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阿格尼丝离开伦敦那天,我才再次见到乌利亚·希普。我去驿车售票处向阿格尼丝道别,为她送行。乌利亚也在那里,准备搭乘同一辆车返回坎特伯雷。他穿着那件短小、高肩的深紫红色厚大衣,带着一把像小帐篷似的大伞,高坐在车顶后部靠边的座位上;阿格尼丝当然坐在车厢里。看见这一幕,我感到一种小小的满足。不过,我在阿格尼丝眼前拼命装出跟他友好的样子,这番努力或许应该得到那么一点儿补偿。我在驿车窗口同阿格尼丝说话时,他就同那天晚宴上一样,在我们附近一刻不停地盘旋,仿佛一只巨大的秃鹰,贪婪地吞食着我们说出口的每一个字。
他在壁炉边的坦白令我惴惴不安,我反复思索着阿格尼丝说过的关于他跟威克菲尔德先生合伙的话:“我做我觉得是正确的事。我觉得,为了让爸爸安宁,就必须做出牺牲,所以我就恳求他接受乌利亚的提议。”为了父亲,无论要做何种牺牲,她都会委屈自己接受,强撑自己活下去—从那以后,这一不祥的预感便压在我心头。我知道她是多么爱她父亲,也知道她天性是多么孝顺。我听她亲口承认,她认为是自己不知不觉导致父亲犯了错,欠父亲的实在太多,所以十分渴望做出补偿。看到她跟那个身穿深紫红色厚大衣的可憎赤发鬼判若云泥,我没有感到一丝慰藉,因为我感到,正是在这样的不同中,在她那纯洁灵魂的自我牺牲和他那肮脏灵魂的下流无耻之间,潜藏着莫大的危险。毫无疑问,他对这一切一清二楚,而且凭他的狡猾奸诈,早已深思熟虑过了。
不过,我确信,这样的牺牲,虽然还很遥远,但必定会毁掉阿格尼丝的幸福;我也确信,从她的态度判断,她对这种前景还浑然不觉,这种前景的阴影也还没有投在她身上。如果我提醒她防备这即将降临的灾祸,就会立刻伤害她。所以,我们分别的时候,我未做任何解释,她从车窗里对我微笑着挥手告别;纠缠她的那个恶魔在车顶扭来扭去,仿佛已经将她攥在手心,大胜而归。
同他们分别时的情形,令我久久难以忘怀。我收到阿格尼丝的来信,得知她已平安抵家时,心里却像送别她时一样悲哀。每当我陷入沉思,这个问题就会立刻浮现出来,我所有的不安也会随之倍增。我几乎没有一个晚上不梦到它,它成了我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我自己的脑袋一样。
斯蒂尔福思来信说他去牛津了,因此我不在律师公会上班时,就是孤身一人,有充足的闲暇来咀嚼我的焦虑。我相信,到这时候,我对斯蒂尔福思产生了隐隐的不信任。虽然我写给他的回信依然热情洋溢,但总的来说,我为他当时不能到伦敦来而感到高兴。我怀疑,实际情况是,阿格尼丝的话对我产生了影响,而见不到斯蒂尔福思的面,我也就受不到他的干扰。我惦念、关心的人主要是阿格尼丝,于是她的影响压倒了斯蒂尔福思。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一周周悄然逝去。我成了斯彭洛与乔金斯事务所的正式学徒。我从姨婆那里每年拿九十镑(房租和其他杂费不包括在内)。我的这套房间租期定为一年。尽管我依然觉得一个人住在那里太无聊,夜晚也很漫长,但我可以在低落的情绪中安定下来,泡在咖啡里打发时光。如今回想起来,在我人生的那个阶段,我喝下的咖啡似乎得用加仑计量。大约也是在这个时期,我有了三个发现:其一,克拉普太太是一种名为“筋乱”[1]的怪病的受害者,一发病,鼻子往往就会发炎,需要用薄荷来治疗;其二,我的食物储藏室里的温度有点怪,导致白兰地酒瓶都裂了;其三,我在世上形单影只,我常用一两行英文诗将这一处境记录下来。
正式成为学徒那天,我没举行任何庆祝活动,只是给事务所的办事员买了点儿三明治和雪利酒,还在晚上独自去剧院看了一场戏。那出戏名叫《陌生人》[2],像伦敦民事律师公会一样古老而陈腐,看得我悲伤不已,回家一照镜子,差点儿都认不出自己了。那天办理完所有手续,斯彭洛先生说,他本来打算请我去他位于诺伍德的宅邸做客,庆祝我们建立师徒关系,但因为女儿即将从巴黎学成归来,家里还有点儿混乱,这次只好作罢。但他表示,等她回家后,他希望有幸招待我。我知道他是个鳏夫,只有一个女儿,于是表示了谢意。
