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时期,选官体制开始发生新的重大变化。汉末的“以名取人”与“以族取人”现象,至此充分显示了它们的深刻影响。由“名士”因素与“族姓”因素结合而形成的士族,其政治势力在不断扩大,士族政治与官僚政治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曹魏统治者在察举、郎吏课试及学校制上的措施,便与之直接相关。下面我们从叙述此期选官中的“名实”问题与“清途”的兴起入手,进一步分析察举制在整个选官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变化。