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尔福思和我在那一带住了两个多礼拜。不用说,我们大多数时候都在一起,但有时也会分开几个小时。他不晕船,我就不行。他和佩戈蒂先生乘船出海的时候—这是他中意的一项娱乐—我通常留在岸上。老保姆佩戈蒂为我专门准备了房间,这对我是一种拘束,他则没有这种限制。我知道佩戈蒂整天服侍巴吉斯先生很辛苦,所以不愿晚上在外面待得太晚;而斯蒂尔福思住旅店,无拘无束,可以随心所欲。于是,我听说他在我就寝以后,会去佩戈蒂先生经常光顾的“有心人”酒馆,请渔夫喝上一两杯;我还听说,他会穿上渔夫的衣服,趁着月色整夜在海上漂**,天亮涨潮时才回来。但是,我这时已经知道,他这种好动的性格和勇敢的精神,喜欢通过沉重的劳动、通过与恶劣天气的斗争发泄出来,就像他喜欢寻求其他的新鲜刺激一样。所以,我对他的所作所为一点儿也不惊奇。

我们有时分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想去布兰德斯通,重游幼年熟悉的地方;而斯蒂尔福思去过一次,自然没有多大兴趣再去。因此,我现在能轻松回忆起,有那么三四天,我们一大早吃过早餐,就各走各的路,直到很晚才再次碰头吃晚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消磨这段时间的,只是大体了解到他在这一带出了名,因为他能找到二十种消遣的办法,而别人恐怕连一种都找不到。

至于我自己,则踏上了孤独的朝圣之旅,在那条老路上每走一步,都仿佛昨日重现。我还在旧地逡巡良久,不知疲倦。我在这里流连忘返,就像我的记忆总在这里徘徊不去一样,就像我幼年漂泊异乡时对这里魂牵梦萦一样。树下那座坟墓,是我双亲长眠的地方—那里只埋着我父亲一人的时候,我曾怀着怜悯之心好奇地张望过;那里重被挖开,将我美丽的母亲和她的小娃娃放进去的时候,我曾凄凉地站在一旁—由于佩戈蒂的忠心爱护,这座墓一直都很整洁,被修葺得像花园一样。我就整小时整小时地在墓旁走来走去。这座墓位于一个僻静的角落,离教堂墓地的小路不远。我漫步在小路上,都能看到墓碑上镌刻的名字。教堂的报时钟声突然敲响,我会不由得大吃一惊,因为那钟声听上去就像死者发出的一样。这时候我的所思所想,总与我将来要成为的人物和创建的功业相关。我的脚步异常坚定地回应着这样的想象,仿佛我这次回来,母亲还健在,而我要在她身边建造空中楼阁。

我的故居变化很大。早被乌鸦抛弃的残破鸦巢已不知去向;那几棵老树也被砍掉了枝丫,不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花园杂草丛生,宅子的窗户有一半都紧闭着。这里还有人居住,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疯癫男人和照料他的人。他总是坐在我那扇小窗前,望着外面的教堂墓地。我不知道,他那杂乱的脑子里是否也产生过我当年那些幻想—在玫瑰色的晨曦中,我穿着睡衣,从同一小窗向外眺望,看见太阳冉冉升起,羊群在阳光下静静吃草,便忍不住浮想联翩。

我们的老邻居格雷珀夫妇都去南美了,雨水从他们那座空房子的屋顶渗下来,把外墙弄得斑斑驳驳。奇利普先生又结婚了,娶了个高个子、高鼻梁、瘦骨嶙峋的女人。他们生了一个皱巴巴的小娃娃,脑袋沉得几乎支不起来,两眼瞪得老大,目光呆滞,似乎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生。

我在故乡盘桓时,总怀着一种悲欣交集的奇特心情,直到红彤彤的冬日西沉,提醒我该往回走了,我才踏上归途。但离开那里之后,尤其是和斯蒂尔福思高高兴兴地坐在熊熊炉火旁吃晚饭的时候,想到已经去过的地方,我心里就美滋滋的。晚上回到我那整洁的房间,翻看那本鳄鱼故事书(它永远都放在那里的一张小桌上),心怀感激地回想起,有斯蒂尔福思这样一个朋友,有佩戈蒂这样一个朋友,有姨婆这样卓越而慷慨的人代替我失去的双亲,我是何等幸福,这时我心里也是美滋滋的,尽管这种感觉不如晚饭时那般强烈。

我长时间散步回雅茅斯时,最快捷的方式是搭乘渡船。渡船把我载到城镇和大海之间的浅滩上。我可以横穿浅滩,不必在大路上绕个大弯。佩戈蒂先生的家就在那片荒凉的地方,离我所经之地不到一百码,我路过的时候总要过去看看。斯蒂尔福思通常都在那里等我,我们就一起继续赶路,穿过冷冽的空气和渐浓的雾霭,走向灯光闪烁的城镇。

一个黑漆漆的晚上,我回来得比平时稍迟些—因为我们即将启程回家,所以那天我去了布兰德斯通,向它告别—我发现他独自待在佩戈蒂先生家,坐在壁炉前,陷入沉思。他想得太入神,完全没有发现我走到了近旁。这也难怪,脚踩在户外沙地上没什么声响,就算他没那样专心也很难觉察。可是,连我进屋都没有唤醒他。我紧挨着他站定,看着他,他依然眉头紧锁,沉浸在思绪之中。

我把手往他肩头一放,他吓了一跳,也把我吓了一跳。

“你悄无声息就来了!”他几乎是怒气冲冲地说,“像个冤魂似的!”

“我总得让你知道我来了呀。”我回应道,“我是不是把你从星星上叫下来了?”

“不是,”他答道,“不是。”

“那就是从地下什么地方叫上来了?”我说,在他身旁坐下。

“我在看炉火中的幻影呢。”他答道。

“可你把它们搅乱了,我看不成了。”我说,因为他用一根燃烧的木柴飞快地拨了拨火,搅起一串红热的火星,冲上小小的烟囱,呼啸着飞入空中。

“你看不到的,”他回应道,“我憎恶这种昼夜难分的时刻,说白天不是白天,说晚上又不是晚上。你回来得好晚!到哪儿去了?”

“我到常去的地方告别了。”我说。

“我一直坐在这儿,”斯蒂尔福思环顾房间道,“想着我们到这儿那晚,看到这里所有的人是那样快活,而他们将来说不定—根据目前这里的荒凉境况判断—说不定会散了,死了,或者遭遇什么我不知道的灾祸。大卫,我真希望过去二十年里,有个明智的父亲来管教我啊!”