斯彭洛先生说到做到。过了一两个礼拜,他又提起邀我做客一事,还说如果我肯赏光,下礼拜六到他家去,并待到礼拜一再走,他会喜出望外的。我当然说我求之不得。他决定用自己的四轮敞篷马车把我接去,再送我回来。
那一天到来时,连我的毯制提包都成了拿薪水的办事员仰慕的对象。在他们心目中,诺伍德的那座宅邸是一处神秘的圣地。一个办事员告诉我,他听说,斯彭洛先生吃饭用的都是金银餐具和知名瓷器;另一个则说,斯彭洛先生家的香槟都可以随时从桶里汲取,就跟平常喝普通啤酒一样。那位戴假发的老办事员,名叫提菲先生,任职期间曾因公去过那宅子好几次,每次都深入内宅早餐室。他将那个房间描绘得富丽堂皇,还说在那里喝过东印度棕色雪利酒,品质上乘,令人不禁闭目陶醉。
那天,我们在主教法庭上审理了一桩延期诉讼的案件—把一个在教区会议上反对缴纳修路税的面包师逐出教会—据我估算,本案的证据之多,足有《鲁滨孙漂流记》的两倍,所以审理完毕时已经很晚了。不过,我们还是判决将他逐出教会六个礼拜,还罚了他一大笔钱;然后,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双方的律师(他们的关系都很密切)一同出城,斯彭洛先生和我乘四轮敞篷马车离开了。
那辆马车气派非凡;那两匹马扬颈奋蹄,仿佛知道自己属于伦敦民事律师公会一般。在律师公会里,样样都讲排场,个个都争高下,于是催生出一些十分精致的马车。不过,我一直认为,将来也会认为,当时那里最大的竞争是比赛衣服浆洗得有多硬。我觉得,那些代诉人穿的衣服,已经僵硬到人类难以忍受的程度。
我们一路上十分开心,斯彭洛先生就我的职业给予了若干指点。他说,代诉人是世界上最优雅的职业,万万不可与事务律师混为一谈,因为代诉人与后者截然不同,圈子更小,门槛更高,规则更灵活,赚得也更多。我们在律师公会中办起事来,比在别的地方轻松得多,他说,而这就让我们与众不同,成了特权阶级。他说,我们主要受雇于事务律师,这一令人不快的事实是无法掩盖的。但他又让我明白,事务律师是人类中的劣等种族,凡是有志气的代诉人都瞧不起他们。
我问斯彭洛先生他认为哪种业务最好。他回答说,涉案遗产不多不少就三四万镑,这种遗产纠纷案或许是再好不过的了。他说,这种案子,不仅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有辩论,而且在质询和反质询中,还有堆积如山的证据要收集整理(更别提还要上诉到代表法庭和上议院了),这些都能让你捞到可观的外快。另外,因为诉讼费用最终必定来自遗产,双方都铆足了劲儿,要拼个你死我活,完全不考虑费用。然后,他就开始全面颂扬律师公会。他说,律师公会特别值得推崇的,是它的简练精干。它是世界上组织得最灵活高效的地方,是舒适得体的完美体现。它规模虽小,却又无所不包。比方说,你把一起离婚案或赔偿案提交主教法庭,很好,你就在主教法庭审理它。你就在亲如一家的人当中玩一场小小的圆桌纸牌游戏,你不慌不忙地把牌打完。要是你不满意主教法庭,那接下来怎么办?哎呀,你就把案子提交到拱门法庭。拱门法庭是怎么回事?还是那个法庭,还是那个房间,还是那个被告,还是那群律师,只是换了个法官,因为主教法庭的法官在任何开庭日都能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出庭。嗯,然后你又把纸牌游戏玩一遍。如果你仍然不满意,很好,那接下来怎么办?你把案子提交到代表法庭。代表是谁?哎呀,教会代表就是那群无所事事的辩护律师,前面两个法庭玩纸牌游戏的时候,他们在一旁观看,见证了怎么洗牌、切牌、玩牌,还跟所有玩家都谈论过。现在,他们又以法官的身份重新登场,要把案子审得人人满意!斯彭洛先生郑重地总结说,心怀不满的人会说律师公会如何腐败、如何故步自封、如何需要改革,但一蒲式耳小麦价格最高的时候,就是律师公会最忙的时候[3],一个人可以摸着胸口向世界宣布:“谁要是碰了律师公会,国家就会垮台!”
