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尔福思家有一个仆人。据我了解,此人是斯蒂尔福思的贴身仆人,从他上大学时就随侍左右了。从外表上看,这个仆人堪称体面的楷模。我相信,在那种地位的人当中,找不到比他看上去更体面的人了。他沉默寡言,脚步轻盈,举止文静,态度恭顺,善于察言观色,需要他时总在身边,不需要他时从不出现。但是,他最值得重视之处还是他的那份体面。他的表情并不柔顺,脖子僵直,脑袋整洁光滑,两鬓短发,说话轻声细语,而且还有一个独特的习惯,那就是把“S”这个音发得格外清晰,就像他比别人更常用这个音似的。不过,他会让自己的每个特点都显得很体面。就算他长着一只朝天鼻,他也能让那只鼻子体面起来。他在自己周围制造出体面的氛围,走到哪里就把这种氛围稳稳当当地带到哪里。怀疑他有什么不体面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他的体面彻底而纯粹。没有人会想到给他穿上仆人制服,因为他体面至极,与那玩意儿毫不沾边。强迫他做贬低身份的工作,就等于故意侮辱一位无比体面之人的感情。我注意到,这家的女仆都凭直觉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那些工作总由她们自己来做,而他这时候一般都在食物储藏室的壁炉边看报纸。

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金口难开的人。不过,这种品性也同他的其他品性一样,似乎让他显得更体面了。就连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这件事,好像也成了他体面的一部分。大家都知道他姓利蒂默,这姓氏简直无可挑剔。叫彼得的话或许会被绞死,叫汤姆的话或许会遭流放,而叫利蒂默的话,那简直体面极了。

我在他面前总觉得特别年轻,我猜这是因为抽象意义上的体面有一种令人尊敬的特质。我猜不出他有多大年龄。这一点,基于同样的理由,又为他增光添彩,因为从他沉稳平静的体面神态看,说他三十岁可以,说他五十岁也行。

第二天早晨,我还没起床,利蒂默就来到我的卧室,给我送来令人羞愧的刮脸水,还把我的衣服都摆了出来。我拉开床幔,向外看去,只见他正在体体面面、平平静静地干活儿,仿佛丝毫不受一月凛冽东风的影响,连呼吸都不吐白雾。他把我的靴子按照跳舞起步时的位置摆正[1],又吹去我外套上的微尘,像放婴儿那样放好。

我对他道一声早安,问他几点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我见过的最体面的怀表,用大拇指挡住表盖,以免按下开关后弹得太开,往里瞅了眼表盘,仿佛向牡蛎问卜一般,然后合上表盖,说道:“回您的话,八点半。斯蒂尔福思先生很想知道您睡得可好,先生?”

“谢谢,”我说,“我睡得很好。斯蒂尔福思先生好吗?”

“谢谢,先生,斯蒂尔福思先生还好。”这是他的另一个特点。从不使用极限词,总是冷静平和、中规中矩。

“还有哪里我可以有幸为您效劳吗,先生?我们这里九点响预备铃,九点半进早餐。”

“没有了,谢谢。”

“我应该谢谢您才对,先生。”说完,他从我床边走过,微微点了下头,为刚才纠正我表达歉意。他走出去时,小心翼翼地关上门,仿佛我刚刚进入甜美的梦乡,而这个梦对我来说生死攸关。

每天早晨,我们两个都要把这段话重复一遍,一字不多,一字不少。但是,不管头天晚上,斯蒂尔福思的友谊、斯蒂尔福思太太的信任或达特尔小姐的交谈,令我自我超越了多远,向成熟年纪迈进了多少,只要来到这位最体面的人面前,我就会像我们那些不知名的诗人吟唱的那样,“又变成了孩子”。

他给我们备好马,无所不知的斯蒂尔福思就教我骑马。他给我们备好钝头剑,斯蒂尔福思就教我击剑。他给我们备好拳击手套,我就跟同一位大师学习拳击。我并不担心斯蒂尔福思发现我对这些技艺全不在行,但我绝对受不了在那位体面的利蒂默面前显得笨手笨脚。我没有理由相信利蒂默也通晓这些技艺。他从来没有向我暗示他懂,连那体面的眼睫毛一根都没有颤动过。然而,我们训练的时候,只要他在旁边,我就觉得自己是最稚嫩、最缺乏经验的雏儿。

我特别注意此人,不仅因为他当时对我产生了特别的影响,还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那个礼拜过得非常开心。可以想象,对我这个快活得忘乎所以的人来说,那个礼拜过得飞快。不过,那个礼拜给了我很多机会更深入地了解斯蒂尔福思,使我在许多方面对他愈发崇拜。这段时间结束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似乎同他共处了远不止一个礼拜。他把我当作一件玩物,风度翩翩地玩弄着。他对待我的这种方式,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更合我的心意。这让我回想起我们的旧日友谊,仿佛这就是那种友谊的自然延续。这表明他没有变。在比较我们的优劣时,在用同等标准衡量我是否有资格要求得到他的友谊时,我或许会感到不安,而他对我一如既往的态度消除了这种不安。最重要的是,这种亲密无间、无拘无束、热情洋溢的态度,他对别人从不采用。因为他在学校里就对我另眼看待,所以我满心欢喜地认为,在出校门之后,他对待我也会不同于对待其他朋友。我相信,我比他的其他朋友都更贴近他的心,而我的心也因为依附着他而温暖起来。