“亲爱的斯蒂尔福思,你怎么啦?”

“我由衷地希望自己受到更好的教导!”他大喊起来,“我由衷地希望我能好好教导我自己啊!”

他说这话时,神情激动而沮丧,令我大感诧异。我万没料到他会如此失态。

“我宁可当那个贫穷的佩戈蒂,或者他那粗鲁愚笨的侄子,”他站起来,闷闷不乐地靠在壁炉架上,面朝炉火说,“也不愿做我自己—尽管我比他们有钱二十倍、聪明二十倍—我不愿像过去半小时那样,在这条该死的小船里自我折磨!”

他的骤然变化让我不知所措,一开始我只能默默地看着他,而他手扶着头站在那里,忧郁地俯视着炉火。最后,我万分恳切地求他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让他这般异乎寻常地苦恼,即使我无法为他提供建议,至少也能表达同情。我话没说完,他就大笑起来—一开始还透着些烦躁,但很快就恢复了平时的愉快。

“得啦,这没什么,雏菊!没什么!”他答道,“我在伦敦的旅店里给你说过,我这个人有时候会跟自己过不去。我刚才就像做了个噩梦一样—我想,肯定是做了噩梦。在偶尔无聊的时候,人们就会想起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只是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含义。我觉得,我刚才是把自己同那个‘不小心’被狮子吃掉的坏孩子混为一谈了—我想这样死比较壮烈吧。老太太常说的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刚才从头到脚爬遍了我全身。我都害怕起我自己来了。”

“我想,你别的什么都不怕吧。”我说。

“也许是的,但或许还有很多叫我害怕的东西,”他回应道,“好啦!都过去啦!我不再烦恼了,大卫。不过,我要再次告诉你,我的好伙计,如果我有过一个坚毅明智的父亲,那不论对我,还是对其他人,都大有好处!”

他的脸上总是表情丰富,但他注视着炉火说这番话时,脸上那种阴郁恳切的神态,是我从未见过的。

“算了,到此为止吧!”他说着把手一挥,好像将什么轻轻的东西抛入了空中一样。

“‘嘿!他一去,我的勇气又恢复了。’[1]像麦克白一样。现在吃饭吧!如果我没有像麦克白那样疯疯癫癫地扰乱了宴会的话,雏菊。”

“可他们都到哪儿去了呢,真让人纳闷!”我说。

“天晓得,”斯蒂尔福思说,“我刚才溜达到渡口去找你,回来就发现这里没人,不由得胡思乱想。你刚才看到我的时候,我正在犯嘀咕哩。”

格米奇太太提着篮子回来了,我们这才明白房子里碰巧没人的缘由。原来,她赶在佩戈蒂先生涨潮回来之前,急匆匆地出门去买必需品了,但又没有关门,以免那晚哈姆和小埃米莉回来得早,恰好在她出去时到家。斯蒂尔福思兴高采烈地向格米奇太太问好,又顽皮地拥抱了她一下,逗得她精神大振,然后他就挽起我的胳膊,带着我匆匆离开了。

他自己也像格米奇太太一样心情大好,恢复了平常的状态,一路上兴致高昂地聊个不停。

“这么说,”他愉快地说,“咱们明天就要放弃这种海盗生活了,是吗?”

“我们就是这样说好的啊!”我答道,“驿车座位都订好了,你知道的。”

“哎!应该是没法改变了吧。”斯蒂尔福思说,“除了在这儿的海面上漂来**去,我几乎忘了世上还有别的事可做。真希望没有那些事啊!”

“只要这股新鲜劲儿还没过,你就想不到还有别的事。”我笑着说。

“很有可能。”他回应道,“不过,我这位心思单纯的年轻朋友居然这样说话,听起来有点儿讽刺的味道。哎呀!我敢说我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家伙,大卫。我知道我是这样的人,但我还是可以趁热打铁的。要考试成为这一带水域的领航员的话,就算难度很大,我也觉得我可以通过。”

“佩戈蒂先生说,你是个奇才。”我回应道。

“一个航海奇才,嗯?”斯蒂尔福思笑道。

“他的确是这样说的,而且你知道这话一点没错,因为他知道,你不论干什么都非常热情,而且一学就会。而最让我吃惊的是,斯蒂尔福思,你这么有才,却总是满足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满足?”他笑嘻嘻地回应道,“我从来都不满足,只有你的稚嫩能让我满足,温柔的雏菊。至于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从来就没学会把自己绑在当代伊克西翁[2]的地狱火轮上不停地转动。我从前不知怎么就是没学会,现在就更不在乎了。你知道我在这儿买了一艘船吗?”

“你可真是个怪人,斯蒂尔福思!”我叫道,停下了脚步—因为这是我头一次听到这个消息,“说不定你再也不会想到这里来了啊!”

“想不想来,我也说不准,”他回应道,“反正我喜欢上这地方了。不管怎样,”他脚步轻快地往前走,“我买了一艘正在出售的船—佩戈蒂先生说,那是一艘快速帆船。的确是条快船—我不在的时候,佩戈蒂先生就是船长。”

“现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斯蒂尔福思!”我欣喜若狂地说,“你假装是给自己买的,实际上是买下来送给佩戈蒂先生的。我了解你,本该一开始就想到这点的。亲爱的、好心的斯蒂尔福思,你这样慷慨好施,我该怎么表达对你的感激之情呢?”

“得啦!”他面红耳赤道,“这话还是少说为妙。”

“难道我不知道?”我大声说,“我不是早就说过,对那些老实人的喜怒哀乐,对他们的每一种感情,你都不会无动于衷吗?”

“是啊,是啊,”他答道,“这些话,你都对我说过,就此打住吧。我们说得够多的了!”

见他觉得这事无足挂齿,我担心再说下去会惹恼他,便一面暗自思忖,一面同他加快脚步往前走。

“那条船得重新装配帆和索具,”斯蒂尔福思说,“我要把利蒂默留下来监督这项工作,完工了好给我汇报。我有没有告诉你利蒂默上这儿来了?”

