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诗人白居易擅写叙事诗,并常以叙事的方式向人们表达感悟,传达道理,揭露现实。

唐元和元年(805年)至元和二年(806年)间,白居易在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任县尉一职。县尉的官职不高,但享有的俸禄也足以保证他衣食无忧。农忙时节,白居易因职责所在,负责征收捐税一事,然而当他来到田间,看到农民们如此辛劳,却难以饱腹,又有农家为缴税而无田可种,无米可炊,不得不在田间捡取别人掉落的麦穗时,他不由得产生了深深的自责。

白居易向来懂得体察民间疾苦,并对劳苦百姓心存同情。即便为官,即便官场黑暗,他也从未丧失良知。在《观刈麦》一诗中,他用简单的笔墨描写了割麦者与拾麦者在盛夏时节的生活状况,同时也将农民和自己的心情刻画得十分真切。

《观刈麦》是一首讽喻诗,该诗结构自然、层次清晰,通过描写麦子收获时节,农民在田间忙碌的景象,衬托出农民的生活艰难,以及官家的坐享其成。在诗中,诗人将一位农妇的生活与自己的生活进行对比,进而发出“今我何功德”的感叹,以及“念此自私愧,尽日不能忘”的叹息。

白居易的诗中总是蕴含丰富的情感,这是因为他每次作诗前都会用心观察,用心感受。在《观刈麦》中,他先写自己亲眼所见,分别以农夫、农妇和孩童为对象,描写了割麦时节田间地头的景象;然后由表及内,根据农民的行为揣摩出了农民的心理,写出了农民们此时的心声;之后将视角转向一位拾麦子的农妇,写出农妇拾麦的原因;最后将笔锋转到自己身上,写此情此景对自己的触动,表达自己心中的怜悯,以及对繁重租税的不满,揭示诗的主题。这种既写事,又写心的写作手法营造出了一种完美的统一性,比单纯的抒情诗更加震撼人心。

观刈麦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农民们一年到头几乎都在忙着干农活,抽不出时间休息。每年到了五月,他们都会加倍地繁忙。到了夜里,有暖暖的南风吹来,吹熟了地里的小麦,令麦地里一片金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男人们在南山冈中辛勤地劳作,女人们便用竹篮装好食物,去田间给他们送饭。小孩子也没有闲着,他们提起盛满汤水和米酒的水壶,跟着母亲一起前往。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地面散发着层层热气,脚踩在上面,热得如同被熏蒸一般。火热的阳光烤在脊背上。劳作到精疲力竭,也就感觉不到酷热了,只是格外地珍惜夏日里能有这么长的白天。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背傍。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我又见到一位贫苦的农妇,她抱着孩子跟在其他人身旁。她的右手里握着捡来的麦穗,左手臂上挂着一个破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她讲述了自己的情况,周围的人听过之后无不悲伤。原来只为了有钱能缴税,她家的田地全都卖光了,如今无田可种,只能靠捡些别人掉的麦穗,勉强填充一下饥饿的肚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听闻此言,我的心中惭愧万分。我从来没有做过农活,不曾体验过他们这般的辛苦,却每年都有三百石的俸禄,年终岁尾时家里还能有余粮。难道我积过什么功德吗?我越想心中越感到惭愧,这种惭愧在我心中久久缠绕,让我整日整夜地无法遗忘。

将一些不合常理的心态置于特定的环境下,我们才会发现那些看似“不合理”的心态背后其实隐藏着太多的无奈,对现实的无奈,对处境的无奈,对制度的无奈。在封建社会,一人之力太过微薄,无法改变社会,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地位,于是无力保护自己,只能任由统治阶级剥削。无奈之下,他们只能产生一些“不合理”的渴望。就如同诗中的农民,即便骄阳似火,将脊背晒破了皮,将整个人热得气喘吁吁,仍会期望日照的时间可以再长一些。

因为日照的时间长了,他们也就可以多做一些农活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善良的农民们不停地透支着体力,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却过着最艰难的日子。反观那些朝廷官员,既不劳作,也无功德,居然还可以享受着丰厚的俸禄,每日丰衣足食。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农民和这样的官员都极为普遍,却没有几人会像白居易一样深思背后的原因,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今日有一位拾麦的妇人,明日就可能有一群拾麦的妇人;今日有一户农民因缴重税而失掉田地,明日就会有更多户农民因缴重税而失掉田地。

应当“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的人太多了,只可惜真正会如此去想的人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