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论

一、性格的本质与根源

我们所谓的性格特征,指的是个体在试图让自己适应周围生活世界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表现方式。性格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我们只有在考虑个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时,才谈及性格特征。谈论鲁宾孙·克鲁索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几乎没有什么意义。性格是一种精神态度,是个体对他的生活环境所采取之态度的特性和本质。性格是一种行为模式,通过这种行为模式,个体对意义的追求以其社会感的形式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

我们已经看到,获得优越感、权力以及征服他人是怎样变成指引大多数人的活动目标的。这个目标改变了世界哲学与行为模式,引导个体以某些特定的途径来进行形形色色的精神表达。性格特征只是任何一个个体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的外在表现。因此,性格特征让我们能够理解他对其周围环境、同伴、他所生活的社会,以及一般意义上的生存挑战的态度。性格特征是整个人格获得认可及使其重要性被承认的工具和伎俩;而性格特征在人格中的位置相当于是一种生活“技巧”。

性格特征不是遗传的(虽然有很多人都认为是遗传的),它们也并非先天就存在。我们应该将其视为一种与生存模式相类似的东西,这种模式使得每一个人在任何情形下都能够过自己的生活并表现其人格,而无须有意识地去加以考虑。性格特征并非遗传或气质倾向的表现,相反,它是为了维持一种特定的生活习性而获得的。比如,一个儿童之所以懒散,并不是因为他天生懒散,而是因为对他来说,懒散似乎是能够使生活变得较为轻松的最具适应性的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同时还能够让他保持自己的意义感。在这种懒散模式中,权力态度也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有人可能会有意让他人注意到他的先天缺陷,从而在失败面前保住自己的面子。这种内心活动的最终结果往往与此类似:“如果我没有这个缺陷,我的才能就会得到很好的发展。但很不幸的是,我确实有这个缺陷!”而有的人由于无节制地追求权力,从而卷入与周围环境的持久战,这样的人将会发展成为:任何形式的权力表现都足够他发起战争,如野心、妒忌、不信任等。我们相信,虽然这些性格特征与人格难以分辨,但它们却不是遗传的,也不是不可改变的。进一步的观察表明,它们已被发现是行为模式的充分且必要条件,而且也是为了这一目的而获得的,有时候在生命早期就已经获得。它们通常不是原发因素,而是继发因素,是由于人格的隐秘目的而被迫形成的。我们必须用目的论的观点对它们加以判断。

让我们来回忆一下之前的解释:我们已经表明,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他的行动、他的行为、他的世界观都与他的目标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脑子里没有某个明确的目标,那我们就不能思考,也无法付诸行动。在儿童灵魂的黑暗背景中,这个目标就已经存在,并从他出生伊始便指引着他精神发展的方向。它赋予他生活的形式和特征,并由此导致这样一个事实,即每一个个体都是一个独特的、有头脑的整体,有别于所有其他的人格,因为他所有的活动和所有的生活表现都是为了实现一个普通但却独一无二的目标。意识到这一点就是认识到我们随时都可以辨认出一个人,只要我们知道了他的模式,就能在他行为的任何过程中辨认出他来。

就精神现象和性格特征而言,遗传所起到的作用相对而言没有那么重要。没有任何现实的证据可以支持性格特征是由于遗传而获得这样一种理论。如果对个体精神生活中的任何一个特殊现象进行探究,并且一直追究到他出生的第一天,你会发现,好像一切都确实来自遗传。整个家庭、整个国家或者整个种族之所以会存在同样的性格特征,其原因仅仅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每一个个体都是通过模仿他人,或者使自己的活动与他人保持一致的过程而获得这些性格特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有一些现实、特质、表现和形式,对于生活在我们这种文化之中的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它们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在于:它们能刺激青少年进行模仿。因此,在诸如视觉器官有障碍的儿童身上,对知识的渴求(有时候这种渴求会表现为看的欲求)有可能会导致好奇心这样一种性格特征的出现,不过,这种性格特征并非必定会出现。如果出于这个儿童的行为模式的需要,这种对于知识的渴求也可能会发展成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性格特征。这个儿童可能会通过探究一切、剖析一切、分解一切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或者,这个儿童在其他情形下也可能会成为一个书呆子。

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评价那些有听力障碍的儿童的不信任态度。在我们的文化中,这些有听力障碍的儿童会面临更大的危险,而且,他们会用特别敏锐的注意力来感知这种危险。他们还会遭人嘲笑、贬低,并经常被人视为废物。这些正是导致他们形成不信任他人之性格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既然有许多乐趣是聋哑人享受不到的,那么,他们会对这些乐趣心存敌意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认为他们生来就具有不信任他人的性格是毫无根据的。提出犯罪性格特征具有先天性的理论也同样是荒谬的。有论据指出,有很多罪犯都来自于一个家庭,对于这一论据,我们可以用这样一个事实来进行有力的反驳:在这些案例中,之所以出现一个家庭有多个罪犯的情况,与某种传统、某种世界观,还有某个坏榜样密切相关。这些家庭中的儿童往往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偷窃也可以成为谋生的手段。

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思考对于获得认可的追求。每一个儿童在生活中都会面临非常多的障碍,以致没有哪个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不去追求某种形式的意义感。追求的形式会发生互换,而且每一个人都会以他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处理个人意义感这个问题。有人说,儿童的性格特征往往与其父母相似,我们通过这样一个事实便可以很容易地解释这个观点,即儿童在追求意义感的过程中,将周围那些已经获得意义感并受到尊重的人当成了自己的榜样和理想典范。每一代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向其祖辈学习,他们可能会遇到最难、最复杂的事物,但他们还是会坚持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让自己学到东西。

