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西行列车
尚平琢磨着欧阳晓珊的话,这句短短的话里传达了太多的信息,并且他知道她是认真严肃的,自己今天必须要给她一个明确的回答,不然后面的路也就没必要走下去了。
尚平沉默了一阵正准备开口,忽然,祁小雅的影子就爬满了他的心头,仿佛感应到了她的哀怨与愤怒,同时,朱虹的话也在耳边响起。“我希望能活着看见你和小雅结婚。”
感情的潮水一瞬间堵在心里,尚平忽然感到自己的呼吸都不顺畅了,他双手一把拉住套狗的绳子,在狗群一片愤怒的吠叫声中,雪橇停了下来,他缓缓地吐出一口闷气,一咬牙,低沉地说道:
“其实,小雨作为我的妻子也就差一张文书而已,我也请你记住,不管你和她爸爸是什么意见,我和小雨未来生活的蓝图早就已经在我的心里了。”
欧阳晓珊眯着眼睛仰头看着男人,脸上的笑意就渐渐舒展开来,随即就闭上眼睛把自己脑袋靠在了他的肩膀上,仿佛是为女儿争取来的权益收点税似的。
狗也不叫了,荒原上除了呼呼的风声,尚平只听见自己呼哧呼哧的喘息声,那近在咫尺的妩媚的脸以及饱满诱人的红唇,磁石一般吸引着他的心,只要他一低头就能一亲芳泽。
“我喜欢你的狗跑起来……”欧阳晓珊仍然闭着眼睛,可她似乎看透了男人的心,当这个男人的心思不在狗身上的时候,就会心猿意马。
尚平恼怒地瞪了女人一眼,朝着狗群大喝一声,那些狗似乎理解主人恼羞成怒的心情,立即撒开四条小短腿,狂奔起来。
“小尚,那个……林惠做公司的董事长……你就这么放心……”欧阳晓珊懒洋洋地说道,一股芳香的气息直接喷到了尚平的脸上。
这个该死的女人。
“她是我的前妻。”
尚平瓮声瓮气地说道,双眼直视着前方。也许小雨早就对她母亲说过林惠和自己的关系了,没有必要再隐瞒下去。
“你前妻?”欧阳晓珊似乎很吃惊,不禁仰起脸来看着男人。
尚平看她不像是装出来的样子,心里就感叹一声。小雨和乔菲都是属于单纯的女孩,乔菲单纯的有点傻,小雨则单纯的令人感动。
“前妻又不是什么让人感到光荣事情,我有必要冒认吗?”尚平一幅无可无奈何的样子。
欧阳晓珊还是第一次听说尚平以前结过婚,在一阵愤懑之后又叹了一口气,心想,人家又没有刻意瞒着你,是你自己没有问过,怪的谁来?
不过,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前妻居然给予如此的信任,当属难能可贵,该骂的还是自己那个宝贝女儿,居然向自己隐瞒这么大的事情。
欧阳晓珊看着男人的眼光柔和起来,用带着帽子的脑袋蹭蹭他的下巴,狡黠地笑道:“你陪着我在山沟里一住好几天,对公司的事情不闻不问,难道就不怕你前妻把你的财产卷光啊!”
尚平知道女人是在和自己说笑,就用下巴压在女人的头顶,故作严肃地说道:“我巴不得呢,这样的话我就待在这里再也不用回去了,和你两个做一对野人算了。”
欧阳晓珊一阵咯咯的娇笑,打了他一下,红着脸娇嗔道:“谁要和你做野人,人家可是公司的高级顾问呢。”
一说到顾问,欧阳晓珊就想起了和男人昨晚的谈话,犹豫了一阵又说道:“你还不知道吧,老孙已经调回北京了。”
尚平一听,稍微沉吟了一下,故意心不在焉地问道:“升官了?”
“回总参了,担任他爷爷当年的职务。”欧阳晓珊对孙海洋爷爷的了解比丈夫要多一点。
尚平听了女人的话,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尽快前去拜访一下自己未来的岳父大人,最好是在公司上市之前就去,不过,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就和晓珊一起回北京。
“岳父大人高升了,你说我这做女婿的是不是有必要送点贺礼?”