我从头到尾聚精会神地听完他的话,我得说,虽然我怀疑国家是否真像斯彭洛先生说的那样仰仗律师公会,但我只能毕恭毕敬地遵从他的判断。至于一蒲式耳小麦的价格,我谦卑地认识到自己力有不逮,只好搁置不提。时至今日,我都从未搞懂一蒲式耳小麦价格的问题。在我一生中,它会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重新冒出来,把我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我现在仍不知道,在数不胜数的场合中,它到底跟我有什么关系,它有什么权利来压倒我。不过,无论何时,只要见到我的老朋友一蒲式耳小麦被强行拽进话题(我发现它总是这样),我便会直接败下阵来。
这都是题外话。我可不是敢去碰律师公会,把国家弄垮台的人。我用沉默谦卑地表示,我完全赞同学问在我之上的长者所说的话。我们又谈到《陌生人》,谈到戏剧,谈到那两匹马,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斯彭洛先生家的大门口。
斯彭洛先生的宅邸有一个可爱的花园,当时虽不是一年中赏花的最佳季节,但那个花园还是打理得十分漂亮,令我十分着迷。那里有一片迷人的草坪,有一丛丛树木,有在暮色中依稀可辨的观景小径,上面架着拱形棚架,在草木生长的季节,那里肯定爬满了灌木和花朵。“这儿就是斯彭洛小姐独自散步的地方。”我心想,“天哪!”
我们走进宅邸,里面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门厅里放着形形色色的礼帽、便帽、大衣、方格呢披肩、手套、马鞭和手杖。“朵拉小姐在哪里?”斯彭洛先生问仆人。“朵拉!”我心想,“多美的名字啊!”
我们转进身边的一个房间(我想,那就是那个因东印度棕色雪利酒而闻名的早餐室),我听见一个声音说:“科波菲尔先生,这是我的女儿朵拉,这是我女儿朵拉的密友!”那个声音无疑是斯彭洛先生的,可我听不出来,也不在意是谁在说话。刹那间,一切已成定局。宿命降临在我身上。我成了一个俘虏,成了一个奴隶。我疯狂地爱上了朵拉·斯彭洛!
在我看来,她绝非凡人。她是仙女,是精灵—我说不清她到底是什么—从未有人见过,却人人梦寐以求。我瞬间坠入爱情的深渊。在深渊边缘,我没有迟疑,没有向下看,没有回头望,一个字都没顾得上跟她说,就一头栽了进去。
我鞠了一躬,口中嘟囔了一句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我以前见过科波菲尔先生。”
说话的人不是朵拉,不是,而是朵拉的密友—默德斯通小姐!
