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热。四月快要结束了,但未来三个星期还是没有下雨的希望,也有可能是五个星期。即使清晨的天气很舒适,但一想到即将到来的日光灼人的漫长时刻,也会让人感到不安,到时候人们会头痛不已。耀眼的光芒无孔不入,照得人睁不开眼,即使睡觉也不得安宁。没有人,无论是东方人还是欧洲人,能在酷热的天气里轻易地保持清醒。到了晚上,狗不停地嚎叫,人们身上的汗水直淌,还要忍受痱子的折磨,根本没办法入睡。俱乐部里的蚊子实在恐怖,每个角落都要点上蚊香,女士们坐着的时候都要用枕套把腿裹起来。只有维拉尔和伊丽莎白毫不在乎这炎热。他们都还年轻,初来乍到,此外,维拉尔本就生性坚忍,而伊丽莎白沉浸在幸福中,根本无暇顾及气候。
这些天来,俱乐部里出现很多争论和传言。维拉尔已经得罪了俱乐部的所有人。每天晚上他都会来俱乐部待上一两个小时,但他并不理睬其他人,也从不接受其他人给的饮料。对于他人主动的攀谈,他也回复得颇为傲慢,都是单音节词。他坐在电扇下面的椅子上——就是莱克斯蒂恩太太过去常坐的位置——阅读自己感兴趣的报刊,直到伊丽莎白到来。随后他们一起跳舞,再聊上一两个小时,就离开了,与任何人都不打招呼。此时的莱克斯蒂恩先生正孤独一人待在营地,有谣言传到凯奥克他达说他找去各种缅甸女人打发孤寂的时光。
如今,伊丽莎白和维拉尔几乎每天晚上都一起出去骑马。
早上阅兵结束后,维拉尔会专门用剩下的时间练习马球,但他认为把晚上的时间花在伊丽莎白身上还是很值得的。伊丽莎白天生喜欢骑马,就像她喜欢打猎一样。她曾经言之凿凿地告诉维拉尔她在国内时“经常打猎”。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她在说谎,但至少她骑马没有那么糟糕,不至于给他带来麻烦。
他们经常沿着红土路,骑着马到丛林中去。高高的彬加都木上挂满了兰花,大树旁边就是溪流。他们穿越溪流,然后沿着狭窄的车道骑行,路面上全是软土,马可以在路上奔跑。满是灰尘的丛林里热得令人窒息,远处经常传来轰隆隆的雷声,却没有雨。小燕子在马的周围飞来飞去,伴着马一路前行。为了避开苍蝇,他们加快了骑行的速度。伊丽莎白骑的是一匹栗色的马驹,维拉尔的马是白色的。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牵着被汗水浸透的马,肩并肩行走。两个人靠得很近,有时他们的膝盖会碰到一起。只要自己愿意,维拉尔就可以放下傲慢的架子,亲切和蔼地与人交谈。与伊丽莎白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做的。
啊,一起骑马的时光太快乐了!骑在马背上,在马的世界里——狩猎、赛马、打马球、打野猪——生活是多么快乐啊!
即使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他把马带进了她的世界,伊丽莎白也会爱上维拉尔。她缠着他讲马的事,就像她曾经缠着佛洛里讲打猎的事一样。诚然,维拉尔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他顶多讲几句有关马球和打野猪的事情,用词生硬而可笑。他最擅长的是列举印度的兵站和军团的番号。然而,他讲的这些东西却远比佛洛里的鸿篇大论更能令伊丽莎白感到兴奋。单是看一眼他在马背上的英姿就足以超越一切语言。他身上透露出一种骑士和军人的气质。在他那张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脸上,和他那结实、挺拔的身躯上,伊丽莎白看到了全部的传奇色彩和骑士生活的辉煌。她看到了西北边疆和骑士俱乐部,看到了马球场和烈日炙烤下的军营大院,看到了成群的骑兵手拿长矛稳稳地坐在马背上飞奔。她听到了嘹亮的军号声、马刺叮当声,还有军乐队在军营食堂外演奏的声音,而军官们则身穿笔挺、华丽的制服坐着用餐。多么精彩啊,马背上的世界,太精彩了。这些天来,她的生活中、思想里、睡梦中全都是马,就像维拉尔自己一样。此时的她不仅撒谎说自己过去打过很多次猎,甚至连她自己都相信事实就是如此了。
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讲,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相处得很好。