“没有。”

“噢,他来了!今天早晨到的,还带来了我母亲的一封信。”

我们四目相对,虽然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但我注意到,他脸色苍白,连嘴唇都发白了。他刚才孤零零地坐在壁炉边沉思,恐怕就是他与他母亲之间的不和导致的。我婉转地表达了这一看法。

“噢,不是的!”他摇摇头,轻笑一声道,“不是那么回事!没错,他来了,我那个仆人。”

“还是老样子?”我说。

“还是老样子,”斯蒂尔福思说,“离你远远的,安安静静的,像北极一样。他要负责给那条船换个新名字。那条船现在叫‘海燕’,佩戈蒂先生怎么会喜欢‘海燕’呢[3]?我要重新给它起个名字。”

“叫什么呢?”我问。

“小埃米莉。”

他还像刚才那样定定地看着我,我认为他这是在提醒我,他不喜欢我赞扬他的体贴周到。我忍不住喜形于色,但嘴上没说什么。他恢复了往日的微笑,似乎松了口气。

“瞧呀,”他望着前方说,“小埃米莉本人来啦!那家伙也跟她一起,嗯?我敢发誓,他是一位真正的骑士,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

哈姆这时已是造船工人。他在这方面颇具天赋,如今技能又得到提升,已经成了熟练工人。他身穿工作服,看上去虽然粗犷,却散发着男子汉气概,对身边那个妙龄少女来说,倒是个很合适的保护人。的确,他脸上写满了坦率、真诚,毫不掩饰对她的爱意和为她感到的骄傲。在我看来,这就是最好的相貌了。当他们朝我们走过来的时候,我心想,即使在容貌方面,他们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们停下来跟他们说话时,埃米莉怯生生地把手从哈姆的臂弯里抽出来,红着脸跟斯蒂尔福思和我握了握手。我们交谈了几句,他们继续前进,这时她就不愿再挽着哈姆的胳膊了,而是独自行走,但看起来依然羞怯而拘谨。我们目送他们在新月的辉光下渐行渐远,我觉得这一切都太美、太迷人了,而斯蒂尔福思似乎也有同感。

突然,一个年轻女人从我们身边走过—她显然是在跟踪哈姆和埃米莉—我们没有看到她是怎么过来的,但她走过时我看见了她的脸,觉得似曾相识。她衣裳单薄,看上去傲慢、憔悴、招摇、贫寒,但当时她似乎将这一切都抛入了风中,只是心无旁骛地追赶那两人。远方昏暗的海平线渐渐吞噬了两人的身影,我们与海天之间只有海平线本身还看得见。女人的身影也如同那两人一样渐渐隐没,但始终没有追上他们。

“黑影在追那个女孩,”斯蒂尔福思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这是什么意思?”

他声音低沉,我差点以为是别人发出来的。

“她一定是打算向他们乞讨吧。”我说。

“乞丐没什么新鲜的。”斯蒂尔福思说,“但奇怪的是,乞丐晚上竟是这副样子。”

“为什么这么说?”我问他。

“没什么别的原因,真的。”他顿了顿,说道,“只不过,黑影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我想到了一种跟它类似的东西。我不知道这黑影到底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我想是从这堵墙的阴影中跑出来的吧!”我说,当时我们走上了一条路,路边紧挨着一堵墙。

“不见了!”他回应道,扭头看了看身后,“但愿一切邪祟都随它而去。我们现在去吃晚饭吧!”

不过,他又回过头,朝远方闪烁着微光的海平线望去,然后又看了一次。在剩下的短短路途中,他有好几次语无伦次地表达他对那件事的惊疑。直到我们坐在餐桌旁,炉火和烛光照到我们身上,让我们感到温暖而愉悦时,他似乎才忘记了那件事。

利蒂默也在那里,给我的印象同往常一样。我告诉他,我希望斯蒂尔福思太太和达特尔小姐都很好,他毕恭毕敬地(当然也是体面地)回答说,她们还不错。他向我致了谢,然后转达了她们的问候。虽然只有寥寥数语,但我觉得,他已经再明白不过地告诉我:“你很年轻,先生,特别年轻。”

我们快吃完晚饭的时候,利蒂默走出监视我们的那个角落—我觉得,更准确地说,他是在监视我—向桌子跨出一两步,对他的主人说:“请原谅,少爷,莫彻小姐到这里来了。”

“谁?”斯蒂尔福思大惊失色地喊道。

“莫彻小姐,先生。”

“哼,她来这儿干什么?”斯蒂尔福思说。

“她老家好像就在这一带,少爷。她告诉我,她每年都会因为工作来这里一次,先生。今天下午我在街上碰到了她,她想知道您晚饭后能不能赏光见她一面,先生。”

“你知道我们说的那个女巨人吗,雏菊?”斯蒂尔福思问。

我不得不承认—在利蒂默面前,就连暴露出这一缺点也让我感到羞耻—我完全不认识莫彻小姐。

“那你就得认识认识她,”斯蒂尔福思说,“因为她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莫彻小姐来了,就带她进来。”

这位女士让我生出了几分好奇和兴奋,尤其是我一提到她,斯蒂尔福思就放声大笑,拒绝回答与她有关的任何问题,我就愈发感兴趣了。因此,直到桌布撤去后半个小时,我都对见到此人满怀期待。我们正坐在壁炉前喝葡萄酒,门忽然开了,利蒂默带着一如既往的平静沉稳的态度,通报道:

“莫彻小姐到!”

我向门口看去,但什么都没看见。我继续向门口张望,心想,这位莫彻小姐怎么半天都不露面。就在这时,我无比惊讶地发现,从我和房门之间的沙发背后,摇摇晃晃地走出一个矮矮胖胖的人。此人大约四十岁或者四十五岁,脑袋大,脸也大,灰眼睛里透着狡黠。她向斯蒂尔福思抛媚眼时,本想把手指顽皮地按在狮子鼻上,却因为两条胳膊极其短小,手指够不到鼻子,而不得不将鼻子往手指上凑。她的下巴就是人们所说的“双下巴”,肉多得将帽带连同帽结都包了起来。她要脖子没脖子,要腰没腰,腿倒是有,就是不值一提。虽然她腰以上—如果她有腰的话—长得超过了正常尺寸,虽然她也像普通人那样,以双脚为全身终点,但她实在太矮,以至于站在普通大小的椅子旁边,就相当于站在桌边,于是她索性将带来的袋子放到了座位上。这位女士衣着随便而舒适,将手指按在鼻子上—其艰难程度我前面已有描述—不得不偏着脑袋站在那里,目光犀利的眼睛睁一只闭一只,露出异常世故狡猾的神情,向斯蒂尔福思挤眉弄眼了一阵子,便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哎哟喂!我的俊哥儿!”她朝他摇晃着大脑袋,愉快地开口道,“你到这儿来啦,是不是?噢,你这淘气的孩子,呸,不害羞,你跑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干什么?我敢说,一定是来捣什么蛋的吧。噢,你真是个滑头。斯蒂尔福思,你就是个滑头,我也是,对不对?哈哈哈!你本来会跟我打一百镑对五镑的赌,赌你在这儿绝碰不上我,是不是?哎呀,天哪,我无所不在。这里也在,那里也在,到处都在,就像魔术师从太太们手帕里变出的那半个克朗。说起手帕—说起太太们—你那位有福的妈妈有你这样的儿子,该是多大的安慰呀!对不对,我亲爱的孩子?此话是真是假,我不告诉你!”

