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方法是社会工作实施各种社会服务的方式、程序与步骤。一般分为直接服务方法和间接服务方法两大类。直接服务方法是给受助者直接提供社会服务,一般包括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间接服务方法指为受助者提供间接的服务,一般包括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咨询和社会工作研究等。

一、个案工作

个案工作是一种最早形成的重要的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它以个人和家庭为服务对象,通过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来提供服务。个案工作包含一系列的协助与工作过程,有计划地协调个人、家庭与其社会关系间的适应,进而促进个人、家庭的社会生活功能。

个案工作是一种科学的方法,在工作过程中必须运用各种科学知识和技术来帮助案主解决困难问题。个案工作者要尊重案主的人格,承认接纳其意见,对他们感受的困难表示深切的同情,从而得到案主的信任。只有与案主互相接纳,相互间建立融洽的关系,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个案工作者要具有诚恳真挚的态度,对案主真诚相待,使其坦率地反映自己的情况,并了解自己的地位和任务,与案主形成双向的直接思想交流,相互了解,意见互相沟通,才能切实地合作。每个个案除了共性以外,都有其特殊性,因此要重视个人在生理、心理社会环境中的差异性,以及对待困难和问题的个人看法和感受。每个个案都应有不同的解决办法。要承认案主都有自我决定的权力,对自己所面临的问题负起抉择的责任。帮助案主解决困难的时候不能越俎代庖,必须增强案主的力量,鼓励其自始至终参与解决问题的活动,使其在克服和摆脱困难的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对案主的隐私应该持尊重的态度,对隐私的情况资料应该严格保密。不向他人透露与案主谈话的内容和调查的情况,对案主的一切资料予以保密。对案主有益的情感给予肯定,不适当的则应帮助改正,增强案主的自信心和参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压抑、发怒、怨恨等类的情感,给予表达发泄的机会,借以缓解情绪,使之心神安定。

个案工作者要经常自我检查思想,净化感情,端正态度,保证社会个案工作的健康进行。对案主的各种反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智态度,自觉地排除可能存在的不切实际、不正确的个人动机、主观愿望与感情色彩。要一切从工作出发,所有的对案主的反应、态度,都应是为了协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而不能带有自己任何需求或反应出自己的任何要求。对案主要有一个客观、公正、中立的立场,不把个人的主观偏见或其他印象等不恰当地带进同案主的关系之中。

个案工作的一般步骤与程序是:接案,包括接受要求帮助人的申请,社会个案工作者与案主建立起专业关系;调查研究,包括对个案有关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取得必要的资料进行研究;诊断分析,即心理和社会诊断,根据调查的资料进行分析,对案主问题作出判断;治疗服务,根据服务计划对案主进行生理治疗、心理治疗、经济援助以及劳务服务等;总结,个案工作者与案主对服务与治疗工作进行评估。这些步骤与程序有时分步进行,有时同时进行,灵活运用。

二、团体工作

团体工作也称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之一。团体工作一般以有社会和心理问题或生活不利的儿童、青少年、成人所组成的团体为对象,为他们提供教育与娱乐、预防、治疗和康复等服务,从而预防与解决社会问题。

团体工作目的是促进团体及其成员的发展,使个人能借助集体生活加快自身的社会化,协调和发展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发挥团体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健康发展。团体工作的功能主要是:帮助团体或组织及其成员解决困难与问题,满足其社会需要;有助于团体及其成员健康地和创造性地发展;通过团体的集体活动,协调成员个人的社会生活,启发其创造力,培养其合作的能力与习惯;通过团体生活,培养与发挥集体主义精神;有利于通过团体活动培养领导才能和民主精神;有利于促进团体或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有利于根据成员个人的能力和需要激发个人潜能,进一步认识自己的能力及成员间差异,更好地借助团体内互动力量与团体工作者专业经验,帮助成员进步。

团体工作与一般的社团工作、群体工作、正规教育和文体工作不同。主要区别是:团体工作须由受过社会工作与社会团体工作专业训练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工作者,根据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来进行,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提供深入细致的、科学的帮助和社会服务,主要特色在于运用团体的情景,发挥团体的社会功能和成员间的互动。团体工作主要通过帮助团体成员参与团体活动,适应集体生活;参与制订活动计划和参加团体的各项活动,适应集体生活;参与制订活动计划和参加团体的各项活动,尽力实现团体的共同理想和提高活动的能力。团体种类繁多,性质与功能各不相同,成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身心健康状况、所处的生理与心理发展阶段、具备的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团体成员参与团体活动的能力大小不等,团体工作人员在不同的团体或组织中所能扮演的角色也会不同。例如,在儿童团体中,社会团体工作者一般担任教养员或教师的角色,以引导、教育为主;在老年团体却往往充当子女或护理员角色,以帮助、关心为主;而在医疗或精神病患者团体中,往往又充当医生或治疗者的角色,以帮助、护理与治疗为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团体工作的具体发展进入到临床治疗方法阶段,如团体疗法、团体心理治疗法等方法,对有困难的成员或受助者、患者,通过团体进行治疗的方法,得到帮助,解决问题。