维拉尔从不像佛洛里那样让她感到厌烦和焦躁(事实上,这些日子以来,她几乎已经忘记了佛洛里。当她想起他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只有他的胎记)。他们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维纳尔也讨厌一切“高深”的东西,讨厌的程度甚至比伊丽莎白更甚。他曾经告诉她,从他18岁之后就没有读过一本书。实际上,他“厌恶”书,但是,除了吃喝玩乐一类的书。在他们一起骑马的第三或者第四个晚上,他们在莱克斯蒂恩家门口分别。维拉尔成功拒绝了莱克斯蒂恩太太一切饭局的邀约。他从没踏进过莱克斯蒂恩家的门,也不打算进去。就在马夫过来牵伊丽莎白骑的那匹马的时候,维拉尔说:
“你听我说,下次我们再出去的时候你骑比琳达。我来骑切斯特纳特。我认为你的骑术已经相当不错了,能够驾驭比琳达。”
比琳达是一匹阿拉伯马驹。维拉尔已经养了它两年,到目前为止,他还从未让其他人骑过它,甚至包括马夫。这可是他给的最大恩惠了。伊丽莎白非常了解维拉尔,因此十分清楚其中的厚爱,并为此感到欣喜。
次日晚上,在他们并肩骑马回家的时候,维拉尔伸出手来搂住伊丽莎白的肩膀,把她从马鞍上抱起来,抱到自己身前。
他身体非常强壮。他丢掉缰绳,腾出手来把伊丽莎白的脸托到自己面前。他们的唇吻到了一起。就这样,他抱了伊丽莎白好一会儿,然后把她放到地上,自己也从马背上滑下来。他们站立着相拥在一起,他们那薄薄的、被汗水浸透的衬衣紧紧地贴在一起。两条缰绳挽在他的臂弯里。大约在同一时间,20里外的佛洛里决定返回凯奥克他达。他站在丛林边缘一条干枯溪流的堤岸上(一路走来他已经很疲惫),看着一些叫不上名字来的雀鸟啄食高草上的草籽。雄性的那只是铬黄色的,雌性的那只像麻雀。因为这些鸟儿个头儿太小,没有办法压弯草梗,只能快速地飞,在半空中抓住草梗,然后凭借自身的重量将它拽到地面上。佛洛里漫不经心地盯着这些鸟儿,他甚至有些恨它们,因为它们不能激起他一点儿兴趣。因为无聊,他把砍刀挥向它们,把它们全都吓跑了。如果她在这里就好了,如果她在这里该多好!因为她不在这里,一切都毫无生气,所有一切——鸟儿、鲜花、树木——所有一切,都枯燥乏味,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已经过去了数天,他越来越确定,越来越真实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她,直到这种想法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
他沿着一条小路漫无目的地走进了丛林中,用手中的砍刀斩断藤蔓。他的手脚像灌满了铅一样软弱无力。他看到一棵野生的香草攀爬在一棵灌木上,便弯下腰去闻它那鲜嫩、芳香的果实。这种香味反而让他感到更加乏味和无聊。孤独,孤独,仿佛一个人置身在生命汪洋的孤岛上。他的内心如此痛苦,于是挥拳向一棵树捶去,结果震麻木了手臂,捶断了两个指关节。他必须返回凯奥克他达。这样做很蠢,因为自从他们争吵后才过了不到两周,而他唯一的机会就是给她时间去遗忘。即便如此,他还是一定要回去,他再也无法在这个死寂的地方待下去了。
一个高兴的想法突然闪现在他头脑中。他可以把那张正在监狱里修复的豹子皮送给伊丽莎白。这可以是一个去见她的借口,而当一个人带着礼物到来的时候,往往会受到主人的欢迎。这次他绝不会还未开口就被打断。他要解释,他要让她意识到她对自己是不公平的。他要让她意识到因为马拉美而谴责他是不对的,他为了她已经把马拉美赶出了家门。她听到事情的真相以后,应该会原谅自己吧?这一次,她应该听自己的解释。他一定会强迫她听完自己的解释,如果有必要,他会按住她的肩膀来让她听完。
当天晚上他就赶了回去。20英里的路程,沿着运木材的路上的车辙。佛洛里连夜赶路,因为晚上天气更凉爽。一听说要夜间赶路,几个用人差点儿造反。在最后一刻,年老的萨米又半真半假地说体力不支,要靠杜松子酒才能赶路。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他们只能借着灯笼的光一路前进。在灯光的映衬下,佛洛里的眼睛像绿宝石一样闪烁,小牛的眼睛则像月亮宝石一样。太阳升起来之后,仆人们就停下来拾柴做饭。佛洛里先行出发,由于他火急火燎地想赶回凯奥克他达,因此并不感觉疲惫。一想到那张豹子皮,他的内心就充满了希望。他乘坐舢板穿过波光闪闪的河流,直接去了维拉斯瓦米医生的家。他到达的时候大约10点钟。
医生邀请他一起吃早餐,然后把女人们都赶到某些适合的地方,带着佛洛里进了浴室,好方便他洗澡、刮胡子。吃早饭的时候,医生情绪非常激动,不停地指斥那只“鳄鱼”,因为那场假叛乱似乎马上就要爆发了。直到早饭快结束的时候,佛洛里才有机会提到那张豹子皮。
“哦,顺便问一下,医生。我送到监狱里修补的那张豹子皮怎么样了?修补好了吗?”