在我看来,她绝非凡人。她是仙女,是精灵—我说不清她到底是什么—从未有人见过,却人人梦寐以求。(第386页)
我觉得自己当时并没有大惊失色。最合理的判断是,我已经没有余力来吃惊了。在这尘世上,除了朵拉,就再没什么令人惊讶的东西值得一提了。我说:“你好吗,默德斯通小姐?我希望你一切都好。”她答道:“我很好。”我说:“默德斯通先生好吗?”她答道:“舍弟身体健壮,谢谢你关心。”
斯彭洛先生见我们相互认识,应该感到很惊奇,于是插了一句。
“科波菲尔,”他说,“我很高兴你和默德斯通小姐早就认识。”
“科波菲尔先生和我是亲戚。”默德斯通小姐板着脸平静地说,“我们曾经打过一点儿交道,那都是他孩提时代的事了。后来时过境迁,我们各奔东西。我刚才几乎没认出他来。”
我回答说,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认得出她来。这话千真万确。
“承蒙默德斯通小姐的好意,”斯彭洛先生对我说,“接受了做小女朵拉密友的职务—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小女朵拉不幸丧母,多亏默德斯通小姐来陪伴她、保护她。”
一个念头忽然从我的脑海闪过:默德斯通小姐,就像藏在口袋里的护身棒,与其说是用来保护自己的,不如说是用来攻击对手的。但是,我脑子里只有朵拉,其他念头全都稍纵即逝,于是紧接着就往她那边瞧,从她那娇嗔的面孔,我似乎看出,她不大愿意同她的伙伴兼保护人格外亲密。这时铃响了,斯彭洛先生说,这是晚餐的预备铃,跟着就带我去换衣服。
陷入热恋的人,若还有心思换衣服,或者做别的什么事,就未免有点儿太荒唐了。我只能在壁炉边坐下来,咬着毯制提包的钥匙,想着那位妩媚动人、稚气未脱、明眸善睐、楚楚可怜的朵拉。她是多么婀娜多姿,多么千娇百媚,多么娴静优雅、风情万种,令人心**神驰啊!
铃声很快又响了,我本希望在出席这种场合前好好打扮一番,但来不及了,只能匆匆收拾了两下便下楼。已经有客人到了。朵拉正与一位白发老者谈话。尽管他白发苍苍—照他自己所说,他已经是做曾祖父的人了—我仍然疯狂地忌妒他。
我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啊!我忌妒每一个人。一想到有谁比我更熟悉斯彭洛先生,我就难以忍受。听他们谈论我没参与的事,我就觉得如坐针毡。一个面容和蔼的秃头客人隔着桌子问我是否是第一次进这座宅第,我真想使出一切野蛮的手段报复他。
我不记得除了朵拉还有什么人在座。我一点儿都不记得晚餐吃了什么,只记得朵拉。在我的印象中,我光是看朵拉就已经看饱了,半打盘子里的菜碰都没碰,就让仆人直接撤下。我坐在她身边。我跟她谈话。她的柔声细语是那样动听,她的咯咯轻笑是那样悦耳,她的举手投足是那样可爱迷人,足以令一个神魂颠倒的年轻人无法自拔,心甘情愿地做她的奴隶。她整个人娇小玲珑,我觉得唯其如此,才更显珍贵。
她和默德斯通小姐一道走出餐厅后(宴会上没有别的女客),我沉入了幻想之中,却又忍不住担心默德斯通小姐在她面前说我的坏话。只有这时,我的幻想才会被无情地打破。那个面容和蔼的秃头客人给我讲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我觉得应该是跟园艺有关。我好像听他说了几次“我家的园丁”。我表面上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话,其实脑子里充斥着和朵拉在伊甸园游**的画面。
我们来到客厅,一见默德斯通小姐那阴沉冷漠的神色,我又不禁担心起来,唯恐她在我爱得如痴如醉的人面前诽谤我。但我心中的石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落了地。
“大卫·科波菲尔,”默德斯通小姐说,示意我去窗边,“我跟你说句话。”
我独自面对默德斯通小姐。
“大卫·科波菲尔,”默德斯通小姐道,“我不必多说家里的事,那可不是什么有趣的话题。”
“一点儿也不是,小姐。”我回应道。
“一点儿也不是。”默德斯通小姐同意道,“过去起的纷争,过去受的凌辱,我不想再提。践踏我的那个人—很遗憾,那是个女人,真给我们女人丢脸—我一提起她,就不由得心生鄙夷和厌恶,所以还是不要指名道姓了。”
听默德斯通小姐这样说姨婆,我立刻火冒三丈,但只是回答说,如果默德斯通小姐不愿意提起她,那自然最好。我补充说,倘若听到有人大不敬地提起她,我就不得不斩钉截铁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默德斯通小姐闭起眼睛,轻蔑地低下头,然后慢慢睁开眼睛,继续道:
“大卫·科波菲尔,你小时候,我对你抱有负面的看法,这是事实,我不想否认。也许那种看法是错误的,也许你已经变好了,我不该再那样看你。这不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我相信,我出生于一个以坚定著称的家庭。我不是容易受环境影响的人,也不是善变的人。我可以对你有我的看法。你也可以对我有你的看法。”
这次轮到我低下头。
“不过,”默德斯通小姐说,“这两种看法没必要在这里发生冲突。在目前的情况下,从各方面考虑,最好都不要这样。既然命运让我们重逢,将来或许还会在别的场合不期而遇,那我建议我们在这里就以远亲相待吧。我们的家庭情况让我们只能如此相处,而且我们没有必要彼此评头论足。你赞成我的话吗?”