团体工作的实践过程包括组织、启发、开展团体工作的工序或全过程。作为团体处理或治疗过程,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互相认识阶段即开始阶段,指团体成员互相认识作初步的了解;拥有感情阶段,即彼此之间由于参与团体活动有意识地促进感情的环境,而增加了彼此的感情,为进一步开展团体工作,进行处理或治疗和提供直接帮助打好感情基础;用语言、非语言手段解决问题及障碍的阶段,即通过彼此语言沟通和非语言沟通如手势、表情、动作等,帮助团体成员克服障碍和解决面临的问题,这是团体处理或治疗的关键阶段;重新尝试新的行为方式阶段,即通过上述诸阶段使团体或成员能比团体初期相互作用、行为方式有更高层次的发展;向健康的、正常的人际关系转移阶段,即由原来的有缺欠的、不正常的人际关系通过团体工作处理或治疗转变成健康的、正常的人际关系;积极的要求与成就感的满足阶段,即团体或成员的积极要求和成就感得到满足。

三、社区工作

社区工作是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之一。社区工作也是社区组织原理,即关于社区工作过程的原理。它既指一种基本的工作方法,也指一种促使社会变迁的重要途径。与个案工作和团体工作不同,社区工作不直接解决个人与家庭的问题,而是以整个社区为工作对象,通过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来解决社会问题,从而间接解决个人和家庭问题。社区工作是一种干预性的社会工作过程,通过对社区民众与社区资源的动员和组织,旨在导致在人的关系和社会制度方面期望的变迁。与前两种工作方法相比,社区工作更宏观、涉及面更广、更侧重于社会环境与制度的改善。

社区社会工作最早始于19世纪的英国和美国的慈善组织协会运动。这一运动的目标之一是协调各慈善团体与救济机构的工作,以避免服务的重复与低效。他们采用“爱尔伯福制度”,将城市分成若干个小区,由每个小区组成的志愿委员会负责救济的分配。

1939年,莱恩领导的研究小组在美国社会工作会议上提交了一份《莱恩报告》,使社区组织的理论、哲学为大家所了解,使社区工作方法为大家所接受。从那时起,社区组织与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团体工作同列为社会工作的三大基本方法。

我国平民教育家晏阳初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河北定县从事的乡村建设运动是社区发展的早期实践。1948年,英国正式提出“社区发展”的概念,以取代在殖民地开展的“民众教育”。1951年,联合国推行技术援助方案,并于1952年成立“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小组”,试行推动社区发展。1955年出版的《社会进步经由社区发展》指出,社会发展“是一种经由全区人民积极参加与充分发挥其创造力量,以促进社区经济进步情况的过程”。

罗思曼提出了社区社会工作的三个模式:地方发展、社会策划与社会行动。这三个模式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与工作方法有很大的差异。但在实际的社会工作中,这三个模式并非是绝然分立的。社区工作者往往根据实施的场合不同选择其中之一,或者混合使用几个模式。

地方发展模式认为只要社区内的多数人广泛地参与决策和社区活动,就能实现社区的变迁。这一模式注重发掘与培养地方领导人才、发掘地方资源,强调民主程度、志愿性的合作、居民自助与教育,如社区服务中心执行邻里工作方案、实施于村镇的社区发展方案、成人教育领域的社区工作等。

社会策划模式强调专业人员的参与,强调理性设计的社会策划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只有专门的策划者运用专业技术知识才能制订合理的社会变迁策划,引导复杂的变迁过程,才可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合适的服务,解决犯罪、住宅、心理卫生等社会问题。社会行动模式强调人口中居于劣势地位的人们,为了向社区提出适度的要求,实现社会正义与民主,必须组织起来,采取行动,才能达到目标。把“社会行动”付诸行动的有两种团体:一个是对社会不平等表示关切的团体,另一个是意识到自己在某些情况下居于劣势地位的团体。社会行动的主要方法是辩论、磋商、直接采取行动或施加压力,以促成社区制度、法规或政策的变迁。美国近代史中的争取公民权的团体、工会、社会运动、福利权利运动等都是社会行动的实例。

四、社会工作行政

社会工作行政是一种重要的间接社会工作方法。它是指在管理层面和制度层面发生的社会工作事务,包括社会政策与立法、组织机构、财政经费和人事等方面的管理。社会工作行政又称社会福利行政,它是把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转变成各种社会服务活动的一种程序,而不是传统的管理工作。具体说来,它是指通过各级政府的社会工作机构、国家与社会的福利保障单位、基层社区组织等的行政管理,把社会政策转化为社会服务活动,其中包括对各种团体、群众性社区组织和大量群众性社会工作活动的组织、领域、管理和提供服务,以使社会工作机构顺利实现工作的目标,同时也确保其工作对象得到良好的服务。