“啊……”医生摸了摸鼻子,略带不安地说道。他走进屋子——他们在阳台上吃早饭,因为医生的老婆强烈反对带佛洛里进屋——不一会儿就出来了,手里拿着卷着的豹子皮。
“事情是这样的——”他铺开豹子皮说。
“哦,医生!”
豹子皮已经完全毁坏了。它硬得就像纸板一样,内皮已经开裂,外面的兽毛已经褪色,有些地方甚至已经脱落。整张豹子皮散发着臭味。明明是拿来修复的,可如今它已经变成了废物。
“哦,医生,他们怎么把它糟蹋成了这样!该死,这是怎么回事?”
“我实在很抱歉,我的朋友!我正要为此道歉。我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如今,监狱里没有一个人懂得如何修复兽皮。”
“不过,该死,不是有一个犯人能修复得非常棒吗?”
“啊,没错。不过,3周前他已经逃脱了。哎!”
“逃脱?我记得他要蹲7年?”
“啊?你没有听说吗,我的朋友?我原本以为你知道以前都是谁在修复兽皮。是恩伽瑞欧。”
“恩伽瑞欧?”
“就是在吴波金的帮助下逃跑的那个土匪。”
“哦,该死!”
厄运让他感到深深的恐惧。尽管如此,下午洗过澡后,他穿上一件干净的衬衣,还是去了莱克斯蒂恩家,大概是在下午4点。这个时候去拜访实在很早,不过他要确保在伊丽莎白去俱乐部之前逮到她。莱克斯蒂恩太太已经睡觉了,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访客,因此,非常不情愿地接待了他,甚至都没有请他坐下。
“恐怕伊丽莎白还没有下来。她正在换衣服,准备出去骑马。你给她留言不是更好吗?”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还是想见她一面。我给她带来了我们一起捕获的那只豹子的皮。”
莱克斯蒂恩太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客厅中离开了。在这样的时刻,客厅显得沉闷异常,并且出奇的空旷。不过,她找到伊丽莎白,抓紧机会低声告诉她:“亲爱的,把这个讨厌的男人甩掉,越快越好。我无法忍受这个时候他出现在咱家。”
就在伊丽莎白走进客厅的时候,佛洛里的心脏跳得如此剧烈,以致他的眼前一片模糊。她身穿丝绸衬衣和马裤,皮肤被太阳晒得有点儿黑。在他的印象中,她没有如此漂亮过。他退缩了,就在一瞬间,他变得不知所措,他刚刚鼓起来的勇气顷刻烟消云散。他没有走上前去和她打招呼,反而后退了两步。
他身后传来吓人的碎裂声。原来是他撞到了临时放在客厅里的桌子,把一盆百日菊碰到了地上。
“非常抱歉!”他惶恐地大声说。
“哦,一点儿都不要紧!千万不要为此担心!”
她帮他扶好桌子,始终与他谈笑风生,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您已经离开太长时间了,佛洛里先生!
您简直称得上是一位陌生人了!我们在俱乐部里实在很想念您!”等等。她说的每一句话的语气都轻快得让人害怕。女人只有在逃避道德上的责任时才会是这种神态。他被她吓到了。
他甚至没有办法看她的脸。她掏出一盒香烟,递给他一支,不过他拒绝了。他的手颤抖得厉害,根本没办法拿起那支烟。
“我给你带来了那张兽皮。”他直截了当地说。
他把豹子皮铺在他刚刚撞到的那张桌子上。兽皮看上去破烂不堪,他真希望自己根本没有把它带来。她靠近他去检视那张皮,他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她那花一样的脸颊距离他的脸颊不足一尺,他能够感觉到她的体温。他对她感到如此惶恐,连忙后退。与此同时,她闻到兽皮上的恶臭也忍不住后退了几步。他真是羞愧不已,好像臭味是从他身上,而不是从兽皮上面散发出来的一样。
“真是太感谢你了,佛洛里先生!”她已经从兽皮前又后退了好多,“真是张漂亮的豹子皮,没错吧?”