追求优越感(superiority)的目标是一个隐秘的目标。社会感的存在往往会阻止它的自由发展。它只能悄悄滋生,并躲在一副友好面具的后面!不过,我们必须重申一遍: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更好地相互理解,那它就不会像热带植物一样旺盛地生长。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独具慧眼,能够更为透彻地洞察邻居的性格,那么,我们不仅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同时也让对方很难表达他对权力的追求,使他这样做就会得不偿失。在这样的情况下,经过伪装的对权力的追求就会消失。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做更进一步的探究并充分利用已经获得的实验证据,是有回报的。

我们生活在非常复杂的文化环境中,以至于恰当的生活教育都变得非常困难。一直以来,人们都无法获得发展心理敏锐性最为重要的手段。迄今为止,学校所具有的唯一价值在于将原始的未经加工的知识传递给儿童,让他们自己消化,而不管他们能不能接受或愿不愿意接受,学校并没有特意去激发儿童对知识的兴趣。甚至就是这样的学校,要想数量充足,也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到目前为止,理解人性所需要的最为重要的前提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我们自己也是在这样的老学校中学到对人进行测量的标准的。我们在那里学会了将事物分为好与坏、善与恶,并学会了将它们区分开来。而我们没有学到的是如何修正我们的观念,结果我们将这一缺陷带入了生活,并至今一直在这种缺陷之下苦苦挣扎。

作为成年人,我们依然在使用儿时所获得的那些偏见和谬论,就好像它们是神圣的法律一样。我们尚未意识到,我们已经被卷入了混乱、复杂的文化之中,而且,我们所持的观点使我们根本不可能真正认识事物的真实样子。归根结底,我们忙着解释一切,不过是出于提高个人自尊的目的,而其结果也不过是获得更大的个人权力而已。

二、社会感对于性格发展的重要性

在性格发展的过程中,对权力的追求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其次就是社会感。就像对意义感的追求一样,社会感在儿童最早的精神倾向,尤其是在渴望与他人接触和获得温情的欲望中就已经表现了出来。在前一部分,我们已经了解到了发展社会感的条件,现在我们只想做一简要的回顾。社会感既受自卑感的影响,又受补偿自卑感的对权力之追求的影响。人类极易形成各种各样的自卑情结。自卑感一出现,寻求安全感和整体感的精神生活过程,即不断寻求补偿的不安定过程就会紧跟着出现,而其目的是为了获得生活的安宁和幸福。我们在对待某个儿童时必定会坚持的行为规则,产生于我们对他的自卑感的认识。这些规则总结起来就是这么一句告诫的话语:我们不可让儿童生活得太苦,不可过早地让他看到生活的阴暗面;此外,我们还必须让他有机会体验生活的乐趣。在这里,另一些具有经济性质的条件也发挥了作用。不幸的是,儿童常常在不必要的悲苦环境中长大,他们所遭受的误解、贫穷、匮乏等都是本可以避免的现象。身体缺陷往往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因为这些身体缺陷导致儿童不可能拥有正常的生活方式,它们还让儿童认识到:要想维持自身的生存,他需要拥有一些特权,并寻求一些特殊法律的保护。即使我们能够为他们提供所有这些东西,我们也无法避免这样的事实:这些儿童会认为生活令人不快且困难重重,而这进而又会导致其社会感严重扭曲这一巨大危险。

除非用社会感概念作为标准,并据此衡量他的思想和行动,否则,我们无法评判一个人。我们必须坚持这一观点,因为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必须确认他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性。这种必要性让我们或多或少地清楚认识到,我们应感激我们的同胞。我们都处在生活之中,都受到集体生活逻辑的支配,这就决定了我们事实上需要某种已知的标准来评价我们的同伴。在任何个体身上,社会感的发展程度都是评价人类价值的唯一标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我们不能否认自己对社会感的精神依赖。没有哪个人能够真正地完全摆脱他的社会感。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完全逃避自己对同伴的责任。社会感会用它的警示声不断地提醒我们。这并不是说我们会不断地让社会感出现在我们有意识的思想里,而是说我们确实坚持认为,要想歪曲它、撇开它,则需要动用某种权力;此外,其普遍的必要性决定了没有哪个人能够在被社会感证明为正当之前就开始行动。之所以要证明每一个行为、每一种思想的正当性,是因为无意识的社会整体感。它至少决定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经常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寻求能够使罪责减轻的情况。由此便产生了特殊的生活、思维及行动的技巧,这种技巧会使我们希望一直与社会感保持和谐的关系,或者至少能够用社会关联的假象来欺骗一下自己。简言之,这些解释表明存在某种类似社会感的幻象,它像面纱一样遮盖住了某些倾向。仅仅是发现这些倾向,就足以让我们对某个行动或某个个体做出正确的评价。这种有可能发生的欺骗,无疑增加了评价社会感的难度;而正是这种困难,将人们对人性的理解提升到了科学的层面。下面,让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证明社会感是怎样被误用的。