说到这里,莫彻小姐解开软帽,将帽带甩到脖子后面,在壁炉前的一只脚凳上气喘吁吁地坐下—如此一来,红木饭桌遮在她头顶,简直成了一座凉亭。

“我的个老天爷喂!”她双手分别拍打着两侧的小膝盖,敏锐地瞥了我一眼,继续道,“我太丰满了,这是事实,斯蒂尔福思。爬上一道楼梯,喘口气都像打桶水那样费劲。你要是看见我从楼上的窗户往外眺望,准会认为我是大美人,对不对?”

“不管在哪儿看见你,我都会那样想的。”斯蒂尔福思答道。

“去你的,你这小狗,去!”那个小矮子嚷道,用擦脸的手帕冲斯蒂尔福思甩了一下,“别没脸没皮的!不过,我老实跟你说吧,上礼拜我到米瑟斯夫人府上去—那才叫美人哩!压根儿不显老—我在房间里等她的时候,米瑟斯先生本人也来了—那才叫美男子哩!压根儿不显老!他的假发也一点儿都不旧,都戴了十年啦—他一个劲儿地对我献殷勤,我都要打算摇铃叫仆人来了。哈哈哈!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坏蛋,就是有点儿缺德。”

“你替米瑟斯夫人做什么呢?”斯蒂尔福思问。

“我不能泄露机密啊,可爱的小宝贝。”她一面答道,一面拍了拍鼻子,皱起面孔,眨巴着眼睛,像个聪明非凡的小鬼,“你别管啦!你想要知道我是帮她防止掉发还是给她染发,是给她美容还是给她描眉,对不对?你会知道的,我的宝贝—等我告诉你的时候!你知道我曾祖父的名字吗?”

“不知道。”斯蒂尔福思说。

“他叫沃克,亲爱的乖乖。”莫彻小姐说,“他是古老沃克家族的后代,所以我继承了沃克家族的全部胡基财产[4]。”

在我看来,除了莫彻小姐镇定自若的神情,这世上还没有什么赶得上她眨眼睛的样子。她听别人说话,或者她说了什么话等待别人回答时,总是狡黠地偏着脑袋,一只眼睛像喜鹊那样向上翻,那样子令人啧啧称奇。总之,我惊讶得不知所措,只是坐那儿盯着她,恐怕连礼貌规矩都忘了。

莫彻小姐解开软帽,将帽带甩到脖子后面,在壁炉前的一只脚凳上气喘吁吁地坐下—如此一来,红木饭桌遮在她头顶,简直成了一座凉亭。(第325页)

她这时已把椅子拉到身边,忙着从袋子里捞出(每次都将短胳膊整个伸进袋里,直没肩头)小瓶子、海绵、梳子、刷子、法兰绒布头、小卷发钳,还有别的一些玩意儿,将它们胡乱堆在椅子上。捞着捞着,她突然停下,对斯蒂尔福思说了句话,弄得我颇为慌乱:

“你这位朋友是谁?”

“科波菲尔先生,”斯蒂尔福思说,“他想认识你呢。”

“好啊,那就认识认识吧!看他样子就知道他想认识我!”莫彻小姐回应道,手提袋子,摇摇摆摆地向我走过来,边走边冲我大笑,“脸蛋像个桃子似的!”我坐在那儿,她踮起脚,掐了下我的脸,“好迷人!我非常喜欢吃桃子,真恨不得咬上一口呢。我敢说,我能跟你结识非常高兴,科波菲尔先生。

“真是迷人!我可喜欢桃子了。很高兴认识你,科波菲尔先生,真的。”

我说很荣幸能认识她,并且同她一样高兴。

“噢,天哪,咱们俩太客气啦!”莫彻小姐大喊道,妄图用那只小手捂住那张大脸,简直荒谬,“不过话说回来,这世界啊,本来到处都是谎言和欺骗嘛,你说对不对?”

这是给我们俩说的掏心窝的话,她边说边把小手从脸上挪开,连胳膊一齐又伸进了袋子。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莫彻小姐?”斯蒂尔福思说。

“哈哈哈!我敢说,咱们真是一群能让人兴奋的骗子,对不对,乖孩子?”那矮小的女人歪着脑袋,一只眼望着空中,摸索着袋子,回答说,“瞧!”她摸出一样东西,“俄国王爷剪下来的指甲。我管他叫‘字母乱七八糟王爷’,因为他的名字把所有字母都用上了,只是顺序全乱了套。”

“那位俄国王爷是你的客户,对吧?”斯蒂尔福思说。

“你说对了,我的乖乖,”莫彻小姐答道,“我给他修指甲,一个礼拜修两次!手指甲、脚指甲全修。”

“他出手应该很大方吧?”斯蒂尔福思说。

“他花钱跟说话一样,我的宝贝,说话大大咧咧,花钱大手大脚。”莫彻小姐答道,“王爷可不是你们这种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人。你只要瞧见他那两撇八字胡,准会这样说。那胡子天生是红色的,后来才染黑。”

“当然是你动手染的吧。”斯蒂尔福思说。

莫彻小姐眨眨眼,表示同意,“只能请我去染,没办法呀。气候影响了他的染料,在俄国还挺好的,到这里就不行了。你这辈子啊,怕是从没见过这样一位满脸铁锈色的王爷,就跟废铁一样!”