“默德斯通小姐,”我答道,“我认为,你和默德斯通先生对我非常残酷,对我母亲也十分刻薄。我只要活着,这种看法就不会改变。不过,我倒是同意你的提议。”
默德斯通小姐又闭上眼睛,低下头,然后用她那冷冰冰、硬邦邦的指尖碰了碰我的手背,就走开了,边走边摆弄手腕和脖颈上的小镣铐,它们看上去跟我上次见她时一模一样。考虑到默德斯通小姐的性格,这些刑具让我联想到牢门上的镣铐,所有从外面看到它们的人,都可以料见里面的情形。
那天晚上后来的情况,我只记得,我听见俘获我心的那位女皇弹着一件类似吉他的美丽乐器,用法语唱起动听的歌谣,歌词大意是:“哪怕天翻地覆,也要一直跳舞,嗒啦啦,嗒啦啦!”我只记得我陷入幸福的痴狂之中;只记得我拒绝吃点心;只记得我特别不想喝潘趣酒;只记得默德斯通小姐把她监护起来,即将带走的时候,她冲我莞尔一笑,把纤纤玉手递给我;只记得我在镜子里瞅见自己,完全是一副智障痴呆的模样;只记得我在酒后的伤感中入睡,又在虚弱的迷醉中苏醒。
第二天早晨,天气晴朗,时间尚早,我想去有铁丝拱架的小径上散步,纵情沉溺于对她音容笑貌的回想之中。穿过门厅时,我碰到了她的小狗,名叫吉卜—就是吉卜赛的简称。我爱屋及乌,温柔地朝它走去。它却露出全副牙齿,公然钻到椅子底下冲我乱叫,不愿接受我的爱抚。
花园里凉爽幽静。我一边漫步一边琢磨,若能同这位窈窕佳人订婚,我会多么幸福。至于结婚、财产和诸如此类的问题,我觉得,当时的我跟我爱小埃米莉那会儿几乎一样天真,毫无打算。只要能称呼她“朵拉”,能给她写信、爱她、崇拜她,只要有理由相信,当她与别人在一起时,心里依然想着我—只要能那样,对我来说,就已经达到人类野心的巅峰了。我确信,那也是我理想的巅峰。毫无疑问,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小情痴,但我自始至终都怀着一颗纯洁的心,所以现在回想起来,我并不鄙视当时的自己,尽管觉得确实很可笑。
我没走多远,转了个弯,便碰上了她。现在,当我在回忆中转过那个弯时,我从头到脚又感到一阵酥麻,手中的笔不住地颤抖。
“你—出来得—好早啊,斯彭洛小姐。”我说。
“在家里待着太闷了,”她回应道,“默德斯通小姐又太不讲道理!她说什么要等外面散散湿气才能出来。散散湿气!”说到这里,她笑了起来,笑声悦耳极了,“礼拜天早晨我不练琴,总得找点儿事做,所以我昨晚就告诉爸爸,我必须出来走走。再说,早晨就是一整天里最亮堂的时候了,你不觉得吗?”
我斗胆说了一句孟浪的话(自然免不了结巴):“现在我觉得亮堂多了,但刚才还非常昏暗呢。”
“你这是恭维我,”朵拉说,“还是说天气真的变好啦?”
我比先前口吃得更厉害,回答说我并非有意恭维,只是实话实说。其实,我并未察觉天气有任何变化。我还不好意思地补充说明了一句:“这只是我自己的感觉。”
她摇摇头,抖落鬈发,盖住娇羞的面庞。我从未见过那样的鬈发—我怎能见过呢?因为别人根本就没有呀!至于鬈发上的草帽和蓝丝带,如果我能把它们挂在白金汉街我的房间里,那将是怎样的无价之宝呀!