有一个年轻人曾谈道,他和几个同伴游泳游到了海中的一个小岛上,并在那儿玩了一会儿。他的一个同伴碰巧斜靠在悬崖边,身体失去了平衡,掉进了水里。这个年轻人赶忙将身体斜伸出去,怀着极大的好奇心观看他的同伴是怎样沉入水里的。他在后来思考这件事情时觉得,他并不认为自己当时的举动是出于好奇。掉进海里的那个年轻人碰巧被救了,但就讲述这段经历的这个年轻人而言,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他的社会感必定非常淡薄。即使我们后来听说他一生中从未伤害过任何人,而且有时候跟某个同伴相处得很融洽,我们也不会被这种现象所欺骗而去相信他的社会感并不欠缺。

我们必须用更进一步的事实来支持这个大胆的假设。这个年轻人经常重复做同一个白日梦,梦的内容是这样的:他发现自己被关在森林中一间漂亮的小房子里,与其他所有人都隔离开来。这个场景也是他画画时最喜欢采用的主题。任何了解幻想并知晓他既往经历的人都能轻而易举地认识到,他淡薄的社会感在这个梦中再一次得到了证实。如果我们不带任何道德判断地指出,他的错误发展阻碍了他的社会感的发展,从而使他成了一个牺牲品,那么我们这样说并没有冤枉他。

有这样一件有趣的事情可以用来很好地说明真假社会感之间的区别。有一位老太太在上有轨电车时滑倒了,摔在了雪地上。她自己站不起来,身边路人来来往往,但好像谁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困境,直到有一位男士走到她身边,把她扶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个不知道刚才一直躲在哪个地方的男人突然蹿了出来,跳到她身边,对着那个扶她起来的彬彬有礼的男士说:“谢天谢地!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人。我在那边站了整整五分钟,想要看看到底有没有人愿意扶这位老太太起来。你是第一个扶她的人!”这件事表明,形式上的社会感是怎样被人误用的。靠着这个一戳就穿的小把戏,一个人把自己当成了评判他人的法官,评判功过是非,而他自己却只是冷眼旁观,并未动一根手指头去帮助那个陷于困境之中的人。

还有一些更为复杂的情况,我们不能轻易地确定其中所涉及的社会感的强弱。除了对其进行透彻的研究,我们别无他法。一旦开始研究,我们很快就能走出黑暗,弄清事情的真相。比如,在一场战争中,有一位将军虽然知道大势已去,但他还是强迫成千上万的士兵去做无谓的牺牲。这位将军当然会说他这样做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有许多人也会同意他的说法。然而,不管他拿什么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要把他视作一个真正的同伴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对于这些不确定的情况,我们需要一种普遍适用的观点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对我们来说,可以从社会效用、全人类幸福、“公共福利”的概念中找到这样一种观点。如果我们采取了这种观点,那我们在判断某种特殊的情况时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

社会感的发展程度往往会体现在个体的每一种活动中。它可能会非常明显地表现在个体的外部表现上,如看人的方式、与人握手的方式或说话的方式。他的整个人格可能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而我们几乎是凭直觉感知到这种印象的。有时候,我们会从一个人的行为中得出一些非常深远的结论,以至于我们自身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取决于这些结论。我们在这里所做的这些讨论,也只不过是将这种直觉知识带进意识的范围,这样我们便可以对它进行检验和评估,以达到避免犯大错的目的。这种向意识领域的转移所具有的价值在于,我们可以少受一些错误偏见的影响(如果我们听凭自己的判断在无意识中形成,那么这些错误偏见就会对人产生很大影响,因为在无意识中,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活动,也没有机会对其进行修正)。

让我们重申一遍,只有在了解了一个人的背景、环境之后,我们才能对他的性格做出评价。如果我们曲解他生活中的某个单一现象并孤立地对其做出判断,如只考虑他的身体状况,或者只考虑他的环境或受教育情况,那我们就会不可避免地得出错误的结论。这个论点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为它立马就卸掉了人类肩上的一副重担。对我们自己更好的了解,再加上一些生活的技巧,必定会产生一种更适合于我们需要的行为模式。通过运用我们的方法,我们便有可能去影响他人,尤其是儿童,让他们变得更好,并阻止灰暗命运所带来的无情后果(否则,这种命运有可能会降临到他们身上)。这样,个体就不再仅仅因为出生于不幸的家庭或有遗传缺陷,而注定过一种不幸的生活。只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的文明就将向前迈出决定性的一步!新的一代将在其成长过程中勇敢地意识到,他们是自己命运的主人!

三、性格发展的方向

人格中任何显而易见的性格特征都必定与他从童年期就开始的精神发展方向相适宜。这个方向可能是直线,也可能是迂回曲折、岔路很多。最初,儿童往往会沿着一条直线奋力实现他的目标,并形成一种积极进取、敢作敢为的性格。性格发展的开端通常都具有这些积极、进取的特征。但这条直线很容易就会被转向或修改。困难可能来自儿童对手更为强大的抵抗力,他们会以直接攻击的方式阻止儿童实现他想要获得优越感的目标。儿童会试图以某种方式绕过这些困难。他的迂回战术也决定了某些特定的性格特征。性格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其他困难,如身体器官的发育不良、环境给他的打击与挫折等,都会对他产生相似的影响。此外,世界这个更大的环境的影响,以及无法回避的教师的影响,都非常重要。在我们的文化中,通过教师的要求、怀疑及情绪表现出来的生活事宜,最终也会影响他的性格。所有的教育都呈现出最佳教育的色彩和态度,目的是让学生朝着社会生活及他那个时代的主流文化的方向发展。