他决定跟我一起去乡下,我们出发的日子到了。他一开始还拿不准要不要带利蒂默同行,但最终决定把他留在家里。那个对任何命运的安排都心满意足的体面人,将我们的大旅行箱稳稳当当地放在前往伦敦的小马车上,仿佛要让它们经得起成百上千年的颠簸似的,然后若无其事地收下我给他的一点小费。

我们向斯蒂尔福思太太和达特尔小姐道别。我再三致谢,那位舐犊情深的母亲则满怀慈爱地反复叮咛。我最后看到的是利蒂默那双平静的眼睛,我觉得那目光仿佛在说,他确信我的确太年轻了。

如此顺利地重游故地,感想如何我不愿赘述。我们是乘邮车去的。回想起来,我当时连雅茅斯的名声都非常在意。穿过阴暗街道向旅店驶去时,斯蒂尔福思说,就他所见,这里是一个好玩、偏远、奇特的洞穴,我听了开心不已。我们一到旅店就上床休息(经过我曾入住的那个名为“海豚”的房间时,我看见,我熟悉的这个房间的门口,摆着一双脏兮兮的皮鞋和绑腿),第二天早晨很晚才起来吃早饭。斯蒂尔福思兴致勃勃,我还没起床,他已经在海滩上溜达了。据他说,他已经认识了当地一半的船工。他还说,他远远望见一座房子,烟囱里冒着烟,他断定那就是佩戈蒂先生住的地方。他告诉我,他本来很想走进去,赌咒发誓说自己就是我,只是长得他们都认不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把我介绍给那里的人呀,雏菊?”他说,“我悉听尊便,你自己安排就行。”

“嗯,我也正琢磨这事儿呢。我觉得今晚就不错,斯蒂尔福思,那正是他们全家围炉而坐的时候。我想让你在那里温馨祥和的时候去看看。那是个奇妙的地方。”

“一言为定!”斯蒂尔福思回应道,“就今晚吧。”

“你知道,我不会提前通知他们我们来了。”我快活地说,“我们一定要给他们一个惊喜。”

“噢,当然!”斯蒂尔福思说,“不给他们惊喜就没意思了。咱们要看的就是当地人的原始面貌嘛。”

“不过,他们确实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我回应说。

“啊哈!什么!你还记得我跟达特尔小姐斗嘴的事?”他瞥了我一眼,大声道,“那个讨厌的丫头,我还真有点儿怕她呢。我觉得她就像个丑陋的小妖精。不过,用不着去管她。你现在打算干什么?我猜你是要去看你的保姆吧?”

“嗯,不错,”我说,“我必须先去看看佩戈蒂。”

“好吧,”斯蒂尔福思答道,瞅了眼表,“如果我放你出去,让她抱着你哭两个小时,这时间够不够长?”

我笑着回答,那么长的时间,够我们哭的了,但他得跟我一起去,因为他会发现,自己早已声名远播,几乎同我一样是个大人物了。

“你要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斯蒂尔福思说,“或者说,你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告诉我到哪里去,两个小时后我就能按你的意思登场,既可以是多愁善感的公子,也可以是滑稽搞笑的小丑。”

我仔仔细细地对他说了一遍,怎样才能找到往来于布兰德斯通等地的车夫巴吉斯先生的住所。跟他约好之后,我便一个人走了出去。空气冷冽清爽,令人精神一振;地面干燥,海水澄澈;阳光算不上多么温暖,但相当明亮;一切都充满了勃勃生机。我很高兴能重回此地,也觉得自己充满了勃勃生机。我真想拦住街上的行人,同他们握手呢。

街道看起来都窄小了,这是理所当然的。我相信,我们小时候见过的街道,长大后再回来看,总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但是,这条街上的一切我都没忘,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变化,直到我来到奥默先生的店铺前。招牌上过去写着“奥默”的地方,现在换成了“奥默和乔拉姆”,但“服装店、缝纫店、针线店,殡葬店,等等”这些文字依然如故。

从街对面读到这些字之后,我非常自然地迈步朝店铺门口走去。我穿过大街,向店内张望。只见店铺后部有一个漂亮女人,抱着一个婴儿放在膝上颠着玩,另一个小家伙揪着她的围裙。我毫不费力就认出那是明妮和明妮的孩子。通向客厅的玻璃门没开,但我隐约听见院子另一头的作坊里传来往日那种有节奏的锤击声,仿佛从未停歇过似的。

“奥默先生在家吗?”我走进店内说,“在家的话,我想见见他。”

“噢,是的,先生,他在家。”明妮说,“他有哮喘病,这样的天气不适合出门。乔,快叫你外公!”

那个揪着母亲围裙不放的小家伙中气十足地大叫一声,弄得自己都脸红了,把头埋进母亲的裙子,母亲看他的目光却充满了赞赏。我听见有人喘着粗气朝我们走来,不一会儿,奥默先生就站在我面前,他比当年喘得更厉害,但外表并不怎么显老。

“愿为您效劳,先生。”奥默先生说,“有什么吩咐吗,先生?”

“如果你愿意的话,奥默先生,你可以跟我握手。”我说着把手伸了出去,“有一次,你对我特别和气,而我当时恐怕没有表达出感激之情。”

“有这回事?”老人回应道,“我很高兴听你这样说。不过,我不记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你确定那是我吗?”

