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过往

兴致勃勃要问人话的是她夏璎,问出个最简单有力的答案后,退缩的也是她夏璎。

乐正劭对她的反应饶有兴致。

“怎么夏工?不敢知道更多了?”

夏璎沉默一阵,诚实说:“嗯。因为我预感是更不令人高兴的故事。”

乐正劭停顿,他太久未曾向人提起来到佤邦前的过去,现在回想,就像是上辈子的事,略有恍惚,又历历在目。

他笑笑:“毕竟活了三十年了,怎么可能都是多高兴的事?”

夏璎不能再赞同,喝了口牛奶,仰头,明媚的阳光透过树叶在她脸颊映出斑驳树影,有一抹湿润在眼角晕开。

“是啊,三十年这么长,高兴、快乐的事,对我来说小概率事件。”

乐正劭沉默了许久,说:“谁的快乐都不会长久,快乐其实只是一瞬间的状态,如果一个人一直快乐……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这种人吧。”

“是吗?”夏璎擦擦眼角,看向他。

从小到大她的成绩名列前茅,跟着父母也算见过大千世界,却从没有一个人,一本书,一场考试,要她思考这种类似哲学的问题。

她就这么看着,他的笑容在眼下这宁静的清晨格外不真实。

终是,他招了招手,说:“还愣着?进来吃早饭。”

乐正劭准备的早餐丰盛,稀粥,培根,煎鸡蛋,一叠不知名的青菜拌菜。

夏璎吃的香,立马精神百倍。

乐正劭不由分说拉她上楼,让她脱掉衬衫,换回为她洗好的衣服,夏璎一阵想笑。

乐正劭开车,两人在市里转悠一圈,没有特定计划,路过哪里,只要夏璎感兴趣的,便停下车来,进去逛逛。

邦康发展水平不予置评,夏璎在这里总是有种恍然感,仿佛时光倒退回中国几十年前,然而面对陈旧落后勉强称做“城市”的地方,和忙碌疲倦的身影,让人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印象最深的要数市里最显眼的大金塔了,车子停下,乐正劭带她进寺庙,白墙金塔,尖顶高耸,巍峨壮阔,清风略过时,夏璎的心豁然平静。

路过一处亭子,有处阴凉,两人坐下休息,喝了口水。

看眼时间,不过正午,只能说明这座城市太过袖珍。

这一路,夏璎心情复杂,倘若论宜居,实在不懂乐正劭是怎么在这里待这么多年的?怎么适应?怎么忍受?毕竟国内的生活水平与之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以后呢?永远无法回国吗?那她呢?

夏璎坐下来,从包里拿出他送的那把短枪,很重,但她出门时会一直背着。

乐正劭坐在她对面,大手像揉小宠物一样,落在她头顶:“表现不错。”

夏璎摩挲枪柄:“你说,这把枪,杀过人吗?”

乐正劭一顿,手放下来,肯定地说:“有七成可能杀过。”

夏璎深吸口气:“你是为什么……愿意在这种环境下生活?嗯……对了,你还和普通的佤邦人民不一样,你是和联合军有密切交往的人,要枪林弹雨,随时没命?为什么呢?乐正劭,你要选择这种生活?”

她的困惑,乐正劭非常能理解,下意识摸了下裤子口袋,什么都没摸到,索性这么叉着。

“如果我说,最开始是偶然呢?偶然渐渐成了平常,而现在……”他若有所思,目光坚定,“成了必然。”

夏璎料到,他的人生一定不平坦,就像他自己所说,三十年了,时间的跨度在这,有谁真正过的一帆风顺?

乐正劭不必等她发问,说:“我有一个妹妹,比我小八岁……”

夏璎喃喃:“和也那一般大……”

乐正劭苦笑:“对啊,一般大,要是她还活着。”

夏璎感到太阳穴发紧,险些眩晕。

“……她……”

“十二年前……死了。”乐正劭面色冷峻,眉间仿佛一刹那起了厚厚的浓雾,“被继父家暴致死,她才十岁,十岁……那时候我也不懂,为什么我要遭遇这么痛苦的事,我母亲一直瞒着我,直到我察觉不对劲,从学校跑回家,我的妹妹,就这么消失了……我反复问我母亲才知道她是被继父打成重伤,送医不治去世的……我没顾母亲阻拦,找到继父工作的工地……他在工地十六楼上干活,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把他狠狠踹下去,摔个粉碎……”

夏璎胆战心惊,她好像猜到了,他的“回不去”是什么意思。

“可是我妈跟了上来,她拦着我,让我想想将来,不愿意我的前途毁于一旦……我记得那时候,我连续哭了三天,哭的头疼,对她大吼大叫,责怪她没有照顾好妹妹,根本不配当妈,我妈差点跪在我面前,求我不要冲动,我没管她,和我继父拼命……拼到最后,他终于体力不敌我,在他杀死我之前,像铅条一样掉了下去,和我想象的一样,摔得碎了一地……我以为做了一场噩梦,等我晕倒醒来时发现,都是真的……”