对于性格的直线发展来说,任何种类的障碍都是危险的。只要有这些障碍存在,儿童选择用来实现其权力目标的道路就会或多或少地偏离原有的直线。起初,儿童的态度不会受到干扰,他会直接去处理面对的困难,但到了第二次,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儿童,他已经了解到火会把人烧疼烧伤,他也知道了在某些人面前必须小心。他会试图用精神上的迂回战术来是实现他想要获得认可和权力的目标,不是直接来,而是靠技巧。他的发展与这种偏离的程度相关。他是否过于谨慎,他是否觉得自己与生活需要相协调,他是否回避过这些需要,所有这些都取决于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因素。如果他不能直接面对、处理他的任务和问题,如果他变得胆小怯懦,不敢直视他人的眼睛,或者拒绝说实话,那他就完全成了另一种类型的儿童了:他的目标与刚才提到的那个勇敢儿童的目标是完全相同的。即使两个人的行为完全不同,他们的目标也可能是一样的!

在同一个人身上,这两种类型的性格发展可能都一定程度地存在。尤其是当儿童的种种倾向尚未明确定型时,这种情况就会更常出现,此时,他的准则依然具有可塑性,他通常并非始终采取同一条道路,如果第一条道路被证明走不通,他就会非常积极主动地去寻找新的途径。

一种不受干扰的集体社会生活,是适应社会要求的首要前提。只要儿童不对他周围的环境持对立态度,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教会他这种适应。只有当教育者能够做到将他们自身对权力的追求降低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他们对权力的追求不会给儿童造成负担,家庭内部的战争就有可能消失。此外,如果父母懂得儿童发展的原理,就能避免直线性格特征发展得太过夸张,如勇气退化为鲁莽,独立蜕变为**裸的自私等。同样,他们还能避免任何外在的、强制性的权威在儿童身上打下奴隶般服从的印记。不然的话,这种有害的训练可能就会导致儿童变得与世隔绝,害怕真相和坦率所带来的后果。压力,当被用到教育中时,是一把双刃剑。它会导致表面上的适应。强制性的服从仅仅只是表面上的服从而已。我们在儿童的灵魂中,能看到他与其环境之间一般关系的反映。所有可能出现的障碍是直接地对他产生影响还是间接地对他产生影响,也会反映在他的人格之中。对于外界的影响,儿童通常没有能力做出评判;而他身边的成年人要么对这些影响一无所知,要么就是无法理解。儿童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加上他对这些障碍的反应,就构成了他的人格。

我们还可以根据另一种图式来对人类进行划分。划分的标准是他们应对困难的方式。首先是乐观主义者,他们是性格发展大体上呈直线的人。他们通常能够勇敢地应对所有困难,不会把它太当回事。他们坚持相信自己,并相对自如地确立起一种快乐的生活态度。他们对生活没有太多的要求,因为他们对自己有一个很好的评价,并不认为自己受到了冷落忽视或微不足道。因此,与那些在困难面前只会觉得自己软弱无能的人相比,他们能更为轻松地忍受生活中的困难。在更为困难的情境中,乐观主义者能够镇定自若,并确信所有的错误都终将得到改正。

我们可以根据言谈举止一眼识别出谁是乐观主义者。他们无所畏惧,畅所欲言,不卑不亢。如果用富有艺术气息的语言来描述他们的话,我们可以说:他们是那种张开双臂,随时准备拥抱其同伴的人。他们往往平易近人,很容易交到朋友,因为他们不会疑神疑鬼。他们讲话不会吞吞吐吐、藏着掖着;他们的态度、举止、步态都显得自然而轻松。我们很难找到这种人的纯粹典型,除非是尚处于儿童早期的孩子;不过,很多人身上都具有让我们相当满意的不同程度的乐观主义态度和社交能力。

与之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类型的人是悲观主义者。正是他们,让我们遭遇了教育上的最大问题。他们由于儿童期的经验和印象形成了一种“自卑情结”,对他们来说,各种形式的困难都让他们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即生活不易。由于采取了一种悲观的个人哲学(这种个人哲学是由他们在儿童时期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滋养出来的),因此他们看到的总是生活的阴暗面。与乐观主义者相比,他们更能意识到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且他们很容易就会丧失勇气。由于备受不安全感的折磨,他们总是不断地寻求支持。他们寻求帮助的呼声会反映在外部行为中,因为他们无法独立;如果他们还是孩子,就会不停地叫妈妈,或者妈妈刚一离开,他们就会哭着喊着要妈妈。这种哭着喊着要妈妈的声音,有时候甚至到他们老了的时候也能听到。

从悲观主义者胆小怯懦、战战兢兢的外在态度,我们可以看出其异乎寻常的小心谨慎。悲观主义者永远都在猜想着想象中近在咫尺的可能发生的危险何时会降临到他们身上。显然,这种人的睡眠会很糟糕。事实上,睡眠是衡量个体发展的极好标准,因为睡眠障碍是面对不安全感时会表现出较大程度的小心谨慎的一个指标。这就好像是这些人永远都在提防戒备,而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更好地抵御生活中的威胁。我们会发现,这种人的生活乐趣少得可怜,他们对生活的理解也非常贫乏!一个睡不好觉的人,他所能发展出的也只能是极差的生活技巧。如果他的结论果真正确,那么他就会根本不敢睡觉了。如果生活就像他所认为的那么悲苦,那么,睡眠就真的是一个极为不妥的安排。悲观主义者常常用一种敌对的方式来应对这些自然的生活现象,这种倾向暴露了他在生活上是毫无准备的。睡眠本身不应该受到干扰。如果我们发现某个人总是担心房间的门有没有仔细地锁好,或者总是做强盗破门而入和窃贼入室行窃之类的梦,那我们就可能猜想他是不是有这种悲观主义的倾向。事实上,从一个人的睡觉姿势,我们就可以判断这个人是不是有悲观主义的倾向。通常情况下,睡觉时尽可能地蜷成一团缩在一个小地方,或者用被子死死捂住头的人,就属于这种类型。

