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盏茶功夫,江骜的小摊子排出了长长的队伍。

江骜心里乐滋滋的,番邦女子别有一番风味,燕肥环瘦,随便他挑。模样不好的,他随意敷衍几句;模样姣好的,他装模作样地摸摸对方的手,指点迷津;模样深得他心的,他使出杀手锏、侧颜杀、摸头杀、笑容杀、眼神杀,若碰到语言相通的,他更是当场吟唱情诗,与其眉来眼去,甜言蜜语一番,哄得对方飘飘然。

人员密集的市集上,玄素边啃着羊腿子,边苦恼着如何在人地生疏、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寻得牵挂之人,瞧见了招摇的江骜,她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江骜不仅替人看相问卦,还是天启人,她认为这是上天派他来替自己解决问题的,遂满怀希望地排队。

虽然她厌烦等待,做事缺乏耐心,但为了寻得荀馥雅,她在凛冽的寒风中足足等了一个时辰。好不容易轮到她,她笑意盈盈地坐下、

“到我了,到我了,我想请先生算一算我家小姐如今在何方?”

江骜瞧见眼前这村姑手持鱼叉,身形如男子般高大,浓眉大眼,素面朝天,觉得自己的眼被玷污了,赶紧垂眉冷着脸送客:“寻人去找官府,下一位。”

玄素屁股还没坐热,便收到了逐客令,心里很不爽。

找官府管用的话,她找看相的做什么呢?

就因为报官找人,他们找了一个月都找不到人,后来知晓那些官差压根就没认真寻人,还说什么每日失踪死亡那么多人,他们忙不过来,让她慢慢等,气得她当场抡起鱼叉便打人。

回到清河,从王氏口中得知荀馥雅要到延边,她马不停蹄地赶来,自然也不会愚蠢地求助那些不靠谱的官差。

“公子,我也是来询问牵挂之人下落的,看来我来错地了。”

江骜瞧见来者是一位妩媚动人的小娇妻,赶紧扶着人坐下,笑得好生温柔多情。

“小娘子没来错,小生这就替你好好占卜。”

正要失意离开的玄素闻得此言,怒然返回:“喂,小子,凭什么我寻人你叫我去找官府,她寻人你就帮她?”

江骜不想此人纠缠下去,捂着眼直言道:“就凭她长得美,你长得丑。”

此种狠话对女子的伤害性极大,若是平常女子被男子当面这般说,定然是羞愤离去,可玄素偏偏是个奇女子。

只见她一拳砸碎了江骜的小摊子,怒目圆睁:“敢说我丑?我揍死你。”

江骜有恃无恐:“谁怕谁,小三、小四,上!”

他本以为谢昀派来保护他的小厮定然是绝顶高手,不曾想这两名小厮不堪重用,没两下子就被爆发力惊人的玄素揍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

江骜见势不妙,偷偷躲在摊子后面,弓着身子要逃,可玄素已在前头堵住他。

他抬头瞧见玄素那张糟糕的脸,这才意识到自己惹了个煞星,赶紧往回逃,可惜被玄素抡起拳头砸晕了。

酒楼里,人声鼎沸,客人两袖清风地行走,伙计端茶递水地忙活,偶尔好奇地往暗角的一处饭桌张望。

玄素坐在长木凳上,面前摆着一桶饭、一大盘酸菜鱼,左手拿着一只羊腿,后手握住一只烧鸡,正津津有味地左右两边啃吃。

被揍成猪头的江骜唯唯诺诺地坐在对面,淤青的双眼不想目睹她狼吞虎噎的吃相,便垂眉看着地,模样显得很滑稽。

江骜头一回碰见如此能吃的女子,整整吃了十碗饭,十个菜,吃相粗俗凶恶,实在有辱双眼。

他想,这样的母夜叉,谁娶了谁倒霉十辈子。

“嗝。”

酒足饭饱后,玄素打了个饱嗝,心满意足。

她看向江骜,说道:“色批,我玄素大人不记小人过,你替我占卜出小姐的下落,我就放了你。”

“哼。”

江骜不屑地冷哼,神色轻佻骄傲。

母夜叉,敢打我俊俏的脸,等一会我兄弟来了,有你好看的。哼!

玄素拳头硬了,招呼也不打一下,一拳揍过去,而后将抽签桶丢到江骜面前,不耐烦地催促:“快点,别浪费老娘时间。”

“哼哼。”

江骜挨了揍,心里很愤懑,对其嗤之以鼻。

“嗯?”

