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生活我过了大概一个月,木腿男人就开始提着拖布和水桶咚咚咚地四处转悠了。我由此推断,他在准备迎接克里克尔先生和学生返校。我猜得没错,因为不久拖布就伸进了教室,把我和梅尔先生赶了出去。有好几天,我们能待在哪儿就待在哪儿,能怎么凑合过就怎么凑合过。这期间,两三个几乎从未露面的女人也来了,我们常常会妨碍人家干活儿。我们一直在被飞扬的尘土包围,害得我老打喷嚏,仿佛塞勒姆学校就是个巨大的鼻烟盒。
一天,梅尔先生告诉我,克里克尔先生当天晚上就会回到学校。傍晚用过茶点,我听说他已经回来了。睡觉以前,木腿男人就来带我去见他。
克里克尔先生在学校里的住处比我们的舒服多了。他有一个令人惬意的小花园。看惯尘土飞扬的运动场之后再看这个花园,简直令人心旷神怡。那个运动场就是一片微型沙漠,除了双峰驼或单峰驼,没有谁会在那里感觉惬意。我战战兢兢地去见克里克尔先生,发觉走的过道也很舒适,但对我来说,似乎有这种感觉也是胆大包天。我被带进房间,来到克里克尔先生面前。因为过于局促不安,我竟然连克里克尔太太和小姐(她们都在客厅)都没看见,也没留意别的什么东西,眼中只有克里克尔先生一人。他是一位胖乎乎的绅士,表链上挂着许多印章[1]。他坐在扶手椅里,身旁放着一个玻璃酒杯和一个酒瓶。
“啊!”克里克尔先生说,“这就是那位需要锉锉牙齿的年轻先生吧!把他转过去。”
木腿男人把我转过去,让牌子正对着克里克尔先生。等木腿男人好好端详一番后,木腿男人又把我转过来,面对克里克尔先生,自己则站在他身旁。克里克尔先生脸庞通红,小小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额头青筋暴起,鼻子很小,下巴很大。他秃了顶,只剩些稀稀拉拉、刚开始变白的头发,看上去湿漉漉的,从两鬓往中间梳,交叉着盖在额头上。但他整个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声音嘶哑低沉,就像在说悄悄话。因为他说话相当费劲,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说话太虚弱,所以他一开口,那本就愤怒的表情便显得愈发愤怒,暴起的青筋也胀得愈发粗大。如今回想起来,我把这当成他的主要特征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嗯,”克里克尔先生道,“关于这个学生的情况,有什么需要报告的吗?”
“他还没犯什么错,”木腿男人答道,“他还没得到机会哩。”
我觉得克里克尔先生听到这话大失所望,但克里克尔太太和小姐(我这时才瞥见她们,她们全都身材苗条,寡言少语)并没有失望。
“过来!”克里克尔先生冲我招手道。
“过来!”木腿男人说,也跟着招了招手。
“我有幸认识你的继父,”克里克尔先生一把揪住我的耳朵,低声说,“他是一个可敬的人,性格坚强。他了解我,我也了解他。你了解我吗?嗯?”克里克尔先生说,开玩笑似的狠狠揪了下我的耳朵。
“还不了解,先生。”我说,疼得直往后缩。
“还不了解?嗯?”克里克尔先生重复道,“但你很快就会了解的,嗯?”
“你很快就会了解的,嗯?”木腿男人重复道。后来我发现,克里克尔先生跟学生说话的时候,木腿男人往往会高声复述一遍,充当传话筒。
我吓得魂飞魄散,说如果他高兴,我也希望很快了解他。对话期间,我都觉得耳朵火辣辣的—他揪得太用力了。
“我来告诉你我是什么人吧。”克里克尔先生低声说,总算松开了我的耳朵。但在松开之前,他死命拧了一把,疼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是鞑靼人[2]。”
“鞑靼人。”木腿男人说。
“我说要做什么,我就会去做什么。”克里克尔先生道,“我说让谁做什么,谁就要做什么。”
“—让谁做什么,谁就要做什么。”木腿男重复道。
“我性格坚定,”克里克尔先生说,“我就是这种人。我尽职尽责,我做的就是这种事。我的亲骨肉,”说到这里,他看了看克里克尔太太,“如果反抗我,那他就不是我的亲骨肉。我就会抛弃他。那个家伙,”他问木腿男人,“又来过没有?”
