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业,是站于是非得失之林的,虽然誉之者说什么无冕帝王,三千毛瑟;亦自诩为不畏强暴,有闻必录。但闯起祸来,却是很大的,在中国,先是有在上海发生的《苏报》案,使到章炳麟、邹容的吃官司,后又有邵飘萍、林白水在北京罹杀身之祸,这种文字狱可不小呀;但是在我进入上海的新闻界时期所谓《申》《新》《时》三大报纸的老板,都是小心谨慎,自保身家,不敢惹祸。专制政府虽痛恨报纸,而不庸讳言,报馆亦恃租界为护符,对方洋人也不敢得罪,不过大毛病虽是没有,小纠纷总是有的。我偶然想起几件事,且为述之:
有一次,我们《时报》的杭州访员,寄来一封通讯,报告杭州出了一件井中放毒案,其词甚长,那个访员笔下也还通顺,我就发在地方新闻的第一段。谁知过了三天,我友杨补塘(荫杭)写了一封长有十余张信笺的信来责备我。原来他正在杭州做高等审判厅长,这井中下毒案,官司正打得急鼓密锣的当儿,忽然《时报》登出这一封通讯,语多歪曲,杭州人又都看《时报》的,于他的判决很多掣肘。他信中说:“你应该知道在官司没有结案之前,报纸上不该瞎加批评的。”他这样的谴责我,我可俯首无词呀!但杨补塘这位朋友,我一向是尊敬他的。他是日本早稻田的学生,学法政的。和雷继兴、杨翼之等,都是同学。为人严正,同学们戏呼他为“无锡孔圣人”(他是无锡人)。回国以后即入司法界,在辛亥革命,洪宪失败,段祺瑞执政的时候,他是北京的检察总监。是否这个名称不记得了,总之执行检举罪犯人的,那就有这一职司。讲到那里,杨补塘的故事来了。
原来北京那时有一种私娼,和前门外八大胡同的公娼是分道而驰的。在东城有一家私娼,叫作什么金八奶奶的,生涯鼎盛,这都是一般现任官僚所照顾的,因为他们不能彰明较著地到八大胡同去,只能到这些地方去吃酒打牌。那时老段执政,他的部下有所谓安福系者,大约金八奶奶那里,安福系出入的人最多。但是私娼是北京明令禁止的,检察总监是检举违法犯罪的人,金八奶奶那里人言啧啧,杨补塘早有所闻,那天晚上,带了法警,亲去捕捉,谁知捉了一大批都是安福系人,如朱深、曾毓秀等都是总长级,连一位规规矩矩矮子许世英也在内。于是许多高级机关里的人都来说情,打招呼,他一概不买账。说是:“我尽我职,明天解法院,听候审判。”
还是几位同学的好朋友劝了,说道:“何苦呢?得罪了许多人,像许俊人(世英的号),想也不是同流合污的人,只是被他们硬拖了去。解到法院,怕也是一丘之貉,他们乐得做好人,用不着审判,就放归了。况且这又有什么大罪名,不过行止有亏罢了。”杨补塘想想也不差,就让他们用假姓名保出去了。不过他们想想,这个人留在京里,总觉有些讨厌,但是也扳不着什么差头,而且民望也好,总说他肯办事。适巧浙江高等审判厅长需人,便把他派到杭州来了。以检察而迁审判,似为升职,实在明升暗降。那是在军阀时代。他后来厌弃了在中国做司法官儿,重到欧美游学去了。(曾在《申报》上写文章,笔名“老圃”。)
在晚年时,我常和他见面,同住在上海法租界,到夕阳西下时,法国公园(后改名为复兴公园)水边林下,是我们谈话之地。他的妹妹杨荫榆,和他的脾气一样的固执。我告诉他:“荫榆就任北京女子师范初来的时候,我和杨千里,都在北京。荫榆要请千里担任文学系什么(因荫榆在务本女塾时,千里是她的教师),千里自己不就,却移祸江东,把我介绍给她,以致荫榆到了我旅馆两次,极力劝驾。试想我哪有资格,在北京女师范教书,极力再三辞谢,而已经被鲁迅在《语丝》上骂了。”补塘说:“当时我极力劝荫榆不要到北京去,她在美国教书,岂不很好,她是爱国心热,说:‘人是总要回祖国的,我不知现在中国的女孩子进步如何,也得回去看看。’她如此坚持,我还有何话可说,不想真是碰了一个大钉子回来。”
