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同病相怜

已经进入秋季,这个西部城市的夜晚冰凉如水,街上除了来来往往的车辆之外,行人并不多,郑建江见郑刚一路上只顾盯着那些穿着民族服装的男女观看,就笑道:“缠头有什么好看的,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缠头?”

郑刚笑道:“真是第一次见,如果你不说这是哈密,我还以为自己到了阿拉伯呢。这些就是维族人吧。”

郑建江撇撇嘴说道:“我们都叫他们缠头,你想看的话,等到了我家那边全是这样的人,走,我带你去吃手抓肉。”

这天晚上,郑刚沉浸在身处异国情调的兴奋之中,暂时忘记了张彩霞,由于这里远离自己的家乡,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名身负重案的在逃犯。他津津有味地吃着当地的美食,和郑建江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一边听他讲些当地的风俗民情,最后就有点晕头转向了。

郑建江的酒量极大,在此之前郑刚还没有见过如此豪饮的人,两人在回宾馆的路上,郑建江又从一个小商店里买了十瓶啤酒说是回房间要继续喝。

“兄弟,你为怎么没问问我坐了六年牢的原因?”等到三四瓶啤酒下肚以后,郑建江终于有了一点醉意。

“有什么好问的?看老哥的样子肯定不会是强暴妇女和盗窃,除了这两样,干什么还不是为了生存?”郑刚毕竟是在里面待过一段时间的人,知道在那里面最让人看不起的就是强行上女人和盗窃犯,最吃香的就是自己这样的贪污犯,所以才有此一说。

郑建江从**抬起头来奇怪地看了郑刚一眼,随即又一头倒在**,叹了口气,愤愤地说道:“我他妈的这辈子活的真窝囊。”

郑刚盼着郑建江说下去,可见他又是半天没声音,还以为他睡着了,于是说道:“老哥若是不介意就给兄弟说说。”

好一会儿,那边才传来郑建江的声音,语调中带着无限的忧伤。

“我年轻的时候在新疆阿勒泰当兵,在那个地方当兵可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浪漫,长年都待在积雪不化的深山里面,别说女人了,就连母猪都没见过,我在那里一待就是四年,简直憋坏了,终于熬到复员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六岁。可怜我连女人的滋味都没有尝到过……”

郑刚听着郑建江的话不禁想起了张妍,怎么世上的所有不幸好像都是从女人开始的,如果这世上没有了女人,男人们是生活得很幸福还是将更加痛苦。

“我当兵前喜欢一个同班的女孩,她叫孙小芝,住在我的邻村。”郑建江继续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

“我们那时很纯洁,最出轨的动作也就是拉拉手而已,不过,我去当兵的时候,我看见她哭了,几年来我就一直想着她。

所以我复员回来顾不上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到她家里看看她结婚没有,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个星期一,正是田野里瓜蛋子金黄的季节。

我在她家里找见了她,当时我们两个人就那么傻傻的互相看着,看着看着,也不知是谁主动,反正我们就抱在了一起,我那时也昏了头,什么也不顾了,就那样,我把她上了……”

郑刚忽然呲地一声笑出来,随即又感到自己太孟浪,连忙掩饰道:“大哥,你真猛。”

郑建江好像并不用在意,自嘲道:“我真是憋坏了,完事以后,我才知道,小芝已经和同村的的建林好上了,她们准备当年就要结婚,那个建林我也认识,他已经上过小芝了,不过我也不在乎,只要小芝愿意和我结婚就行。后来,小芝经不起我的软泡硬磨终于答应了,不过,她让我自己去对建林说这件事情。”

“你的女朋被别人上了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郑刚忽然打断郑建江的话问道。

他似乎有点不相信,居然会有这样的男人,自己当初就是因为怀疑张妍被尚平睡过,所以才心理不正常的。

“那也不能怪她呀,她年龄也不小了,再说,我当了几年兵连封信都没有给她写过,我要的只是她的心。”

不错,人家是事出有因,从那女人第一次和郑建江见面就半推半就的样子来看,她的心里自然没有忘记这个男人,心还在他的身上。

而自己那个婆娘就不一样了,不但把第一次给了那个王八蛋,一颗心也扑在了他身上,那天如果不是自己雄性大发,她哪能和自己结婚呢。

想着这些,郑刚心里就堵得慌,酒劲也在肚子里发作起来,呼哧呼哧直喘,忍不住爬起身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咕嘟咕嘟地一口喝干了。

郑建江从**坐起来,疑惑地看了郑刚一眼,不解道:“怎么?兄弟难道也有什么伤心事。”

郑刚心中一动,掩饰道:“老哥,后来怎么样?那个……建林,他难道心甘情愿把女朋友让给你?”