说到极痛楚之处,他有些发颤,时间逝去,可到底是人非草木。

“对不起……”夏璎不知所措地按了下他的手臂,被那衬衫下紧绷的触感吓了一跳。

他闭了会眼睛,摇摇头,冰冷的手指拾下她的手,继续说:“法院当时判了防卫过当,因为我还有三个月满十八岁,判我五年刑期……我在监狱里度过第二个年头时,母亲去世了,癌症。”

夏璎再说不出话,鼻间充满酸楚,眼泪充满眼眶,忍也忍不住。

她后悔极了,每一次记起伤痛,对他来说大概都如同再一次经历当时的情景,她太明白那种感受,反复鞭挞、体味,是如何的令人绝望。

至亲相继离开,那定是人生中最痛的时候,夏璎多想穿越时光,去到十八岁的乐正劭身边,抱紧痛哭的他。

乐正劭仍旧轻描淡写,好像在讲述其他人的故事:“监狱中的时间过的很快,第四年七个月,我的大学同学都毕业了,我也表现良好提前出狱……说是偶然,因为出狱后我无法再留下,刚好狱友偷渡到掸邦做生意,我就和他一起去了。那几年两地交火频繁,如你所说,真正的枪林弹雨……再之后,做生意过程中我结识了提尼将军,辗转入伍联合军……当然军营里的生活不过是另一座意义上的监狱,而且会随时没命那种。”

乐正劭轻轻笑了笑,擦去夏璎脸颊的泪水:“现实,要比电影里的情节凶险一百倍,关键的是,没有快退键,更没有退出键。生死、命运在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下就会改变。我见了太多死亡,反而觉得死没有那么可怕,人生的尽头都是死亡,谁也无法避免,不过有早有晚,既然早晚都是死,为什么着急死?要活的尽了,再去死也不迟。所以我要活,每次枪林弹雨,我都要保命,要活着,要看看老天爷还会把什么安排给我……”

夏璎听的入神,满心满眼里都是乐正劭。

像是终于拨开黑夜之中的云雾,阳光化作耀眼的精灵在肆意跳跃,他不再那般神秘、高高在上,他是个有血有肉、有痛楚、有弱点的普通人,甚至那些常人无法承受的苦厄过往,不禁令她心生怜悯。

关于死亡,她的概念里便是代表解脱和轻松,自己若是死了,不必被噩梦纠缠,不必被逼着做一件又一件身不由己的事,不必对父母听之任之……死亡,更是她有生以来最后倔强的反抗。

可是乐正劭说的没错,那么多人想要活着,战争中的人,身患绝症的人,意外离世的人,死神若是想带走谁,男女老少,无一例外。她已身在命运谷底,死了终是尽头,若有幸还有几十年的日子,何不试着活着?

活着……活着……

夏璎眼前被泪水模糊,一双臂膀将她揽进怀中,她稳稳地靠着,两人挨近的心跳清晰可闻,还有股阳光的味道,拂面微风的触感,第一次,和乐正劭的亲密变得无比真实起来。

她想,她临死前回顾往昔一生,必定是他给的这个温暖平静的拥抱最值得留恋。

“夏璎……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无论发生什么,你可以来找我,一定珍惜自己。”

乐正劭摩挲她的肩头,要她抬头看他,眼里是诚挚的恳求。

对,是恳求。他竟恳求她,要珍惜她自己。

夏璎埋进男人炽热的怀里,许久许久——

快至傍晚,两人出城,沿崎岖不平的山路驶回矿上。

车子路过山脚下尤塌姐姐家的饭馆,一片冷清,门可罗雀,夏璎顿感恍若隔世。

也许之前,夏璎会要求乐正劭将车子停在这停下即可,再向上,矿里车来车往,免不得被看见,传些闲话。

而今天,她不想再理会任何,只是一件小事,她也受够了处处小心做人,处处咬牙隐忍。

军车大摇大摆开进了办公楼前,夏璎跳下车,和乐正劭正道别,董老头来了电话,夏璎还是有一刹的心虚,随后不容思考,先接起电话。

“凶手抓到了,你来会议室一趟,需要你来认人。”

董老头说这话时无多寒暄,语气冷峻,夏璎推测,一定是有联合军人在他身边。

夏璎下意识看向乐正劭,他似乎对此一点都不惊讶。

她连忙答应下来,正准备进门上楼,想了想,退回来几步,对他粲然一笑,柔柔地说:“乐正劭,我答应你了。”

乐正劭表情微动,柔和又欣然,点点头。

夏璎一下子甩开沉重,雀跃得像只欢乐的小鸟,离开面前,乐正劭一直望着她的身影消失,半晌后才开车离开。

宿舍窗前,叶朝旭将这一幕从头至尾看了去,眉头紧皱,拳头如石头般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