欧阳晓珊娇笑道:“你就别臭美了,他可不像我这么好说话,认不认你还是未知数呢。”
尚平厚着脸皮道:“他怎么也得讲点民主吧,家里三个人,已经有两个站到我这边了,难道他还会一怒辞去家长职务?”
“你少算了一个人吧,小宁难道就没有一票。”欧阳晓珊瞟了男人一眼说道。
妈的,怎么把这小子给忘了,毫无疑问,他投的肯定是反对票。就不知道他在孙海洋的眼里有多大的分量。
“小宁那一票就交给你了,我看他挺听你的话的。”
欧阳晓珊眼里闪过一道阴翳,小宁会听自己的话吗?这只是一个错觉而已,这么多年了,早就看透他的心了,在听话的背后不知隐藏着怎样见不得人的念头呢。自己对这个继子更多的只能是敬而远之,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他惧怕的人,不然……
“小尚,你和小宁不是一类人,你们之间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朋友,我劝你离他远点。”
欧阳晓珊的话令尚平一阵感动,毕竟是丈母娘呢,心里总会向着女婿的。她好像也挺忌惮孙小宁,难道在上海的时候,孙小宁对后母那副毕恭毕敬的神情是装出来的?
“如果我能选择居住的星球的话,我肯定选择不和他同住在地球上。”
欧阳晓珊沉默了一阵,似自言自语地说道:“那也没这么严重,如果他不讲兄妹情意的话,我也不会顾忌太多……”
尚平听欧阳晓珊的话里有点哀伤的味道,心里就有点内疚,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让一个女人为自己承担这么大的压力呢。
“晓珊,我只是希望他能看在小雨和你的面子上有所收敛,不过,他如果六亲不认的话,我尚平也不是面团随人捏呢。”
尚平的话不但没有排解欧阳晓珊的伤感,反而更增添了她的忧虑,这两个虎狼一样的男人一旦斗起来,小雨将何以自处啊。再说,小宁手握大权,为人城府极深,尚平又哪里是他的对手呢。想到这里,欧阳晓珊禁不住紧紧抓住了男人的一条手臂。
就在尚平住在山中别墅每天和欧阳晓珊玩着心理游戏,体验着那种梦幻般的甜蜜时,忽然从林惠那里传来了郑刚的消息。
当时尚平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睡午觉,手机响起来的时候,他还在梦里面和欧阳晓珊缠绵着,这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不着边际的梦,只不过林惠的电话来的不是时候,梦里的情节就像现实中两人的关系一样,正当有所突破的时候,突然就被惊醒了。
尚平气哼哼地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林惠打来的,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心里仍然想着梦里欧阳晓珊欲拒还迎的迷人风情,一边没好气地说道:“什么事呀!连个午觉也不让人睡。”
“那个人怎么把电话打到我的办公室来了?”林惠声音压的低低的,仿佛唯恐被人听见似的。
“什么人?”尚平脑子一转,忽然大声道:“是不是你那个……又来敲诈你了?”
林惠沉默了一下,她当然知道男人说的那个人是指赵启东。“胡说什么呀!”顿了一下又继续低声道:“是郑刚……”
尚平一个鲤鱼打挺从**坐起来,喘息道:“郑刚?他要干什么?他在哪里?”
林惠似乎也被男人的吃惊语气所感染,居然也微微喘息道:“还能干什么?要你往一个账户上打五十万块钱。”
虽然有很长时间没有郑刚的消息了,不过,他一打电话就要钱,尚平倒是一点都不奇怪,毕竟他和自己之间也就剩下钱的关系了。如今一听到郑刚的名字,他第一个想到的除了郑刚在哪里之外,同时还想起了秀芬以及她在高燕的屋子里和郑刚度过的那段不明不白的时间,一时心里就怒不可遏,好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
“五十万?”尚平冷哼了一声道:“我宁可把钱给叫花子。”
自从上次小雨来过之后,林惠现在不但已经知道了男人和郑刚之间的关系,从某上意义上说也已经成了同谋,她听了男人恶狠狠的话,担心地说道:“不会闹出什么事吧,他说你要是再玩什么花样,他也不会再问你要钱了……我看……反正他要的也不多……就给他算了……这钱本来就是……”
“你住口!”尚平仍不住对着手机吼了一声,随后喘了一口气低声道:“给不给钱我说了算,你以后别管这件事情。记住,不能让公司和这个人扯上一丁点关系。”
林惠委屈道:“人家害怕嘛……你……他要是再给我打电话怎么办……”
尚平思考了一下说道:“你只要告诉他,你不会给他传话的,让他直接找我……”
“我就是这样对他说的……他说……他不想和你说话……”林惠急忙辩解道。
“把那个账户告诉我,你查过没有是哪里的账户?”尚平问道。
“菲儿通过银行的关系查了一下,说是新疆哈密工商银行的一个储蓄卡账户……户主名字就像是外国人……叫什么马赫木提?尼亚孜。”林惠啃啃巴巴地说道。
尚平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怪不得这个王八蛋这么久都没有音信,原来躲到几千里之外的新疆去了,他怎么会跑到那个鬼地方去呢?