“所以你刚才叫他骗子?”斯蒂尔福思问。

“噢,你可真是个思想活跃的孩子,对不对?”莫彻小姐猛摇着头答道,“我刚才是说,我们大家都是骗子,我把王爷的指甲拿给你看,就是要证明这一点。在上流人家,王爷的指甲比我所有的才干都更有用。我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些东西。它们是最好的推荐信。既然莫彻小姐给王爷修指甲,那她肯定没问题。我把它们送给那些年轻的小姐太太。我相信,她们会收藏在纪念册里。哈哈哈!我敢说,‘整个社会制度’—正如男人在议会里发言时说的那样—就是王爷指甲的制度!”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女人努力抱住两条短胳膊,点着大脑袋说道。

斯蒂尔福思开心地哈哈大笑,我也笑起来,莫彻小姐则继续摇晃着脑袋—那脑袋往一侧偏得厉害—一只眼盯着空中,另一只眼不住地眨巴。

“好啦!好啦!”她说着,拍了拍小小的膝盖,站起身来,“这都不是正事。来吧,斯蒂尔福思,我们来探索极地,把这事儿做完。”

接着,她从那堆小玩意儿里选了两三件,又拿出一只小瓶子,问那张桌子是否承得住她(这着实令我吃了一惊)。斯蒂尔福思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她将一把椅子推到桌子边,请我搭了一把手,她轻盈地跳上桌子,好像那是舞台一样。

“要是你们谁看见了我的脚脖子,”她在桌上站稳之后道,“尽管直说,我回家就把自个儿了结了[5]。”

“我没看见。”斯蒂尔福思说。

“我也没看见。”我说。

“那就好,”莫彻小姐喊道,“我同意活下去啦。喏,小鸭,小鸭,小鸭,快到邦德夫人这儿来挨刀吧[6]。”

这是召唤斯蒂尔福思过去由她摆弄的咒语。斯蒂尔福思顺从地坐下来,背靠桌子,笑脸冲着我,把头交给她检查,显然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我们开心。莫彻小姐站在他身后,俯在他头顶,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透过放大镜观看他那一头浓密的棕发,这一幕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你是个漂亮小伙子!”莫彻小姐粗略检查了一下,说道,“要是没有我,再过十二个月,你的头顶准会像托钵修士一样秃不可。只消半分钟,我的年轻朋友,我就能把你的脑袋收拾得油光锃亮,保证你的鬈发十年不走样!”

说着,她将小瓶子里的东西往一小块法兰绒布上倒了一点,又在一把小刷子上抹了些这种防秃神药,然后开始用这两种工具在斯蒂尔福思的脑袋上又是擦,又是刷,那忙活劲儿我从未见过。她手上不停,嘴上也没歇着。

“有一个叫查利·派伊格雷夫的,是一位公爵的少爷,”她说,“你认识查利吧?”她扭头瞟了眼斯蒂尔福思的脸。

“见过一两面。”斯蒂尔福思说。

“他真是个美男子,长了一把络腮胡!至于查利的两条腿嘛,如果成对的话—可惜不成对—那就绝世无双啦。你相信吗,他竟然不想让我为他效劳了?他还是近卫骑兵团的呢[7]。”

“他准疯了!”斯蒂尔福思说。

“看上去是呀。不过,他疯了也好,没疯也罢,反正他试图把我打发掉。”莫彻小姐回应道,“你瞧瞧,他干的都是什么事呀。他跑进一家香水店,说要买一瓶马达加斯加水[8]。”

“查利这么干了?”斯蒂尔福思说。

“查利就是这么干的,但人家没有什么马达加斯加水。”

“那是什么东西?喝的吗?”斯蒂尔福思问。

“喝的?”莫彻小姐反问,停下来拍了拍他的脸蛋,“你知道,那是染他的八字胡用的。店里有个女店员—一个老婆子,长得跟怪物似的—她从没听说过这种东西。‘对不起,先生,’那个怪物对查利说,‘您说的不会是—不会是—不会是胭脂吧?’‘胭脂!’查利冲着那个丑八怪说,‘我不想冒脏话,但你怎么会认为我想要胭脂?’‘无意冒犯,先生,’怪物说,‘客人会用许多名字称呼那种东西,我还以为您要的也是那个呢。’我的孩子,”莫彻小姐继续说道,像刚才一样忙碌起来,“这又是刚才我说的那种让人兴奋的骗子把戏。我自己也搞过那玩意儿—有时候搞得多点儿—有时候搞得少点儿—关键要机灵,我的乖乖—别的别管!”

“你是指哪方面?是说制作胭脂吗?”斯蒂尔福思说。

“加点儿这个,配点儿那个,和在一起就行,我稚嫩的学生。”莫彻谨慎地答道,碰了碰自己的鼻子,“用各行各业的秘方炮制,产品效果包你满意。我说,我自己就那样搞过一点儿东西。一个有钱的寡妇管它叫唇膏,另一个管它叫手套,还有一个叫它领布花边,还有一个叫它扇子。她们叫什么,我就跟着叫什么。我向她们提供这些东西,不过大家心照不宣,谁都没说破,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没多久,她们就会打算在一屋子的客人面前使用那东西,就像当着我的面一样。我伺候她们的时候,她们有时会对我说—脸上就涂着那东西—厚厚的一层,绝没错—‘我看上去怎么样啊,莫彻?我脸色苍白吗?’哈哈哈哈!你说这让不让人兴奋,我的年轻朋友?”

莫彻站在餐桌上,一边兴高采烈地讲着笑话,一边忙着给斯蒂尔福思的脑袋抹发油,一边从他头上朝我挤眉弄眼,我这辈子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奇景。

“啊!”她说,“这一带不怎么需要那种玩意儿。我只好又走啦!我到这儿之后一个漂亮女人都没见过呢,杰米[9]。”

“没见过?”斯蒂尔福思说。

“一个影子都没见过。”莫彻小姐答道。

“我想,我们可以让她见一个,”斯蒂尔福思说,给我使了个眼色,“是吧,雏菊?”

“是的,没错。”我说。

“啊哈?”那个小矮子叫道,锐利的目光从我脸上掠过,然后扭头瞟了眼斯蒂尔福思的脸,“哼?”

第一个叹词听起来像是对我们两人发问,第二个听起来则只是对斯蒂尔福思一人。她这两个问题似乎都没得到答复,于是继续抹发油,偏着脑袋,一只眼睛上翻,仿佛要从空中找到答复,并且相信答复马上就会出现。

“是你的姐妹吧,科波菲尔先生?”她停顿片刻,喊道,眼睛仍望着空中,“是不是?是不是?”

“不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斯蒂尔福思就抢先回答,“完全不是那回事。恰恰相反,科波菲尔先生还曾经—如果我没弄错的话—非常喜欢她呢。”

“哎呀,现在不喜欢了吗?”莫彻小姐回应道,“是不是他花心?噢,没羞没臊的!他是不是每朵花都要咂一咂,每小时换一次,直到波莉[10]回报他的热爱?她是不是叫波莉呀?”

那小精灵突然用这个问题袭击我,还向我投来探询的目光,叫我一时间不知所措。

“不,莫彻小姐,”我答道,“她叫埃米莉。”

“啊哈?”她这一喊同刚才一模一样,“哼!我真是多嘴多舌!科波菲尔先生,你说我这人轻浮不轻浮?”