“原来是很漂亮,不过我恐怕他们已经把它毁了。”
“哦,不要紧!我很高兴收到它!你回到凯奥克他达很长时间了吗?营地那里肯定热得够呛。”
“没错,实在太热了。”
实际上,有3分钟的时间他们都一直在谈论天气。他感到无助。他下定决心要和她说的话,所有那些解释和请求,都留在了嗓子眼儿里。“你这个蠢货,你这个蠢货,”他心想,“你在做什么?你赶了20英里路就为了这个吗?加油,说出你想说的话!把她抱在怀里,一定要让她倾听,踢她,打她,怎样都行,就是不要让她的废话把你的嘴堵住!”不过,没有用,除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他无话可说。她那轻描淡写的神态,一下子把谈话拉到了俱乐部闲谈的氛围。他该如何请求或者争辩?他还未开口,便已无话可说。她从哪里学到的这种可怕的嘻嘻哈哈式的说话语气?毫无疑问,是在那些活泼的现代女子学校里。桌子上摆放着的那张腐臭的兽皮每一刻都让他越发难受。他站在那里,几乎一言不发,由于一夜未眠,脸看上去又黄又皱,那块胎记就像一块污垢,整个人显得迟钝、丑陋。
几分钟后她就示意他离开了。“现在,佛洛里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真的该……”
与其说是说话,倒不如说是嘟哝,他答道:“你愿意有时间再和我出去吗?散步,打猎……或者做其他任何事都可以。”
“我时间太少了!每个晚上好像都排满了。今天晚上,我要出去骑马。和维拉尔一起。”她补充道。
很可能她加上后半句话就是为了刺痛他。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她和维拉尔的交情。他讲话的时候,语气中掩饰不住地流露出嫉妒:
“你经常和维拉尔一起出去骑马吗?”
“几乎每个晚上。他真是一个很棒的骑士!他还有好几匹打马球时骑的马驹。”
“啊。当然,我没有那种马驹。”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近乎严肃的话,而这只让她感到更加反感。然而,伊丽莎白用先前那种轻佻的语调答复了他,然后就把他送出了家门。莱克斯蒂恩太太回到客厅,闻到那股难闻的气味,立即就让仆人把那张臭烘烘的豹皮拿出去烧掉了。
佛洛里在自家花园门口逛**,假装在喂鸽子。他不能否认,当看到伊丽莎白和维拉尔一起骑马的时候,他很痛苦。真是现实,她对他是多么残忍。当一个人连和你吵架的兴趣都没有的时候是多么恐怖啊。不一会儿,维拉尔便骑着一匹白色的马驹来到了莱克斯蒂恩家门前,还跟着一位骑着栗色马的马夫。等了一会儿,他们就一起出现了,维拉尔骑着栗色的马驹,伊丽莎白骑着白色的马驹,两个人一起快速地上了山。他们两个说说笑笑,她穿着丝绸衬衫,肩膀与他紧挨在一起,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佛洛里。
他们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丛林里,佛洛里依旧在花园里闲逛。耀眼的日光逐渐减弱、褪去,变成黄色。园丁们正忙着把那些英国花卉挖出来,其中大部分由于日光暴晒已经死去。
他们还在种更多的胶杉、鸡冠花和百日菊。一个小时过去了,从大路上走来一位愁眉苦脸、蓬头垢面的印度人,他身上裹着腰布,头上扎着浅橙色头巾,还顶着一个洗衣筐。他放下洗衣筐,向佛洛里行额手礼。
“你是谁?”