“你刚从巴黎回来?”我说。
“是的,”她说,“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
“噢!我希望你马上能去一趟!你一定会很喜欢那里的!”
内心深处的痛苦在我脸上显露出痕迹。她竟然希望我离开,竟然认为我可以离开,这简直令我难以忍受。我看不起巴黎,我看不起法国。我说目前情况下,尘世间没有任何理由能让我离开英国。什么都引诱不了我。总而言之,她又抖了抖鬈发,那条小狗沿小径跑过来,给我们解了围。
它对我忌妒得要死,一个劲儿地冲我狂吠。她把它抱起来—噢,我的天哪—抚摩它,但它还是叫个不停。我想要抚摩它,可它不许我碰,于是她打了它。她拍了拍它扁平的鼻头,以示惩戒。它眨眨眼,舔舔她的手,依然像小低音提琴一样,嗓子里呜呜低吼。看到这一幕,我愈发心如刀割。终于,它安静下来—她带酒窝的下巴抵在它头上,它能不安静吗—于是我们一同走开,去看温室。
“你跟默德斯通小姐不太熟,对吗?”朵拉说,“—我的乖乖。”
(最后一句是对狗说的。噢,如果是对我说的该多好!)
“不熟,”我答道,“一点儿都不熟。”
“她是个讨厌鬼。”朵拉噘嘴道,“真搞不懂爸爸是怎么想的,竟挑了这么个烦死人的东西给我做伴。谁要什么保护人呀?我是绝对不要的。吉卜可以保护我,比默德斯通小姐强得多—是不是,亲爱的吉卜?”
她亲它的圆脑袋时,它只是懒洋洋地眨了眨眼。
“爸爸把她叫作我的密友,但我敢说她绝不是那种东西—是不是,吉卜?我们,吉卜和我,不会信任那种爱发脾气的人。我们想信任谁就信任谁,我们要寻找自己的朋友,我们不要别人替我们寻找—是不是,吉卜?”
吉卜舒舒服服地哼了一声作为回答,有点像水沸时茶壶的鸣叫。对我来说,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旧镣铐上加的一堆新镣铐。
“因为我们没有慈爱的妈妈,就得找个像默德斯通小姐这么沉闷、阴郁的老东西,成天跟着我们转,这叫人太难受了—是不是,吉卜?别往心里去,吉卜。我们才不会跟她说知心话呢。不管她在不在身边,我们都要尽情玩乐。我们要捉弄她,而不去讨好她—是不是,吉卜?”
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我想我肯定会跪在石子路上,很可能还会把双膝的皮蹭破,接着立刻被人从宅子里赶出去。不过,幸好温室离我们不远,她说完这段话,我们就到了。
温室里摆放着许多漂亮的天竺葵。我们在花前徘徊,朵拉不时停下脚步,一会儿欣赏这朵,一会儿夸耀那朵,我也跟着停下来附和。朵拉还像孩子似的笑着抱起狗,让它嗅花。如果不能说我们三个都如临仙境,那至少我已经飘飘欲仙了。直到今天,一嗅到天竺葵叶子的清香,我都会瞬间变一个人,令自己惊愕不已,不知该对此一笑置之,还是认真思忖。然后,我就会在一排鲜艳花朵的鲜亮绿叶的映衬下,看到一顶草帽和几条蓝色丝带,看到一头浓密的鬈发,看到两条纤细的胳膊抱着一只黑色小狗。
默德斯通小姐一直在找我们,终于在这里找到了。她把那张令人不快的脸(上面密密麻麻的细纹里填满了发粉)伸过来,让朵拉亲吻。然后她挽起朵拉的胳膊,领我们进屋吃早餐,那队伍仿佛是在给某位士兵送葬。
因为茶是朵拉泡的,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喝了多少杯。但我清楚记得,我坐在那里大口喝茶,直到整个神经系统—如果那时候我还有神经系统的话—全都失灵。不一会儿,我们去教堂做礼拜。在教堂长椅上,默德斯通小姐坐在朵拉和我之间。但我只听到朵拉唱诗,其他会众都消失了。我还听到牧师布道—当然是关于朵拉的—那次礼拜,恐怕我知道的仅此而已。
