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风险的含义

“风险”概念在17世纪的英文中已经出现,意思是遇上危险或触礁。随着现代社会的演进,社会风险有了更多的含义。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具体说来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更直接地说,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社会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当前中国社会风险的累积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的、相当大的威胁,从而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了严峻的挑战。

二、社会风险的表现

社会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五种:(1)实施决策所带来的损失,这表明决策本身是错误的。(2)实施决策的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决策本身可能是正确的,但是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导致停止实施决策。(3)决策执行主体与作用对象的消极或反抗。(4)偏离既定目标的可能性。(5)不良因素与偶然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突变的国际形势、重大的政治变动乃至特大的自然灾害等引起的损失。

三、社会风险的类型

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确定社会风险程度,可以分为最小限度内风险、合理界限内风险、超荷临界点风险三个等级。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学家十分重视社会风险研究。他们把社会风险分成三种类型:一是政治风险,包括与别国发生战争的可能性,或外敌入侵、内战、恐怖事件引起的动乱、意识形态冲突、地区性冲突、党派纷争、与政府对抗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二是社会风险,包括分配不均、经济利益纠纷、自然灾害、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与不安定、宗教纠纷、社会各阶层各集团对立等因素引起的风险;三是经济风险,包括经济萎缩、罢工、失业率上升、生产成本大幅度上涨、出口收入剧减、出口货物竞争力低落、外销价格大幅度跌落、粮食与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外汇枯竭、货币大幅度贬值等因素引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