社会工作行政专业方法实施范围很广泛,凡是有社会服务活动的地方都运用此方法。在我国,民政、劳动、卫生、教育、司法、工会、青年团、妇联等机构的社会工作都要应用社会工作行政专业方法和技术。

社会工作行政的一般程序包括确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科学方法的运用,编制综合、连续性的行政计划,选用合乎专业标准的社会工作人员,采用民主和启发的方式建立机构领导者与各级负责人的指导关系和相互沟通,运用持续性的督导训练的方法实现社会工作机构功能和确保社会工作者的素质,做好协调与控制以实现工作人员之间的分工与合作,提高专业服务的信心。社会工作行政还需要按照社会工作活动制定预算和年度财务控制,按照机构的非营利性质制定机构的政策,建立机构良好的公共关系,对机构各部门的工作和全部的行政措施加以评定和审查,写出各种定期性或非定期性的行政报告。

五、社会工作督导

社会工作督导是间接社会工作方法之一。它是指管理、教育、训练和帮助社会工作者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使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逐步达到专业化的水平,从而使社会工作的专业地位更加牢固。督导起源于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时具有教育和帮助的功能。督导的功能主要是:促使机构完成行政管理职责,督促专业训练和专业成长,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

督导是由机构内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专业工作者,对机构内的新的工作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督导程序,传授专业服务的方法与技术,以增进工作人员的专业技巧,并确保对案主提供专业服务的素质。督导也是一种程序,借着这种程序对执行机构方案计划有直接职责的工作人员,由机构指定的专业工作者协助他依照他的需要来学习,协助他尽量运用他的知识和技术,协助他增进自己的能力,以便使他更有效地工作。

督导的内容一般包括:了解对社会工作的哲学价值观和专业精神的把握情况,检查专业知识体系的实际运用情况,检查社会工作程序和整合模式的运用情形,检查机构功能、社区资源的了解和社会政策的掌握和执行的情况等。

督导的方式有个别教导模式,个案咨询模式,团体督导模式,同龄群体督导模式,团队整合督导模式等。督导一般应用于在职人员的训练、未受到专业教育的在职人员的训练、新进工作人员的在职训练。

六、社会工作咨询

社会工作咨询是间接社会工作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社会工作的领域内提供专家意见的行为。社会工作咨询一般采取个案咨询的方式。有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应聘到某一机构或政府部门,就其所熟悉的问题提供专家意见,这样的社会工作者就叫做社会工作顾问。

社会工作咨询是咨询者之间的互动过程,咨询者是专家,受咨询者是需要协助的专业工作者,通过咨询使受咨询者能妥善处理工作中的问题。专业咨询是一种计划变迁的过程,经由此种过程,咨询者与受咨询者(个人、团体或组织)建立起关系,协助其使用专业知识与技术,其目的在于促使受咨询者增进、发展或修正其知识、技术、态度和行为,以解决其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使受咨询者更有效地预防或解决未来可能会碰到的类似问题。

咨询者做好自己的专业工作,首先要充当受咨询者。要虚心向同行专家以及精神医学家、心理学家、律师、家庭经济学家等寻求咨询。要与其他专业人员,及其与所属机构的专业人员保持必要的咨询关系。学校社会工作者需要向教师和行政人员请教,医疗社会工作者需要向医生和护士请教,精神病理社会工作者需要向心理卫生机构的精神医学家、心理学家请教,社区工作者需要向城市发展规划的专家请教等。

七、社会工作研究

社会工作研究是间接社会工作方法之一。它是指以社会工作的主题或领域为对象开展的学术研究和科学研究,也就是以科学的方法对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服务方案、社会工作对象的需求与满足程度、社会问题及预防、解决的对策方法的研究。社会工作研究的本质实际上是社会工作知识、方法与技术的理论化与科学化,它通过知识和思想的力量,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指明社会工作的道路和方向。因此,社会工作研究在社会工作专业体系中处于指导的地位。它建立在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又具有推动和提高社会工作的作用。

社会工作研究的领域和主题十分广泛,主要有:有关个人、家庭、群体的行为、需要、人格以及问题的研究,有关所提供服务的特性、技术以及服务结果的调查研究,有关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工作者的态度、取向以及训练的研究,有关行政组织体系、社区与社群以及社会政策的研究,等等。

社会工作研究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用性和实践性的研究,把研究包括结果付诸实施。研究人员多由实际工作者兼任;社会工作研究的有效方法有社会调查、评估研究、个案研究、实验设计、文献研究法、统计法、观察法、访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