那一天,我们过得很安静。没有来客人,只散了散步,四个人吃了顿家庭晚餐,晚上翻翻书,看看画。默德斯通小姐面前摆着一本布道书,眼睛却盯着我们,警惕地守护着朵拉。那天晚上,吃过晚餐,斯彭洛先生头上顶着小手帕坐在我对面。啊!他这时绝对想不到,我正在幻想中以女婿的身份热情拥抱他呢!夜里跟他道别的时候,他绝对想不到,在我的幻想中,他刚刚已经答应我和朵拉订婚,我正在祈求上帝降福于他呢!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离开了,因为海事法庭要审理一件海上救助案。审这案子需要对整个航海学有准确的了解,法官恳请两名年长的领港协会[4]主管大发善心,前来协助审理(因为我们律师公会的人不可能对那方面的事了解多少)。不过,在早餐桌上,还是朵拉泡的茶。她抱着吉卜站在台阶上送行,我在四轮敞篷马车里向她脱帽告别,心中悲欣交集。
那天我对海事法庭压根儿没留下什么印象;我听审时,脑子一直在胡思乱想;桌上放着一支象征最高司法权的银桨,我却在桨叶上看见刻着“朵拉”二字;斯彭洛先生没有带我回家时(我曾疯狂地盼望他会再带我回家),我觉得自己就像被遗弃在荒岛的水手,眼看着属于自己的那艘船扬长而去。以上种种,我就不在这里描述了,因为那只会徒劳无功。如果那个沉睡的古老法庭能将自己唤醒,以可见的形式再现我做的关于朵拉的白日梦,就能将我的真实想法暴露无遗。
我并不是说,我只在那一天做了这些梦,而是日复一日、周复一周、季复一季地做着这些梦。我到庭上去,不是为了处理案件,而是为了想朵拉。案子在我面前慢吞吞地审下去,倘若我曾分神思考过案子,那要么是在审婚姻案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想着朵拉),我会琢磨结了婚的人怎么可能是不幸福的呢?要么是在审遗产案的时候,我会寻思,如果案中涉及的遗产归我,我该首先对朵拉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在我陷入狂热单恋的头一个礼拜,我买了四件华贵的背心—不是给自己买的,我并不以此为荣,而是给朵拉买的—而且喜欢上街的时候戴淡黄色小山羊皮手套,还弄得自己脚上从此开始长鸡眼了。假如可以拿出我那个时期穿的鞋子,同我天然大小的脚做对比,我当时的心情便昭然若揭,足以令人大为感动。
然而,尽管我为了向朵拉表达敬意,把自己弄成了可怜兮兮的瘸子,我每天还是怀着见她一面的希望走上好多英里。不久之后,在通往诺伍德的大路上,我就同那片区域的邮差一样妇孺皆知。不仅如此,我还走遍了伦敦的大街小巷。我徘徊于女人最爱逛的商店街,我像不安分的鬼魂一样在集市上游**。我早就筋疲力尽了,却依然不辞辛劳地在公园里转了又转。有时候要隔很久,我才能偶尔见到她。也许是看见她在车窗中挥动手套;也许是碰上她,跟她和默德斯通小姐走一小段路,同她说两句话。在后一种情况下,事后我总是很难过,因为我觉得自己说的话完全词不达意,觉得她根本不了解我对她一往情深,甚至觉得她并没把我放在心上。可以想象,我一直盼望着再次被邀请到斯彭洛先生家做客,却总是很失望,因为我再也没受到过邀请。
克拉普太太肯定是个目光敏锐的女人—我坠入爱河才几个礼拜,就连对阿格尼丝,我也没有明说,只敢在信里写道,我去过斯彭洛先生家,再加一句“他有一个女儿”—我的单相思还处在初期,就被她发觉了,所以我才说克拉普太太肯定是个目光敏锐的女人。一天晚上,我心情非常低落,她上楼来问我肯不肯帮个忙,给她一点儿混有大黄的小豆蔻酊,外加七滴丁香精,因为那是治她那种病最好的药(她当时又犯了我前面提的毛病)。要是我身边没有这种东西,那给她点白兰地也成,那就算次好的药了。她说,她要白兰地,不是因为它好喝,而是因为那是次好的药。我从没听说过第一种药,而橱柜里总是放着第二种药,我就给了克拉普太太一杯白兰地。她当着我的面喝起来,免得我疑心她把酒用到不该用的地方。
“打起精神来,先生,”克拉普太太说,“看你这样子,我受不了啊,先生。我也是个做母亲的人啊!”