其实,郑刚并没有逃到新疆的打算,只不过是阴错阳差而已。
那天他像一只惊弓之鸟一样从高燕的家里逃出来,根本就没敢在县城逗留,急急忙忙搭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就连车开往哪里都没有问过。直到晚上十一点钟汽车停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里。
夜晚的小镇上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行人,只有几家小饭馆里透出昏暗的灯光,郑刚很想找一家小饭馆填填肚子,可是,黑夜并没有给他带来安全感,他对自己白天的近乎疯狂的冒险行为仍然感到后怕。
根据班车行走的时间来计算,这里离那个危险的县城并不远,虽然班车走了近五个小时,可是,如果有人驾着小车追赶的话,最多两个来小时就可以追上自己。
就在郑刚犹豫着是不是要在小镇住上一晚的时候,忽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火车的汽笛声,那汽笛声听在郑刚的耳朵里显得那样凄凉,一想到张彩霞很有可能得了艾滋病,他的一颗心就要碎了,本来他也不相信张彩霞会得那种丢人的病,可是,联想到张彩霞最后一次给他打电话时的语气,以及后来拒绝接自己的电话这些反常的举动来看,秀芬的话不得不让他相信了几分。
郑刚甚至都懒得去想自己的女人是怎么得上艾滋病的,他只知道,这个世界上自己唯一深爱的人背叛了他。虽然这一切很可能都是尚平策划的阴谋,但事实是自己现在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以前自己虽然也是一个人东躲西藏,可那时心里总还有点牵挂,有所期盼,如今,那个让自己牵肠挂肚、支撑着所有希望的影子一旦幻灭,郑刚的心也就慢慢凉掉了。
当又一声汽笛声传来的时候,郑刚心里涌起一股无可名状的伤感,如果命中注定要让自己形单影只,那还不如做一个浪迹天涯的旅人,也许漫长的漂泊岁月才是治疗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
郑刚不再犹豫,他背起包就朝附近的小火车站走去。正好有一列火车孤零零地停靠在空****的站台上,三三两两的旅客正无精打采地上车下车,郑刚神情恍惚,以至于都没有看看火车开往的目的地,就毅然爬了上去,不过,他最后还是回头看了一眼茫茫的夜空,仿佛是向那些躲在黑暗之中紧盯着自己的眼睛告别似的。
刚一进车厢,一股污浊的空气扑面而来,郑刚忍不住屏住了呼吸,这是他第一次乘坐硬座车厢,他在财政局那会儿,虽然也经常出差,可一般都是乘坐飞机,即使偶尔坐火车,也是在软卧,从来还没有乘坐硬座车厢的经历。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是性命攸关,哪里还有管得了这么多。好在车里的人并不多,中途又有人下车,郑刚沿着一排排萎靡不振的乘客走过去,很快就在中间找了一个座位,心里想着等一会儿去补票的事情。
等到他把手里的包裹放上行李架坐下来的时候,他才把对面和身边的乘客打量了几眼。他身边坐着的是一个年轻人,脑袋耷拉在车窗上睡的正香,丝毫都不知道身边的乘客已经换人了。对面靠窗户的位置坐着一位带着一个四五岁孩子的中年妇女,孩子已经在她的怀里睡着了。她的身边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身上盖着一件外套,懒洋洋地靠在座位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的样子。再看看整个车厢,全都是一个个无精打采的乘客,经过艰难的长途旅行以后,似乎已经耗尽了他们的体力,以至于没有人愿意说话。
不一会儿,火车就驶离了站台,奔驰在茫茫的荒野上。郑刚看看表马上就凌晨十二点了,心想,这么晚了不会有人查票吧,还是明天早上再说吧。
郑刚白天马不停蹄地折腾了十几个小时,加上心里强烈的失落感,只觉得浑身乏力,一阵睡意袭来,忍不住闭上眼睛进入了朦胧之中。
也不知迷糊了多久,郑刚忽然惊醒过来,睁开眼睛看看,车厢里一切如常,心里禁不住叹了一口气,两年多的逃亡生活,养成了他无比警觉的本能,敏感的耳朵能够捕捉到附近轻微的响动,即使深夜里他都会被一点点响动惊醒。