“他当然不愿意,我那天约他出来喝酒,后来就把小芝的意思告诉他了,开始他不信,后来我干脆就告诉他我已经把小芝给上了,他就用酒瓶子在我头上开了个口子。不过,从此就没有再去纠缠过她。”

郑刚心想,这倒是巧了,尚平那个王八蛋为了张妍也曾经给老子的头上开过口子,可他比那个建林可龌龊多了,表面上虽然没有再纠缠过张妍,可暗地里谁知道两个人搞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名堂,要不然老子刚出事,两人就迫不及待地钻了一个被窝。

“那个建林倒是一条汉子,那后来你就和小芝结婚了?”

郑建江叹口气道:“三个月后我们就偷偷登记了,可并没有举办婚礼,那时候我的父亲已经过世,家里只有一个弟弟和母亲,我当时刚当兵回来,哪里有钱办婚礼?

所以,小芝的父母说等我攒够了钱才会让小芝过门呢,开始的时候,我也就在当地县城找点零时工做做,挣的那点钱还养活不了自己,后来小芝告诉我说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我心里那个急呀!”

郑刚打断郑建江问道:“她父母问你要多少钱?”

“两万。我们那里很穷,连借都借不到,后来,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告诉我,想赚钱就得到大城市去,运气好的话一年就能挣几万,我就决定去上海碰碰运气,一年以后不管是否挣到钱都回来。”

郑刚没想到新疆这个地方这么穷,按道理说女方家要两万块钱的彩礼并不多,可郑建江都拿不出来,竟然要大老远地跑到上海去,怪不得城里面会有这么多的农民工呢。

“那你的孩子怎么办,小芝不是怀孕了吗?”

郑建江灌下一杯啤酒继续道:“我也是但心那孩子,可小芝说反正已经领了证,孩子是合法的,她让我放心去,挣了钱赶紧回来结婚,于是,我一咬牙就去了上海,可谁知道这一去就是六年。”

郑建江躺在**,两眼直愣愣地盯着天花板,继续回忆着在上海的打工经历。

“到上海的时候,我口袋里面只剩下二百块钱了,十几天都没有找到工作,上海的火车站,外滩的椅子,公园里的草地我都睡过,每天只吃两个大饼,那段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可一想到小芝和他肚子里的孩子,我急的直上火,长了一嘴的水泡。

后来终于在一个地方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可每个月只有一千来块钱,我就是不吃不喝一年也凑不够两万呀。有一天有位保安告诉我,说是有家什么俱乐部正在招陪练,一个小时就能挣二十块,只要能挨揍就行。”

郑刚听说过这种地方,实际上就是有钱人玩的一种游戏,他隐隐觉得郑建江的悲惨命运将从他的陪练开始。果然,郑建江忧郁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去那里一看,原来就是一些男男女女吃饱了没事干,找点开心罢了。我当时就决定做这份工作,我的身体很好,在部队的时候抗打击能力很强,那些花花公子不过是些花拳绣腿,再说,为了小芝和孩子,只要打不死就行。”

“你肯定是碰见高人了吧。”郑刚插嘴道。

“什么高人,我在那里上了一个月的班,每天陪练三个小时,除了一点皮外伤,根本就没有发生伤筋动骨的事情,当时我还暗自高兴,觉得这钱来得容易。

有了这两份工作,也许用不了一年我就可以回家和小芝结婚了,可我万万没想到会碰上那帮畜生。”

“怎么?是不是有人专门找茬?”郑刚已经从**坐起来,急于想知道后面发生的事情。

郑建江呼呼的直喘,愤愤地说道:“那天来了一帮男女,一进门我就知道他们喝了酒,平时也碰见过喝醉酒的顾客,手上倒是没有什么力气,就是难缠的很,不过咱们既然是为了挣钱,就得忍着点。

可这次不一样,上来的居然是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她说只要我不躲避,不用手遮挡任她打的话,一小时给我五十块。