“非常确定。”

“我觉得我的记忆力已经同我的气一样不够用了。”奥默先生说,望着我摇头道,“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你不记得了吗?有一次你到驿站接我,我在这儿吃了早饭,然后我们一起坐车前往布兰德斯通。有你、我,还有乔拉姆太太和乔拉姆先生—那会儿乔拉姆先生还没做乔拉姆太太的丈夫呢。”

“哎呀,天哪!”奥默先生大吃一惊,大咳一阵之后叫道,“可不是嘛!明妮,亲爱的,你还记不记得?天哪,是有这么回事。当事人是一位太太,对吗?”

“是我母亲。”我答道。

“不—错,”奥默先生说,用食指碰了碰我的背心,“还有个小娃娃呢!那是两个人的葬礼。小娃娃就躺在大人身边。是在布兰德斯通那边,一点儿没错!天哪!那之后你过得怎么样?”

我说我很好,向他道了谢,还说希望他也很好。

“噢!没什么可抱怨的,你知道。”奥默先生说,“我觉得我呼吸越来越费劲了,不过人上了岁数,呼吸很少会轻松的。我啊,顺其自然,活一天是一天。这就是最好的办法,不是吗?”

奥默先生说完大笑,结果又咳嗽起来。他女儿本来站在我们旁边,在柜台上颠着她最小的孩子玩,见状连忙帮他捶背心、抹胸口,他总算缓过劲儿来了。

“老天!”奥默先生说,“是的,没错。是两个当事人!嗯,就是在乘马车去你家的路上,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明妮和乔拉姆定下了结婚的日子。‘就把日子定了吧,先生。’当时乔拉姆说。‘是啊,定了吧,父亲。’明妮也说。现在,他已经是这个铺子的合伙人啦。瞧这儿!这是他俩最小的娃娃!”

明妮笑了,摸了摸鬓边扎起来的头发。而她父亲将一根粗大的手指塞进她在柜台上颠着玩的孩子的手里。

“两个人的葬礼,没错!”奥默先生说着点了点头,陷入对往事的回忆,“确实如此!当时乔拉姆正在做一口钉着银色钉子的灰色棺材,比这个尺寸—”他指的是柜台上被颠来颠去的娃娃的身高,“还大足足两英寸呢。您要吃点儿什么吗?”

我感谢他的好意,但是拒绝了。

“让我想想,”奥默先生说,“车夫巴吉斯的老婆—船夫佩戈蒂的妹妹—她跟你们家有点儿关系,对不对?她在你家当过仆人,对不对?”

我回答没错,他感到很满意。

“我相信我的呼吸会好起来的,因为我的记忆力好起来了。”奥默先生说,“呃,先生,她的一个年轻亲戚在我们这里当学徒,做的衣服品位十分高雅—我敢说,在这方面,全英国都找不出一位公爵夫人比得上她。”

“不会是小埃米莉吧?”我不禁问。

“正是埃米莉,”奥默先生说,“而且还那么小。不过,我说了你可别不信,她简直是天生丽质,镇上一半的女人都妒忌得发狂呢。”

“瞎说,父亲!”明妮喊道。

“亲爱的,”奥默先生说,“我没说你也是其中之一呀。”他冲我挤了挤眼,“我说的是雅茅斯一半的女人—啊!方圆五英里以内的女人—都妒忌得发狂。”

“那她就应该安分守己才对,父亲,”明妮道,“别给人家落下话柄,这样人家就不会说闲话了。”

“不会说闲话,亲爱的!”奥默先生反驳道,“不会说闲话!这就是你对人情世故的了解?女人有什么事做不出来,有什么事不该做呀—特别是在另一个女人的美貌这种问题上?”

奥默先生说了这句挖苦女人的闲话之后,我真以为他要完了。他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怎么也缓不过劲儿来,我满以为他会一头栽到柜台后面去,而他那条膝上饰有褪色丝带的黑马裤会从柜台后面翘起来,颤抖着做出最后一次徒劳的挣扎。不过,他虽然仍旧喘得厉害,但终于缓了过来,只是精疲力竭,不得不坐到柜台前的凳子上。

“你知道,”他擦了擦头上的汗,艰难地喘着气说,“她在这儿同别人没什么往来,也没什么特别要好的熟人和朋友,更别提什么心上人了。这样一来,流言蜚语就满天飞了,说什么埃米莉一心想当阔太太。我看啊,之所以会传出这样的流言,主要是因为她在学校里有时候说,如果她当了阔太太,她就要为她舅舅做这做那—你明白了吧?—给他买这样那样的好东西。”

“我可以向你保证,奥默先生,”我迫不及待地说,“我们小时候,她就对我说过这种话。”

奥默先生又点头,又摸下巴。“就是呀。还有,她随便打扮一下,就能比大多数人浓妆艳抹更漂亮,这也让别人很不痛快。况且,她还有点儿任性。叫我说的话,也只能把那称作任性。”奥默先生说,“缺乏主见,有点儿娇惯,一开始还管不住自己。关于她的坏话就这些了吧,明妮?”

“就这些了,父亲。”乔拉姆太太说,“我觉得,这就是最难听的话了。”

“所以,有一次,她找到一份工作,”奥默先生说,“陪伴一位脾气暴躁的老太太,两人不太合得来,她就没有干下去。最后她来到这里,当三年学徒。现在已经快两年了,她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女孩。一个顶六个!明妮,她是不是一个顶六个呀?”

“是的,父亲,”明妮答道,“千万别再说我贬损她了!”