关于这个话题,她的腔调和眼神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于是,我一反刚才嬉皮笑脸的态度,一脸严肃地说:“她不仅容貌美,而且人品好。她已经跟一个和她门当户对的男人订婚,那人与她堪称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仰慕她的美貌,也敬重她的人品。”

“说得好!”斯蒂尔福思高喊道,“不错,不错,不错!现在,亲爱的小雏菊,我要消除这个小法蒂玛[11]的好奇心,不给她留瞎猜的余地。莫彻小姐,这女人正在一家叫‘奥默和乔拉姆’的店里当学徒,或者说学手艺,不管怎么说都行。那家店经营针线、女帽之类的,就在本镇。你听清楚了吗?店名是‘奥默和乔拉姆’。我朋友刚才提到的婚约,是跟她表哥订的。她表哥名哈姆,姓佩戈蒂,职业是造船工,也是本镇人。她和一个亲戚住一起,此人名字不详,姓佩戈蒂,职业是船夫,也是本镇人。她是世界上最美丽、最迷人的小仙女。我也跟我的朋友一样,对她非常仰慕。要不是担心自己看上去像是在有意诋毁她—我知道,这是我朋友绝不赞成的—我就要补充一句,我觉得她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我敢担保她可以嫁得更好;我发誓,她生来就是要做贵妇的。”

这些话说得非常慢,非常清楚,莫彻小姐偏头听着,一只眼睛盯着空中,好像仍在寻找答复。斯蒂尔福思话一说完,她又立刻活跃起来,以惊人的速度滔滔不绝地说开了。

“噢!就这些了,是吗?”她大声说,手里的小剪刀不停地修剪着他的络腮胡,在他的脑袋四周闪着寒光上下翻飞,“很好!很好!这故事真够长的,结尾应该是‘从此以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日子’,不是吗?啊!那个尾字游戏[12]怎么玩的来着?我爱那个名字有“E”的人哟,因为她好迷人(Enticing);我恨那个名字有“E”的人哟,因为她已订婚(Engaged);我带她去精致(Exquisite)的旅店,引诱她私奔(Elopement),她名叫埃米莉(Emily),住在东村(East)?哈哈哈!科波菲尔先生,你说我这人轻浮不轻浮?”

她只是带着狡黠无比的神色看着我,不待我回答,就一口气继续说下去:

“听着!如果说我把哪个恶棍修剪打扮得完美无缺的话,那就是你啦,斯蒂尔福思。如果说我了解世界上的哪颗脑袋瓜的话,那就是你的脑袋瓜啦。我的话你听见没,我的宝贝?我了解你的脑袋瓜。”她低头瞟了眼他的脸,“现在你可以退下了,杰米—宫廷里就是这么说的—如果科波菲尔先生愿意坐上这把椅子,我就给他捯饬捯饬。”

“你怎么想的,雏菊?”斯蒂尔福思问,笑着让出了座位,“你要不要打扮一下?”

“谢谢你,莫彻小姐,今晚就算了。”

“不要拒绝嘛。”那矮小的女人回应道,用一副古董鉴赏家的样子看着我,“把眉毛加长一点怎么样?”

“谢谢你,”我答道,“改天再说吧。”

“把眉毛往鬓角延长八分之一英寸,”莫彻小姐说,“两个礼拜就能长起来。”

“不,谢谢你。现在就免了吧。”

“要不就给头发末端染点儿色,”她劝道,“不行?那就搭个架子,弄两道络腮胡好了。来吧!”

我拒绝她的时候,不禁脸红了,因为我觉得她触碰到了我的弱点。不过,莫彻小姐发现,目前我无意请她施展技艺,给我修饰一番。而且,尽管为了增强说服力,她把小瓶子拿到了自己眼前,但我仍对她的劝诱无动于衷。于是她说,那咱们尽快找个日子开工吧,并要求我搭把手,将她从高高的桌子上扶下来。在我的帮助下,她异常敏捷地跳下来,动手在双下巴上勒紧帽带。

“酬劳是—”斯蒂尔福思说。

“五先令,”莫彻小姐答道,“便宜得跟白捡的一样,我的小雏鸡。你说我这人轻浮不轻浮,科波菲尔先生?”

我客客气气地回答:“一点儿都不。”但她像卖馅饼的矮个子商贩一样,把两个半克朗的硬币抛向空中,然后接住,放进口袋,还啪地重重拍了一下,这时我觉得她这人确实有点儿轻浮。

“这就是钱柜!”莫彻小姐说。她又站在椅子旁边,把刚才掏出来的乱七八糟的小东西装回袋子。“我是不是把所有家伙事儿都收起来啦?看上去是的。像大个子内德·比德伍德那样可不行。照他说的,人家带他到教堂里,要他‘跟什么人结婚’,他却把新娘子忘在后面了。哈哈哈!内德是个大坏蛋,不过挺好笑的!好啦,我知道我要让你们伤心了,可我非走不可了。你们一定要鼓起所有的勇气,努力挺住呀。再见,科波菲尔先生!你要保重啊,诺福克的乔基[13]!我怎么唠叨个没完呀!这都要怪你们这两个坏蛋。我原谅你们啦!‘鲍勃发誓!’[14]—刚学法语的英国人就是这样道‘晚安’的,还觉得挺像英语的呢。‘鲍勃发誓’,我的小鸭子!”

她把袋子往胳膊上一挎,絮絮叨叨、摇摇摆摆地走开了。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下来问要不要留给我们一绺头发。“我这人轻浮不轻浮?”她添了这一句,作为刚才那项提议的评论,然后将手指放在鼻子上,扬长而去。

斯蒂尔福思放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我也忍不住跟着他笑起来。不过,倘若没有他的引诱,恐怕我是笑不出来的。过了一阵子,我们都笑得差不多了,他才告诉我,莫彻小姐交际甚广,她用五花八门的办法,为形形色色的人服务。他说,有的人瞧不起她,仅仅把她当作怪物。但她精明,敏锐,极富洞察力,在他认识的所有人当中绝不逊色。她的胳膊虽然短小,见识却长远。他告诉我,她说她这里也在,那里也在,到处都在,这话可不假。她频繁在外地奔波,好像无论到哪儿都找得到客人,无论什么人都认识。我问斯蒂尔福思她性格怎样,是不是喜欢捉弄人,是否总是同情心泛滥。但我尝试问了两三次,也没引起他的注意,我便有意不再提起,或者干脆就忘了这茬儿。他不回答我的问题,反而连珠炮似的大谈特谈她如何手艺高明,如何收入丰厚,还说她懂得如何科学放血,如果我有那方面的需要,可以找她效劳。

那天晚上,她是我们的主要话题。我们分别后,我往楼下走去,斯蒂尔福思从楼梯扶手上对我说:“鲍勃发誓!”