原来是火车已经到了一个小站,郑刚再次看看手表,没想到只是打了一个盹儿就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此刻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虽然睡了三四个小时的盹,可那股睡意仍然挥之不去,郑刚打了个哈且,看看对面一男一女各自歪倒在一边呼呼大睡,先前,郑刚还猜测两人是夫妻,可是现在从两个人的睡姿判断,根本就是陌生人。
就在郑刚眯着眼睛准备一觉睡到天亮的时候,忽然就看见从对面那头走进两个男人,本来在车站上来两个人也不会引起郑刚的注意,可是,这两个男人的举动让郑刚忽然感到一丝不安,因为这两个男人一路走过来,眼睛却不断地扫视着各个车座上的乘客,那模样明显是在找人。
虽然车厢里面灯光昏暗,可郑刚仍然看清两个人长的就不像善类,不过,从他们那一身破旧的衣着,他判断这两人不可能是在找自己,郑刚的心刚刚静下来,忽然就又紧绷起来,因为他看见走在前面的那位高大的男人在走过一个熟睡中的乘客旁边时,顺手就拿走了挂在一边的一件外套。
郑刚瞬间就明白了,这是两个小偷,专门在半夜上车盗取睡梦中乘客的物品。郑刚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忽然想起了自己放在行李架上的包裹里面的钱,于是就半眯着眼睛,警觉地盯着两个慢慢靠近的人。
不一会儿,两个人就来到了郑刚的身边,一双贼眼就往每个人身上扫过来,郑刚忽然就睁开眼睛,装作刚醒过来的样子看了前面那个男人一眼,仿佛让那个男人明白,老子醒着呢,到别处偷去。
那个男人毫不在意郑刚的警示,一双眼睛盯着对面那个三四十岁男人盖在身上的那件外套,似乎在掂量着这件外套的价值,也就是几秒钟的犹豫,只见那个男人慢慢地把自己的一只手朝那件外套伸过去,然后拿住了衣领,十分小心地一点点往外面拉。
赶快醒过来呀!郑刚在心里喊道。可是,那个男人仍然沉睡着,丝毫都没有察觉身上的衣服正一点点地离他而去。
郑刚双眼睁得圆溜溜的盯着那件衣服,仿佛在看着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那件衣服几乎完全脱离那个人身上的时候,忽然一股怒气瞬间充满了郑刚的心,妈的,这不是分明把老子当死人吗?这哪里是偷,简直就是抢劫嘛。
郑刚心里一瞬间产生的冲动连他自己都感到奇怪,接下来的动作则更像是受到那股冲动控制而没有经过他的大脑似的,只见他呼地一下站起身来,一把抓住了那件衣服。
那个小偷似乎绝对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么一出,吓了一跳,不过,手里的衣服却没有松手,在那一瞬间,抓着衣服的两个男人互相凝视着,不过,两人的嘴里都在呼呼喘气,尤其是郑刚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就要跳出来了,一阵悔意掠过脑际,但是,手里的衣服却越攥越紧。
“放开!别找残废!”那个男人低声喝道。
毕竟是小偷,不敢大声,害怕吵醒了其他的乘客。郑刚心里稍稍有了一点底气,一双眼睛直直瞪着对方,就是不松手,心里却盼望着赶快有人醒过来,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嗓子干的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那人的同伙察觉到这边遇到了麻烦正逼过来,郑刚的心里再次慌乱起来,忽然想到自己今天看来是做了一件蠢事,动静闹大了肯定会引来警察,而自己的身份……
就在郑刚准备妥协松手,而那个同伙也来到面前的时候,衣服的主人终于醒了过来,他只是一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上,似乎就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事情,只见他就像是一只刚睡醒的豹子一样,几乎是从座位上窜了起来。郑刚这才发现,这个男人不仅身材魁梧,而且是个大个头。
他一把就抓住了自己的衣服,另一只手嗖地一下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把尖刀,恶狠狠地沉声说道:“松手!不然我捅死你!”