“很好,”奥默先生说,“这样才对。好啦,年轻的绅士,”他又揉了会儿下巴,然后补充道,“我想我就说到这里吧,免得你觉得我气短话长。”

他们说到埃米莉时压低了声音,我由此断定,埃米莉就在附近。我问他们是不是这样,奥默先生点了点头,又朝客厅门点了点头。我忙问能否偷瞧一眼,得到的答复是请便。我透过窗玻璃往里张望,只见埃米莉正坐在那里干活儿。在我眼中,她已经出落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小美人。那双曾看透我幼小心灵的清澈蓝眼睛,正满含笑意,转向在她身边玩耍的明妮的另一个孩子。她那张容光焕发的脸上,透着一股子任性和倔强,足以印证我刚才听到的话。与此同时,她的面庞下也潜藏着往日难以捉摸的羞怯。不过,我敢说,她的秀丽容颜中,洋溢着对美好和幸福的追求,也无处不显示出她正处在美好和幸福之中。

院子另一头传来有节奏的锤击声,仿佛从未停歇过—哎呀!不是仿佛,而是确实从未停歇过—就那样,一直轻轻地敲个不停。

“你不想进去跟她聊聊吗,先生?”奥默先生说,“进去聊聊吧,先生!不要客气!”

我当时很害羞—我害怕令她手足无措,也同样害怕令自己手足无措。不过,我打听到她晚上下班的时间,以便在那个时间去她家拜访。接着,我告别了奥默先生、他的漂亮女儿,还有他女儿的孩子,向我那亲爱的老佩戈蒂家走去。

她就在那里,在铺着地砖的厨房里做饭!我一敲门,她就开了门,问我有何贵干。我笑盈盈地看着她,她回看我时却没笑。我一直都在给她写信,但离我们上次见面毕竟已经七年了。

“巴吉斯先生在家吗,夫人?”我假装粗声粗气地对她说。

“他在家,先生,”佩戈蒂答道,“不过他犯了风湿病,正在**躺着哩。”

“他现在不去布兰德斯通了吗?”我问。

“身体好的时候会去。”佩戈蒂答道。

“你去过那地方吗,巴吉斯太太?”

她更仔细地打量了我一眼,我注意到她的两只手很快合在一起。

“因为我想打听一下那里的一座房子,他们叫—那房子叫什么来着?—对了,‘栖鸦楼’。”我说。

她倒退了一步,惊疑不定地伸出双手,就像要拦住我似的。

“佩戈蒂!”我对着她喊道。

她也大叫一声:“我亲爱的孩子!”然后我们就搂在一起,放声大哭。

她的情感是如何汪洋恣肆,她是如何抱着我又哭又笑,她有多么骄傲,多么快乐,又有多么悲哀—因为本该为我感到骄傲和快乐的那个女人,永远不可能把我亲热地搂在怀里了—这一切,我都不忍心在这里描述。我热烈地回应了她的**,却毫不担心这样会显出自己多么不成熟。我敢说,我这一辈子,还从没像那天早晨那样尽情地笑过、哭过,即便在佩戈蒂面前,也从未有过。

“巴吉斯会非常高兴的。”佩戈蒂用围裙擦了擦眼泪,道,“对他的病来说,见到你比多少品脱的止痛擦剂都更有效呢。我可以去告诉他你来了吗?你要不要上楼去看看他,亲爱的?”

我当然要去。但佩戈蒂嘴上说要走,却怎么也走不开。每次走到门口,回头看见我,她便又折回来,趴在我肩头笑了又哭,哭了又笑。最后,为了省去麻烦,我索性同她一起上楼。我在门外稍等片刻,她进去跟巴吉斯先生通报一声,好让他有所准备,然后我便来到那位病人床前。

他十分热情地欢迎了我。由于风湿病太严重,他不能跟我握手,就请我握握他睡帽顶上的穗子,于是我诚恳地照办了。我在床边坐下,他说他觉得好像又在赶车送我去布兰德斯通一样,这种感觉对他的病大有好处。他躺在**,全身盖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脸—活像传统画里的小天使—我从未见过这样奇特的画面。

“我在车上写的是什么名字来着,先生?”巴吉斯先生说,因为患有风湿病,他只能慢慢地露出一丝微笑。

“啊!巴吉斯先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认真谈过好几次呢,不是吗?”

“我很久之前就说‘愿意’了,是不是,先生?”巴吉斯说。

“是很久了。”我说。

“我不后悔。”巴吉斯先生说,“有一次,你对我说,她会做各种苹果派和各种饭菜,你还记得吗?”

“记得,记得很清楚。”我答道。

“这话是真的,”巴吉斯先生说,“同萝卜一定会开花一样真。这话是真的,”巴吉斯先生说着,点了点睡帽,那是他表示强调的唯一方法,“同到死都要交税一样真。没有什么比这更真的了。”

巴吉斯先生将目光转向我,好像希望我赞同他在**苦思冥想得出的结论。我表示了赞同。

“没有什么比这更真的了。”巴吉斯先生重复道,“像我这样一个穷人,卧床不起的时候,就琢磨出了这一点。我是个很穷的人啊,先生。”

“听你这话,我很难过,巴吉斯先生。”

“我确实穷得很啊!”巴吉斯先生说。

说到这里,他将右手慢慢地、无力地从被子下面伸出来,漫无目的地乱抓了两下,抓住了松松地绑在床边的一根手杖。他用那东西在身边捅来捅去,脸上露出各种不安的表情。终于,巴吉斯先生捅到了一只箱子,箱子一角一直露在外面,我早就看见了。然后,他的表情恢复了平静。

“全是旧衣服。”巴吉斯先生说。

“噢!”我说。

“多希望里面都是钱啊,先生。”巴吉斯先生说。

“我也希望如此,真的。”我说。

“可那不是钱啊!”巴吉斯先生说,死命瞪大了眼。

我表示我完全相信他说的话。巴吉斯先生转向他妻子,用更温和的目光看着她说:

“她,克·佩[2]·巴吉斯,是世上最能干、最好的女人。克·佩·巴吉斯配得上任何人给她的任何赞誉,而且无论多少赞誉都不足以描述她有多好!亲爱的,你今天准备一顿晚餐,款待客人,弄点儿好吃的、好喝的,好不好?”