我一想,一个女人能有多大力气?她有钱任她打就是了,大不了身上多几块红印子,可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女孩……”

“怎么?她是不是打完了不给你钱?”郑刚问道。

郑建江摇摇头,吸了一口凉气道:“没想到这女孩居然是个练家子,她一上来就是一个侧踹,直接踹在我的脸上。

兄弟,你看看我一米八几的个人头,那女孩也就一米六几的样子,一个侧踹就直接踹在脸上,你说她是不是经常练的。

不过,既然有言在先,咱拿别人钱财就是要让人家乐一下,所以,我不闪不避硬是受了她五六脚,身子都没有动一下。

那女孩见打不倒我,似乎心里直冒火,居然飞起一脚直奔我的老二踢过来,我当时因为抱定了不躲闪的念头,所以这一脚让她踢个正着,痛的我弯着腰差点躺在地上,那女孩哈哈大笑,围观的一群狐朋狗友直鼓掌。

可时间还没到,我只能忍了痛继续陪练,并且我当时以为她不一定是故意的,所以我请她遵守规则后继续让她打。

没一会儿,她居然故伎重演,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又是一脚朝我的下面踢过来,这次我就避开了。

那女孩见我闪避,一边大声骂着一边施展起连环腿,一脚接一脚直攻我的下面,好像专门和我的老二过不去。

最后我实在忍无可忍,当她的脚再次奔我的下面踢过来的时候,我就顺手托了一下她的脚,结果,她没站稳,一下就摔倒在了地上。

就在我一愣神的当口,就听见几句咒骂,然后一群人就冲上来,不由分说对着我拳打脚踢,根本就不分什么部位。

我倒在地上,不管怎么叫喊都没用,可怜我的老二,接连被人踢中,痛的我浑身冒汗,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因为我如果不反击的话,这帮人非把我打残不可,所以,当那个微胖的男人再次踢过来的时候,我就还了一脚。”

郑建江一口气说道这里,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兄弟,我就还了一脚,那家伙就掉了几颗门牙,当时就倒在那里不动了。

当然那帮人也被我的一脚镇住了,没有一个人敢上来,其实我那时应该趁机跑掉,相信没人敢拦住我,可我就傻不唧唧的呆在那里,直到警察来了还没想到这个茬,就为这一脚,我在牢里面待了五年。”

“这也太夸张了吧”郑刚听完郑建江的话大叫起来。“我还以为多大的事情呢,最多也就是罚款赔钱了事,再狠点拘留十五天,怎么也弄不了五年啊。”

郑建江冷笑道:“你说的是普通百姓之间的斗殴,你可知道被我踢了一脚的是什么人?”

见郑刚摇摇头,郑建江才继续说道:“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上海市一个有名的企业家,亿万富翁!

那老小子跑到医院一检查,不但掉了两颗门牙而且还有脑震**,弄了个重伤证明,硬是把我送进了提篮桥监狱。

他狠的还在后面呢,在我服刑的五年时间里,不管我表现的怎么好就是不给减刑,那王八蛋早就把监狱买通了。你说我冤枉不冤枉,倒霉不倒霉,可怜小芝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呢。”

郑刚心想,这就不奇怪了,有钱人嘛,你碰到的还不算是最狠的,如果你把尚平那王八蛋打掉两颗门牙,他非要你的命不可,如今的有钱人就是穷人的天敌呀。

“那你就没有给小芝写信,告诉她发生的事情?”

“我写过两封信,可是一直都没有收到她的回信,我想也许是她对我太失望了,所以后面我就不写了。

后来,有个狱友偷偷告诉我说,监狱里表面上让你往家里写信,可有的信根本就发不出去,管教干部一转手就扔垃圾桶里了。

所以,我出来以后心里就是放不下,在上海打了一年工,赚了点钱就往家里赶,总想知道个究竟。”

郑刚忽然觉得郑建江不仅是个悲剧人物,还有点迂腐,主要原因还是当兵时间太长,和社会脱节了,再加上坐了几年牢,脑子更成为一根筋了。

他居然还梦想着小芝会为他生下孩子,并且痴痴地等着他呢,那梦中的黄手帕是永远都不会出现的,还是趁早打消他不切实际的幻想吧,免得知道真相以后受不了那个打击。

“老哥,你想过没有,小芝不可能挺着大肚子一直等你,我觉得你这次回去如果仅仅是为了小芝的话,那就没有必要了,只可能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小芝把孩子打掉然后和另外一个人结婚了。”