我们还可以将人分成攻击者和防御者。剧烈的动作是攻击者态度的典型特征。这种具有攻击性的人在勇敢的时候,他们的勇敢常常会升级为鲁莽,其目的是为了向全世界证明他们的能力,而这恰恰暴露了一直以来控制着他们的深切的不安全感。如果他们感到焦虑,他们就会让自己变得铁石心肠,以对抗恐惧。他们扮演“男子汉”角色的程度到了让人感到荒诞可笑的地步。他们当中还有一些人会费尽心机地压制自己,不让自己出现任何温柔、温和的感觉,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感觉是软弱的象征。攻击型的人往往会表现出野蛮和残忍的特征,而且,如果他们出现悲观主义的倾向,则他们与环境的所有关系都会随之发生改变,因为他们既没有同情他人的能力,也没有与人合作的能力,他们对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敌意。同时,他们对自身价值的意识也可能会达到非常高的程度。他们可能会自我膨胀、骄傲自大、傲慢无礼、自以为是。他们会处处表现出虚荣,就好像他们真的是征服者一样。然而,他们做这一切的明显目的,以及他们多余的动作,不仅导致他们与世界的关系变得不和谐,还暴露出他们的整个性格就好比是修筑在流沙之上的人造阁楼。他们那种攻击性态度(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就是这样产生的。

他们随后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人类社会并不喜欢这样的人。他们总是到处招摇,这一特点就决定了他们不被人喜欢。他们处处都想占上风,但很快就发现自己与别人发生了冲突,尤其是很容易和与他们同属一个类型的人发生冲突,因为他们唤起了对方的竞争意识。对他们来说,生活就是一系列的战斗;而当他们遭受不可避免的失败时,他们的好胜之心和斗争精神就会戛然而止。他们很容易变得惊慌失措,不能保持长久的战斗力,也没有能力挽回败局。

由于完不成任务而导致的失败对他们产生了反向性的影响,他们的发展停滞,而停滞的地方大约就是另一种感到自己受到攻击的类型开始的位置。第二种类型的人是经常受到攻击并且总是要采取防御措施的人。他们用以补偿自身不安全感的手段,往往不是攻击,而是焦虑、小心谨慎、胆小怯懦。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刚刚描述过的先前没有成功维持其攻击性态度的情况,第二种态度就绝不会出现。这种防御型的人很容易就会被不幸的经历吓倒。他们会从这些不幸的经历中推断出一些极具灾难性的后果,以至于一碰到这种经历他们就极易溜之大吉。有时候,他们会掩饰自己的行为,表现得就好像临阵脱逃是一种有益的选择一样。

因此,当他们沉湎于回忆,并浮想联翩的时候,其实,他们只是想逃避对他们造成威胁的现实。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在还没有完全丧失其创造力的时候,可能真的会完成一些对社会并非完全无益的事情。许多艺术家就属于这种类型。他们让自己与现实隔绝,在一个充满幻想和憧憬的领域为自己创造另一个不存在任何障碍的世界。这些艺术家是这类人中的例外。这种类型的个体常常在困难面前低头,并遭受着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们害怕每一件事情,害怕每一个人,他们会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认为世界上只有敌意,此外别无其他。

不幸的是,在我们的文明中,他们的态度却常常因为总在别人手中吃苦头而得到强化;很快,他们就会完全丧失对人类美好品质和生活光明一面的信心。这种人所表现出来的最为常见、独有的特征之一,是他们外在的批判态度。有时候这种态度会变得非常突出,以至于他们很快就能看出别人身上最不起眼的缺陷。他们以人性的法官自居,但却从来不为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人做任何有益的事情。他们整天忙着对同伴吹毛求疵、破坏同伴的好事。他们对他人的不信任,会迫使他们采取一种焦虑、犹豫不决的态度,只要一面对某项任务,他们就会开始怀疑、犹豫,就好像他们希望避免任何一个决定一样。如果我们想对这种类型的人做形象的描述,那我们就可以想象他是这样一个人:他举起一只手保护自己,同时用另外一只手蒙住眼睛,这样他就看不见危险了。

这种人还有其他令人不快的性格特征。众所周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人绝不会相信他人。这样一种态度往往会不可避免地发展出嫉妒和贪婪。这些总是心存怀疑的人往往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这意味着他们不愿意为他人带来快乐,也不愿意分享他人的幸福。此外,陌生人的幸福对他们来说几乎就是一种痛苦。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可能凭借一种行之有效而又难以识破的把戏,成功地维持着一种高于他人的优越感。他们不惜一切地想维持自己的优越感,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发展出一种极其复杂的行为模式,以至于乍一看,我们绝不会怀疑他们会对人类怀有一种根本的敌意。

