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光线,看不清酒杯中**的颜色,但杯口一层薄薄的盐霜似乎怕被人们忽视一样述说着自己,荀染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奇怪的味觉,舔了舔唇,盐霜沾了酒冰冰凉凉的,荀染忍不住吧了一下嘴。
史密斯看了一下,出生于医生世家,对饮食极为讲究,很少沾酒,他晃了晃杯子,冰块的撞击声在**里被减弱了,喝了小小的一口,不觉皱了下眉。
“怎么?很难喝吧?”荀染幸灾乐祸地问。
“原来你是装作很好喝骗我的。”史密斯笑了笑,放下杯子。
“我是觉得很好喝啊。”荀染说着,有大大地喝了一口,是朋友介绍的味道,当时也很讨厌,却不知什么时候对它上了瘾,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佛金玛丽,最重要地就是那一层盐霜吧,硬硬地磨着嘴唇,让滑过的酒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荀染突然举起手大叫:“海伦叔叔。”像喝醉了一样,不是说不含酒精吗?史密斯坐在一边,一副看戏的表情。
“海伦叔叔!海伦叔叔!”怕人听不到似地,又大声叫了几遍。海伦叔叔似乎对她的人来疯见怪不怪了,不紧不慢地走过来,荀染傻傻地笑了几下,马上恢复正常,很认真地说:“如果没有酒精的话应该会卖的不错,对口感几乎没有影响,对身体也比较好吧,非常适合女生。但是有些人就是来喝酒的,这样还不如直接来杯果汁,这些主要针对注意身体的人就好,因为也有些人只是喜欢这儿而已,喝什么都无所谓。”
海伦叔叔一边听着不时点下头,荀染说了好多,史密斯不禁想,她到底有多少面是他没见过的。从酒吧出来的时候,突然觉得很冷,想到宿舍那么差劲的暖气,更加觉得海轮温馨。外面比酒吧亮很多,一下子从那么暗的地方出来觉得有点晃眼,史密斯伸出手挡住她的已经,另一只手紧紧抱住,荀染就这样任由他搂着走在路上,留下两排深深浅浅的脚印。
荀染依靠在他肩上,回忆着刚才在酒吧的对话,幸福地扬起嘴角。
“你不是说有很重要的东西要给我吗?”荀染调皮地挤了挤着眼睛问。
“那你先回答我,愿不愿意嫁给我。”史密斯似乎想吊吊她的胃口。
“不给就算了,那么小气,”荀染往椅背上靠了靠,“又不是婚戒。”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怎么心里想什么都说出来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史密斯。
史密斯取出一个铃铛,不大不小,造型简单,质地不错。他轻轻晃了晃铃铛,发出清晰明脆的声音,缓缓开口:“我的祖父是苏格兰人,在他的故乡有一种习俗,如果男孩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就要给他们家一个铃铛,如果女孩愿意嫁给他,他们家也同意,就会把铃铛挂在门口的屋檐下,告诉别人,这家的姑娘有人要了,不要再打什么主意了。”史密斯顿了顿,问:“你愿意接受我的铃铛吗?”
荀染激动地捂着嘴巴,许久才说:“你这算是求婚吗?可我还想谈恋爱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