杨荫榆从北京回来以后,在苏州设立了一个私家女学校,从学的不过十余人,都是高级女生。她是一个老处女,没有嫁人的。补塘一家,却仍住在上海。那个时候,已在日寇侵袭时期了,荫榆在苏州一家邻居,为日寇所强占,荫榆仗义执言,说她可以向日本领事馆去代他们控诉,因为她留学日本多年,可以说日语。老远地跑到盘门外青阳地日本领事馆,向之责问,领事很客气,说定要查办。回来走到高吴门桥上,谁知有人蹑其后,一个日兵,一脚把她踢下吴门桥死了。越数日我在公园又遇见补塘,他对我只说了四个字:“我的阿妹……”已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了。
我原本是写《时报》杂事纠纷的,先想到杭州井中放毒案涉及杨补塘写信与我的事。忽然把杨氏兄妹的事,叙述一番,去题千里,真是跑野马了。言归正传,我且说得了补塘的信后,便写一封抱歉回信,承认访稿是我发的,现在可怎么办呢?过了几天,得他回信,他说:“案已判决了,报上也不必再谈了。照例,案子未判决以前,我也不应该写信与你辩论是非的,因为我们是老友,对你有违言,想能原谅的。”
这一小纠纷结束了,再说另一纠纷,这一个纠纷,来势很凶险,但不及一小时,也解决了。
有一天,有两个军士模样的人,闯进了报馆来,到会客室中,把一只手枪,向桌子一碰,对报馆里的茶房(仆役)道:“喊你们主笔出来!”茶房战战兢兢到主笔房报告,说:“他们有手枪。”那时几位主笔都不在馆中,只有我一人在那里,听说他们有手枪,我倒有点儿吃闪,真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无缘无故地吃了颗卫生丸,到了阴间,遇到了我家祖先的孝肃公,问你小子是怎么来的?我也回答不出。说是不敢见他们吧,我也还有点自尊心,不服气,难道就被一柄手枪吓倒了吗?
那时我便吩咐茶房向他们说:“你们掏出手枪来,我们主笔便不肯出见,因为你们有手枪,我们主笔没有手枪。”茶房去说了,回报我道:“手枪已收起来了。”我那时便去会见他们两人。
这两人是从江西来的,一个年纪较轻,大约不满三十岁,就是掏出手枪来的人;一个年长,约摸有五十多岁了。年轻的掏出一张破破烂烂的旧《时报》来,在一段新闻上,抹上了一个框子,我知道又是地方新闻出毛病了。他问道:“你们这新闻是哪里来的?”我说:“我们报馆有访员,是访员寄来的。”他说:“这访员姓甚名谁?住在哪里,乱造谣言,我要办他。”我说:“对不起,报馆里的规矩,不能把自己的访员随便告诉人的。”那时候,这个年长的发言道:“那末假使访员报告一件不确实的事,报上登出来,报馆也不负责任吗?”我觉得这年长的话,就和缓得多了,我说:“报馆是公正的,如果是不确实,你们可来函更正。”年长的道:“应该由你们报馆自行更正。”我说:“这也是可以的,但我们究不告知访员的来稿是否确实,须得写信去调查,就得多费时日了。”那年轻的跳起来道:“咱们等不及,也不要你们调查,咱们有办法。”我知道这是他的落场势了。
临行,我还警告他们:“你们刚才掏出手枪来的举动是不对的。要知道这里是租界,如有人身边藏有手枪,在马路上行走,便拉到巡捕房去了,你们要小心。”我这话虽然有些调侃他们,实在也是实话呀!后来写信问问南昌访员,说是什么麻烦也没有。大约他们也不是专为这新闻而到上海来的,《时报》所登,还是两月前的事,路经上海,用手枪吓吓报馆里的人罢了。
这两件都属于地方新闻上的事,还有两件,乃是《小时报》上闯的祸了。不是说过《小时报》上有一种“特约马路电”吗?与特约路透电只差一个字,这也是花边新闻,但仅限于本地风光,那已在刘香亭编辑《小时报》的时代了。当时设计《小时报》的当儿,原是说要做到雅俗共赏,人家称赏《小时报》,也说它能做到雅俗共赏,不似那《民国日报》《时事新报》的那种副刊,专载论道讲学的大文章的,这次出毛病,也是一雅一俗,可算得是雅俗共赏了。
