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朱元璋这个人,其实大家对他还是挺有好感的。

为什么呢?

因为,中国历史上,能够以平民身份做了皇帝,还开创了一个太平盛世的人,一个是刘邦,一个就是朱元璋。人家刘邦最起码还是亭长,做过小公务员。

但是朱元璋小时候当过和尚,还当过乞丐,那是真正的从平民成长起来的皇帝。他深深地知道百姓的苦难,所以做的很多事情都有点为民做主的意思,和那些平时作威作福的皇帝不太一样。

而朱元璋在法律方面的贡献,也非常大,他最著名的法律贡献,不过他钦定的一个法律特辑叫《大诰》。

什么叫大诰呢?

大诰是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位时的一种特别的刑事法规。朱元璋为了从重处理犯罪特别是官吏犯罪,就将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汇总,再加上就案而发的言论,合成一种训诫天下臣民必须严格遵守的刑事特别法。

大诰在中国历史上是普及最广泛的一种法律,朱元璋要求每家每户都给发一本。

那要是过去不认识字的咋办?

这个问题人家朱元璋早想到了,他设置了专门的法制学习班!有专人讲解。不仅如此,科举考试中会涉猎《明大诰》内容,也就是说想考公务员,不看大诰你就过不去!那阵只要主观题,选择题统统没有,想蒙都蒙不过去!

到了朱元璋统治晚期,他认为国家治理大有成效,于是将大诰中的很多内容并入了其他法规里边,同时也废除了使用过的法外酷刑。在朱元璋死后,大诰基本上没有了法律效力,但是大诰一直没人敢说这东西废止了。

明朝末年时,如果有人家还保存有大诰,因为朱元璋就规定,谁家里有大诰的,犯罪可以减轻一等处罚。这简直是优惠大减价外加还返券!

朱元璋搞大诰的目的,就是发动群众反贪,让老百姓知道这些当官的也有人能治他们。下边咱们来讲个故事啊!

常熟县农民陈寿六就是大明帝国最耀眼的反腐明星。

这位老实巴交的江苏农民,平日里总受当地县吏顾英的迫害。据说这个顾英不只是迫害陈寿六一个人,他鱼肉百姓,弄得民不聊生。忍无可忍的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顾英绑起来,手持皇帝朱元璋亲自编写的《大诰》,来到京城告御状。朱元璋很欣赏陈寿六的行为,赏给他20锭银钞(大略相当于今天几千块人民币),又赐给三人各两件衣服,还免除了陈寿六三年的徭役。然后,皇帝下达谕旨,将此事通报全国,予以表彰。

在表彰文件里,朱元璋说:如果有人敢罗织罪名,搬弄是非,扰害陈寿六,我就将他族诛!当然,如果陈寿六自己仗恃着我的名头而横行不法,为非乡里,也同样罪不容赦;但是,陈寿六若有过失,地方官员无权作出决断,必须将他召到京城,由我亲自审理。末了,朱元璋感慨万千地说道:这个陈寿六真是天下少有。

于是,陈寿六一下子就成了全国数千万农民的光辉榜样,成了直接归朱元璋领导的御用农民。

陈寿六的故事,只是洪武年间上千万类似案例中较为突出的一例而已。洪武十八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条驿道上,几乎时时刻刻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百姓们三五成群,或者百十为伍,带着干粮,押着几个手脚绑得结结实实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驾着破驴车匆匆赶路。遇到关口有官员盘查,他们就会从怀里掏出一至四本金黄色封皮的小册子,就是大诰了。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官员们见到这些小册子,会立刻收起威风,点头哈腰,恭请这些“大爷”们赶快过关。

朱元璋觉得,这个势头不错,干脆又补充了不少条款,来了个修订加强版的《大诰二编》。

《大诰二编》规定,如果百姓们抓污吏上京,当局会拒绝给他们“路引”(介绍信、通行证之类的公文),就将治地方当局的官员以重罪论处。一句话,只要各处关口要津查问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拦,否则一律杀头!

有读者就会问,这样的制度也有缺点啊,比如着老百姓就是看哪个官员不顺眼,就想找那个官员麻烦怎么办?

这个朱元璋早想到了。朱元璋不只看到了贪吏这一面,同时也注意到了官员。所以他还补充道:“各地方的廉洁官员,能够为百姓造福的,当地百姓肯定知道。这些清官、好官,如果被恶人中伤诬告,栽赃陷害,朝廷一时失察,朕允许当地百姓,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上千人,岁末的时候一起到京城来找我,向我当面详细奏报。朕必然做到为善者嘉奖,为恶者严惩。”

说到今天,反腐被习近平主席列为了一等大事来抓,习主席说反腐败必须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地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地反腐败运动才是根治腐败的必由之路。离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而反腐也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条例,把权力关在法律的牢笼中,让官员们不敢轻易触碰法律,这才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