四、古老的心理学流派

确实,一个人在他未曾有意识地认识到这项人性研究所选取的方向时,也能试着去理解人性。常用的方法是:从精神发展的背景中取出单独的一点,然后根据这一点对人进行“分门别类”。比如,我们可以把有些人分为喜欢反思冥想、生活在幻想之中、不了解生活现状的人。与另一种很少反思、几乎从不冥想而整天以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态度忙于解决各种生活问题的人相比,这种类型的人更加难以投入到行动当中。这两种类型的人的确都存在。但是,如果我们认同这种心理学流派,那么,我们的研究将很快就会宣告结束,而且,我们将会像其他心理学家一样,被迫满足于断言:在上述第一种类型的人身上,幻想能力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而在第二种人身上,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对于一门真正的科学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找到更好的概念来说明这些事情是怎样发生的,这些事情是否一定会发生,是否可以避免或缓解这些事情的发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为的、肤浅的分类对于人性的理性研究是不恰当的,即使前面提到的各种类型的人确实存在。

个体心理学抓住了灵魂发展这个根本,精神表现的种种形式就发端于此:在儿童早期就已经开始了。个体心理学已经确立了这样的观念:不管从整体还是从单个看,这些表现形式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感占优势,另一种是对权力的追求更为明显。随着这一论点的提出,个体心理学发现自己掌握了可以根据一个个简单且普遍适用的概念来理解人类的关键。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依据这个关键概念来归类,这个概念有非常广泛的应用领域。不用说,心理学家在观察时适宜采用的谨慎态度和技巧,必须要应用到每一种情况之中。有了这样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我们也就有了一个标准,并且能够举例说明某种精神现象的内容是以社会感为主而掺杂着一点儿对个人权力和声望的追求,还是个人私欲、个人野心占主导而仅仅是在将其超越于环境之上的优越感强加给其承受者时才有用。以此为基础,我们就可以更为清晰地理解之前曾被误解的那些性格特征;而且,也可以根据这些性格特征在整个人格中的位置对它们进行衡量。一旦我们理解了一个人的某种性格特征或行为模式,那么我们同时就掌握了一种工具,可以用来改变个体的行为。

五、气质与内分泌

“气质”这个范畴是精神现象和特征的一个古老分类。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气质”的含义是什么。它指的是一个人思考、言谈或行动的迅速性吗?还是指一个人在处理某项任务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或节奏?稍加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心理学家对于气质本质的解释似乎极不合适。我们必须承认,科学至今还没有能够脱离四种气质类型的概念,这个概念可以追溯到人刚刚开始研究精神生活的古代。这种气质类型的分类方法起始于古希腊,当时希波克拉底将气质分为多血质、胆汁质、抑郁质和黏液质四种,这种分类方法后来被罗马人采用并沿用至今,成为当今心理学中可敬、神圣的遗产。

多血质的人往往对生活充满热情,他们凡事都不怎么往心里去,不会轻易让自己的头上长出白头发;他们凡事都看到令人愉悦的、最为美好的一面;他们在该伤心时伤心,但不会因此崩溃;他们能够体验到幸福事件所带来的快乐,但不会欣喜若狂而神智错乱。一项对这些个体的细致描述表明,他们大体上是健康的人,在他们身上不存在大的问题。而对其他三种类型的人,我们则不能下这样的断言。

在一本古老的诗作中,对胆汁质的人是这样描述的:他们是会将挡住其道路的石头狠命踢开的人。而多血质的人通常会优哉悠哉地绕过这块石头。用个体心理学的话来说,胆汁质的人对权力的追求欲望非常强烈,以至于他会从事一些更为猛烈、剧烈的活动。这种类型的人给人的感觉是不论在什么时候他都不得不去证明自己的权力。他只对用直截了当的攻击性方法来战胜一切障碍感兴趣。事实上,这些个体较为强烈的活动通常在童年早期就开始出现了,那个时候,他们缺乏权力感,必须要不断地证明其权力的存在。

抑郁质的人则给人完全不同的印象。还是用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个比喻来说,抑郁质的人一看到石头,就会记起自己所有的罪过,并开始郁郁沉思,伤怀旧事,然后转头走开。个体心理学认为,这种人完全就是对什么事情都犹豫不决的神经症患者,他们不相信自己能够克服困难或取得成功,他们不喜欢冒险,宁愿原地踏步也不向目标挺进;如果这样的人确实往前迈步的话,他的一举一动也会极其小心谨慎。在他的生活中,怀疑扮演着主要的角色。这种人考虑更多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而这最终会使他不可能再找到与生活的恰当联系。他总是因为自己的忧虑而意志消沉,以至于他的眼睛只盯着过去看,或者把自己的时间都花在徒劳的内省中。

总的来说,黏液质的人是生活的门外客。他收集各种印象,但从不从中推断出合适的结论。没有任何东西能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几乎对一切都不感兴趣,他也不交朋友。简言之,他几乎与生活没有任何关联。在这四种气质类型的人中,他很可能是离生活事务最远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多血质的人才可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然而,我们很难找到界定得一清二楚的气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面对的都是一种或多种气质的混合型,而仅这一点就使得气质学说丧失了其所有价值。这些“类型”和“气质”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我们常常发现,一种气质会融合进另一种气质里,就像有的人小时候属于多血质的个体,长大后成了抑郁质类型的人,而最后往往以黏液质气质终其一生。多血质的人似乎在儿童期很少体验到自卑感,重要的身体缺陷最少,而且不易烦躁恼怒,其结果是他能平静地发展,对生活有一定程度的热爱,这使得他能够以稳健的步伐迈向生活。

