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年三四月份的一天,一次无意间的发问,使我原原本本地得知了一些对他来说极为痛苦的经历。他当时说给我的以及写给我的相关内容,揭开了他的少年岁月。

后来狄更斯借《大卫·科波菲尔》向全世界吐露了心声,不过当时他心里还没有这样的念头;让我大为吃惊的那些细节,日后他的读者也会知晓,只不过情节略加改动或者补充,方便他充分地掩盖起自己的身份,化身为他笔下的主人公—那个可怜的小不点儿,那个才华不俗、极为敏感的小男孩,他在十岁那年就成了“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童工”,并且已经意识到,在那样小的年纪就被轻而易举地赶出家门是多么不可思议,这个孩子诚然就是狄更斯自己。与米克·沃克和“粉土豆”为伍,承受着难以言喻的痛苦的灵魂是他的;在他和伙伴们洗刷瓶子的时候,落入洗酒瓶的水里的眼泪也是他的。

当然,他也有苦中作乐的时候,在黑鞋油仓库做工的那些礼拜六晚上,他总是格外高兴。他口袋里装着六先令,一边往家里走,一边张望着店铺窗户,想着要买什么,那种滋味真是妙极了。当时正流行亨特烘玉米,是一种英式的爱国饮品,可以代替咖啡;于是他常常买回来,礼拜天在家里弄。当时还有一份很便宜的文摘期刊,叫作《作品集》,他也非常喜欢买回家去看。这期间,新提出来的“契约”没能让他父亲的债主满意,他们全家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他的母亲以及弟弟妹妹们在北高尔街的营地[16]就此解散,一家人住进了马夏尔西监狱,狄更斯则搬进了萨瑟克区兰特街的一个破产法庭代理人的房子里暂住。

他刚搬到新居住下的时候,觉得那里简直就是天堂,而令他感到最快乐的,莫过于和家人团聚,即便这种团聚并不总是让人满意。从这时起,他每天都在“家里”吃早饭,所谓的家也就是马夏尔西监狱。每天监狱一开门他就赶过去,大部分时候是早早地就跑过去等着了。那里的环境并不算糟糕。他父亲的薪水还按时发放,不愁过日子;而且虽然住的地方连转身都困难,但我听他说过,和住在外头相比,住进监狱之后才发现很久没住得这么舒服了。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还是拜厄姆街那个小女仆,也就是查塔姆济贫院的那个孤女,这个伶牙俐齿、世故而又善良的姑娘,成了《老古玩店》中“侯爵夫人”的原型。这个小女仆也住在附近,方便她过去干活儿;有时候狄更斯在伦敦桥附近打发时间的时候碰见她,就趁开门之前跟她讲码头和伦敦塔里的奇闻逸事。“可要是我自己也相信就好了。”他会这么说。除了早饭,他晚饭也在监狱里吃;他一般九点钟回自己住的地方,因为监狱晚上十点关门。

狄更斯在黑鞋油仓库的小工台[17]

马夏尔西监狱庭院

付诸笔端的那些文字最初都是事实,他也没有想过要用到小说里;直到几个月之后,回忆早年的困顿使得创作《大卫·科波菲尔》的念头在他的脑海里逐渐成型,他这才改变初衷,放弃了撰写回忆录的念头。在仓库做童工的经历完全契合他选择的主题,他实在无法抗拒**,把这段内容立刻用到小说里;记述个人经历的手稿,本来是他另一个创作的第一部分,于是就化成了《大卫·科波菲尔》第十一章的主体内容,以及前面几章的情节。不过,他之前寄给我看的内容和小说校样上改动的部分两相对照,让我能够把事实和虚构区分开来;此外,书中省略的段落也得到了补充。那些都是狄更斯的童年经历,除了说明他性格的成长,也向我们展示出他悲惨的境遇,以及温柔又幽默的想象力,即使和他发表的那些杰作相比也毫不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