我本想谢绝这种不必要的客套,可我看见床对面的佩戈蒂一副心急如焚的样子,生怕我不答应,于是我没有吭声。

“我身边还有一点儿钱,亲爱的,”巴吉斯先生说,“可我有点累了。要是你和大卫先生先出去,让我睡一会儿,我醒了就会找出来。”

我们听从他的要求,离开了房间。走出门外,佩戈蒂告诉我,巴吉斯先生现在比从前“更小气”了,就连拿出一个硬币,都得先玩这套花招。他忍受着闻所未闻的疼痛,独自爬到床下,从那只倒霉的箱子里取钱。事实上,我们紧接着就听见他强忍着发出悲惨无比的呻吟,因为这种喜鹊般的行为[3]让他的每一处关节都饱经折磨。佩戈蒂的眼里满含同情,却说他的慷慨之举对他有好处,最好不要阻拦他。于是,他就这样呻吟着,直到重新爬回**。我觉得,他无疑正在忍受殉道者经历的那种苦难。然后,他把我们叫进去,假装刚刚睡醒、精神焕发的样子,从枕头底下拿出一基尼。他觉得自己巧妙地骗过了我们,又保守了那只箱子无人知晓的秘密,那自鸣得意的劲头就足以弥补刚才经受的所有痛苦了。

我告诉佩戈蒂,斯蒂尔福思要来,好让她有所准备。不一会儿,斯蒂尔福思就到了。我相信,无论斯蒂尔福思是佩戈蒂本人的恩人,还是对我友善的朋友,在佩戈蒂看来都没有区别,她都会满怀感激和诚意地接待他。但斯蒂尔福思平易近人,热情洋溢,性格温和,态度和蔼,容貌俊秀,天生就善于迎合他人,只要他愿意,就能直接抓住任何人的核心关切,所以他不到五分钟就彻底征服了佩戈蒂。单是他对我的态度,就足以赢得佩戈蒂的好感。不过,我真心相信,在以上种种因素的联合作用下,那天晚上,在斯蒂尔福思离开之前,佩戈蒂就已经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了。

他和我一起留下来吃晚饭—如果只是说他愿意留下来,那远远没有表达出他那求之不得、欣喜若狂的兴奋劲儿。他像阳光和空气一样走进巴吉斯先生的卧室,让房间顿时明亮清爽起来,仿佛他就是有益健康的晴好天气。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悄无声息、轻而易举、毫不刻意。他做每一件事,都透着一种难以描述的轻松洒脱,似乎这件事只能像他那样做,而且没有人可以比他做得更好。他风度翩翩的样子是那样优雅,那样自然,那样令人赏心悦目,即使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不免为之倾倒。

我们在小客厅里说说笑笑,快活极了。那本《福克斯殉道者名录》像当年那样摊开放在桌上,打我离开后就没有人翻动过。现在,我翻阅着那些可怕的插图,想起当年看到图片时是多么恐惧,如今却已全无感觉。佩戈蒂说“我的房间”—就是我之前住的那个房间—已经收拾停当,希望我可以在那儿过夜。我犹豫不决,还没来得及看一眼斯蒂尔福思,他就已经将这件事看得一清二楚了。

“当然,”他说,“咱们逗留此地期间,你要在这儿过夜,我去睡旅店。”

“可是,我带你大老远过来,”我回应道,“却又同你分开住,好像不够朋友啊,斯蒂尔福思。”

“哎呀,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你本来就属于这个地方呀!”他说,“跟这个比起来,‘好像’什么的,又算得了什么?”于是,问题顿时迎刃而解。

他保持着所有讨人喜欢的品质,直到八点钟我们动身前往佩戈蒂先生的船屋。实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品质表现得愈来愈鲜明。当时我就觉得,现在也不怀疑,当他意识到自己只要下定决心就能成功取悦他人时,一种全新的敏锐洞察力便被激发出来,让他更容易在不知不觉间得手。如果那时有人对我说,所有这一切,只是一场精明的游戏,只是为了追求一时的刺激,追求令人亢奋的消遣,只是轻率的优越感作祟,漫不经心地赢得对他而言毫无价值的东西,紧接着又将其随手抛弃,不知丝毫怜惜—哎,倘若那天晚上有人对我讲这种谎言,真不知道我会以何种方式发泄怒火!

也许,我只有对斯蒂尔福思报以更多的忠诚和友谊之类的浪漫情感—如果这种情感还可以增加的话—才能表达我对那些谎言的愤怒。我就是怀着这样的情感,陪他穿过黑暗冰冷的沙滩,朝着那个老船屋走去。寒风在我们周围叹息呜咽,那声音比我初次到访佩戈蒂先生家那晚还要悲凉。

“这地方真荒凉,斯蒂尔福思,你说是不?”

“昏暗中看起来,的确够荒凉的。”他说,“大海咆哮,好像要把我们吞掉充饥似的。我看见那边有灯光,就是那条船吧?”