“没有。”木腿男人答道。
“没有?”克里克尔先生说,“他还算知趣。他了解我。就让他躲得远远的去吧。我说,让他躲得远远的去吧。”说着,克里克尔先生往桌子上一拍,盯着克里克尔太太,“因为他了解我。现在,你也开始了解我了,年轻的朋友。你可以走了。带他出去。”
听到他命令我离开,我很开心。因为克里克尔太太和小姐都在抹眼泪,我不仅为自己,也为她们感到难过。但我心里还有一个请求,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忍不住说了出来,真不知自己当时哪来的勇气:“对不起,先生—”
克里克尔先生低声说:“啊!你要干什么?”他灼热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仿佛要把我烧成灰一样。
“对不起,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可不可以—我真的为我做过的错事感到非常抱歉,先生—可不可以在学生返校之前,把我身上这块牌子摘下来—”
话音未落,克里克尔先生便嗖地从椅子上跳起来。他是真想打我,还是只想吓唬我,我不得而知。反正我不等木腿男人带路,撒腿就跑,一口气跑回自己的寝室。发现没人追我,我便上床睡觉,因为就寝时间已经到了。我躺在**哆嗦了两三个小时。
第二天早晨,夏普先生回来了。他是教学主任,地位比梅尔先生高。梅尔先生跟学生一起用餐,而夏普先生同克里克尔先生共进午餐和晚餐。我觉得这位先生看上去无精打采,弱不禁风。他鼻子很大,脑袋总是偏向一边,仿佛太重,抬不起来似的。他的头发非常光滑卷曲,但头一个返校的学生告诉我,那是假发(而且还是二手的,那个学生说)。夏普先生每个礼拜六下午都要出去烫发。
向我提供这份情报的不是别人,正是汤米·特拉德尔斯。他是头一个返校的学生。他自我介绍时说,我可以在大门右上角的顶闩上方找到他的名字。于是我说:“特拉德尔斯?”他回答:“不错。”然后,他就要我把我自己和我家的情况详细说给他听。
对我来说,特拉德尔斯第一个返校实属幸事。他太喜欢我那块牌子了。每个学生,无论大小,只要一返校,他就会立刻这样介绍我:“快看!多好笑啊!”如此一来,我也不必为该藏牌子还是亮牌子左右为难了。还有一件事值得庆幸,大部分返校的学生垂头丧气,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热衷于取笑我。确实有些学生像野蛮的印第安人一样围着我跳舞,其中大多数还经不住**,把我当成一条狗,一边拍我摸我,以免我咬他们,一边说:“躺下!”还给我起了个狗名,叫“大壮”。在如此多陌生人中间,这自然使我不知所措,流了不少眼泪,但总的来说,比我预想的好多了。
然而,直到詹·斯蒂尔福思返校之后,我才算是正式入了学。他以见多识广著称,长相十分英俊,至少大我六岁。我被带到他面前的时候,就像见到了治安法官一样。在运动场上的一个棚子底下,他询问了我受罚的详情,然后乐呵呵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说这“简直是胡闹”。就因为这句话,我从此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
“你有多少钱,科波菲尔?”他用那几个字对我的事下了结论之后,同我并肩而行时问道。
我告诉他,我有七先令。
“你最好把钱交给我来保管。”他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可以这样做。不愿意的话就不必了。”
我连忙采纳了他这一友善的建议,打开佩戈蒂给我的钱包,口朝下,底朝上,把钱全都倒进他手里。
“现在你想花钱买点儿什么吗?”他问我。
“不想,谢谢。”我答道。
“要知道,你要是想花就可以花,”斯蒂尔福思说,“尽管开口。”
“不想,谢谢,先生。”我再次说道。
“也许过会儿到了寝室,你会想花一两个先令,买一瓶红醋栗酒?”斯蒂尔福思说,“我发现我们住同一个寝室呢。”
我以前当然没想过买酒的事,但我还是说:“是的,我想买那个东西。”
“很好,”斯蒂尔福思说,“我猜,你也会乐意再花一两个先令买杏仁饼吧?”