有一天晚上,有位某大学某教授(我这里不想记出学校及教授的名字),他到报馆里来,指名要见我。我看了他的名片,闻名而未曾见面,既然他来见访,必有所事,只得出来见他了。寒暄已毕,他谈到:“你们办的《小时报》,很有兴趣呀。”我笑说:“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他说:“都是外来的投稿吗?”我说:“是的。”他说:“像那种特约马路电之类,也有稿费吗?”我说:“那是微乎其微的,规定了两角至两元。”我暗想难道一位大教授也想在《小时报》投稿吗?但见他在胸前西装衣袋里,取出一本小记事簿,又取出一张小字条儿,是报纸上剪下来的,我知道这事情便有些不妙了。
原来这一个纸条儿,便是特约马路电,上刊着:“某大学教授女公子,素有校花之誉,近已与同学某君,恋爱成熟,即将结婚,令人艳羡不已。”下面的署名是“萧郎”二字。某教授问道:“像这样一个特约马路电,也只值两角钱吗?”我这时已面红耳赤,说:“这是不该登的,这来稿虽不是我发的,我也应当负责。”我那时便极力道歉。他见我局促之状,便道:“要是在欧美的报纸上,登出那种新闻,那是无所谓的,不过在中国,还是守着旧道德,以谈人闺阃为戒的。”我只得说:“是!是!”我想这个马路电,已经登出来了,他此来意欲何为呢?
我说:“我们是很抱歉的,怎样来一个补过之法呢?请先生见教。”他说:“女孩子们性情固执的多,她看见了这条新闻,心中很不快,她想知道这投稿人的真姓名是谁呢。”我当时一看到投稿人的署名是“萧郎”两字,便知道就是追求他的女儿而失恋的人,因为“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大家已是读得烂熟的了,可是这也不便和那位教授说,但投稿人的真姓名,确是不知道。只得以实相告,幸而这位教授先生,也不执意苛求,大概是他的那位的女儿,迫着他到报馆来,他敷衍一阵走了。这一个马路电,是刘香亭发的,我告诉香亭,以后要小心,往往不过几十字,就惹出麻烦来了。
谁知在这两三个月后,《小时报》又出毛病了。有一天,有三位歪戴了草帽,身穿黑色短衣,不三不四的人,闯进报馆里来。自称探员(上海俗称“包打听”,又称“包探”的),也要来打主笔。
问他们为了什么事呢?原来也是马路电出了事。一个探长(包打听头脑,美其名则曰“督察长”)死了,说他是患了“夹阴伤寒”死的(“夹阴伤寒”说是在**时受了风寒所致,中医有此病名,西医否认之)。那探长有一妻一妾,分居两处,却是死在小老婆那里去,而这个大老婆是个悍妇,上海人所称为“白相人嫂嫂”的,要打到小老婆那里去。就是这一个新闻,我们这位刘香亭先生,大概觉得有趣味,发在马路电去了,其实也可以算得里巷琐闻的。
这次我真胆怯不敢直接去见他们了,因为这班人是没有灵性的,如果我贸贸然跑出去,他们不问情由,兜头对你一个巴掌也是很难说的,我就犯不着吃这眼前亏呀。我想起我们报馆营业部里有位陈先生,他的绰号叫作陈天亮(因为他也是一位夜游神,常常到天亮方才回去),和他们这班人有些联络,请他出去解围。先告诉他,我们这里的主笔还没有来;再问问他,你们这回来找主笔,是什么意思?是否要求更正?我们可以给你们更正;至于大老婆要打小老婆,此乃他们家庭的事,报馆里可管不着了。
他们最初是气势汹汹,后经陈天亮和他们称兄道弟,嬉皮顽笑一番,也就缓和下来了。要说更正,如何的更正呢?所载的都是实事,据陈天亮说:这班都是包打听伙计(上海巡捕房一个探员,手下可用若干伙计的),要他们写一个更正稿也写不来的。这件事便这样不了而了之了。这个马路电,时常闯祸,本想取消了它,但也常常有很好特别的新闻,即如《阎瑞生谋杀王莲英》,在上海社会新闻上是一个特别案子,当夜就有人打电话给《小时报》,到明天别家都无此新闻,而《时报》独有呢!