“不错,就是那条船。”我答道。

“我今天早晨看见的就是那条船,”他回应道,“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或许是直觉吧。”

我们朝亮光走去,路上没再作声。我们轻手轻脚地来到门口。我把手放在门闩上,低声叫斯蒂尔福思紧紧跟上,便推门走了进去。

在门外就听到屋里嘈杂的说话声,我们一进去,又听见有人鼓掌。我惊讶地发现,那是一向郁郁寡欢的格米奇太太发出来的。不过,异常兴奋的不止格米奇太太一人。佩戈蒂先生满面红光,得意扬扬,用尽全身气力大笑着,张开粗壮的胳膊,好像在等小埃米莉投入他的怀抱。哈姆脸上表情复杂,既有爱慕,也有狂喜,还有与他尤其相称的憨厚的忸怩。他拉着小埃米莉的手,好像正要把她交给佩戈蒂先生。小埃米莉本人羞得满脸通红,但也眉开眼笑,表明她同佩戈蒂先生一样开心。她正要从哈姆身边投入佩戈蒂先生的怀抱,却在我们进门的刹那(因为她第一个看见了我们)突然停住了。我们头一眼看见他们所有人的时候,我们从寒冷的黑夜进入温暖明亮的屋子的时候,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格米奇太太站在背景里,像个疯婆娘一样拼命鼓掌。

我们一进屋,这幅小小的画面就瞬间消失了,简直让人怀疑它是否存在过。我站在大惊失色的这家人中间,面对佩戈蒂先生,向他伸出我的手,这时哈姆喊道:“大卫少爷!是大卫少爷!”

转眼间,我们就互相握手问好,诉说重逢的喜悦,七嘴八舌地说开了。佩戈蒂先生见到我们,既骄傲又高兴,竟然张口结舌、手足无措起来,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跟我和斯蒂尔福思轮番握手,然后把满头粗糙浓密的头发弄得乱蓬蓬的,笑得那么开心,那么得意,让人看了心里就乐开了花。

“哎呀,你们两位先生—现在都长大成人啦—不早不晚,偏偏在我这辈子最特别的一晚光临寒舍。”佩戈蒂先生说,“我相信,我还从没遇到过这种事呢!埃米莉,我的宝贝,过来呀!过来呀,我的小精灵!这位是大卫少爷的朋友,亲爱的!就是你听我说过的那位先生,埃米莉。他跟大卫少爷一块儿来看你啦。今晚是你舅舅这辈子最开心的一晚,过去没有过,将来也不会有。让别的晚上见鬼去,为今晚欢呼吧!”

兴高采烈、喜气洋洋地发表完这篇演说之后,佩戈蒂先生又伸出两只大手,欢天喜地地捧住外甥女的脸蛋,一连亲了十几下,带着既骄傲又疼爱的神情,将她的脸靠在他宽阔的胸膛上,轻轻拍了拍,动作俨然一名贵妇。然后,他松开了埃米莉。在她跑进我之前睡过的小房间时,佩戈蒂先生扫了我们一眼,因为极度兴奋而满脸通红,气喘吁吁。

哈姆脸上表情复杂,既有爱慕,也有狂喜,还有与他尤其相称的憨厚的忸怩。(第309页)

“如果你们两位先生—现在都长大成人啦,还这样了不起—”佩戈蒂先生说。

“他们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哈姆叫道,“说得好!他们就是这样。大卫少爷—两位先生都长大成人了—他们就是这样!”

“如果你们两位先生,两位长大成人的先生,”佩戈蒂先生说,“不肯谅解我今晚的心情的话,那就等你们了解情况之后,我再请求你们宽恕吧。埃米莉,亲爱的—她知道我就要宣布了,”话到这儿,他的喜悦之情再度迸发,“所以跑开了。老妞儿,劳烦你去照顾她一会儿,好不好?”

格米奇太太点点头就走开了。

“如果说今晚不是我这一辈子最开心的晚上,”佩戈蒂先生说,在壁炉边插到我和斯蒂尔福思之间坐下来,“那我就是只牡蛎—一只煮熟了的牡蛎—别的我也说不上来。这个小埃米莉呀,”他压低声音对斯蒂尔福思说,“你看见啦,她刚才羞红了脸—”

斯蒂尔福思只是点了点头,却表现出兴致勃勃、与佩戈蒂先生感同身受的样子,于是后者就好像听到了他的心里话一样回应起来。

“没错,”佩戈蒂先生说,“那就是她。她就是那样的。谢谢你,先生。”

哈姆冲我点了好几次头,那意思好像是想告诉我,他也会那样说。

“我们家这个小埃米莉呀,”佩戈蒂先生说,“照我说,就像别人家里眼睛亮晶晶的小宠物似的。我是个大老粗,但我就是这么觉得的。她不是我的孩子,我从来就没有孩子,可我最爱的就是她。听明白没?我最爱的就是她!”

