以推卸领导责任的。如果因为2?14人节大火事故将一些负责干部免职,或用如今时髦的弄法叫引咎辞职,令其离开领导宝座,实在叫人遗憾和难以接受。同时还会有人议论,他新任市长栗致炟连手下的干部都保不住,以后谁还为他实心实意干工作。唉,如今的官们,官官相护,保护下级,似乎也是一种潜规则了。从大道理上讲,一个城市有这么多市民不正常死亡,作为领导,能说没有责任吗?可是,做一个领导,能事必躬亲地管到一个娱乐城吗?可是,那些为红玫瑰娱乐城办理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消防设施合格证的执法干部,倘若其中把住一个关口,也不会有这二百余名冤魂啊。还有新城区的两个一把手,他们怎么能允许红玫瑰娱乐城边施工装修边营业呢?规范的做法,是不允许这么大规模的娱乐城仓促开业的。唉,也怨这个人节。黎明表见解之后,人们不再触及实质性问题了,有人就把话语转向节日,指责都是洋节日惹的祸,也不知道从啥时间开始,人们莫名其妙地过起外国人的节日,什么愚人节、万圣节、母亲节、狂欢节、圣诞节、感恩节,还有这个人节。可是,中国的那么多节日,却在被人淡化和淡忘。若不是盲目地赶工过人节,也不会弄得边开业边施工,事故自然也不会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