横的怕不要命的,男人的话音未落,那个小偷松手的同时,身子已经朝后面退去,然后一转身就消失在过道里,而他的那个同伙也快速地朝另一头跑掉了。
男人拿过自己的衣服,先急忙伸手在里面的口袋摸了一下,然后松了一口气,抬头把对面的郑刚打量了一番,脸上并没有感激的神情,只是淡淡地说道:“你很有胆量。”
男人拿过自己的衣服,先急忙伸手在里面的口袋摸了一下,然后松了一口气,抬头把对面的郑刚打量了一番,脸上并没有感激的神情,只是淡淡地说道:“你很有胆量。”
郑刚居然腼腆地笑笑,小声道:“没丢东西吧。这些贼简直太张狂了,这分明就是打劫嘛。”
那个男人没有回答郑刚的问题,而是扫了四周一眼,低声道:“不是贼猖狂,而是乘客们太孽障了,你以为他们都睡着了?其实好多人都醒着,只要是不偷到自家的东西就装睡呢,有的胆子小的,就算是偷了他的东西也故意装做不知道,这些贼的胆子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如果人人都有兄弟这样的胆子,他们敢这么明目张胆吗?”
郑刚听了男人的话,就朝自己身边的小伙子看看,果然见他的睫毛一抖一抖的,显然是在装睡,再看看车厢里,一个个好像都是刚从梦中醒来似的。只有那个丢了外套的乘客,向车厢外面走去,郑刚猜想可能是找警察报案去了。
那个男人见郑刚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话,也不计较,随即问道:“兄弟这是要去哪里?”
这下可问到郑刚的点子上去了,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列车是向西去的,至于自己要到哪里下车,根本还没有来得及考虑,现在听别人问他去哪里,一时回答不出,只能愣在那里。
男人淡淡一笑,心想,这家伙的胆子倒也不大,居然吓得到哪里都忘记了,刚才却是难为他了。想到这里他朝郑刚伸出手说道:“兄弟,我叫郑建江,新疆哈迷人。”
郑刚赶紧握住对方的手,没想到还是个本家,他脑子一转便说道:“兄弟姓尚,叫尚平……”
哈密?哈密的甜瓜很有名气,郑刚稍一犹豫继续说道:“兄弟做点水果买卖,想去倒点哈密瓜回内地卖几个钱,就是第一次来,算是先看看行情。”
那人一听好像高兴起来,声音也大了几分。“那你可碰对人了,我家那里就出产哈密甜瓜,历史上那个有名的贡瓜家族的传人就住在我们那一块,兄弟如果愿意可以先到我们那里去看看。至于行情嘛……”那人脸上闪过一道阴翳,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这些年我都不在家里,还真说不上……”
郑刚哪想到自己胡说八道的一句话就让人当真了,不过,看这个人的面相倒像是个血性汉子,既然自己现在没有地方去,新疆又是个陌生之地,还不如跟他一起去转转,现在对自己来说哪里才是目的地呢。听他刚才话里的意思,他的家好像在农村,现在对自己来说待在农村比城市好,不仅安全,花销也不大。想到这里,郑刚装作兴奋地说道:“那太好了,我正愁人生地不熟呢。”
在此后的一天多时间里,两个除了打盹就是聊天,居然越聊越投机,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其实,倒不是郑刚和郑建江的性格相投,恰恰相反,郑建江是个性情中人,为人爽直,而郑刚则小心翼翼,含而不露的性子,不过,在经过了近三年的逃亡生活以后,他的性格已经变得多元化,就像变色龙一样,随时都能用适当的色彩保护自己,同时,他还从金生、爱山那里学了一些江湖粗口,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急公好义的汉子。
列车快到达哈密前的那个中午,郑建江硬是把郑刚拉到餐车去吃饭,在喝下几瓶啤酒以后,郑建江盯着郑刚道:“兄弟,既然咱们投缘,老哥也不瞒着你,其实我是个刑满释放人员……”说完就紧盯着对方的反应。
郑刚一听,心里虽然吃惊,可脸上丝毫也没有异样,倒使他对郑建江生出了一种亲切感。他淡淡一笑,不在乎地说道:“老哥和兄弟刚认识就能说出这种掏心掏肺的话,你这个老哥我是认定了,刑满释放人员又怎样?现在这个年头,坐牢的除了受冤枉的剩下的就是英雄好汉了。”
郑建江一听,一双虎目差不多就要湿润了,把手上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差点把杯子砸破,很有种俞伯牙摔杯谢知音的味道。他一拍郑刚的肩膀,近似哽咽地叫了一声:“兄弟……”
郑刚见自己随便几句话就让郑建江激动成这个样子,心里偷偷发笑,不过他由此更加认定了他对郑建江性格的判断。
“老哥家里都有什么人?”