我不怎么明白克拉普太太对我陈述这一事实有什么用,但还是朝她微微一笑,尽力做出亲切的样子。
“我说,先生,”克拉普太太道,“别嫌我多嘴,我晓得这是怎么回事,先生。肯定跟女人有关。”
“克拉普太太?”我红着脸回应道。
“噢,上帝保佑!振作起来,先生!”克拉普太太说,对我点点头,以示鼓励,“永远不要丧气呀,先生!要是她不冲你笑,想冲你笑的女人还有的是。你是一个小伙子,不愁没人对你笑,科波福尔先生。你必须明白自己的价值,先生。”
克拉普太太总叫我科波福尔先生—首先是因为,毫无疑问,这不是我的姓氏;其次,我不由得认为,这个叫法同洗衣日存在模糊的关联[5]。
“你怎么知道这肯定跟女人有关呢,克拉普太太?”我说。
“科波福尔先生,”克拉普太太深情地说,“我也是个做母亲的人啊!”
有那么一会儿,克拉普太太只能用手捂在紫花布长裙的胸口,啜着她的药,抵挡复发的病痛。最后,她又开口说话了。
“你亲爱的姨婆为你租下这套房间的时候,科波福尔先生,”克拉普太太说,“我就说过,我总算找到个可以照顾的人了。我当时说的是:‘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个可以照顾的人了!’—你吃得不多,先生,喝得也不多。”
“你就是根据这个推测的吗,克拉普太太?”我说。
“先生,”克拉普太太用近乎严厉的口气说,“除了你,我也为别的小伙子洗过衣服。一个小伙子对自己可以太关心,也可以太随意。他可以把头发梳得太勤,也可以太久不梳头。他可以穿太大的靴子,也可以穿太小的靴子。这都要看那小伙子天生的性格如何。不过,不管他走的是哪个极端,肯定都跟姑娘有关。”
克拉普太太坚定无比地摇摇头,弄得我毫无反驳的余地。
“在你之前住在这儿、后来死了的那位先生,”克拉普太太说,“他也恋爱了—跟一个酒吧女招待—立马就把背心改小了,只是他喝酒太多,肚子已经鼓得很大了。”
“克拉普太太,”我说,“我必须恳请你,不要把我爱上的年轻小姐跟酒吧女招待或那一类人相提并论。”
“科波福尔先生,”克拉普太太回应道,“我也是个做母亲的人,绝不会那样。我要是多管闲事了,先生,请别见怪。只要我不受欢迎,就不会去多管闲事。不过,你是一个小伙子,科波福尔先生,我可要劝你一句:打起精神来,先生,永远不要丧气,要明白自己的价值。如果你要去找点儿乐子,”克拉普太太说,“如果你要玩九柱戏什么的—嗯,那东西可以让你健康—你就可以发现,这游戏会分散你的注意力,对你有好处。”
说完这些话,克拉普太太装出很珍惜那杯白兰地似的又啜了两口—其实早就喝光了—然后郑重其事地对我行礼致谢,回自己房间了。当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的黑暗中时,我不禁觉得,她这番劝诫确实有点儿过分亲昵了。但与此同时,我又乐意接受她的劝诫,因为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她给“智者”的“一言”[6],提醒我将来一定要好好保守秘密。
[1] “**”的误读。
[2] 德国剧作家奥古斯特·冯·科泽布(1761—1819)的作品,1806年由爱尔兰剧作家理查德·谢里登(1751—1816)改编为英文版上演。
[3] 1815年至1846年,英国实施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谷物法》,对进口小麦征收高额关税,导致主食价格高涨,下层人民利益受损。1845年,爱尔兰大饥荒暴发,英国必须大量进口粮食,第二年废除了《谷物法》。
[4] 成立于1514年,负责颁发船舶领港员执照,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海岸浮标、灯塔建设与维修工作。
[5] Copperfiled(科波菲尔)中的copper可以指旧时用来煮洗衣物的大锅,所以Copperful(科波福尔)就是一大锅要煮洗的衣服。
[6] 出自英谚“智者一言已足”(A word to the wise),意思是对明白人不用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