在这一点上,科学向气质学说提出了挑战,宣称:“气质取决于内分泌腺[1]。”医学科学的一项最新发展,是对内分泌之重要性的承认。内分泌腺包括甲状腺、脑垂体、肾上腺、甲状旁腺、胰腺、睾丸和卵巢中的间质腺及其他一些组织学结构,对于这些内分泌腺的功能,我们只有模糊的了解。这些内分泌腺没有导管,而只能将它们的分泌物直接输入血液。

人们普遍认为,所有器官和组织的生长和活动都会受到这些被血液带进每一个身体细胞的内分泌物的影响。这些内分泌物起着活化剂和解毒剂的作用,它们对生命而言至关重要,但这些内分泌腺的完整意义,我们至今依然不得而知。整个关于内分泌的科学才刚刚起步,有关内分泌物之功能的确切事实还很少。但既然这门年轻的科学已经得到了认可,并已经在尝试指引有关性格和气质的心理学思想的发展方向,以及有研究断言这些内分泌物对性格和气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那么,我们就必须对此再做一些更为深入的探讨。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重要的异议。如果我们观察一种真实的疾病,如呆小病(患上这种疾病的人,甲状腺往往缺乏活力),那我们肯定也会发现一些精神现象与黏液质个体的表现极其相似。这些人看起来肿胀虚胖,头发长得看起来很不健康,他们的皮肤特别粗糙,行动极其缓慢,显得无精打采。他们的精神敏感性显著降低,创造性几乎消失殆尽。

现在,如果拿这个病例与我们所说的黏液质的实例作比较的话(尽管在黏液质类型的人身上并不存在任何可证实的病理性变化),我们会看到两个完全不同的画面,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特征。因此,我们可以说,从表面上看,甲状腺分泌物中似乎存在着某种能帮助维持恰当的精神功能的东西;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病理性气质就是由于这种甲状腺分泌物的缺乏而产生的。

病理性黏液质类型和我们习惯上所说的黏液质类型完全不同;凭借个体以前的心理发展经历,心理学意义上的黏液质性格、气质与病理学意义上的黏液质就可以区别开来。作为心理学家所感兴趣的黏液质类型的人绝不是静态的个体。我们常常会惊讶地发现,他们有时候会做出非常深刻、强烈的反应。没有哪个黏液质类型的人会一辈子都是黏液质。我们将会认识到,他的气质只是一种人为的外壳、一种防御机制(可以想象,他可能已经因此而在生活中形成了一种由气质所决定的倾向),这种防御机制是过分敏感的人为自己营造的,对他来说,这是一座将自己与外部世界隔开的堡垒。黏液质气质是一种防御机制,是一种对生活挑战所做出的意味深长的反应,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与甲状腺分泌完全不足的呆小病患者所表现出来的毫无意义的迟缓、懒散、不适应完全不同。

甚至在那些看似完全由于甲状腺分泌缺乏而导致形成黏液质气质的病例中,这一有重要意义的反对意见也没有被推翻。整个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事实上,真正利害攸关的是一连串复杂的原因和目的、一整套器官活动再加上外在影响,而这些会导致自卑感的产生。一些有可能形成黏液质气质的个体,会因为这种自卑感而发展出黏液质的气质,因为他可以借此来保护自己免受任何伤他个人自尊的、令人不快的侮辱和伤害。但是,这仅仅意味着我们在此专门讨论的只不过是我们前面总体谈论过的类型中的一种。在这里,甲状腺的缺乏是一种特殊的器官缺陷,其结果对个体而言非常重要。这种器官缺陷往往会导致个体产生一种更为扭曲的生活态度,他常常会用一些精神伎俩来获得补偿,黏液质气质便是一种众所周知的精神伎俩。

当我们将内分泌的其他异常情况也纳入考虑的范围,并分析它们所属的气质类型时,我们便可以更进一步证实我们的观念。因此,有的人甲状腺分泌过多,如患巴西多氏病(Basedow’s disease)或甲状腺肿大的人。这种疾病的身体症状是病人心跳过速、脉搏过高、眼球突出、甲状腺肿大,病人或多或少还有些手脚颤抖的倾向,尤其是双手会不停地发抖。这样的病人很容易出汗,胃肠器官经常会因甲状腺分泌对胰腺所产生的一些次生影响而超负荷工作。他们极为敏感,易于动怒,明显地表现出一些特征:性急、易怒、手脚颤抖,还经常伴有明显的焦虑状态。典型的突眼性甲状腺肿大患者的表现显然就是过于焦虑的个体表现出来的情况。

不过,要说这与心理学意义上的焦虑表现完全相同,则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们在突眼性甲状腺肿大患者身上所看到的心理现象、焦虑状态、无力从事一些特定的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容易疲劳、极度虚弱等,不仅受到一些精神原因的制约,同时也受到一些器官原因的限制。对比一下急性焦虑神经症患者,我们就会看到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别。那些由于甲状腺功能亢进而精神过于兴奋的人,他们的性格是由于慢性中毒而造成的,可以说他们是喝了太多甲状腺分泌物而中毒的,与他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另一类完全不同的人,这些人容易激动,做事草率,敏感焦虑,他们的状态完全是由于以前的精神经历所决定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个体在行为上无疑会表现出相似之处,但他的活动缺少作为性格和气质之基本标志的计划性和目的性。