以上都是新闻上的纠纷,就所能记忆的偶写一二,其余尚多,均已忘却。更有一事,可恼而又可笑的,记之如下:
有一天,报馆接到一张会审公堂的传票,是控告时报馆的经理狄楚青和主笔是我的。为了什么事呢?说是我们的报上登载了非法的广告。什么是非法的广告呢?原来是那种卖**的广告,什么“三鞭壮阳丸”呢,“大力种子丸”呢,名目也是繁多的。《时报》向来也是不登这类广告的,不知如何广告部不小心登出这类广告来了。
这也不去管它,不过我们编辑部,从来不管广告部事的,他们告经理是可以的,为什么告起我来呢?我对于他们广告部的事,不但不去问询,连大样也不看的,为什么要带累我吃官司呢?
问了楚青,他好像没有什么担心,说:“吃官司就吃官司了,到那一天我雇一部马车,到你家里,同去新衙门就是了。”我道:“我其实与广告无关,你去了,我可以不去的。”他笑道:“你不去吗?临审不到,他们明天就出拘票,来捉你了。”楚青好像是个老吃官司的来吓我。我问是谁审判呢?他说:“一个外国人,大概是英国领事,一个中国人,便是关炯之。”我说:“关炯之不是我们极熟的人吗?”楚青说:“那时候,他板起面孔,不认得人了。”
说起关炯之,上海是无人不知的,他的原籍是湖北省,是前清一位举人,捐了一个同知官职,到江苏来候补,后来派到上海租界里来做会审官。楚青本来和他极相熟的,据说两人还是乡榜同年,不过一个是湖北,一个是江苏而已。他们两人时常在宴会上相遇,嘻嘻哈哈一番。关炯之还会哼几句京戏,有一次在电话里唱给楚青听。我由于楚青认识他,也认识他了,我住在爱而近路,下午坐了人力车到报馆,他坐了马车到新衙门(即会审公廨),在路上每次相遇,总是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和我招呼,现在竟要高坐堂皇审判我们了。
那天我和楚青,上午九点钟就到浙江路这个会审公廨了。只见里面拥挤许多人,也有小贩、苦力、黄包车夫等等,都是吃官司的。这个地方,不像是个法院,却见那个关老爷(上海一般“下级人”这样叫他),和一个外国人,并肩据案坐着。他是不穿西服的,把一项软胎的瓜皮小帽,放在桌子上。旁边坐了几个是否翻译、书记之类,我们也弄不清楚。但对这个判决是爽快极了,也不询问,也无须答辩,被告走到案前,旁边一个书记模样的人,只说你罚几块钱,给他一张单子,便有一个穿制服的巡捕,陪他到缴款处,付了罚款就完事了。不过这些罚款,很为轻微,不过几块钱,但在那些小贩、苦力、黄包车夫,即使罚他两三块钱,也是几天生意白做呀!
轮到我们,也是一样,既不讯问,也无须答辩,关炯之看也不看我们,“顾左右而言他”,和这个英领事,鬼头鬼脑,不知说些什么话。那个书记签发下一张单子,说是每人罚十元,因为我们比那些小贩“高级”,所以罚得要重些。楚青是带了报馆里一位会计先生的,让他去缴罚款,我们便坐了马车回去了。
随后,我们又把这个审判讨论了一下,“为什么问也不问,便这样判决了呢?”楚青说:“来不及呀!他们早晚两次,每次就有三四十件案子,你要讯问答辩,可要花多少时间。而且不问则已,一问就生出许多啰唆来,所以只好打一个闷棍了。”我说:“难道没有冤枉的吗?”楚青道:“我想多半是冤枉的,幸而这只不过违警罪,罚去两三块钱就算了。那些做小生意的,就怕你拖下去,他们是做一天,吃一天的,受了冤枉也就只好吞下肚里去了。”这种情形,不独当时上海租界如此,“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凡是被侵略的什么殖民地、租借地的居民都要受其荼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