郑建江听了郑刚的话,呆呆地愣了好一阵,拿起瓶子一口气吹掉了半瓶啤酒,忧郁地说道:“这个结果我也想到过,可还是不死心,管她呢,反正我要知道个结果。”

“如果情况和我猜的一样,你准备怎么办?”郑刚试探性地问道。

郑建江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一拍郑刚的肩膀说道:“兄弟,你是不是害怕我寻短见?你可小看哥哥了……

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小芝已经嫁了人的话,我就永远离开这个地方,就像兄弟说的话,哪里的黄土不埋人啊,我不怕四处漂泊,怕的就是心里放不下的那份牵挂。”

郑刚听了郑建江这句话心理忽然感到一阵难过,是呀,漂泊的日子倒是无所谓,关键是那颗心没有归宿,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现在对自己来说有两个人一直耿耿于怀,一是张彩霞,二是尚平,如果这两个人对自己没个交代,那是死不暝目啊!

郑刚学着郑建江的样子,拿起一瓶啤酒咕嘟咕嘟吹了半瓶,想想自己近三年来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心里忽然感到一种深刻的寂寞,顿时就有了一种一吐为快的**,那冲动来的如此强烈,以至于无法用理智约束。

“老哥,咱们虽然走的路不同,可真算得上是同病相怜呢,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会上了哪趟火车,我两的相遇看似偶然,其实说不定是老天爷让我们彼此相逢呢。”

郑建江狐疑地看着郑刚说道:“兄弟,其实我一直没好意思问,我总觉得你不是凡人,虽然你的穿着和我差不多,可你的骨子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与众不同,赶快给老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郑刚两眼直愣愣地盯着郑建江一字一句地说道:“你是从监狱里放出来的,而我是自己从那里跑出来的……”

自从爱山死后,郑刚已经太久没有和人说过话了,每天都生活在沉默之中,在长久的沉默之后,他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想法和感受,只是苦于没有倾吐的对象。

如今,一旦打开了话匣子,那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所积累起来的情感的潮水一股脑地朝着郑建江倾泻过去,整整一个多小时,郑刚就在这位认识不到三天的老哥面前把自己剥得一丝不挂,几乎成了一个透明的人。

看着郑建江一副如痴如醉的样子,郑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连身子都觉得轻了几分,加上酒劲的作用,飘飘忽忽的,仿佛轻松的有点失重了。

等郑刚再灌下半瓶啤酒,郑建江反而好像清醒过来,严肃地说道:“兄弟,你也太善良了,你居然幻想着一只狗会主动吐出嘴里的骨头……

我觉得那个王八蛋不但不会给你一分钱,他还巴不得你出门被汽车撞死呢。再说,他手里有了这么多钱,什么事情摆不平,你犯的是死罪,难道他还怕你去公安局自首?”

郑刚觉得郑建江的话虽然说得粗俗,可话糙理不糙,他倒不是那种一点不通人情世故的人,对尚平的分析基本上是准确的,其实不仅仅是尚平,也许谁处在那种情况下都会有共同的反应,这就是人性的黑暗。

“那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叫什么名字?”郑建江忽然问道,看他义愤填膺的样子好像比郑刚有过之而无不及。

郑刚差点就把尚平的名字脱口而出,忽然就想起目前自己叫尚平,一个有趣的小把戏瞬间就在脑海里闪现,于是随口答道:“他叫郑刚。”

“兄弟,要想让他吐出骨头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打断他的狗脊梁。”郑建江挥舞着肌肉发达的臂膀大声说道。

郑刚摇摇头,犹豫道:“他可是今非昔比呀,我躲着他都来不及呢……”

郑建江冷笑道:“那也未必,他又不是生活在真空里,这样,等老哥把这里的事情了掉,就陪你走一趟,我倒想见识一下这王八蛋是不是三头六臂。”

郑刚听了心里一阵兴奋,为自己又找到一个盟友而高兴,毕竟这个盟友不比爱山,前者是出于贪婪才和自己同流合污,而郑建江则是出于江湖侠义之心,干起活来自然不是爱山之流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