我回到巴吉斯先生的房子,发现哈姆在房前走来走去,不由得心头一惊,而令我更加惊奇的是,他告诉我小埃米莉在里面。我自然就问他,为什么不待在房子里,却一个人在街上溜达。

“哎呀,你知道,大卫少爷,”哈姆吞吞吐吐地答道,“埃米莉,她在里面跟一个人谈话呢。”

“我倒认为,”我微笑着说,“正因如此,你才应该待在里面呀,哈姆。”

“呃,大卫少爷,一般说来,确实应该那样。”他回应道,“可是,你要知道,大卫少爷,”他压低了声音,非常严肃地说,“那是个年轻女人呀,先生—一个年轻女人,埃米莉从前认识,但现在不应该再跟她打交道了。”

听了这些话,我便想到了几个小时前看到的那个跟踪他们的黑影。

“那是个可怜的女人,大卫少爷,”哈姆说,“全镇的人都把她踩在脚下。街头巷尾,无一例外。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就连教堂墓地里的死人都没她讨人厌。”

“今晚我们在沙滩上碰面之后,哈姆,我看见的那个人就是她吗?”

“那人一直跟着我们吗?”哈姆说,“那你看到的可能就是她,大卫少爷。当时我不知道她在后面,少爷。但她不一会儿就偷偷来到埃米莉的小窗底下,看见屋里亮起了灯,就小声说道:‘埃米莉,埃米莉,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拿出女人的心肠对待我吧。我从前也跟你一样啊!’这些话听上去,大卫少爷,真是让人心情沉重!”

“的确,哈姆。埃米莉是怎么做的呢?”

“埃米莉说:‘玛莎,是你吗?噢,玛莎,竟是你呀!’因为她们在奥默先生店里共事过很长一段时间。”

“我现在想起她来了!”我喊道,想起头一次到奥默店里去的时候看见过两个女孩,她就是其中之一,“我清楚地记得她的模样!”

“玛莎·恩德尔,”哈姆说,“比埃米莉大两三岁,不过她们在一起上过学。”

“我从没听过她的名字。”我说,“我并不是有意打断你的,请继续。”

“关于她们的过去,大卫少爷,”哈姆回应道,“全都包含在这句话里了:‘埃米莉,埃米莉,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拿出女人的心肠对待我吧。我从前也跟你一样啊!’她想跟埃米莉说话,但埃米莉不能在那儿跟她说话,因为疼爱她的舅舅回家了,他不愿意—不行,大卫少爷,”哈姆万分诚恳地说,“尽管他脾气好,心肠软,但他见不得她们待在一起,就算把沉在海底的财宝全给他也不行。”

我感觉这绝非虚言。我一听就明白了,同哈姆一样一清二楚。

“于是埃米莉就拿铅笔写了张字条,”哈姆继续道,“从窗户递给她,要她带到这里来。‘把字条交给我姨妈巴吉斯太太,’埃米莉说,‘她会看在我的分儿上,让你坐在火炉旁的。等舅舅一出门,我就来见你。’她紧接着就把我刚才给你说的话告诉了我,大卫少爷,还叫我把那女人带过来。我能怎么办?她不该跟这样的人来往,可她泪流满面,我实在无法拒绝。”

他把手伸进粗糙夹克的胸前口袋,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漂亮的小钱包。

“就算她泪流满面那会儿我拒绝了她,大卫少爷,”哈姆一边说,一边把小钱包托在粗糙的手掌里温柔地摆弄着,“她把这个交给我保管的时候—我知道她为什么要带这玩意儿—我还怎能拒绝她呢?多漂亮的小玩意儿啊!”哈姆若有所思地看着钱包说,“里面只装了一点儿钱,亲爱的埃米莉!”

他把钱包又揣进口袋,我热烈地握了握他的手—因为这比千言万语更能表达我的心情—我们默默地来回走了一两分钟。门开了,佩戈蒂走出来,招呼哈姆进去。我本想躲开,但她追上来,恳求我也进去。尽管如此,我还是想避开她们所在的屋子。可她们都待在我多次提过的那间整齐地铺着地砖的厨房,门一开就是那里,我还没来得及考虑往哪儿走,就已经来到她们中间了。

那个姑娘—就是我在沙滩上看见的那个姑娘—就在壁炉边。她坐在地上,头和一只胳膊放在椅子上。从她的姿势判断,我猜埃米莉刚从椅子上站起来,而她的头也许曾经可怜巴巴地枕在埃米莉的大腿上。那姑娘头发蓬乱,遮住大半张脸,好像是她自己弄乱的,所以我看不清她的模样。不过,我看出那姑娘很年轻,皮肤白皙。佩戈蒂刚哭过。埃米莉也是。我们进屋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一片寂静中,碗柜旁荷兰钟的嘀嗒声似乎比平时加倍地响亮。

埃米莉先开了口。

“玛莎想到伦敦去。”她对哈姆说。

“干吗去伦敦?”哈姆回应道。

他站在埃米莉和玛莎中间,看着趴在椅子上的姑娘,既同情她的不幸遭遇,又因为她与他深爱的女孩的友情心生忌妒。这一幕,我至今记忆犹新。哈姆和埃米莉仿佛觉得那姑娘生病了一样,说话时声音压得很低、很轻,虽然近乎耳语,一字一句却仍能听清。

“那里比这里强呀。”第三个声音大声说—那是玛莎的,虽然她一动不动,“那里没人认识我。这里谁都认识我。”

“她去那里干什么呢?”哈姆问。

玛莎抬起头,转过脸,用阴郁的目光看了眼哈姆,然后又低下头,右臂勾住脖子,就像患了热病,或者因中弹而疼痛难忍一样,身子不住地扭来扭去。

“她会努力堂堂正正地生活,”小埃米莉说,“你不知道她刚才跟我们说了些什么。他—他们—知道吗,姨妈?”

佩戈蒂同情地摇了摇头。

“我会努力的,”玛莎说,“如果你们肯帮我离开的话。我绝不可能过得比在这儿更糟了。说不定我会过得更好呢。噢!”她剧烈地颤抖起来,“快带我离开这些街巷吧,整个镇子的人都是看着我长大的!”