我说:“不错,我也想买那个东西。”
“再花一两个先令买饼干,花一个先令买水果,嗯?”斯蒂尔福思说,“我说,小科波菲尔,你真是花钱如流水呀!”
他微微一笑,我也跟着笑了,其实我心里还有点儿不安。
“哎!”斯蒂尔福思说,“咱们得尽可能花好这笔钱,这是关键。我会尽全力帮助你。我可以随意外出,把食物偷偷运进来。”说到这里,他把钱塞进口袋,和颜悦色地告诉我不必担心。他会十分小心,不出差错。
他果然说到做到,没出差错。但我曾暗自怀疑,他说的“不出差错”似乎是大错特错—我担心他把母亲给我的两枚半克朗乱花掉,尽管我已经把包银币的纸珍藏了起来。我们上楼睡觉的时候,他把价值七先令的东西拿出来,摆在洒满月光的**,说道:“你瞧,小科波菲尔,你这是要办皇家盛宴啊!”
我当时那么小,又有他在身边,所以根本无法想象由我来主持宴会。一想到这个,我就双手颤抖。我请他替我主持,我的请求得到寝室内其他同学的赞同,于是他同意了,坐在我的枕头上,把珍馐美味分给大家—我得说,他分得十分公平—用一只没有脚的小玻璃杯分发红醋栗酒,那杯子是他自己的。我坐在他的左边,其余的人围着我们,坐在近旁的**或地板上。
当时的情形,我记得多么清楚啊!我们坐在那里,低声交谈着;或者不如说,他们在交谈,我在恭恭敬敬地聆听。月光通过窗户,落在窗前,在地板上勾勒出一个淡淡的窗影。我们大多数人都处在黑暗中,只有当斯蒂尔福思想在桌上找什么东西、将一根火柴插入磷盒的时候[3],才有一道蓝光照亮我们,但转眼便消失了!漆黑的房间,秘密的欢宴,从头到尾的悄声低语,当时那一切引发的神秘感,现在又不知不觉袭上我心头。我带着一种庄重、敬畏的模糊感觉,倾听他们告诉我的所有事。我为他们全都回到我身边而高兴。当特拉德尔斯假装看见墙角有鬼时,我吓坏了(虽然我假装在笑)。
我听到了关于学校本身和与学校有关的各种传闻。我听说,克里克尔先生自称鞑靼人并非毫无原因;他是所有教师中最严厉、最苛刻的;他每天都像骑兵一样冲入学生中间,左右开弓,挥鞭乱抽,毫不留情。除了拿鞭子打人,他什么也不懂,连全校最差的学生都不如(这是詹·斯蒂尔福思说的)。我还听说,很多年前,克里克尔先生只是萨瑟克区[4]的一个啤酒花小贩,后来破了产,花光了克里克尔太太的钱,才开始了办学校的生意。他们还告诉了我许多这样的事,我很纳闷他们都是怎么知道的。
我听说,那个木腿男人名叫滕盖,是个倔强的粗人,从前帮着克里克尔先生做啤酒花生意。学生们猜测,他在给克里克尔先生做事时断了腿,又帮他干了不少见不得人的勾当,知道他的秘密,所以才跟着克里克尔先生进了教育行业。听说全校除了克里克尔先生,连教师带学生,都被他视为天敌。他生活中唯一的乐趣就是对人尖酸、恶毒。我又听他们说,克里克尔先生有一个儿子,跟滕盖合不来,本来也在学校里帮着做事。但有一次,因为学校对学生的惩罚太严厉,他向父亲表达了抗议。此外,听说他还反对父亲虐待母亲。因为这些,克里克尔先生把他逐出了家门。此后,克里克尔太太和小姐便处境悲惨,郁郁寡欢。
不过,关于克里克尔先生,我听到的最奇怪的事是,学校里有一个学生,他从不敢碰一根指头,那学生就是詹·斯蒂尔福思。别人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斯蒂尔福思本人也承认,还说他倒想看看克里克尔先生冲他动手呢。一个性情温和的学生(不是我)问他,如果他真的看到克里克尔先生冲他动手怎么办。斯蒂尔福思故意把一根火柴插入磷盒,好让他回答时有光照着,然后说,首先,他会拿起总放在壁炉架上的那个七先令六便士买的墨水瓶,砸在克里克尔先生的额头上,把他打翻在地。听了这话,我们在黑暗中坐了好一阵子,大气都不敢出。