“跑书的,老爷。”
跑书的是一种流动的商贩,在北缅,他们从一个集市跑到另一个集市。他们是这样做买卖的:你如果想要他包里的任何一本书,就要付给他4安那和任意一本书。当然,也不能说是任意一本书,因为尽管小商贩认识的字不多,但也认识《圣经》,这本书他们是拒不接受的。
“不,老爷,”他会非常难过地说,“不,这种书,这种黑色封面上印着烫金字的书,这种书我不能收(他会漫不经心地用那扁平的黄褐色手把书还给你)。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白人老爷都给我这本书,可是从来没有人买这本书。这本黑色的书里究竟写了什么?毫无疑问,一定是邪恶的东西。”
“拿出你那些废物来。”佛洛里说。
他想从中找出一本不错的惊恐小说来,像埃德加·华莱士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之类。只要能平息他内心那可怕的躁动就行。当他弯腰挑选书的时候,他看见两个印度人同时指着丛林大声喊叫。
“看!”园丁嘴里吃着李子喊道。
两匹马驹从丛林里跑出来,马背上却没有人。它们从山上飞奔下来,带着只有从主人手中逃脱时才有的愚蠢模样,马镫在马的腹部摇来晃去,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佛洛里依然无意识地把一本书抓在胸前。维拉尔和伊丽莎白已经下马了。这绝不是因为出了意外,因为没有人会相信维拉尔会从马背上跌落。可他们两个确实不在马背上,马驹也逃跑了。
他们都不在马背上,为什么?啊,可他知道为什么!这是一个不用怀疑的疑问,他心里非常明白。在幻觉中,他能够看到整件事的发生,那么详尽,那么清晰,那么污秽,简直没有办法忍受。他狠狠地扔下手中的书,朝家里走去,只留下小商贩一脸失望地站在那里。用人们听到他回来的声音,不一会儿,他就要了一瓶威士忌。他喝了几口,但没有感觉好受些。
于是拿来一个大的平底杯,倒入三分之二的水,将威士忌兑到能喝的味道,然后将它一饮而尽。这污秽、恶心的酒才刚下肚,他就又倒上一杯,一饮而尽。几年前的时候,这样的事情他在营地也干过,那时候他牙痛难忍,牙医却在300英里之外。7点,柯斯拉像往常一样进来告诉他热水已经烧好的时候,佛洛里正躺在一张长椅上,外套已经脱掉,衬衫的扣子开到脖子处。
“该洗澡了,老爷。”柯斯拉说。
佛洛里没有回答,柯斯拉碰了碰他的胳膊,以为他睡着了。佛洛里喝得太多了,醉得动弹不得。空酒瓶从地板上滚过,留下一条威士忌酒的痕迹。柯斯拉喊来巴贝收拾瓶子,咂着舌头说:
“看看吧!他喝了足足有多半瓶!”
“什么,又喝了?我以为他已经戒酒了呢。”
“我猜是因为那个讨厌的女人。现在我们需要小心地抬他。你抬脚跟,我来抬他的头。没错,把他抬起来!”
他们把佛洛里抬到另一个房间,轻轻地放在**。
“他真的会娶那个‘英国女人’吗?”巴贝问。
“鬼才知道呢。我听说,她现在成了那位年轻军官的情人。他们的做事方式可不像我们。我想我知道他今晚想做什么。”他边说边解开佛洛里的肩带——柯斯拉有一门绝活儿,那就是能够为主人脱下衣服而不弄醒他,这对于一位单身汉的仆人来说,绝对必不可少。
看到主人恢复了单身汉的习惯后,仆人们反而非常高兴。
大约半夜的时候,佛洛里醒了,**的身子全都是汗。他感觉好像有什么又大又锋利的金属物体在脑袋里左冲右撞。蚊帐撑起来了,他的床边坐着一位年轻女子,手里拿着柳条扇子正在给他扇风。她长着一张黝黑的脸,在烛光的映衬下呈现出铜黄色,看上去和蔼可亲。她解释说自己是一位妓女,是柯斯拉自作主张花了10个卢比把她叫来的。
佛洛里的头像炸开了一样疼。“谢天谢地,给我拿点儿喝的。”他有气无力地对那个女人说。她给他拿来一些柯斯拉预先凉凉的苏打水,然后把毛巾浸湿,折叠起来放在他的额头上。她是一位体态丰满、性格和善的人。她告诉他,她叫玛森贾蕾,除了这个行当,她还在集市里李烨的店铺旁边卖水稻筐。佛洛里的头感觉舒服了很多,然后他要了一支烟。玛森贾蕾拿来烟后天真地说:“我现在可以脱衣服了吗,老爷?”
为什么不呢?他迷迷瞪瞪地想。他在**给她挪出地方。
但是,当他闻到她身上那熟悉的大蒜味和椰子油的味道时,有一种东西触痛了他。于是,他头枕着玛森贾蕾那厚实的肩膀哭了起来。这种事从他15岁以来,还是第一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