埃米莉向哈姆伸出手,只见他把一只小帆布口袋放在她手里。她接过去,向前走了一两步,似乎以为那是她的钱包,结果发现不是,便回到已退至我身边的哈姆跟前,把袋子给他看。

“这都是你的,埃米莉,”我听见哈姆说,“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你的,亲爱的。除非能给你用,不然那些东西都不会让我开心!”

埃米莉眼中又涌出了泪水,但她转过身,朝玛莎走去。我不知道她给了玛莎什么东西。只见她弯下腰,把钱放进玛莎怀里。她低声说了些什么,好像是问钱够不够。“足够了。”对方答道,抓住她的手,吻了一下。

然后玛莎站起身,裹上披肩,用披肩蒙住脸,呜呜大哭着朝门口缓缓走去。出门前,她停了片刻,似乎有话要说,或者要转过身来。但她最终一个字都没说出口,仍像刚才一样裹着披肩,凄凄惨惨地低声呻吟着,走了出去。

门一关,小埃米莉就匆匆瞟了我们三人一眼,随即双手捂脸,抽抽搭搭地哭起来。

“别这样,埃米莉!”哈姆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说,“别这样,亲爱的!你不必这么伤心啊,宝贝!”

“噢,哈姆!”她喊道,依然悲泣不止,“我应该做个好姑娘,但我没有!我本该知恩图报的,但我知道我有时毫无感恩之心!”

“不对,不对,你有,我敢说你有。”哈姆说。

“没有!没有!没有!”小埃米莉摇着头哭喊道,“我应该做个好姑娘,但我没有!一点儿都不沾边!一点儿都不沾边!”

她还是哭个不停,好像心都要碎了。

埃米莉眼中又涌出了泪水,但她转过身,朝玛莎走去。(第337页)

“你那么爱我,我却对你挑三拣四。我知道,我就是这样的人!”她呜咽道,“我常对你发脾气,待你忽冷忽热,我应该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态度才对。你对我就从不这样。为什么我要这样对你呢?我本该只想着知恩图报,让你幸福快乐呀!”

“你一直都让我幸福快乐呀,亲爱的!”哈姆说,“我一见到你,就觉得幸福快乐。只要想着你,我一天到晚都会幸福快乐。”

“啊!这样还不够!”她喊道,“那是因为你好,不是因为我好!噢,亲爱的,如果你爱的是别的女人—一个比我更稳重、更值得你爱的人,一个全心全意对你,不像我这样爱慕虚荣、水性杨花的女人—你也许就会更有福气!”

“软心肠的小可怜,”哈姆低声说,“玛莎把她弄得心烦意乱,完全昏头了。”

“姨妈,”埃米莉抽泣着说,“求你过来,让我把头靠在你身上吧。噢,我今晚痛苦极了,姨妈!噢,我应该做个好姑娘,但我没有。我没有,我知道!”

佩戈蒂连忙坐到壁炉前的椅子上。埃米莉搂住她的脖子,跪在她身旁,仰起头,无比诚恳地望着她的脸。

“噢,姨妈,求你帮帮我吧!哈姆,亲爱的,求你帮帮我吧!大卫少爷,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求你一定要帮帮我呀!我要做一个比现在更好的姑娘。我要比现在百倍地知恩图报。我要更深刻地体会到,嫁给一个好人,平平静静地过日子,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哎哟,哎哟!我的天哪,我的天哪!”

她垂下头,把脸埋进我的老保姆怀里,渐渐停止了饱含痛苦和哀伤、稚气未脱的祈求。她的一举一动其实都带着几分孩子气,我觉得她这样子比其他任何样子都更自然,与她的美貌更相得益彰。她默默地哭着,我的老保姆则像哄婴儿一样劝她别哭了。

她慢慢平静下来,于是我们大家都来安慰她,一会儿说些鼓励的话,一会儿又跟她开个小玩笑,直到她抬起头来跟我们说话。我们这样说下去,直到她面露微笑,继而大笑,最后羞羞答答地坐起来。佩戈蒂为她绾起散乱的长鬈发,擦干眼泪,整理好衣服,以免她回到家之后,她舅舅追问他的宝贝为啥哭了。

那天晚上,我看到她做了我从未见她做过的事。我看到她天真地吻了她未婚夫的脸颊,偷偷靠向他粗壮的身躯,仿佛那是她最可靠的支柱。当他们在逐渐暗淡的月光中离开时,我目送他们,在心中比较着眼前这一幕跟玛莎离去时的不同。我看见,埃米莉双手抓住哈姆的胳膊,始终紧紧依偎着他。

[1] 出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第3幕第4场,麦克白在宴会上看见他所害之人的鬼魂隐去之后说了这句话。

[2] 希腊神话中的拉庇泰王,因试图引诱天后赫拉而被宙斯缚在地狱永不停转的火轮上受罚。

[3] 海燕预示风暴的到来。

[4] “HookyWalker”(胡基·沃克)是英国当时的流行俚语,表示怀疑或不相信别人告诉你的事情。莫彻小姐这里是在打趣,表示自己在胡说八道。

[5] 当时英国社会风气保守,女人露出脚脖子是没教养的表现。

[6] 出自英国当时的民谣《邦德夫人》:“哦,你晚饭吃什么,邦德夫人?”“储藏室里有牛肉,池塘里有鸭子。”“迪利,迪利,迪利,迪利,快来挨刀吧,我必须把你填满馅,喂饱我的客人!”

[7] 英国皇家骑兵的一部分,负责守卫国王和宫殿,故非常重视仪表。

[8] 查利将“马达加斯加水”(Madagascar Liquid)同当时流行的“马卡萨发油”(Macassar oil)弄混了,莫彻小姐给斯蒂尔福思抹的应该就是这种发油。

[9] 詹姆斯的昵称。

[10] 英国18世纪剧作家约翰·盖伊(1685—1732)的代表作《乞丐歌剧》中的角色。该剧被称为“18世纪最流行的戏剧”,在狄更斯时代已经家喻户晓。

[11] 法国传说中专杀妻子的“蓝胡子”的第七个妻子,差点因为好奇心而丧命。

[12] 一种文字游戏,一般六句,每句末尾一个字的开头字母必须一样。

[13] 指第一代诺福克公爵约翰·霍华德(约1425—1485),英王理查三世的密友和忠实支持者,1485年在博斯沃思战役中与理查三世一同被杀。这里是暗讽科波菲尔是斯蒂尔福思的忠实跟班。

[14] 英语“鲍勃发誓”(Bobswore)与法语“晚安”(Bonsoir)发音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