郑建江回过神来,长叹了一声,一口喝干了杯中酒,充满伤感地说道:“父母都过世了,有个弟弟也不长进,现在干什么我都不知道。”顿了一下又说道:“其实,我这次回来也就为了她……”
郑刚心想,他嘴里的这个她不是老婆就是相好,看来他还挺儿女情长的,随即就想起了张彩霞,心里便有了同病相怜的感慨,他怕怕郑建江的手安慰道:“兄弟也别太难过,有道是天涯何处无芳草,哪里的黄土不埋人,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太儿女情长呀。”
其实,郑刚这番话与其说是安慰郑建江,还不如说是在为自己宽心,不过,郑建江显然喜欢这种调调,顿时就直起了腰板,充满豪气地说道:“兄弟放心,老哥可不是那种为女人拿绳子上吊的主,我这次回来就是要了却一桩心愿,毕竟我们曾经是夫妻,凡事都要有个交代,我只需要一个结果。”
“你有多久没有见过她了?”郑刚小口呷着啤酒问道。
“整整六年了,我走的时候她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其实我去年就出来了,可是两手空空的也没脸回来见她,所以就在上海打了一年工,攒下了两万多块钱,才回来找她。”
说完拍拍自己的外套口袋继续道:“今天要不是兄弟见义勇为,我一年辛辛苦苦挣的钱落入贼手不说,回去以后没得丢人现眼呢。来,老哥敬你一杯……”
郑刚当真有点受宠若惊,赶紧喝了一大口啤酒,正要说话,却听郑建江喃喃自语地说道:“在里面的时候,我看过一部日本电影,叫《幸福的黄手帕》……”
郑建江说了半句就停下了,双眼凝视着手里的杯子,那眼神之中流露出无限向往的神情。郑刚当然知道他说的那部片子,看着朋友痴痴呆呆的样子,心里暗自叹了口气,不由的又想起了张彩霞来,便自言自语地说道:“那是电影,生活中哪会有这么多的黄手帕,再说,现在的女人都不用手帕了,她们只用餐巾纸……”
新疆哈密位于横贯新疆的天山山脉东端,被天山分割为南北两处,天山南部是哈密绿洲,天山北部是巴里坤草原和伊吾河谷。哈密是新疆东大门,素有西域咽喉、东西孔道之称,是著名的古丝绸之路的起点。
但是,哈密这个地名之所以广为人知,还是缘于这里出产的一种甜瓜,也就是被康熙皇帝赐名的哈密瓜。郑刚对哈密的所有知识和感知就是从哈密瓜和在火车上邂逅的郑建江开始的。
由于列车到达哈密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而到郑建江家所在的县城还有两百多公里的路程,所以,他们决定在哈密市里住一晚上。
最让郑刚感到新奇的是,虽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如果是在自己的家乡,几乎已经是睡觉的时候,可是,在这个西部重镇却仍然恍如白昼,太阳还挂在远处的山岗上。虽然郑刚知道时差的概念,可仍然感到很新鲜。所以,在宾馆里稍事洗漱之后,他就拉着郑建江迫不及待地要出门看看哈密的市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