玄素拳头又硬了。

眼前拳头又砸过来,江骜生怕自己的鼻梁被砸碎,赶紧服软:“我立刻给你占卜。”

江骜哪懂什么看相占卜之术,方才那些不过是胡编乱造。他摆摊不过是想找个相好而已。

如今真要给人占卜,他心里慌得很。

他瞧着玄素看上去不太聪明,便放手一搏,拿起抽签桶,装模作样地给玄素占卜。

他知晓犬戎军营驻扎在北边,故意指向北边:“你的小姐就在北边,你去找她吧,不用谢。”

同时,在心里阴狠偷笑:赶紧滚吧,疯婆子。最好遇到犬戎兵,把你给砍了。

玄素看了看北边,并为生疑,只是拿起鱼叉离去的那一瞬间,想到自己语言不通,人地生疏,也许将这人带上寻人比较方便,遂揪着他拖走。

“色批,跟我一起去找小姐。”

“我不去,我……”

玄素嫌弃他婆婆妈妈,一拳将人砸晕,扛起来,大摇大摆地往北走。

当谢昀赶到时,酒楼只剩一片狼藉。

从伙计口中得知了此处发生之事,知晓兄弟被掳到北边去了,他抬头凝望着北边,若有所思。

时至黄昏,夕阳如血,散市之时,众人提着大包小包四散。荀馥雅坐在隆昌客栈外,跟那位胡人脚夫交谈了几句,喝了口热腾腾的酥油奶茶,认真地清点自己买回来的货。身旁的伙计各自去装车载货,而远处不时传来脚夫们的吆喝声。

谢昀撩开衣摆,四平八稳地坐到荀馥雅对面,看了两眼远走的胡人,好奇问道:“嫂子,方才那个胡人嘀嘀咕咕说了什么。”

荀馥雅自然不会实话实说,只把话说了一些:“他说快要过年了,为了赚到足够的钱回家过年,集市的人今晚围着炉子过夜,次日晨起之时,要到集市上摆摊,希望我们明日早点过去光顾。”

此时,风吹得客栈上的布牌猎猎作响,荀馥雅抬头看看天色,天边是滚红的火云,北边凝聚着一层黑色的阴霾,预兆着暴风雪即将再次来临。

她低头转动着杯子,垂眉说道:“又有暴风雪要来了。”

指不定是个潜入犬戎军营的好时机。

谢昀一怔,继而两道剑眉微微拧起:“你还会看天气?”

荀馥雅白了他一眼:“爱信不信。”

她站起身,径自进客栈里头。

暴风雪来得实在太快了,夜幕还没降临,它早卷席而来。客栈外头的脚夫们顶着风雪,躬着身子给货车上布挡风雪,钉木桩子,狂风吹得布猎猎作响,雪冷得人直哆嗦发抖。

没有人会想到,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会在此种恶劣的天气出行。荀馥雅瞄准时机,吩咐谢昀今晚挑灯夜读,将《经文》前三十六章全部背完,明日背给她听。为了甩掉妙光,她特意命妙光监督谢昀背诵。

入夜,她早早将伺候的人打发出去,关灯装睡。换上伪装的服饰,蒙上面纱后,她从窗户跳进胡人脚夫早已备好的马车里头,随他策马而去。

暴风雪之下行路难,马车车厢一会儿朝左侧翻,一会儿朝右侧翻,摔得荀馥雅眼冒金星,马匹惊嘶。当整个马车侧翻在地时,炭火倾了出来,落在被褥上,瞬间点燃了车厢,逼得荀馥雅不得不推开车窗跳出来。

“快逃!快逃!”

还没来得及起身,耳边响起了胡人脚夫的胡语。

下一瞬,胡人脚夫的声音戛然而止,荀馥雅被人提了起来,在雪地上被拖了一路,再扔到冰冷的雪地上。

荀馥雅定了定神,这才看清楚周围的一切。

胡人脚夫和马已被砍了脑袋,倒在血泊中,周围扎着一个个高大白色帐篷,篝火明灭,而高大健硕、满脸横肉的犬戎兵犹如铁塔一般伫立于四周,他们的马车车厢碎成渣,如今已成了一堆火焰。

该死的,胡人脚夫竟驾着马车带她冲进犬戎族的军营。

早知道便找个聪明利索的!

荀馥雅初时十分惊惶,扫过这些人一眼后,又渐渐镇定下来。这些人眸里带着欲望,显然不想杀她。

犬戎兵嘀嘀咕咕交谈了一会,其首领下令,有人便上前将荀馥雅捆得结结实实,嘴里塞进破布。

荀馥雅庆幸自己懂犬戎人的语言,知晓他们见她衣着光鲜,长相姣好,打算将她献给营里爱玩弄佳人的大王子。???

这误打误撞的,正中她的下怀,她便故作瑟瑟发抖,不挣扎。

此时,离此处有三里远的犬戎主军营内,灯火煌煌,笙歌燕舞,觥筹交错,嬉笑怒骂,声声入耳。

红毯两边陈设着四张酒桌,酒桌上摆满葡萄美酒,四位衣着华贵的客人正搂着怀里的女子,饮酒作乐。正中央的主座位上铺着华贵的虎皮,上面坐着一名身形高大健硕,满脸凶煞阴冷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