“我非常明白。”斯蒂尔福思说。

“我知道你听明白了,先生,”佩戈蒂先生回应道,“再次感谢你。大卫少爷还记得她从前是什么样子,你可以自己判断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可你们谁都不完全清楚,在我这个疼爱她的人心里,她过去、现在、将来是什么样子。我是个粗人,”佩戈蒂先生说,“就像海胆一样粗。不过,我觉得谁也不明白小埃米莉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也许哪个女人懂吧。这话我只对你们二位讲,”他压低了声音,“那个女人可不是格米奇太太,尽管她也有许多优点。”

佩戈蒂先生双手抓乱头发,为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做进一步准备,然后两手分别搭在双膝上,继续道:

“有那么一个人,从她爸爸淹死那会儿就认识我们的小埃米莉,常跟她见面,眼看着她从一个小娃娃长成小姑娘,又长成女人。那个人啊,算不上多好看。”佩戈蒂先生说,“身板跟我差不多—也是个粗人—挨了不少风吹雨打—浑身咸腥味—不过,总的来说,他是个诚实的小伙子,心没长歪。”

哈姆坐在那里,冲我们咧嘴直乐,我觉得还从没见过他那么开心过。

“这个幸运的水手都干了什么呀?”佩戈蒂先生满脸春风地说,“他把他那颗心呀,都给我们的小埃米莉了。她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给她当仆人,听她使唤;不论吃啥,都觉得不香;过了好久,他才告诉我哪里不对劲。你们看,我现在可以指望我们的小埃米莉体体面面地嫁人了。不管怎么样,我都可以指望她嫁给一个能够好好保护她的老实人。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多快就会死,但我知道,要是哪天夜里,在雅茅斯锚地这里,一阵狂风吹翻了我的船,我顶不住翻滚的巨浪,最后瞥见镇上的灯光,只要一想到‘岸上有一个人,对小埃米莉真心实意,上帝保佑她,只要那个人还活着,我的埃米莉就不会受委屈’,我沉入海底时也会更安心的。”

佩戈蒂先生单纯而认真地挥了挥右臂,就像最后一次向镇上的灯光告别似的,然后他与哈姆目光相遇,彼此点了点头,接着像刚才那样说了下去:

“嗯,我劝他同埃米莉谈谈。他长得人高马大,却比小孩子还害羞,死活不愿去。于是我就去替他说了。‘什么?他呀!’埃米莉说,‘这么多年,我跟他那么熟,也那么喜欢他。噢,舅舅!我配不上他,他这个人太好啦!’我吻了她一下,只是告诉她:‘亲爱的,你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这是对的。你自己做选择吧,你要像小鸟一样自由。’然后我就找到他,对他说:‘我巴不得你们能成,但是成不了。不过,你们今后可以跟从前一样。我要跟你说的是,要像从前一样对待她,做个男子汉。’他握着我的手说:‘我会的!’两年过去了,他说到做到—堂堂正正,像个男子汉—我们一家人就跟从前完全一样。”

随着不同的讲述阶段,佩戈蒂先生的脸变换着不同的表情,此时又恢复了原先那种得意扬扬的高兴劲儿,一只手放在我膝头,另一只手放在斯蒂尔福思膝头(放下去之前先朝掌心吐了口唾沫,以增强这个动作的力道),对我们俩说了下面这番话—

“突然,一天晚上—今天晚上—小埃米莉下班回来,哈姆跟着她一块儿!你们会说,那有什么稀罕的!没错,因为天黑以后,他总像哥哥一样照顾她。其实天黑之前他也是这样,无论什么时候都在照顾她。可这个年轻的水手牵着她,兴高采烈地对我喊道:‘看哪!她就要做我的小媳妇了!’她半是大胆半是羞怯、半是笑半是哭地说:‘是的,舅舅!只要你同意!’只要我同意!”佩戈蒂先生想起这话就乐得摇头晃脑,大叫道,“天哪,就好像我会不同意似的!‘要是你同意,那我可以说,我现在拿定主意了,考虑清楚了,我要尽我所能做好他的小媳妇,因为他是个可亲可爱的好人!’跟着格米奇太太就像看戏一样鼓起了掌,你们也在这时候进了门。得!秘密全暴露啦!”佩戈蒂先生说,“你们进了门!这就是刚才这里发生的事。而他就是等她学徒期一满就要娶她的人。”

哈姆身子左摇右晃起来。这也难怪,因为佩戈蒂先生喜不自胜,给了哈姆一拳,以示信任和友谊。不过,哈姆觉得应该对我们说点什么,于是结结巴巴、十分费力地说:

“她个子还没你高呢,大卫少爷—就是你头一回来这儿的时候—那会儿我就琢磨,她长大了会是啥样子。我是看着她长大的—先生们—她就像一朵花!我愿意把命都交给她—大卫少爷—噢!我太满足、太高兴了!对我来说,她超过了—先生们—超过了—她就是我想要的一切,超过了—超过了我能用言语表达的一切。我—我是真心实意地爱她。无论是在陆地上—还是在海洋上—都没有一个男人爱自己的女人胜过我爱她,虽然有许多人—可以将心里话说得更好。”

看到哈姆这样粗壮的汉子浑身颤抖,用力倾吐着对这个美丽小家伙的满心爱慕,我不由得为之动容。我认为,佩戈蒂先生和哈姆对我们抱有的单纯信赖,其本身就令人感动。这个故事彻底打动了我。我不知道儿时的回忆对我的感情有多少影响。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抱着残存的幻想来到这里,以为自己依然爱着小埃米莉。我只知道,这一切都令我满心喜悦。可是,这喜悦起初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敏感,差点儿就变成了痛苦。

因此,如果要靠我运用什么技巧来拨动大家的心弦,唤起大家的共鸣,我肯定会弄巧成拙。幸好出马的是斯蒂尔福思,他凭借高超的技艺,不出几分钟,我们大家就要多轻松就有多轻松,要多快乐就有多快乐了。

“佩戈蒂先生,”他说,“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今晚应该这样高兴。这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哈姆,我祝你幸福快乐,伙计。这一点我也可以向你保证!雏菊,拨一拨火,让它烧得更旺些!还有,佩戈蒂先生,如果你不能把你那位温柔的外甥女叫回来—我把角落里这个座位都给她腾出来了—那我就告辞了。在这样一个夜晚,我不能让你的壁炉边有空位—这样的座位尤其不行—就算给我西印度群岛的所有财宝也不行!”