在此,我们还必须讨论一下其他的内分泌腺。各种内分泌腺发展与睾丸和卵巢发展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2]。我们的观点是:只要是内分泌腺反常的人,其生殖腺或性腺也一定反常。这个论点已经成了生物学研究的基本信条之一。对于这些缺陷间的特殊依存性,以及它们为什么会同时出现的原因,我们至今还不能完全确定。在这些内分泌腺有器质性缺陷的病例中,我们也会得出在其他一些器质性缺陷中可以推断出的相同结论。生殖腺异常的人,往往存在一些器质性缺陷,他们较难适应生活,这导致结果是必须找到更多的精神伎俩和防御机制来帮助他适应。

一些热衷于内分泌腺研究的人已经让我们有了这样的预期,即性格和气质完全取决于性腺的内分泌物。不过,睾丸和卵巢的腺素出现严重反常的情况十分少见,存在病理性恶化的病例也十分少见。没有哪种特殊的精神习性与性腺功能的缺陷有直接的关系,它们很少发端于性腺方面的一些特殊疾病;我们还没有找到有力可信的医学根据来证明性格的内分泌基础(内分泌学家就曾断言过性格的内分泌基础)。维持生物体之生命力所必需的某些刺激来源于性腺,而且这些刺激可以决定儿童在其环境中的地位,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是,这些刺激也可能来源于别的器官,而且也不一定就是某一特定精神机构的基础。

鉴于对人做出评估是一件艰难而又微妙的事情,犯下一个错误就有可能生死攸关,因此,我们必须在这里提出警告。那些具有先天性器官缺陷的儿童,极易受到**从而获得一些特殊的精神把戏和诡计来作为补偿。但是这种发展某一特殊精神结构的**是可以克服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没有哪个器官一定会无可挽回地强迫个体采取某种特定的生活态度。器官的缺陷可能会让他灰心沮丧,但这是另外一回事。与我们刚刚提到的相类似的观点之所以可以存在,仅仅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曾试图消除具有器官缺陷的儿童在其精神发展中所出现的一些障碍。人们已经允许他们犯错,因为他们有缺陷;人们已经对他们进行分析和观察,但却没有人试图帮助他们或激励他们!在个体心理学的经验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位置心理学或背景心理学(positional or contextual psychology)将由于它在这一方面的观点而证明其正确性,并将使现有的气质心理学或体质心理学(dispositional or constitutional psychology)变得黯然失色。

六、综述

在我们对单一的性格特征进行进一步的思考之前,让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前面已经讨论过的诸要点。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重要的论点:仅仅考察从整个精神背景和关系中脱离出来的孤立现象,是不可能学会理解人性的。要想理解人性,我们必须对至少两种在时间上尽可能分割开来的现象进行比较,并将它们在一个统一的行为模式内联系起来。这一特定的方法已被证明非常有效;它让我们可以收集一堆完整的印象,并通过系统的安排将其浓缩成一种对性格的合理评价。如果我们以孤立的现象作为判断的基础,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自己面临着与其他心理学家及教师同样的困扰,并因此而必须使用那些已被我们证明为无用、无效的传统标准。不过,如果我们能成功地获得一些点来用我们的体系对其施加影响,并把这些点连接成一个单独的模式,那么,我们就得到了一个力线明显的体系,而且,它对人的清晰的单元评估将颇有价值。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算有了坚实的科学基础。对某一个个体更进一步的熟悉了解,必定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或修正我们对他的判断。因此,在试图做出某种教育修正之前,我们必须根据这个体系,使自己对即将接受教育的个体有清楚明确的认识。

为了形成这样一个体系,我们对各种方法和手段都进行了讨论,并以自己经历过的现象或我们要求任何正常人都要去经历的现象作为例证来加以说明。此外,我们还坚持认为,我们所创立的这个体系绝不能缺少一个因素,那就是社会因素。仅仅观察个体的精神生活现象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始终关注精神生活现象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对我们的社会生活来说,最为重要、最有价值的基本论点是:一个人的性格绝不是道德判断的基础,而是这个人对待他的环境的态度,以及他与所处社会之关系的表征。

在详尽阐述这些观点时,我们发现了两个普遍的人类现象。第一个是普遍存在将人与人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感;这种社会感是我们的文明中所有伟大成就的基础。社会感是我们可以用来有效地评估精神生活现象的唯一标准,它使得我们可以断定任何一个个体能获得的社会感的总量。当知道了一个人对待社会的态度,知道了他表现人类同伴关系的方式,知道了他使自己的生活变得硕果累累、充满活力的方式,我们就可以获得一种关于他灵魂的立体印象。之后,我们发现了评估性格的另一个标准:那些与社会感最为对立的力量是追求个人权力和个人优越感的倾向。有了这样两种观点,我们便能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受到其社会感发展的相对程度的制约,同时还受到对个人权力扩张之追求的限制,而这两种倾向总是彼此对立。这是一个动态的游戏,是一个力量的平行四边形,它的外在表现就是我们所谓的性格。

[1] Cf. Kretschmer’s Character and Temperament—Berlin 1921.

[2] Cf. Alfred Adler,Organ Inferiority and Its Psychic Compensation—Adler,Studie uber die Minderwertigkeit von Organ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