我还听说,夏普先生和梅尔先生的薪水都少得可怜。同克里克尔先生一起吃饭的时候,如果餐桌上既有热腾腾的肉,又有冷冰冰的肉,夏普先生总是会说他喜欢吃冷肉。这一点也得到了詹·斯蒂尔福思的证实,因为他是唯一的客厅寄宿生[5]。我听说,夏普先生的假发大小并不合适;他大可不必那样“耍威风”—有人说那是“穷嘚瑟”—因为从后面就能把他本人的红发看得一清二楚。
我听说,有一个煤商的儿子,以煤账抵学费来读书,因此被叫作“汇兑”或“易货”,这是从算术书里选出来的词,用来说明这种安排。我听说,饭桌上的啤酒是从学生家长那里抢夺过来的,布丁则是强征上来的。我听说,全校学生都认为克里克尔小姐爱上了斯蒂尔福思。当时我坐在黑暗中,想到斯蒂尔福思悦耳的声音、俊美的容貌、潇洒的风度、卷曲的头发,我认为,克里克尔小姐是很有可能爱上他的。我听说,梅尔先生不是坏人,只是穷得连六便士也掏不出来。他母亲梅尔老太太无疑也是穷得跟约伯一样[6]。于是,我想到了那顿早餐,还有那句像是“我的查理”的呼唤。不过,我一直对那件事守口如瓶,现在想来颇感欣慰。
宴会结束后,我又听了好一阵子这些故事,还有别的许多故事。大多数客人吃饱喝足之后就立刻上床睡觉了,只有我们几个人,衣服也没脱完,继续说的说,听的听,熬到最后才上床。
“晚安,小科波菲尔,”斯蒂尔福思说,“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
“你太好啦!”我满心感激地答道,“我真的很感激你。”
“你没有姐妹什么的吧?”斯蒂尔福思打着哈欠说。
“没有。”我答道。
“真可惜,”他说,“你要是有个姐妹什么的,她准是个漂亮害羞、娇小可人、眼睛明亮的姑娘。我会很想结识她的。晚安,小科波菲尔。”
“晚安,先生。”我答道。
我记得,我上床以后想了他好久,还抬起身子去看躺在月光中的他。只见他那张俊俏的面庞朝上仰着,头舒舒服服地枕在胳膊上。他在我眼中是个权势煊赫的人物,这当然就是我对他念念不忘的原因。月光下,朦胧的未来没有在他身上投下一丝阴影。我梦中终夜徘徊的花园里,也没有他的半点儿足迹。
[1] 这里的印章是一种刻有图案的小金属物体,用于在信件的封蜡上留下印记。
[2] 中世纪进入西亚和东欧的突厥和蒙古部落成员,后泛指凶猛的人。
[3] 当时欧洲使用的一种磷盒火柴,包括一根一头蘸有硫黄的细棒和一小瓶磷,取火时,把细棒插入装有磷的小瓶内再抽出,火柴头就会在空气中自燃。
[4] 或译南华克区,英国伦敦中心的一个地区,北面紧临泰晤士河,是伦敦最古老的地区之一。
[5] 18—19世纪英国寄宿学校中的一类特殊寄宿生,通常是父母双亡或家庭富有的孩子,由校长负责照顾,虽然和其他学生一起上课,却在生活上拥有特殊待遇,不仅可以同校长一家吃饭,还拥有自己的客厅。
[6] 根据《圣经·旧约·约伯记》,约伯是一位富有而虔诚的地主,上帝为了考验他的信仰,令他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并受到各种疾病和不幸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