于是,佩戈蒂先生进我住过的房间去叫小埃米莉。起初,小埃米莉不肯出来,于是哈姆也去了。不一会儿,他们就把她带到壁炉旁。她六神无主,羞羞答答,但很快便平静下来,因为她看到斯蒂尔福思对她说话时柔声细语、彬彬有礼,巧妙地避开了可能使她尴尬的话题;斯蒂尔福思与佩戈蒂先生谈的是船啊、潮啊、鱼啊之类的东西;他跟我提起在塞勒姆学校与佩戈蒂先生初次见面的情况;他还说他很喜欢这个船屋和船上的一切;他轻松自如地谈天说地,渐渐把我们引入心醉神迷的境界,大家都无拘无束地聊个没完。

说实在的,埃米莉整晚都没说两句话。但她看着,听着,脸上神采奕奕,令人着迷。斯蒂尔福思讲了一个悲惨的沉船故事(这是从他与佩戈蒂先生的谈话中引出来的),好像那一切就是在他眼前发生的一样—小埃米莉一直紧盯着他,仿佛她也看见了那场面似的。为了缓和气氛,他给我们讲了一个自己的有趣冒险故事。他讲得那样轻松,仿佛他自己也跟我们一样觉得这故事很新鲜呢—小埃米莉乐得哈哈大笑,整个船屋都回**着她银铃般的笑声。我们大家(包括斯蒂尔福思)也忍不住对那愉快有趣的故事产生共鸣,跟着哈哈大笑起来。斯蒂尔福思让佩戈蒂先生唱了起来,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吼了起来:“当暴风雨在咆哮,在咆哮,在咆哮。”斯蒂尔福思也唱了一曲水手之歌,歌声凄美动听,我几乎觉得,在船屋四周悲哀徘徊、在我们的沉默中喃喃低语的风儿,也在侧耳倾听。

至于格米奇太太,这个向来沮丧消沉的人,斯蒂尔福思把她也鼓舞起来。自打她的老头子死后,还从没人取得过这样的成功(佩戈蒂先生是这样告诉我的)。他几乎没给她工夫顾影自怜,她第二天说自己前一天晚上肯定中邪了。

不过,斯蒂尔福思并没有独占大家的注意力,谈话的也并非只有他一人。小埃米莉渐渐胆子大起来,隔着炉火跟我交谈起来(尽管依然有点儿羞怯)。我们谈到我们曾在海边漫步,捡起贝壳和小石子;我问她是否还记得我曾多么爱她;回忆往日那段如梦似幻的欢乐时光,我们笑得满脸通红。斯蒂尔福思一言不发地专心聆听我们的对话,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们。这段时间,乃至整个晚上,埃米莉都坐在壁炉边角落里她常坐的小矮柜上,哈姆就在她身边,坐在我过去坐的地方。不知是她故意捉弄人,还是要在我们面前保持少女的矜持,反正我注意到,她整个晚上都紧贴着墙,尽量躲开哈姆。

我记得,我们告辞时已将近半夜。我们吃了些饼干和鱼干当夜宵,斯蒂尔福思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荷兰酒,被我们男人(我现在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们男人”了)喝了个精光。我们愉快地道别。他们挤在门口,举着灯尽量给我们照路的时候,我看见小埃米莉那双可爱的蓝眼睛从哈姆身后偷看着我们,还听见她那温柔的声音叮嘱我们一路小心。

“真是个迷人的小美人啊!”斯蒂尔福思挽起我的胳膊说,“噢!这是一个奇特的地方,他们是一群奇特的人。跟他们混在一起,让我感到了全新的刺激。”

“咱们的运气真好,”我回应道,“一到这里就见证了他们订婚的幸福场面!我从没见过有人那样快乐。咱们能目睹这一幕,分享他们发自内心的快乐,实在太开心啦!”

“那个呆头呆脑的家伙配不上那女孩,不是吗?”斯蒂尔福思说。

他刚才还对哈姆和他们所有人那样热情,转头就冒出如此冷酷的话语,令我大感意外,悚然一惊,立即转身看他。见他眼里满含笑意,我松了一大口气,答道:

“啊,斯蒂尔福思!你就尽管拿穷人开玩笑好了!你可以和达特尔小姐斗嘴,或者用玩笑掩盖你对他们的同情,但你骗不过我。我看得出,你充分理解他们,你能强烈体会到这些平凡渔民的幸福,能迎合我的老保姆对我的关爱。我知道,你对这些人的喜怒哀乐,对他们的每一种感情,都不会无动于衷。我对你的崇拜仰慕之情因此增加了几十倍,斯蒂尔福思!”

他停下脚步,注视我的脸,说道:“雏菊,我相信你是诚实善良的人。但愿我们都是这样的!”说罢,他就欢快地唱起刚才佩戈蒂先生唱的那首歌,同我一道脚步轻快地走回了雅茅斯。

[1] 后脚跟靠在一起,脚尖分开,呈“V”字形。

[2] 克拉拉·佩戈蒂的简称。

[3] 英语中常用喜鹊来形容有收集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